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医疗纠纷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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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医院出售假药致病人死亡,死者家属如何寻求赔偿?

黄某因长时间胸闷气短,于是去医院检查,医院检查结果确诊为肺气肿,医生为他开了治此病的药。黄某开始吃时见效,但过一段时间发现病情不但没有好转,反而日益加重,家人见此情况便令黄某停止服药,停药没几天,黄某便去世了。黄某家属深感疑惑,于是把药拿到医院进行化验,最终发现医院为黄某开的是假药。针对此情况,死者家属应该怎样寻求赔偿?

药品是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药品管理法》规定:禁止生产、销售假药。在药品有缺陷的情况下,患者可以追究生产者或者消费者的责任。《产品质量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赔偿。造成受害人死亡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以及由死者生前抚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黄某因服用医院开的假药而导致死亡,其家属有权利要求医院给予相应的赔偿。如果医院领导明知是假药还要出售,对患者造成轻微伤害的要对医院进行罚款、没收药品;对患者造成重大伤害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患者家属知道假药的生产者,还可以向生产者要求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