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统
白寿彝先生总主编,史念海、陈光崇先生主编的《中国通史》第六卷已经出版了。它以1400万字的篇幅,全面叙述了中国封建社会的繁荣强盛时代——隋唐两朝的历史。读完这厚厚的两卷本,我们高兴地看到,诸位学者的通力合作,产生出一部视野宽广、论证坚实、观点新颖的隋唐史著作。它不仅为我们完整地阐述了隋唐的历史过程,而且从多方面、深层次探索了隋唐强盛发展的内在原因,使读者深受启迪。下面,我从几个方面谈谈读后的感受,就教于各位作者。
一
白寿彝先生在本卷的“题记”中指出:“隋唐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内部发生重大变化的时期。在田制、税制、官制、军制、法制、选举制度、行政区域的划分上,都有不同程度的变化,对后世有较大的影响。民族的重新组合、社会各阶级、阶层所发生的新的变化,都是应当予以阐明的历史性重点。”本卷作者们抓住“重新组合”这个主题,从多方面论证隋唐强盛的内在原因。
纵观中国封建社会各皇朝的历史,可以看到这样一个规律:以汉族为主体的中央政权如何处理与周边少数民族的关系,是国家安危和疆域伸缩的关键所在。具体地说,是如何对待强大的北方游牧民族。汉朝对匈奴的政策是:在军事力量弱于对方时,就采取“和亲”政策;当军事力量强盛时,就进行决战,用武力征服或迫使其迁徙,以保障北方边境的安全。隋朝统一之后,沿袭了汉代的政策,对突厥进行了几次战争。隋炀帝率大军巡游,也带有炫耀武力和迫使突厥臣服的意图。事实证明,这种敌视少数民族的立场,不可能解决民族矛盾,也不可能保持北方边境的安全。隋亡之后,突厥乘机南下,又给唐朝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如何能摆脱这种恶性循环,缓和民族矛盾,为国家的统一和稳定创造条件,唐太宗采取了新的政策。“综述”第7章说:“唐太宗对少数民族的基本态度是‘降则抚之,叛则讨之’。也就是各少数民族只要不公开与唐对抗,就对其实行羁縻政策,以各部的酋长为都督、刺史,仍按其原来的风俗习惯、社会制度,对本族进行统治。反之,侵扰内地或对唐有严重威胁者,就用武力解决。”这个政策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综述”第3章“疆域和行政区划及其变迁”、第4章“隋唐各民族的分布和迁徙”、第7章“强大的封建专制国家”、第10章“封建经济的发展”,都谈到唐初在周边少数民族区域建立羁縻府州的情况,并称“这是唐代特有的制度”。以这样多的篇幅来叙述此事,反映出它对唐初统一和强盛的重要作用。
史念海先生以历史地理的方法研究了隋唐政权与游牧民族的冲突,指出:“隋唐两代都有广大的版图,也各有若干臣附的属国。隋唐两代直接统治并设有州县的地方,都是在农业地区和半农半牧地区。当时它们和邻国相争执的地方,大半都是在这半农半牧的地区。”根据他的划分,半农半牧地区包括北方的阴山、贺兰山,河西走廊的祁连山、合黎山、龙首山,河北的燕山。这些地区的气候条件和水草资源,比蒙古高原和青藏高原都要优越。游牧民族定期向这些地区迁徙,是为了寻求牧场,是生存的需要。中原皇朝为了巩固其统治和防御游牧民族的南下,就必须完全控制半农半牧区。于是就有了秦汉长城和防御体系。历史证明,这样做的结果是耗费了内地大量的人力和财富,但未必能达到预期的目的。当中原皇朝强盛时,游牧民族就“内附”,取得在半农半牧区生存的权利。当中原皇朝分裂内乱时,游牧民族就乘机南下,占领半农半牧区并向农业区扩张。
贞观四年,唐太宗派兵平定东突厥后,在讨论如何安置突厥降户时,采用了大臣温彦博“全其部落,顺其土俗,以实空虚之地,使为中国扞蔽”的建议,设置羁縻都督府。以后平定漠北、东北、西域,又将羁縻府州的制度推行到各个部族。这些少数民族部落在臣属于唐朝的同时,保持着相当程度的自治。部落可以保全,酋长可以世袭,行政上实行蕃、汉双重体制。这在中国封建社会是一个首创。其结果是唐朝的疆域和势力范围急剧扩展,东到黑龙江的黑水都督府,西到中亚的昭武九国,南至南诏、安南,北至贝加尔湖,远远超过了汉朝。少数民族在半农半牧地区有了安定的生活,对稳定北方、繁衍户口、发展畜牧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逐渐向内地迁徙,与汉族融合,成为唐朝的编户。
羁縻制度不仅是一种带有民族自治性质的行政制度,也含有军事征发的性质。游牧民族的骑兵被编入唐朝军队,突厥、铁勒九姓、奚、契丹等族在唐朝平定西突厥阿史那贺鲁部叛乱,反击高丽扩张的战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涌现出契苾何力、阿史那社尔等一批名将。蒙古出土的突厥文《阙特勤碑》自述突厥族骑兵为唐朝作战,向东到达太阳升起的地方,向西到达西域的铁门关。在战争中少数民族与汉族逐渐融合,蕃兵蕃将成为唐朝军队中最有战斗力的组成部分,在保卫唐朝领土和消灭内乱中成为骨干力量。我们注意到,唐朝没有效仿汉朝、隋朝动员大量人工修筑长城,但却收到比长城更好的效果,其原因就是北方少数民族转化成维护边境安全的积极因素。
《中国通史》第六卷以大量事实说明:唐朝前期的强盛,得益于处理民族关系和民族政策的成功,主要是唐朝统治者能以包容宽厚的态度对待少数民族,建立一种和谐的关系。通过开驿道、通商通婚、吸引部落酋长到朝廷作官等方式,与少数民族和睦共处,实现了一种新型的民族融合和重组。如果说南北朝时期的民族融合是在战争和动乱中,在少数民族的迁徙和衰落过程中被动形成的,那么唐朝的民族融合和重组则是一种主动的行为。“综述”第7章引用唐太宗的话说:“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故其各种落皆依朕如父母。”汉武帝穷兵三十余年,疲敝中国,所获无几;岂如今日绥之以德,使穷发之地尽为编户乎!”从战争状态到民族和睦,从边防对峙到休养生息,北方游牧民族从威胁内地的祸患,转化为维护国家稳定统一、开拓疆土的依靠力量。从贞观到开元百余年间,唐朝政府坚持了这种民族政策,使其成为统一多民族的强盛帝国。历史的经验对今天仍有借鉴作用。《中国通史》第六卷对隋唐民族关系的研究和总结,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二
《中国通史》第六卷详细叙述了隋唐社会阶级和社会阶层的重组,研究了这些变化给隋唐政治和社会生活注入的活力。“序说”第4章指出:“隋唐两代承南北朝之后,重新组合已成定局。既已重新组合,就会发出新的力量。隋代历年虽甚短促,这样的力量就已经有所显现。到了唐代更是分明可见。唐朝中枢大员,不必细考其个人的生平履历,仅从姓名之间就可略见其时的风尚。至于边庭将帅尤其是无间华夷。重新组合并处,得以各尽所力,这也是难能可贵的。”这段话表现在两个方面:士族门阀制度的变化导致社会阶层的重新组合;科举制度为唐朝统治提供了丰富的人才,新兴的庶族阶层成为封建统治集团的主流。
隋唐统治者对士族门阀的态度是双重性的。一方面他们也崇尚门第,中唐时代的苏冕还说:“创业君臣,俱是贵族,三代以后,无如我唐。”另一方面在政治上有意削弱士族的地位。唐太宗立《氏族志》,将山东老牌士族列为三等,以当朝品秩为高下。武则天立《姓氏录》,凡有军功官至五品以上者皆可称为士族。旧士族对此深恶痛绝,称之为“勋格”,而大量的庶族地主却因此而提高了社会地位,进入统治集团。到晚唐时,旧士族退出了历史舞台。“言李悉出陇西,言刘悉出彭城”,“冠冕皂隶,混为一区”。“综述”第10章叙述了这个历史演变过程后,总结了三条:1.士族门阀的社会地位逐步和官品高低融为一体。2.科举制度和庶族地主地位的上升促使士族门阀制度进一步衰落。3.唐朝皇帝有意削弱士族地位,是要打破旧的传统,为统治集团注入新的活力。
隋唐统治者的目标是建立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帝国,对人才的需求使科举制应运而生,并对国家的强大和发展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典志”第9章详尽叙述了隋唐的科举制度,指出“这时的科举制度刚刚冲破了以门第取人的九品中正制的樊笼,正处在具有很大活力而能发挥积极效力的崭新阶段,可以说是解放人才的制度”。所谓“解放人才”,就是“打破了九品中正制下由一小部分世族豪门垄断选举权的局面,于是,士不问门第高下,人不问世族寒门,一般人士均可报名投考,从而扩大了选举范围,使封建国家的选举制度能够发挥更大的效力”。在相对公平的条件下,通过竞争,使大批人才脱颖而出。再配上相应的官吏任免制度,封建政权有了充足的后备官员,使皇权得到充分的加强。
科举制的活力还体现在考试的内容和方式上。根据统治的需要选拔人才,不拘一格地选拔人才,是科举制成功的又一体现。考生来源上,既有国家学校培养的“生徒”,又有家学传授或自学成才的“乡贡”,军人则去参加“武举”。贵族子弟也可通过“资荫”获得一些照顾。只要有真才实学,就能得到考试的机会。考试内容上,分为经典、策问、杂文三部分。经典测试考生对封建正统道德规范的理解;策问要求考生针对当时政治、军事、社会、文化的一些问题发表自己的见解;杂文考诗赋,测试考生的文化素养和文学天赋。这些考试对考生提出很高的要求,他不仅要能熟读经史,而且要密切关注国家大事和现实生活,并显示出治国安邦的实际能力。诗赋则是检验人的个性和创造性,没有过人的才能是写不出好诗的。对那些在某些方面具有专长的人,朝廷还不定期举行“制举”考试,广泛收揽各种人才。应该说,隋唐的科举制度曾经选拔出一大批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他们不仅对当时社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而且对后代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典志”第9章评价隋唐科举制说:“这对人们通过考试竞争而进入仕途来说,具有了一定程度的公平性和广泛性,使得一部分处于社会中低层而了解社会实际的优秀人物取得参与政治和管理国家的权力。这样,既能调动人们的积极进取精神,扩大各种人才的范围,又能提高行政官员的素质,完善封建社会的管理,从一个方面促进了当时社会的进步和强盛。”这是唐朝前期的写照。晚唐时期政治走向腐朽,朝政和选举由少数官僚特权集团把持,成为结党营私的工具,并形成了僵化的社会等级。初唐的强盛风光成为历史,封建皇朝又无可挽回地走向衰败。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