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年9月25日,我在我的《汉语小词典》后面的环衬上画了一幅儿子三个月熟睡的速写。三个月的儿子胖乎乎的,可爱极了。85年,我来到武大读书,想念三岁的儿子,就在这幅速写下面写了几句话:“孩子,我没能为你写出一首诗来/我以为你本身就是一首诗/比我所有写出的诗都优美/你就是我一生中最好的一首诗/我天天读,时时读/读也读不厌”。当然,这有点浪漫,但感情绝对是真实的。只有这种亲情才不带一点夸饰的成份。
男孩小时候可爱,随着年龄的增长,就不可爱了,调皮,不听话,让人讨厌。老话说:“七岁八岁狗也嫌”嘛。我曾写过一篇《儿子是个数学迷》,但儿子除了是个数学迷以外,也是个电子游戏迷。儿子迷上电子游戏可以追溯到5岁时。5岁儿子上小学一年级,那时还在公安县城,他放学后常常一个人跑到很远的工人文化宫去看电子游戏机。5岁还是个让人不放心的年龄,当时人贩子贼多,我儿子那时就碰见过一个打他主意的老头,但被他机警地摆开了。为看电子游戏,他不知挨了他妈妈的多少打,也让在武汉的我为他操心。
到武汉后,他秉性难改,依然看电子游戏,一次看电子游戏让人把我们给他新买的一个小电子游戏机给掏走了;另一次让人把笔盒给掏走了。毫无疑问,这两次让我动了真火,狠狠地揍了他。打了儿子,疼在自己心里,为了不让他再出去看,我给他买了个小霸王家庭游戏机,游戏机卡换了一盒又一盒,还是拴不住他的心,还是喜欢出去看大电子游戏机。不过,打了几顿,约法三章,儿子还是基本听话了,一个星期只能在星期日下午去看看。
更多的时候,儿子还是听话的,他除了对数学入迷外,我则指导他学好语文。给他买的书已经有满满一柜了,现在他也能啃完《西游记》、《水浒》。儿子跟我完全一样的习惯:吃饭、睡觉前、上厕所,都必须看书,我以为这与其说是模仿,不如说是遗传。过去我对他是任其自然,结果导致作文较差,后来经过一段时间训练(如每天写日记),他的作文有明显提高。为锻炼他的想象力,我让他创作童话,果然他连续写了几篇,都在报刊上发表了。但他收到稿费却一点儿都不激动,回家将一张汇单丢到桌上,说这点钱,只够我吃个早餐。这话一说,我就知道儿子在文学上没戏了,他对稿费不兴奋,没有发表作品的欲望和荣誉感。唉,这文学不搞也罢,淘神费力,伤了身体,还没什么油水。当然,他这个年纪比我当年强了许多,我那时像他十一、二岁时挣钱,是捡破烂、锤石头,钓鱼和割草去卖,到哪儿混稿费?然而他并不珍惜。
儿子对我这个老子还是崇拜的。在作业上不懂的地方总是找我,凡是我说的话他都相信。儿子虽然没有长大当作家的志向,但他崇拜我的根源却是因为我发表过的作品和出过的集子,他常说:“爸爸真行!爸爸最了不起!”
对孩子,我采取的基本上是顺其自然的教育方法,我很相信“儿孙自有儿孙福”这句老话,大人不应该为后代谋划未来。我除了不强求儿子外,还基本上满足他的要求,我认为凡是别人家的孩子该享受的,自己的儿子也应该享受。我该做的,就是时刻注意他在品行上不走岔路,诚实、大方、助人、合群、大度。
当然,儿子虽然喜欢我,但也有对我不满意之处,这就是说我懒,因为我在家很少做家务活,儿子总是说家里最辛苦的是他妈妈。但儿子在懒惰方面也在向我模仿:上床不会拉被,洗脚不会倒水。怎么教,他都不会。不是不会,是不做。我记得一个美国人这么说过,说下一代是连被子也不会叠的一代,休想指望他们能为人类做些什么。但人类的发展和进步毕竟还得靠他们,所以我们这一辈不必为此忧心忡忡。说到底,我还是信那句老话:“儿孙自有儿孙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