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冷漠
第二天晚上,常手银叫余峰去魅影酒吧喝酒,他把这事跟余峰说了。
余峰听了以后,还真有点羡慕常守银,但羡慕归羡慕,余峰有自知之明,自己不是当明星的料。余峰说:“这么好的机遇一定要好好把握,这不是你一直所梦想的吗?”
常守银说:“我也是这么想的,但突然这样从天而降的机遇来临的时候,我反而有些缩手缩脚的不知所措。”
“是陈茜茜不同意?”
“不是!我昨晚跟她说了,她虽然同意了,但没有我预想的那么兴奋,反而很平静甚至有些无动于衷。”常守银很苦恼地说。
“或许他怕你走红了以后,你们的关系会发生什么变化?”
“这是不可能的,我现在和她感情很稳定,我们已经打算今年春节结婚。”
“但愿如此,那你还犹豫什么,过了这座山就没有那个庙了!”
几天过后,余峰从原来的租房搬了出来,换了一家租房。余峰其实不想搬,但这次他确实呆不下去了。这一年多时间来一回到家就听到京剧那咿咿呀呀的声音,就像苍蝇在他身边嗡嗡作响一样,他都快疯掉了,因此萌生搬家的想法,而真正使他做出这个决定的导火线是房东一个令人无法容忍的举动。
那天他下班回来,发现床上的一本《花花公子》不翼而飞了,这本《花花公子》还是他的一个国外留学的同学给他寄来的,来之不易,他还没有看完就不见了,他把窝里全找遍了也没有找着,而他早上去上班时还意犹未尽地翻了几页,当时杂志还摊在床上好好的,他走的时候也锁门了,而他房子的钥匙只有他和房东有,怎么不见了呢?难道房东会开门进来拿走了杂志,这怎么可能呢!他很快否定了自己这个幼稚的想法,房东都五十多岁的人了,什么事情没有经历过,他还不至于做出这么龌龊的事来。但杂志确实是不见了。正当他走进房东的屋子要问他今天有没有人进他的房间的时候,发现房东正在埋头在桌子上聚精会神地看什么东西,由于他看得太认真余峰走近他的时候,他毫无知觉,而此时他看的正是自己的那本《花花公子》,难怪余峰还纳闷,今天进门怎么没听到京剧的声音,原来这死老头在忙乎这个。
这时他也发现余峰,出乎余峰意料的是他毫无羞色,反而很平静地说:“你这杂志不错,先借我看看!看完了我还给你。”
房东的从容反而让余峰不知所措,他说:“你是进我的房间拿的……”
“喔!今早不知为什么感到特别无聊,想找个东西消遣,所以用钥匙开了你的房间看看有什么好玩的,没想到还真碰到了这么好玩的宝贝,这东西还真能消遣,我从早上看到现在饭都没吃呢,你不介意?”
此时余峰怒火攻心,他不明白天底下还有这么变态的房东,五十多岁的人了还对这种杂志感兴趣,就算有这种嗜好,也不能在未得到主人的同意下就进了人家的房间,而且刚才余峰发现他看这种杂志的时候他还有恃无恐。看来这老头不仅对京剧感兴趣,对这方面也同样感兴趣。但作为一个大学本科生尊老爱幼的素质还是应该有的,所以余峰强迫地压制住自己的怒火,没说什么转身就走开了。
搬家后余峰离公司有五个公交车站的地方,找了一间租房,月租是一千块,此时由于在公司的优异表现他的待遇也有所提高,所以对他来说这房租不是负担。这间租房在一栋高层居民楼的第七层,房东由于搬进了新居所以把这套房租了出来。
搬家的第二天,老同学肖啬郎就来找他,余峰没有办法只好破费买来酒菜招待他,没有想到饭菜还没有吃几口,肖啬郎就开门见山地说:“余峰!能不能借我五万钱?”
余峰愣住了,说:“什么?跟我借五万!你开怎么玩笑!你当我是财神爷呀!”
“五万不行,四万也行。”
“我说啬郎,你看我像大款的样子吗?毕业后跳了几次槽,现在上下班还坐公交车,可你张口就万字开头,哥儿们真是没钱,要不然肯定借给你。对了!你急着用钱?”
“我打算和几个同学合伙开一家软件公司,手头正缺资金。”
“跟银行贷款,总比向我这个穷光蛋借钱好吧?”
“你不知道跟银行借那么多钱,没有担保是不行的。”
“你不是学电气工程的吗,怎么转行搞软件了?”
“读研的时候,我攻读了两门专业,其中一门就是计算机软件,这种年搞软件很赚钱的。”
“啬郎!我最多能借给你二万,这已经是我的全部家当,不够我也无能为力。”
“两万就两万,不够我再想办法。”
“以后当老板了不要忘了哥儿们就行!”
“放心!我也不是那种忘恩负义之辈。”肖啬郎很感激地说。
“对了读研的时候有没有交上女朋友,我可还是光棍一个。”余峰开玩笑地说。
“说了可能不信!读研那两年我可是痛改前非洗心革面,只对学习感兴趣,毫无杂念!”
“真的假的?在大学里你可是出了名的好色花心。”
“别提那些破事了,那时可能是年轻气盛,才犯下的错,以后不会发生那种事了。”
……
第二天是星期六不用上班,余峰起得很晚,一直到十点钟才起床,洗完脸,出门去买早点。有一句话说得好“秋天不在夏尽时”,在夏天走到巅峰期的时候,秋天已经偷偷地渗透了进来。所以季节的交替不能说是一蹴而就的。眼下又是深秋时节,清宁嚣张的高温天气也有所回落,街道旁的树在秋风的欺负下,枯黄的树叶散落在地上。余峰附近的一家早餐店吃了几个包子,回来时正琢磨怎么打发这个周末。像余峰这种单身的上班族,工作忙碌的时候总盼望着周末的到来,但周末一到来又要为怎么打发这些漫长周末而发愁,因为像他的几个同事和朋友不是有老婆和孩子,就是在热恋,周末对他们来说是一种享受,可以结伴成群出去玩,自然也不会有时间顾及余峰。或者这是像余峰这样的单身上班族的一种悲哀吧。
走到一楼,正好电梯刚好下来,电梯门开的时候。一个余峰久违的佳人走了出来。这个穿这迷彩军装,带着军帽,提着包,要出门的样子,手上还拿着一袋垃圾,显然是住在楼上的,稍微有些黝黑的脸色散发着一种冷漠。这个人就是罗冰妍,是余峰在大学时做家教时的一个学生,如今她明显比以前长高了,也比以前更有丰姿了,但脸上的那种冷漠有增无减,余峰之所以第一眼就认出她来,也是当时做家教她对他从来未消减过的冷漠,甚至说一种敌意。但她好像还没有认出余峰,丝毫没有要向余峰打招呼的举动,以一种目中无人的姿态走出电梯。凭着她以前对余峰的冷漠和现在自负的走姿,余峰完全没有必要跟她打招呼,但不知为什么,余峰嘴巴却不听余峰理性的控制,说出了一句:“罗冰妍!怎么这么巧!我是余峰。”
没想到罗冰妍茫然看他一眼,说:“你是……我认识你?”那种语调就好像她从来不认识他,他在认错人一样。
余峰说:“你不认识我了?我曾经当过你的家教老师,那时你读高三。”
她好像想起了什么,但语气依然很冷漠,说:“喔……我记起来了……再见!”然后转身就要走了。
余峰忙说:“我住在七楼刚搬进来,你也是住在上面的吧?”
她没理余峰转身走,抛了一句话:“我好像没有必要跟你说这些。”
余峰愣在那里,心里就是不明白自己到底那地方招惹或得罪她,她才会从开始到现在都对他这么冷漠。余峰已经四年多没有见到罗冰妍,如果今天没有碰见她,或许余峰对她的记忆会很安分地呆在某个角落里,可能会消减但不会消失,但今天这一碰面余峰就有一种接近她的冲动,尤其刚才她穿军装的那种冷艳和她身上散发着的冷漠交替地着余峰的内心产生冲击波,而后来的事实也证明罗冰妍的这身军装是他对她着迷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原因。自从和戴椿晴离别后这种内心的强烈震荡就再也没有发生过。虽然他至今还不明白她对他为什么会一如既往的敌对,但这个理由绝不足以使他放弃接近她的决心,当然这只是他现在一厢情愿的想法,如今当务之急就是要接近和了解她,再作定论。
那天余峰一直在楼下的长椅上看报纸,直到晚上十点钟,还没看见罗冰妍的影子,此时楼下基本没什么人,只是偶尔听到各家电视的声音。
秋高气爽的夜晚一个男人焦急的心或许应该换得上天的一些感动,但深秋时节回光返照的蚊子并不买他的帐,肆意地咬他,但余峰不是那种被蚊子搅乱心志的人,为了赢得至高爱情别说是被蚊子咬,就是咬蚊子他也愿意。但用面包充饥等了一天的疲倦也让他时不时嘲笑自己说:说不定她不住在这里,她只是来这里看朋友,不能凭她手里拿着一袋垃圾就草率地下结论——她就住在这栋楼,就在余峰有些动摇的时候,一个人他盼望的身影走进了楼洞,他迎了上去,微笑着说:“罗冰妍!你终于回来了,我在这里等了你一天了!”
罗冰妍很冷淡地说:“有事吗?”
“我想……确定你是不是住在楼上……”
“就这事?”
“差不多吧……”
她加快脚步往电梯里走,冰冷地说:“你是不是有病呀!在这里等了一天!对了我住不住在这里好像与你毫不相关吧!”
她这种冰冷的语气还是出乎了余峰的意料,竟然又愣在那里。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电梯上去了,在八楼停了一次就又下来了。
那天晚上余峰竟然失眠了,自从恢复光棍身份后虽然来自工作上的压力也时常困扰着他,但还从来没有达到令他失眠的地步。他始终不明白罗冰妍在他面前为什么总是卖弄着她的冷漠,但这种冷漠没有让他知难而退,反而更激起他的冲劲,或许男人都是这样,垂手可得和近在身边的爱情总是不能满足自身的虚荣心,因而不会去珍惜和把握,那些具有挑战需要很多付出的感情才合胃口,一旦得到了也很有成就感。现在余峰还没有确定她有没有男朋友,今天早上她也观察到她手上没有戴什么戒指,当然这不能完全说明她没有结婚和没有男朋友,以前在大学的时候有一次上街看见她跟一个小白脸很亲密地走在一起,但这都是以前的事,说不定早就吹了,就算她现在有男朋友又怎么样,只要还没有结婚,他都没有理由放弃。
第二天余峰起地很早,到花店买了一束鲜花,又在早餐店买了一份早餐,坐电梯到八楼,八楼一共三个人家,余峰不能确定罗冰妍住在哪一家,只好碰运气了。余峰先敲了一家门牌上写着“谢绝推销”的。因为他知道罗冰妍平时很冷漠,自然也很讨厌那些推销的人。然而开门的却是一个穿着睡衣的中年男人,余峰想问他罗冰妍是不是住在这里,但对方是一个快言快语的人,没等他问出来就说出了一大串话来,想阻止都来不及:“你一定是推销保险的的吧,我的天呀这种年推销保险的还带着鲜花,真是太有想法了太有创意了!这样吧你去附近的药店帮我买一个帽子,回来我一定买你们公司的保险,钱你先垫着……”
余峰没有等他说完就转身走,遇到这样的情况只能算自己倒霉,那男子肯定是要和妻子行房发现没有套,这时候余峰刚好敲门。
余峰又敲了隔壁的房门,敲了三下,这回开门的终于是罗冰妍了。她穿着绿色的衬衫和长裤,戴着军帽,打扮得很健朗似乎要出门,看到余峰手上拿着鲜花先是一愣,然后平淡地说:“你这是干什么?”
余峰没直接回答她,说:“我能进去坐一会儿吗?我刚才顺便帮你买了一份早餐。”
“对不起我不喜欢男子随便进我的房间,你的那份早餐还是拿回去吧,我已经吃过早餐了。”
“你现在要出门吗?”
“是的,如果没有什么事,我要关门了。”她下了逐客令。
“那这花?”余峰有点尴尬地说。
“你爱送给谁就送给谁,反正我不喜欢这么艳的花。”她故意用力地关了门。
“如果你不喜欢这种颜色的,下次……”
她打断他的话说:“你别费心思了,我不会随便收下异性送的鲜花的。”然后头也不会地走进了电梯。
看着电梯门紧紧合上,罗冰妍的背影渐渐消失,余峰突然感觉到这样的拒绝与被拒绝那么的似曾相识。在大学里他曾一次次无情地拒绝高赤琴的情景此刻在他脑海里渐渐清晰起来,只是当时的他扮演的是一个不顾对方感受的拒绝者,而此时他饰演的角色是一个死皮赖脸的被拒绝者,那种受冷落的感觉原来是那么的苦涩。想到这他也难免后悔当初对高赤琴那么无情,至于他今后又没有机会补偿高赤琴,或者说以后他又没有资格补偿和谢罪,他一片茫然。
晚上余峰和常守银在魅力酒吧喝酒,酒吧还是和往常一样被灯红酒绿的气氛所笼罩。常守银一副春风满面的样子,看得出他最近爱情和事业都很顺利。
余峰把今天遭受的拒绝向常守银大体地说了一下,常守银听后说:“其实我觉得那个罗冰妍并不适合你。”
余峰急着问:“为什么?”
“我说的也不一定对,只是我的一家之言,你想过没有为什么从你给她做家教起,她就对你这么冷漠吗?”
这个问题余峰不是没想过,只是没能给自己一个满意的答案,他说:“我想可能是她还不了解我,或者他是先天或后天的因素促使她对异性有排斥感。”
“我不是打击你,我想不仅仅是这些原因,有可能是她在内心底有一种看不起你的思想,至于她为什么看不起你我不得而知。”常守银看着余峰的脸色说。
常守银的这些话让余峰很惊讶,余峰说:“看不起我?”
“有这个可能,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测,所以追这种女孩有一点难度,你自己定夺吧。”
余峰觉得常守银说的这些缺乏依据,但又不想跟他争执,所以他喝了一杯酒,换了一个话题说:“听说你要跟那家盛辉唱片公司签约了?”
“我已经决定了,过两天可能就签约了。”常守银一脸悦色地说。
“已经做好了准备啦?”
“什么准备?”
“做明星的准备呀!明星可不比常人,你没有准备怎么行?”
常守银拿起一杯酒,边喝边望着台上那个唱歌的流浪歌手,那种眼神似乎带着点同情又带着点茫然,因为他也曾在那个台上卖力地唱歌,过着潦倒的生活才混到了今天。他说:“做明星歌手也好,做流浪歌手也好,都只是一个人在世上的生存方式,或者说是人生的一种形式,我是一个崇尚自由的人,我相信过去也好现在也好将来也好,如果我的生活缺少了自由的空气,我不知道我的生活将糟糕到怎么程度,当然我所说的这种糟糕不仅仅是体现在物质上,更重要的是精神上。你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喜欢摇滚音乐吗,因为在吉他上你可以抒发任何感情,在摇滚里不必受到什么约束。流浪歌手是我曾经的一种人生,这种人生我已经过得累了,所以我现在要换另一种人生,这可能也是我追求自由的一个表现吧。”
“那你觉得你当上了明星以后还会有自由吗?”余峰反问说。
“但我必须得试一试,你知道吗?因为当明星对谁来说都太有诱惑了,我没法拒绝,我相信也没有多少人能拒绝这个诱惑,包括我。”
“也是!像你这种机遇也不是谁都遇到的,好好把握吧!只是以后我们见面的机遇就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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