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陈应松文集:去托尔斯泰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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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狗 性

先说离咱们很近的一段奇闻。据新版《公安县志》记载:70年代末湖北公安埠河乡下有一五保户老头,喂有一条狗。老头死了,村里人拴了那狗在家,将五保户老头埋到三里之外的乱葬岗。回来将此狗放掉。第二天,人们发现此狗竟出现在三里之外的老汉坟头,呜呜哭叫。好心人给狗吃食,狗嗅也不嗅一下,三天后此狗饿死在了五保老头坟旁。

这种狗新版县志叫“义犬”,古书上也叫义犬,是狗通人性,不嫌贫爱富,忠于主人的最简约、准确的叫法。

狗忠于主人,它才不管你衣衫褴褛,满身臭气,或是绫罗绸缎,满身名牌。只要你是它的主人,它决不会抛弃你而投奔高门大户。这一点狗当比人强了。有一句俗话说“就是一块石头也能捂热”,这是讲的夫妻之间在漫长的岁月中总会有感情的,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在现实中不是日久弥新,往往是愈来愈淡,愈来愈麻木,爱一件事,或者爱一个人,不改变初衷的,已经寥寥无几了。可狗对于人的依恋却恰恰相反。当然,狗依旧是狗,不会比人更聪明,这种忠于主人的素质是盲目的,所以狗的这种奴性往往成为对人的贬喻。

但是,狗并不见得比人愚蠢和卑鄙,有些狗充满了大义凛然的精神品质,这不仅仅对主人爱,也对仇人恨之入骨。对于人来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而对狗来说,三十、四十年的仇也深埋在心,等待机会报复。报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德国某一盖世太保残酷地将一犹太人杀死,当时犹太人的狗将盖世太保脸咬伤,得以侥幸脱身。三十年后的某一天,这位盖世太保行走在街上,一匹狗突然窜过来将此盖世太保狠狠咬住,咬断了喉管。此狗等了三十年,终于替主人报了仇。这条狗的记恨,比之我们的“相逢一笑泯恩仇”显得愚顽、狭隘,但复仇精神却是让人肃然起敬的。

像此类传奇的故事在中国也有,也是替主人报仇。说到底,这类狗的嫉恶如仇也还是为一个“义”字。现今的社会不仁不义的人层出不穷,倒是在知识层次不高的一些人群中,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事情不少,以至于许许多多的“仁义”之士打架斗殴,怨怨相报,这种“义”就带有野蛮的兽性了。

我没有养狗的经历。倒是我儿子在我上武大时养过一条小狗,儿子爱狗如命,又属狗。后来这条小狗被人偷走了,为此,儿子还写过一篇作文,很是想念那条小狗,最后在结尾呼唤道:“我的小狗,你如今在哪里?”人与狗的交流有时比人与人的交流显得更真挚,更深切。

在属相书上,我看见对属狗的人下过如此定义:对于自己所尊敬的人,表现出热情、服从、不惜为对方牺牲,对朋友忠诚,绝不背叛,头脑清晰,主观力颇强,感情起伏不定,很难有满足感,脾气暴躁,对有恩的人百依百顺。行动敏捷、快速。通达人情理义……瞧,这简直就是在说狗性而不是说人的属性了。

看来,某些方面人和狗还真是相通的,只是人多了一份狡诈。当然,狗没有遇到多少敌人,当它被人类驯养以来,就一直是人类的宠物,它不需要狡诈也能生存,而狗的直系亲属狼却多了一份狡诈,因为狼的生存显然艰难多了。这么说,狡诈可能是动物的一种本性,狗却是异化了。人之所以狡诈,当然也是因为生存的艰难。在激烈的生存竞争中,人保持了动物的许多本性,像狡诈、残忍、多疑、嫉妒等等,想想也是十分自然的。人不是谁的宠物,人是一种泛滥成灾的高级动物,在许多国家限制发展。而狗就不必担心此问题,虽然城市也有打狗运动,被打的都是野狗,或乡下人所说的最普通的“菜狗”,一些好品种狗在目前的形势下身价与日俱增。听说在咱们武汉,曾有一条纯白西施犬,叫价到14万元人民币。对于上班族来说,一家人工作一辈子,也不够买一条这类狗的。而时常披露的人贩子一、两千元就可卖掉一个十七、八岁的黄花闺女,人价不如狗价。一匹狗可以换七十个姑娘,也太不公平了。狗毕竟是人驯养的,人怎么反过来不如狗呢?人如此之贱,人如此不受尊重,是不是我们的社会出了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