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别样的报恩
傍晚的时候,余峰上班回来,到楼上等电梯的时候,发现穿着军装的罗冰妍正走进楼洞,旁边跟着一个牛高马大的三十多岁的军人,那人虽长得健壮,相貌却非常之矬,跟煤炭一样黑的脸庞,加上一头短卷发,和因为多年烟瘾而发黄的牙齿,让人第一感觉判断他是罗冰妍的叔叔而不是她的追求者,此时他正在有声有色地跟她说些什么,而旁边的罗冰妍似乎没有多大热情,一脸冷漠,颇有当初余峰刚追求她遭遇到她的那种冷漠。
此时罗冰妍也看见余峰了,她突然暧昧地看着余峰说:“阿峰!你怎么不去单位接我呢!”然后没等余峰从受宠若惊的幻境中反过来的时候,她就向余峰抛来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再跟旁边的那个军人说:“王医生!这是我的男朋友余峰!余峰!这是我的一个同事王学楚医生。”
那个叫王学楚露出很尴尬的神情,说:“你好!”然后有些充满敌意地看了余峰一眼,说:“不打扰你们了,我有事先走了。”
此时的余峰才明白过来,原来罗冰妍刚才那种眼神是让他假扮她的男朋友,以拒绝那个军医。那军医走后,罗冰妍对余峰说:“能帮我个忙吗?”
“是不是叫我假冒你的男友?”
“你刚才也看见了,我不喜欢他,但他整天都缠着我,他又是我的上司,很烦人。”
“可以呀,我找不到理由拒绝你。”余峰低着头说。
“谢谢啦,你只要每天晚上五点半钟到单位来接我就行了,过不了十天他就会死心。”
“我尽力而为吧!”
之后的十天里余峰每晚五点半钟准时到罗冰妍的单位接她,然后两人似乎很亲密地回家,余峰不知道自己演技太好还是别的原因,在这十天里有时候他真的感觉到自己是罗冰妍的真正男友一样,而每当和她似乎很亲密的时候,尤其是他和她手牵着手有说有笑地走出她的单位大门的时候,很多她单位的男士向他投来羡慕的眼光时,他总幻想自己这个替身被扶正时的幸福样子。然而更多的时候他还是被沮丧缠身,每一次他完成的自己演戏任务,她总会说一声“谢谢!”就好像在提醒他我们只是在演戏,你的任务完成了,紧接着他们那种似真似假的亲密无间关系就被好朋友的关系代替。
十天过后,那个叫王学楚的军医终于结束了对罗冰妍的骚扰,余峰也圆满地完成了他的任务,在罗冰妍请他吃一顿饭表示酬谢后,他们的关系也恢复了往日的老样子。
清明节的那天,由于那天刚好又是星期六,不用去上班,余峰一直睡到十点钟,起来后不知道该怎样打发这漫长的一天,外面下着绵绵的春雨,微微的春风携带着空虚在余峰拉开窗帘后瞬间弥漫了整个房间,这种活跃在春天里的空虚就像激素一样激活了余峰的怀旧细胞。
在春色盎然的草地上还穿着开裆裤的余峰跟着一群伙伴忘情地放风筝,而余峰的风筝总是放得最高的最平稳的,这也引起同伴们的妒忌,有个稍微早熟点的伙伴趁他不注意的时候,在他风筝上用铅笔画一对****相拥的男女的图案,他当时不在意,回家后他还问爸妈这图案上的两个人怎么老绞缠在一起呀。最后他被爸妈痛骂了一顿。
而如今这样的场景只有在他的梦境中才能出现,在如今物欲横流的社会,人们更多的是关心和在乎今天和明天,昨天就像过期的报纸一样失去了利用价值,怀旧的人也越来越少了。或许是因为怀旧本来就不值钱一样吧。
下午又睡了一觉后,余峰迷迷糊糊地起来,已经是五点钟,突然有看一本小说的冲动,自从大学毕业后他几乎很少看小说,文学渐渐远离他的生活,当然这里面有很多原因,但归根结底还是因为他太忙碌,即使闲的时候他也没那个心思看小说。此刻也不知道他是哪个筋搭错了,心血来潮像阅读一本小说,而难得有这种闲情却白白被浪费,因为他找遍整个屋子也没有发现一本小说。
恰恰在这个时候他的手机响了,是老同学肖啬郎打来的。
“余峰吧?我已经把两万块钱寄到你的账户上了。”
“听说你小子最近发财了,看来是真的了?”
“哪有呀!就赚了点小钱!几十万几百万这种,小数目!”
“听说你们软件公司发展大啦了,你还是什么副经理?”
“那些只是头衔,赚钱才是硬道理,我今晚请你吃饭,你在家等着,我开车去接你!”
……
二十分钟后,肖啬郎开着一辆上海大众车到余峰楼下,当肖啬郎一身西装革履,梳着“一边倒”的发型从车里走出来的时候,余峰还真没认出他来,看来这家伙真的发迹了。
在车上余峰不无羡慕地说:“看来你们搞软件的很有‘钱途’呀!”
肖啬郎边娴熟地开车边有些居高临下地说:“也不是那么回事,搞软件的露宿街头大有人在,这种年有了知识和文凭还不够,那不等于能力,要把知识用到实践当中去才算有能力,你看看跟我们同班的那几个书呆子虽然在大学里几乎什么奖都拿过了,现在呢?都没我们混得好,有一个昨天还打电话给我说想到我公司来,我当时委婉地拒绝,公司又不是学校我要那些书呆子干什么!”
“你在学校的时候也不是学习很牛?”
“但我不是书呆子呀!”
肖啬郎把余峰带到一家中等豪华的酒家,叫丽兴酒吧,这个酒家余峰以前没去过但听说过,是红灯区的一个资深成员,余峰在大门前迟疑了一下,肖啬郎拉他进去说:“怕什么!又不是拉你去打仗!”
走到柜台时,一个身材苗条的年轻小姐迎着妖艳地说:“肖老板!好些天没来啦!太狠心了吧!”
肖啬郎过去搂着她的腰说:“我这不就来了吗?”然后在她小脸蛋上亲了一口,那女的撒娇地说:“讨厌!人家还在上班呢!”一旁的余峰显然不习惯,肖啬郎也看出来了,所以放开那女的说:“给我们要一间上等的包厢!”
两人在豪华包厢里坐下后,肖啬郎说:“余峰!我觉得你做人太压抑了,你想想在大学时你被远方的初恋情人束缚着,放不开脚搞得大学里一个女的都没有搞到手,‘两袖清风’不值得。现在光棍一个还这么压抑,也太跟自己过不去了。”
余峰喝了一杯酒没有说什么。
肖啬郎继续说:“男人在未婚之前应该尽兴地享乐,不能太压抑,只要不过火就行,结婚以后就不一样,就要承担起一个男人的责任,那时应该尽心尽责地生活。”
余峰依然没说什么,他也不知道自己是被说动了还是不知道该说什么。
肖啬郎继续说:“你想想一个男人如果不在这种时候尽兴地玩,结了婚以后没有机会了……我看我们今晚还是叫两个小姐过来,要不然这气氛太不活跃了。”
余峰又喝了一杯酒,不置可否。肖啬郎没见他反对,就出去叫了两个小姐进来,其中是一个是刚才柜台的那个小姐,身材和相貌都无可挑剔,只是浓妆了点。
肖啬郎搂着刚才那个柜台小姐,对另一个女的说:“小丽!你去给那位先生倒酒!”余峰没有拒绝,也不是因为他以前的矜持的动摇,只是他在惊叹肖啬郎如今的改变,来不及拒绝。
那个女走到余峰面前,一屁股坐在余峰腿上,暧昧地说:“这位先生是第一次来我们这里吧?怎么称呼!”
余峰冷淡地看了她一眼,没有回答她,余峰的冷漠也让她不敢放肆,她站了起来,又老老实实地坐在旁边给余峰倒酒,而相比之下肖啬郎就毫不收敛,和那女的眉来眼去左揉右摸的,乐在其中。吃完饭后,肖啬郎把包厢里的大灯关了在里边和那个女的跳舞唱歌,更是亲密无间,余峰在一边喝闷酒没有理那个女的。
九点钟的时候,余峰过去对似醉非醉的肖啬郎说:“你还回去不?你不走我先走了,我不习惯这种气氛。”
肖啬郎把手从那女的大腿上慢悠悠地移开,说:“急什么!才是九点钟,过来一起玩玩!”
余峰说:“那我先走了,你慢慢玩吧!”然后匆匆地走了,走出酒家的时候,肖啬郎追上了他,说:“真拿你没有办法,本来我想让你好好玩玩,来谢你当初肯借钱给我……哎!怎么说你呢……先上车吧,我送你回去!”
上车后,余峰说:“啬郎!你变了。”
肖啬郎无所谓地说:“人是会变的,这很正常。”
“可是你觉得跟那些女的鬼混有意思吗?”
“玩玩嘛!你以为我是认真的,那些女的也不是认真的,你有钱了她就对你买弄风骚,你没钱的时候人家理都不理你,做人不能跟自己太较劲,那样太累!人活着不是为了受累。”
“那人活着就是为了享乐?”
“这倒不是,人活着该享乐的时候要享乐,该承担责任的时候就要承担责任,反正我是打算这样过的,结婚之前把该玩的全玩过,结婚以后跟老婆孩子好好过。”
回到家后,余峰没有安然入睡,肖啬郎的变化或许在告诉他一个事实,人一旦发迹后,一定会有所改变,肖啬郎的大学时光可以分为两个时期,一个时期是他频繁换女友,被大伙称为“花花”的时期,这个时期以他不切实际追求一个艺术系的美女失败为结束标志,另一个时期是他埋头苦学与恋爱绝缘的时期,在这个时期里他由于心无杂念一心向学,所以很顺利得到了保研资格,而读研时期他也没有放缓脚步,还赢得了双硕士学位。然而自从他和同学合伙成立了软件公司,并顺利发展壮大后,他有了钱后,金钱的充裕重新唤醒了他在大学第一时期里的花花性子,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余峰虽然不赞同他的生活方式,但余峰没有能力和资格去干预他的生活。
和罗冰妍的关系没有进展使余峰渐渐对清宁这座城市失去了好感,再加上夏天炎热的天气猝不及防的到来更使他对这座城市产生厌恶,对环境和恋爱的心灰意冷使他做出了一个决定。
记得那天是星期五,余峰下班回来,下着倾盆大雨,大雨把街道变成一片汪洋大海,马路上基本看不见车轮子,都被淹没在雨水里。但回到家后,余峰依然冒着大雨去超市买了许多菜,回来煮了一桌子菜。六点半钟的时候,罗冰妍准时到他家。
入座后余峰依然是不露山不显水,罗冰妍看着桌上丰盛的饭菜,说:“今天怎么日子?烧了这么多好菜!不会是你的生日吧,我可什么都没带!”
余峰笑着说:“放心!今天不是我的生日,先吃着吧,等会儿你会知道。”
“搞得这么神秘。”
那晚罗冰妍没有喝酒,因为她从来不喝酒,当然也不会因为到余峰家做客而改变这个习惯,余峰喝了一些啤酒,远远醉不了。两人边吃边闲聊,吃到一定火候以后,余峰给自己满满地倒上了杯酒,然后下定决心似的喝了下去,说:“明天我可能要离开这里?”
“是去旅游吧?去哪旅游?”罗冰妍不在意地说。
余峰看着她说:“不是旅游,很可能永远地离开这里。”
罗冰妍停下手中的筷子,看了他一眼说:“是因为我吗?”
余峰避开她犀利的眼神,说:“我有一个同学在燕州,在一家电池公司混得很好,他在那里帮我找了一份工作。”
“假如不是因为我你是不是不会做现在这个决定?”罗冰妍说。
余峰又喝了一杯酒,说:“我想过了也许我们真的不适合,或许我根本就配不上你,人们都说和一个所爱的人做普通朋友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现在我总算体会到了,明知渴望的东西近在眼前触手可及,却只能望而生畏是很折磨人的。我想了很久,还是决定离开,那样或许我会过得好一点,你的生活也少了一些麻烦。”
罗冰妍放下筷子,沉思了许久,说:“或许是我太自私了,没想到无意中我会给你带来这么多伤害。”
“伤害谈不上,应该是我自作自受,感情本来就是两厢情愿的事情,我只是自作多情罢了。”余峰自嘲地说。
“你救了我一命,算是我的救命恩人,又帮了我很多忙,我欠你实在很多,我真不知道该怎么报答你……你要是不介意我今晚可以留下来……真的……我们这个时代的女孩对处女之身不是太……”
余峰很惊讶地看着她说:“你没看玩笑吧?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罗冰妍则是一脸无所谓地坐在那里,说:“真的可以!我真个人不喜欢欠人家太多,我承认自己不是一个保守的女孩……你不是很喜欢我吗?就当作我们美好的回忆吧,你不必负任何责任,就当我在报恩吧。但要我跟你一起结婚生子过日子,我很抱歉,自己做不到。”
这一时刻余峰才感觉到自己确实不了解她,当然这方面前卫的思想并不影响她在余峰心中的地位。如果说此时的余峰没有一点心动他自己也不相信,很多次做春梦包括几次在办公桌上打瞌睡的时候他都梦到和罗冰妍在床上交欢的情景,但那毕竟只是做梦,现实生活中他不是那种随便的人,经过几回合欲望与理智的斗争后,余峰说:“冰妍!你真的不需要做,我也不需要你这么做,把你的第一次留给你最爱的人吧,我真心地祝福你以后过得幸福。”
第二天余峰坐上了飞往燕州的航班,开始了人生的另一段旅程。余峰望着窗外厚厚的云层,一种似曾相识的哀愁涌上心头。昨晚对罗冰妍的献身的拒绝他没有悔意,他知道如果他当时没有拒绝,发生了那种事以后,之前罗冰妍在他心中的美好形象可能就此终结,性爱是一种微妙的事情,它可以拉近两个人的距离,同样也可以扯长两个人的距离。
昨晚他告诉她自己十点钟上飞机,其实他订的是八点半的机票,然而刚才要上飞机时,他还是禁不住时不时往回望,明知这种回望是徒劳的,还是不受控制地这样做。
坐在余峰旁边的是一个中东人,留着大胡子,扎着头巾,有点像****,是个健谈的家伙,会说一口流利的英语。总是时不时扭头跟余峰聊天,而余峰在大学时没有好好学英语,那人说什么他基本能听懂,倒是他自己说了什么他没能听懂,更多的时候他在思考自己跟那人说的那些话是英语还是汉语或者两者兼是,还是什么都不是,所以他更乐于跟那人说肢体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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