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都市重生之超级大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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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程万金

程万金面色阴沉着下了坦克,蔚然的天空延伸到大地的尽头,膝盖高的嫩绿鲜草凌乱如麻,春日黯然的景象在这片草原上已看不见,这里,同样是一望无际的旷野,可往日的牛群羊群马群已不知所踪,嫩草虽乱却鲜,只是没有任何牛,羊,马在这里享受上天的恩赐,昔日的牛哞羊咩马嘶声没有了,这里已听不到美丽豪放的少女敞开胸怀在这片旷野里尽情豪唱,往日可延绵千里的歌声如今只剩下不知从何处飘来的呼呼风声。一切都变了,原本美丽的大草原如今只有一阵阵的血腥味,少女身上散发的芬香只能成为回忆,取而代之的是令人作呕的血腥气——战争,即便只是内部小争斗,摧毁了人命,也糟蹋了大自然。

五步之遥仰面躺着一具年轻男性尸体,他的脑门处有一个拇指粗的小洞,程万金清楚那是冲锋枪的子弹留下的杰作,这个杰作将他的生命定格在最美的年华,鲜血在寒风下已凝成小结块挂在那里欲滴不坠,还未闭上的双眼似乎在问程万金,你为什么不早点来?

一堆凌乱的荒草也有一具趴着的尸体,或许是不明不白死了还保持着死前的动作,他的手上还握着一把冲锋枪,似乎到死都不相信对方会打到自己。

再走几步又是几具尸体,横七竖八的躺在这片荒原中,不远处的坦克上趴着两具年轻尸体,一个掌炮一个装炮,细小的伤口向程万金哀诉他们是死于狙击手手中。

共二十具尸体,二十条年轻的生命,每个人都睁着眼,因为他们在死前还死死应战,没有一个人绝望的闭眼等死,因为他们是军人,军人,不论在何种情况下都不能投降,绝望——这是当兵最基本的任务。

他们都是好样的,不愧是自己的兄弟,程万金在心底钦赞了自己的兄弟后就亲自给每个人都合上眼,这些人前晚还与自己高歌畅饮,昨日早上接受自己的任务外出巡逻可是到了晚上还没回来,天一亮就开始找他们,如今终于找到他们,可已全部罹难!

战争最易磨砺人,也最易令人成熟,如同伤口最令人记住教训一样,程万金在战争的磨砺下已渐成熟,他没有狂怒,只是默默的从兄弟的身上摸出一两件随身之物,这些东西要交给兄弟的家属,尸体无法运回去至少得为他们的亲属留下纪念之物。最后与兄弟们一起用工兵铲挖起一个个坑将罹难的兄弟埋好,平坦如初,没有凸起的坟头,没有竖碑,战死的军人没有碑也无需竖碑,他们身为军人就应葬身沙场——这,才符合军人的身份,这,也是军人最高的荣耀。

远处,有一辆军衣色卡车快速往这里驶来,拿起望远镜瞅了瞅程万金的嘴角就翘了起来,终于找到发泄的对象了,那是赫蒙的人,他们估计也觉得今日也会有收获,也能灭掉一部分楚军。下令所有人员准备就绪,在坦克四周埋伏好。

卡车的速度慢了下来,原本举着冲锋枪,狙击枪在车尾狂呼狂笑的突厥叛贼脸上阴沉了下来,因为他们看到了五辆坦克停在不远处,虽然看不到人影在哪,但经验告诉他们,这五辆坦克很危险,尤其是坦克上的大炮更危险,于是他们拼命向后指示慢速停车。

车上所有人都探头探脑的握紧手中的枪警惕性的往坦克这边瞅,随时准备应战,当一个士兵看见一辆坦克上的炮动了的时候,便指着那台坦克大呼大叫,车上的所有人都往这边狂射,卡车也发动起来准备逃窜,他们很有自知之明,一辆卡车是斗不过坦克的,何况还是五辆卡车。

晚了,程万金已下令,哒哒哒的枪声在每个兄弟的耳边回响,他们无法及时赶到救自己的伙伴只能以这种方式为队友送最后一层,激烈的枪声就是他们内心的呐喊,就是他们胸中的怒火。瞅着卡车上的突厥叛贼一个个或哀嚎着掉下来,或闷声落下,程万金就热血沸腾,胸中的怒火也随着叛贼的掉下得到缓解。

怒火在燃烧了几分钟后在郭义把坦克的炮头瞄准卡车后终于平息,一个炮弹过去,浓烟滚滚,杂物飞扬,分不清哪个是腿哪个是手哪个是头哪个是卡车的部件,一阵阵寒风吹过,终于撩开了视野,眼前只剩下一个小坑,刚刚还停在上面的卡车不知被解散在何处,至于卡车上的突厥叛贼除了一两个侥幸获得全尸外,其余的都身首异处——一车叛贼无一活命。

程万金满意的列队向黄土下的战友们深深致了最好的军礼,喝令一声全体便上了坦克离开这片死亡之原。

“队长,这次我们算不算戴罪立功,我刚才数了数,我们可歼灭了六十七个叛贼!”郭义坐在程万金身边一脸兴奋,他到现在还沉浸在自己刚才那一炮所带来的快·感中,一炮毁一切,一炮就足以令六七十人身首分离,他作为掌炮者,每次看到自己所发射的炮弹之处浓烟滚滚,万物无存就热血澎湃,也就因为有这种快·感才令他热爱这份工作,才将自己一身热血洒在坦克上,掌炮者是敌人的第一个目标,所以是队中最危险的一个,但对只有三十来岁的郭义来说,这个危险不算什么,他的心里面,热血永胜于畏惧!

程万金面无表情的细心擦着手里的冲锋枪,没有说话,这把冲锋枪是他的最爱,以前当小兵的时候叶达叶将军给他配备了这款冲锋枪,此后他就是队友中第一个冲锋在最前面的小兵,杀的敌人也最多的小兵,他的这种勇气,这种战力让上级领导看到他的本领,于是,他当上了五百人队伍的队长,有人在私下讨论说这是他靠他老爸是大将军的关系获得的,不过与他一起作过战训练过的人都知道,这一切都是程万金靠自己的努力得来的。

很多人都看到他的努力,所以他现在所带的五百队伍都对他心服口服,没有谁觉得他的位置水分太多。

擦完最后的枪口,程万金才停下来,满意的又打量一番才把目光望向远方,刚才这把冲锋枪为他狙杀了二十三个敌人,二十三个不是小数目,这已是队伍中最好的一个,每次爱枪做了贡献,程万金不仅把它杀敌数量记下来,并重新保养一遍。枪是军人的另一条生命,枪如果出现问题,那这名军人的生命也将终结,所以,多数军人在闲暇之时做得最多的就是他手里的那条与自己血脉相连的生命。

“回到朔圆的时候先把坦克保养一遍,这才是重要的事,至于这次我们是否戴罪立功不是你所考虑的内容,一切听从上级指示,你只要做好自己该做的事就成。”程万金没有像郭义这么在意这次的小胜利,在他看来,杀的六十七个突厥叛贼还不足以报死去的那些兄弟的仇。

郭义无言的回到里面准备保养坦克的工具,队长说得对,武器是军人的另一条生命,这条生命死了你也就终结了。

程万金把目光飘向南方,叶将军很快就会抵达朔圆,有了足够的军需物资,作战就多了一层保障。据叶将军说与他一同前行的还有一个自己的老友,问是谁又不说,还卖关子了,想了半天也想不出是谁后程万金就没有花心思在这个上面,不管是谁等他们到了不就一切知晓了?

ps:第一节。早上弄房间,下午还得弄一个下午,或许明天还得弄,一吃完饭先来发布章节,晚了点,抱歉,晚上还有一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