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做个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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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富人的为人处世谋略(9)

这本来是一个典型的富人继承故事,但在福特公司当时的气氛并不愉快,亨利的父亲继承了总裁之位,但他对董事会已失去控制。在他的铁腕管理下,这家公司每月亏损1000万美元。他采用的是一种顽强的反工会政策,而由他长期合作的副手哈利·班纳特严酷的执行,这带来工人的仇恨,偶尔还会发生暴力事件,生产也一落千丈。

年轻的亨利决心要从事改革。在他母亲和两个弟弟的支持下,他领导了一次夺权行动,将父亲——老福特逼下了负责人的宝座。

亨利就任总裁以后,第一项行动就是开除班纳特,而和汽车工人联合工会讲和。在10年多一点的时间里,公司扩展了6倍,在接下来20年中,使得公司的财富和人们对公司的看法到达新的顶峰。

亨利在成为公司总裁后,大可以在某个阳光艳丽的海滩度假,但他却始终保持每天准时上班。他说:“我对公司有份责任,假若我未完成责任,就会对自己感到难过。”

这好像是说他被迫吞下一大把盐似的,但事实上他平日行动的表现也的确是如此。他的僚属说,他是个工作狂。

亨利·福特欣赏这个职位所带来的权势——雇用和开除的权力,个人对新产品的控制,受新闻界的注意,很容易接触到那些总统和总理等等,这都是单靠钱所买不到的。对一个像他这样精力充沛和充满自信的人来说,权势对他就像一把斧头对木匠一样重要。

当老板就得有绝对指挥权

众所周知,联合国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每逢重大决议时,只要有一国投反对票,该决议就得流产。这或许是一种合理的安排或协定,但如果这种情况出现在某一个公司,恐怕未见得是一件好事。

随着股份制公司的增多,这个日益尖锐的问题也提上了日程。诚然,公司发行股票可以增加公司的资金,但如果处理不好,就会出现安理会的那种不妙形势。

当老板就得由老板说了算,宛如沙场上的一员主帅,指挥着自己的军队左右驰骋。

马尔科姆·福布斯只是《福布斯》企业的第二代继承人,他的前面还有哥哥布鲁斯。当布鲁斯英年早逝而使得马尔科姆登上福布斯王国宝座时,留给马尔科姆的只有公司30%的股份。

只有30%的股份使得马尔科姆·福布斯心中很不痛快。一方面,自己的决定很可能被其他股东否决;另一方面,自己辛辛苦苦赚钱,到头来还不知道是为谁辛苦为谁忙。所以,马尔科姆上台的第一步骤,就是回收公司股份,他要大权在握而不是当一个徒有虚名的董事长。

马尔科姆面对的有四个股东:与自己同样拥有30%股权的哥哥的遗孀露丝,分别占据16.5%股权的两位兄弟高登和华里士,以及父亲柏地的心腹女秘书葛楚德。16岁便进入《福布斯》工作的葛楚德是惟一一个非福布斯家族成员分到股权的雇员,她拥有送给她的7%的股权。

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了实现独揽大权的野心,马尔科姆·福布斯首先拿自己的亲人开刀。

在布鲁斯去世几个月后,马尔科姆把最小的弟弟华里士引进了家庭企业,委以统计主管,并要求在他和露丝对垒时全力支持自己。随后,马尔科姆又说服了对企业根本不感兴趣的在西部电影界工作的弟弟高登,结果,两位兄弟一致行动,把股权托给了马尔科姆保管。

同时,马尔科姆为了打开知名度而进行种种大笔花费,使露丝看在眼里极不舒服,她认为福布斯企业早晚要败毁在这个叔子手里,再加上马尔科姆时不时提出要购买她手中的股权,使她最终做出了决定:卖掉全部股权,不再插手福布斯家族企业。

由此,马尔科姆势力大增,正如华里士所言:“小股东已没有什么权力可谈。”不过马尔科姆要的是百分之百的拥有权,部分原因是他不希望做决定的时候,还得顾及别人。

相继,华里士和高登也把自己的股份卖给了马尔科姆。马尔科姆开始把目标转向葛楚德,他以各种方式,或明或暗地向她表示:她掌握着的那7%的股份不肯放手,让他很不高兴。迫于无奈,1972年葛楚德以10万美元的代价把股权卖给了马尔科姆。

马尔科姆为收回《福布斯》70%的股权,总共花了340万美元,不过这非常划算——20年后,《福布斯》企业的总值增加了近200倍。

如果当初任何一个股东把股权保留到今天的话,都将成为亿万富翁。

在这过程中,马尔科姆还逐渐裁下布鲁斯原来旗下的人马,在各部门换上自己的人。这样,他可以毫无顾忌地放手去做,而不需要对任何人负责。

“当老板的乐趣应该像战场上的大将一样,可以全权指挥作战。”关于他的一系列夺权行为,马尔科姆是这样解释的。

紧握最大的利益点

一个人要想发家致富,仅靠一己之力是难以成功的,它需要与其他人合作。事实上,许多富人之间都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大家共同发财。

但是,富人们也知道,利益分享是一种致富的手段,不过自己一定要掌握最大的利益点。

利润最大的环节在哪里

在当今公司中,很少有公司能够控制一个产业的所有上下游环节,一个产业的构成,往往是由许多处于不同环节的众多公司共同构成的。比如,国内的彩电公司许多只控制着组装环节,零配件生产都依赖上游厂家;在国外,大名鼎鼎的麦道公司所生产的飞机,所需零部件分布于数百家公司。

行业的这种分散化的趋势使得公司必须考虑在整个价值链中要控制利润最大的环节。因为每个环节所能获得的利润是不相同的。

如果公司没有实力控制整个行业中最重要的、也最能获利的环节,那么就应该选择相对更重要、利润最高的环节;如果有了足够实力,也就要力图控制行业中所有最具价值的环节,成为这个行业的“龙头老大”。

控制行业的某一重要环节,虽然也可左右这个行业,但自身也会受到行业上下游环节的钳制;而只有做这个行业的“龙头老大”,才能真正控制这个行业的最大利润所在。

以上内容可谓是行业控制手段的精华。

1859年,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发现了石油。4年后克里夫兰和纽约之间有了直达火车。而克里夫兰变成了一座新兴的石油城。此时,未来的石油大王约翰·洛克菲勒开始密切注视着石油业的发展。由于原油价格很不稳定,很多想赚大钱的人冲向油田,其梦想和愿望都落空了。但是,精明的洛克菲勒却看到,原油只有在精炼后变成煤油,才有价值。因为煤油是点灯的好材料。一桶42加仑原油当时在10—20美元之间,而精炼一桶原油只需30美分,煤油售价却可达到1美元1加仑。洛克菲勒看到了炼油业的前途所在,决定创办炼油厂。1863年洛克菲勒与他的合伙人创办了“精进油品厂”,由于经营得当,不久,他们的“精进厂”就成为该地区最大的炼油厂,每天加工500桶原油。

但是,事情不会总是顺利的,兴旺发达的精进油品厂,由于合伙人意见上的分歧而面临分裂,在这生死存亡之际,大家同意把公司拍卖,将公司售给出价最高的人。1865年2月2日,拍卖开始,从500美元,一直攀升到72500美元,最终又是洛克菲勒获得了公司的所有权。

洛克菲勒如此不惜一切代价要控制炼油厂,是因为他当时发现了石油工业的最大利润所在。

投资油田,有可能因发现不了石油而破产,不但风险大,利润也不高;而投资炼油厂,不但风险小,而且利润高。事实证明,洛克菲勒的眼光十分准确,洛克菲勒石油王国的建立,是以他从炼油厂切入这一行业开始的。

洛克菲勒在投资炼油厂之前,虽然也是一个成功的商人,尚无缘跻身巨富的行列,自控制炼油厂之后,全美国的美元开始向洛克菲勒的腰包里流动。

资本雄厚之后,具有远见卓识和深邃洞察力的洛克菲勒认清了产业发展的真正动向。他认为,仅仅靠几座油井和炼油厂是不足以发财的,要想发大财,必须垄断与石油工业相关的其他行业,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铁路运输。

此时的洛克菲勒,已经有足够的财力控制更多的与石油业有关的领域。于是,洛克菲勒用贿赂、强制等手段令美国产油区铁路公司与他达成一项秘密协议,把铁路运输的车皮全部包下,这样他的那些竞争对手,每次运输石油,就等于往他的口袋里白白送许多钱。结果,没多长时间,洛克菲勒就垄断了全美国的石油业。

老约翰于1870年成立了俄亥俄美孚石油公司,后改组成为石油托拉斯,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个带垄断性的组织。1890年全美90%的石油提炼被美孚公司控制。至1904年,洛克菲勒就控制了全美80%的国内石油市场和90%的石油出口贸易,成为举世闻名的石油大王。

以“行业控制”这一手段创意,最首要的就是要善于发现行业的最大利润所在,并尽自己的能力将其控制。虽然像洛克菲勒那样最终发展到垄断全美石油业的例子在一个市场经济成熟的国家已不太可能再现,但是这一思维方法仍然是当今富人的经营理念。

寻找通向利润的捷径

高新科技投入巨大,风险巨大,获利巨大,这三“大”实际上表明高新科技领域实则也是个风险投资领域。成功了,财源滚滚;失败了,万劫不复。

由于头悬高风险之“剑”,在高新科技领域创意是诱惑中的深渊。比如在计算机产业早期的创业阶段,计算机公司研制计算机的费用都很吓人。所用的部件和人工成本动不动就达数百万美元,而且需要大批的电子计算机专业科技人才,耗费大量的时间和心血。

国际商用机器公司(IBM)是美国财大气粗、技术人员阵容整齐的老牌公司。从1946年9月推出IBM603电子乘法计算机开始,即正式步入电子行业,一直致力于大型计算机的研制,耗费了100万美元的资金和IBM技术精英的8个月的全部心血。稍后,IBM研制出“国防计算机”,它的费用是“程序选择式电子计算机”的10倍,而“国防计算机”的诞生又使IBM公司不得不忍着内心的疼痛把仅仅使用了5年的“程序选择式计算机”拆掉!

就是在这个风险巨大的时代,1948年,又有两位雄心万丈的创业者埃克特和英克利创立了一家生产商用计算机的公司。两位计算机巨人准备并不充分便匆匆上路了。在研制过程中,巨大的开支将他们折磨得困苦不堪。两年后,他们只好将公司卖给了雷明颇·兰德公司,那时,他们连一台商用计算机的研制都没有完成。

任何一项事业开拓之初都充满艰辛,很多人倒了下去,只有聪明而理智的强者才会始终屹立!

当时,王安以600美元起家成立了个人实验室,在强手如林的计算机领域内只是一个矮小得微不足道的小不点,所以,他不敢有什么勃勃的野心。而且即使他有野心,也难以筹措到巨额的资金。那时,自高自大的美国人根本就不会相信一个华人有从事高科技开发的能力。

思来想去,创意就此产生。王安决定避实就虚,着重研制生产那些小规模的实用的数字电子装置。这还是一个不那么引人注目的领域,那些实力远比王安实验室雄厚的大公司如IBM、DEC、苹果等公司对此根本不屑一顾,他们热衷于大规模的通用计算机的研制,而这一领域,恰恰是王安要刻意避开的。

对此,王安有他独特的见解:“不是说条条道路通罗马吗?他们从大路来,我可以抄小径。走小路或许更近一些。成功的路有许多条,关键的是要考虑自己的实力和能力。我不想重蹈埃克特和英克利的覆辙,也不想树大招风,碰得满身伤痕。”

事实证明,王安的抉择是正确的。他不但有发明家一样睿智的头脑,更有一个商人应有的精明、善于谋划的禀赋。

所以,当那些计算机厂家醉心于提高他们那些笨重的大家伙盲目啃数字的能力,并为之你追我赶、拼得死去活来的时候,王安却潜心于研制那些解决特定问题的、用户一眼就能看清其用途的实用计算装置。

功夫不负有心人。很快,王安用存储磁芯、移位寄存器、逻辑电路和显示器,研制出了各种实用装置。可将各种输入信号转变成为电能形式,然后进行计数,或用这种电子技术进行其他操作,如:可用数字形式直接显示每分钟转速的转速计;适用于实验室用于在测定各种核元素的衰变率时,进行大量计算的数字式计数装置等等。

由于王安研制出的小装置精巧实用,因此,在各大计算机厂家还在为研制费用的无底洞而焦头烂额之时,王安已经开始赚钱了,并把自己的个人实验室改头换面成立了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并很快成长为个人电脑市场上最初的有限几家知名公司之一。

在王安所研制出的“小玩意”中,最有实用价值的可说是小巧的掌上计算器了。

被命名为“洛赛”的计算器是王安公司的一个杰作。“洛赛”机只要求使用者对对数的使用和程序的创意有一定的了解就足够了。其使用的方便程度,同类机种无可比拟;其运算速度之快,也是其他同类机种望尘莫及的,只要稍稍按几个键,就可以进行加减乘除、开方求幂的运算,运作的时间只需要50毫秒!而且,它放在桌上只占一角之地,其成本也只有6500美元,与主机计算机的价格相比,小得微不足道。

更重要的是,“洛赛”还有其他同类机种难以想象的创意。用户可以用不同的方式给计算器编制程序,输人数据;可用控制台的按键编制程序或连接一个附加装置,使用穿孔卡预先存储程序。

用户在购买“洛赛”时,还可以同时买一台电传打字机,既可以用作终端机,又可以用作打印机;“洛赛”还可以改装,使一部“洛赛”机有几个置于不同地方的键盘作为终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