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伏平
民族团结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一个根本原则,是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民族工作的一个根本性任务。同时,团结是中华民族传统的价值观念,是民族地区的旗帜、法宝和生命,是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胜利的根本保证。民族团结也是衡量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一个尺度。邓小平同志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强调“我们要争取整个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宁夏是一个以回族为主体,汉族占多数的民族自治地方,2000年末宁夏总人口562万,有35个民族,其中回族190万多,占全区人口的33.88%,汉族人口最多,占60%以上,回汉关系是宁夏民族关系的重心。建国50多年来,特别是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以来,回汉团结进入了历史上最好的时期之一。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指引下,宁夏回汉各族人民亲密团结,和睦相处,建立了水乳交融,同甘共苦,同舟共济的深厚情感。开创了民族团结和睦,社会政治稳定,经济建设及各项社会事业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形势喜人的新局面。加强民族团结,维护自治区的稳定,维护祖国统一,已经成为回汉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回汉民族和睦相处,无论是干部之间、工人之间、农民之间,还是党政、军民、干部与群众,大家都在相互信任、相互理解和相互尊重的大环境中共同学习,共同工作,共同生活,顾全大局,“和合共事”。至今没有发生过回汉之间的恶性械斗事件,也没有发生过回汉族干部之间的侮辱伤害事件。“汉族离不开回族,回族离不开汉族,谁也离不开谁”的思想已深入人心。现在各民族之间关系越来越亲密,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不断巩固和发展。1991年6月江泽民同志在宁夏视察时指出:“长期以来,回族和汉族以及其他少数民族,在生产和生活中互相支持,互相帮助,形成了一个和睦相处的民族大家庭。”许多支宁长期工作生活的汉族同志也深有感触地认为:“宁夏回汉两个民族间的关系是最好的。在全国范围各民族关系来说,宁夏绝对是最好的。”可以说,宁夏的历史,是回汉各族人民互助合作、共同开发建设宁夏的奋斗史,是回汉各族人民的团结史。为了更好地维护宁夏民族团结,促进宁夏的经济发展,我们对宁夏的民族团结情况进行了较深入的考察。
一、中央领导谈宁夏民族团结
回汉民族之间的团结与协作,是建设宁夏、振兴宁夏的基本保证。它不仅受到宁夏回汉各族人民的重视,而且受到中央领导的关怀和重视。宁夏回族自治区就是在回汉民族团结的基础上成立的,也是在回汉民族团结的基础上发展壮大的。1958年10月2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大会上,林伯渠明确指出,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以后的任务就是团结自治区各民族人民,改变自治区的面貌,不断改善和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自治区成立后回汉民族新型的友爱团结关系不断巩固发展。邓小平同志1964年3月9日来宁夏视察工作,指示宁夏的同志要加强各族人民的团结,宁夏的西海固地区是红军长征经过的地方,要把工作做好,尤其要做好回汉人民的团结。1978年,在自治区成立20周年庆祝大会上,乌兰夫代表党中央、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指出,20年来,各族人民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开展了民族政策教育。1977年工业总产值较自治区成立时增长了6倍多。现代工业从无到有,交通运输、财政贸易、科教文卫等社会事业也都有了很大发展。民族团结不断巩固加强。乌兰夫同志对今后的民族团结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强调指出,我们要广泛深入持久地在各民族干部和群众中进行民族政策的再教育,认真落实党的民族政策。要着重克服大汉族主义思想,同时注意克服地方民族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各民族的大团结,要重视使用和发展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同时,还要认真执行党的宗教政策。
1980年,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同志在视察宁夏工作时指出,宁夏的民族关系总的讲是好的。并指示“要认真培养回族干部,现在有成绩还不够”、“宗教问题要实事求是,中国的民族关系总的讲是好的,搞好民族团结要着重要求汉族干部”。
198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25周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在银川隆重召开了宁夏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乔石同志代表党中央、国务院作了重要讲话。他说,党的十二大报告中指出,民族团结、民族平等和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对于我们这个多民族的国家来说,是一个关系到国家命运的重大问题。在党的领导下,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和建设事业中,宁夏回汉等各族人民有着团结一致,共同战斗的光荣传统。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宁夏的党政军各级组织和各族人民,在党的马克思主义路线的指引下,坚持拨乱反正,大力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积极推行农牧业多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从而改善了民族关系和党群关系,增强了民族团结,有力地促进了经济文化建设和其他各项事业的迅速恢复与发展。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主人翁精神,充分行使民族平等权利和自治权利,培养和提拔少数民族干部,尤其是回族干部。在宁夏有很多群众信仰伊斯兰教,也有很多群众不信仰宗教。要搞好民族团结,就要搞好各民族和民族内部以及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之间的团结。信教和不信教的,信这种教派和信那种教派的,不分民族,都要爱国守法,团结互助,尊重彼此的习惯。
1988年,自治区成立30周年,王震同志作为代表团团长,对宁夏的民族团结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指出,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30年,是各族人民在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下,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奋斗,克服困难,胜利前进的30年。随着生产的发展,各族人民的生活明显改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和体育等事业迅速发展。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自治权利得到了保障。社会主义的民族关系进一步巩固。王震强调说,各族人民群众和干部是团结的,回汉民族之间以及其他民族之间的关系是很好的,军政、军民关系也是很好的。自治区成立30年来各族人民维护了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民族的团结进一步增强,互相学习,互相尊重,共同奋斗,这是宁夏各项建设事业取得胜利的十分重要的保证。要始终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宁夏的一项根本任务来抓,不断增进各民族之间的大团结,包括回汉之间和少数民族内部的团结。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坚持按照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去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问题。
1991年,江泽民同志在视察宁夏时指出,自治区的班子是团结的,全区各族人民是团结的,社会局势是稳定的。宁夏是全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回族有150多万,占全区人口的三分之一。长期以来,回族和汉族以及其他少数民族,在生产和生活中互相支持,互相帮助,形成了一个和睦相处的民族大家庭。宁夏的民族工作是做得好的,各民族是团结的。在革命战争时期,各民族团结一致干革命,生死与共。解放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得到发扬光大,各民族亲密无间,融洽相处。这种好形势是来之不易的,我们应当十分珍惜。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要把民族工作做得更好。中华民族包括56个民族,我们的口号是:各族人民大团结万岁。要加强民族团结。民族团结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的团结,也包括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之间的团结。还包括各民族内部的团结,无论哪个方面的工作都要做好。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这个思想已在广大人民心中深深地扎根,要进一步做好巩固提高工作要形成和保持各民族平等相待、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共同进步的良好社会风气。在民族地区,民族团结应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增强民族团结,必须加强宗教工作。严肃地、正确地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依法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依法对宗教活动加强管理,信教者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宗教活动。防止敌对势力破坏我们的安定团结。
为了执行好民族政策,做好民族工作,必须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我们要从解决民族问题,推进现代化建设事业,振兴中华民族的战略高度来对待这个问题。少数民族的干部队伍有汉族干部不可替代的作用。有了一支数量多、素质好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我们党的方针政策就能更好地贯彻执行,我国各族人民就能更好地发展进步,各民族之间的新型关系就会更好地发展。我们要采取一些积极措施,使少数民族干部增加数量和提高质量,少数民族干部也要提高马克思主义水平,提高政治水平。在积极培养和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素质的同时,也要注意提拔一批在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汉族干部。
1992年,乔石同志在宁夏考察工作时指出,实践证明,我们处理民族问题比苏联好,我们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定了一整套的法律和政策,都是成功的。但是,我们还要不断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切实搞好民族团结。回汉团结在宁夏是主要的,对其他少数民族也不要轻视,也要加强团结。
1993年,李瑞环同志在宁夏视察工作时指出,宁夏的民族团结是好的。这是宁夏各族人民,主要是回、汉族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在各个历史时期成长起来的大批少数民族干部和汉族干部一起为此进行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我们要珍惜民族团结的良好局面,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大力表彰和推广民族团结的典型,要使“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及各族人民共同繁荣进步的思想深入人心。要注意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和培养,提高他们的素质。搞好民族团结,关键在于各民族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之间要搞好团结。各民族的共产党员和干部都要做民族团结表率。
1995年,胡锦涛同志在宁夏考察,在谈到民族宗教工作时指出,要高举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的旗帜,在各族干部群众中广泛深入进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加强民族团结的教育,在广大党员干部中深入持久地进行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教育。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进一步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大力加强民族地区经济文化、教育事业的建设,巩固和发展平等互助、团结合作、共同繁荣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增进民族团结,关键是加强各民族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团结,要提倡各民族干部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不做,自觉做坚持党性原则,维护民族团结的模范。要从有利于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利于增强民族团结、有利于实现长治久安的要求出发,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干部队伍的建设。要积极做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特别是中青年干部的工作。
1996年,李鹏同志在宁夏考察工作时指出,宁夏是一个回族自治区,是我国五个自治区之一。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把促进民族团结、发展民族经济放在很重要的地位。现在看来,要搞好民族团结,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件,就是要发展民族地区的经济,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这样,少数民族对党、对中央政府才有向心力。经济发展是增进民族团结的基础。只有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才能进一步巩固民族团结。党的宗教政策是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宗教活动必须在法律范围内进行,有关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信教与生活习惯是两回事,对少数民族的生活习惯和风俗习惯要尊重。宁夏有个特殊的情况,就是回汉之间的团结是好的。佛教、伊斯兰教、道教等宗教,也有很多哲学的道理,也有很多东西需要研究,特别是怎么能够适应新的时代,跟上时代的步伐需要研究。每个宗教都有它积极的一面,要发展它的积极面,去掉它的消极面,以利于社会的安定。总之,在宁夏这样一个回族自治区,一定要把民族团结放在重要的位置,并且根据自己的特点去进行工作。
1998年,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钱其琛同志在参加宁夏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宁夏是个民族地区,民族团结非常重要,民族团结搞好了,社会稳定了,经济才能得到快速发展。
1998年10月,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40周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在银川隆重召开了庆祝大会,温家宝同志代表党中央、国务院作了重要讲话。他说,江泽民同志指出:“民族、宗教无小事”。作为民族自治地方,宁夏积极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今后要结合宁夏实际,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完善自治区民族法律法规体系。要大力培养和使用民族干部,在经济建设、改革开放和维护稳定的实践中,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包括政治、经济、科技、教育、卫生等各方面人才的民族干部队伍。正确处理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妥善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巩固民族团结和稳定。
1999年10月,朱镕基在甘肃、青海、宁夏考察时指出,西部地区的一些省(区)是少数民族群众聚居比较集中的地方,加强各民族团结,保持社会政治的稳定,不仅关系到西部地区的稳定和大开发,也关系到全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局。在新的形势和任务下,要进一步做好民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