书城仙侠我为纣王之笑傲封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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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地摊淘宝

在刘星闭关的这两个星期里,姜皇后、杨妃和黄飞燕都非常的担心,日夜祈祷祝福。

当刘星出关后,三位佳人更是嘘寒问暖,将他的身体整个都检查了一遍,没发现什么问题后才放下心。

刘星看着三位妻子如此地在意自己,非常地感动,用身体犒劳这几位佳人之后,便把多宝道人赠给他的《长生诀》传给了她们,立志要和她们一起长生。

在灯光惨淡的密室里,刘星给了三人一人一张纸,纸上记载的是《长生诀》。

“三位贤妻一定要好生地学习这《长生诀》,这《长生诀》是我向一位顶级大仙那里求来的,学会了就能长生不老。”刘星介绍到。

“夫君竟有如此奇遇,实在是太棒了。”姜皇后对刘星的话深信不疑,感叹道。

“能和夫君一起长生,是欣儿不敢想象的事情,欣儿太幸福了。”杨妃深感到刘星对她的关爱,禁不住激动落下泪来。

“长生了以后要让夫君带我们游遍世界,吃尽天下美食。”黄飞燕高兴地说道。

“这口诀记熟之后一定要烧掉,能长生的功法如果随意泄露出去,天地不容的!无论是谁,在没征得我的同意前,都不能将这口诀传给他(她)。”刘星嘱咐道。

“连我哥哥都不能知道吗?”黄飞燕有点沮丧地说道。

“不能!这口诀决不能向泄露出去,否则后果真的无法想象。燕儿,你一定要听话。”刘星摇了摇头。

“夫君的顾虑我们懂,绝不泄露出去。”姜皇后坚定地保证道。

于是刘星和他的三个妻子都踏上了长生之路。

修炼可以代替睡觉,每天散朝之后,刘星和三妻就共处一室,一齐修炼,在一起的时间久了,四人的情感也更加地深厚了。

一日清晨,刘星醒来后,发现黄飞燕早已结束了修炼,依靠在床头翘着二郎腿无聊地打着呵欠。

早上刘星的战斗力和欲望都很强,黄飞燕的无限美好的身体很快就勾起了他的兴趣,于是狼吼一声便扑了过去。特别爱好造人运动的黄飞燕也笑嘻嘻地张开了腿,等刘星脱她衣服。

“燕儿,早上是不是该喝点奶水呀?”将身上无一物的黄飞燕压倒之后,刘星笑着问道。

“夫君你说的那奶水美容,燕儿怎么没发觉呢?”黄飞燕认真地问道。

“那是因为燕儿已经美丽的无法再美丽了,奶水可以让你维持住这种最美的美丽。”小刘星在和黄飞燕的小可爱亲热时,刘星正奋力地攀登着黄飞燕身上的美丽的仙女峰。

“好呀,不过得等小可爱她爽够了之后我再喝你的那奶水。”轻轻呻吟着的黄飞燕低低地呻吟到。

待到黄飞燕的小可爱兴奋得大哭之后,黄飞燕才噙住刘星的柱状奶瓶舔了起来。

“呀!——”刚从修炼状态中醒过来的姜皇后和杨妃见到如此毁三观的事情赶紧捂住了眼睛。

不过这俩女人很快就压抑不住心中的好奇隔着手指尖的缝隙偷偷地观赏着这3D大片。

将奶瓶的奶水都吸光之后,黄飞燕将小刘星吐了出来,开始用素手擦拭嘴角的白色液体。

“月儿,赶快捉欣儿过来,我们四人一起玩!”还觉得不过瘾的刘星兴奋地喊道。

姜皇后和杨妃听了刘星的话后只觉得脸上烧得不行,赶紧往外跑,可是最终还没能逃出刘星的魔掌。

“昏君呀...呀呀...啊啊”姜皇后yin靡的声音刚传出,她的****就被杨妃含在了嘴中,这是要公开百合的...

四人爽够之后,都不情愿地起床洗澡去了,不过这时已经到了中午。

吃了点饭后,刘星便带着聂政出宫玩去了,聂政的姐姐聂香则是在内宫保护刘星的三个妻子。朝歌最近建了六处学府,其中规模最大的莫过于京师大学堂了,这大学堂所占的面积有半个皇宫大,有近千学生,来学习医药、数学、化学、物理,其中学医的最多,想来也是,医术还可以治病救人,数理化的重要性以这个时代人的脑袋是无法察觉出来的。刘星视察了一遍,发现这里的学风很是纯正,感到非常高兴。之后刘星又去了各个书店调查了下四书的发行情况,当他得知朝歌每四人就有一本他所著的书之后,简直欣喜若狂。

“主上真是了不起,我看了那四书,玄奥深刻无比,简直佩服的五体投地。”走在大街上,聂政感慨道。

“要是你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以问我,不必顾及这主仆关系。”刘星笑着鼓励道。

“多谢主上恩准。”聂政感激地说道,“我观那物理学中有这样一个定律,物体的加速度与物体的质量成反比,与物体所受的力的成正比。此定律作何解释?”

刘星听了聂政的话,便不走了,细细地阐释道:“在这里所说的物体是指这大千世界的任意一个物质。质量是物质的基本属性,可以用它所在铁秤下的重量来衡量。物体在铁秤下的重量与物体质量的比值被我定为了十。要想明白什么叫做加速度,就要先明白叫做速度...”

刘星认真地说着,聂政也认真地理解着,由于聂政问的这个问题很是深刻,刘星解释了半个小时才勉强将这个问题解释清楚。而这个时候,刘星和聂政身边已经围了二十多个人,显然他们对刘星所说的道理很是感兴趣,这些人几乎把交通都给堵塞住了。

人民如此好学,刘星更是佩服自己得五体投地。

哈哈!从此以后,华夏将成为世界上学术氛围最浓厚的国家!刘星欢快地想到。

在众人那敬佩的目光中,飘飘然的刘星带着聂政走了。

经过一个地摊之后,刘星心血来潮想淘一两样民间的宝贝,便停了下来。就是这一停,大大地改变了刘星日后的命运。

摆摊的是一个胡子拉碴的中年人,他是一个盗墓贼,曾经探险进了母系时代的一个女皇的陵墓,从里面淘出了许多东西。不过这盗墓的人根本不了解这些东西,想高价卖出这些东西但却没人买,只好在朝歌摆了个地摊,想碰到一两个识货的人。

摊上有近百件陈旧的物品,有灰灯,有断剑,有石碗,有农具,有陶器,有玉梳,有铜质发簪。

“你这东西怎么卖的?”许多路人上去询问。

“看着给,不过每件东西不能低于一斤金子。”中年人不知道这些东西有什么神奇的地方,但也不想吃亏,便狮子大开口。

“神经病...”路人纷纷摇头离去,他们认为这摊主纯粹是想钱想疯了,这些破烂都想卖得这么贵!

刘星带着聂政在这地摊前站了良久,终于开口道:“大叔,我想用五金金子,买你十样东西,如何?”

摊主迟疑了良久,嘴中还是答应了下来,他在朝歌已经摆摊三日了,鲜有买东西的人,如今有这么大的客户,自然不能错过。

“客官,您请自己选择。”摊主点了点头。

刘星的真实目标是一枚青色的戒指。刘星使用透视异能将摊上的东西都扫描了一遍,觉得大部分东西都幼稚的可怜,是原始时代粗糙的工艺品。唯有一枚青色的戒指他看不透,这枚青色的戒指上面只绘制有简单的花纹,但精神力一扫描到那戒指,就像进了无底洞一样,立即和刘星失去了联系,消失得无影无踪,刘星知道这个戒指不简单,便想将它买回去。可是刘星不想让这个摊主发现什么端倪,便要求用五斤金子买十样东西,以分散这摊主的注意力。

刘星随意地捡了几样东西,在没有引起任何怀疑的情况下取走了那枚古朴的青色戒指。以刘星的实力,自然可以在普通人面前随意地盗走任何东西,但他不想惹麻烦,这红尘世界也有高人隐藏,万一做得过分还不被一巴掌拍死?于是老老实实地买走了他想要的东西。

聂政取出了五块金条交给了摊主,然后刘星神色如常地离开了。

“请问客官这些东西有何神奇之处?”摊主好奇地问道。

“越古老的东西越珍贵,古董上面的文化沉淀使得这些东西珍贵无比。”刘星的声音还在,人已经消失在了人流之中。

“原来如此...”摊主喃喃地说道。他很快就将其余的东西收了起来,他要将这些东西保存下来,传给后代,总有一天,这些东西都会价值连城。这五金金子足以让他过上一段富裕的日子了。

回到宫中,刘星就支开了众人,使用瞬移出了朝歌,到了一个偏僻的山区,开始研究那枚淘来的青色戒指。

刘星知道许多宝贝都要滴血认主,便咬破了手指,将这枚戒指染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