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军事诸葛亮兵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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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便宜十六策(6)

不了解各种地形的利弊,就不清楚各种随机应变的道理。如果能了解大自然的变化、地理形势的各种状况和士兵的所思所想,就能够获得成功。了解敌军的情况必知如何制服敌人,不了解敌人的情况将不知道如何战胜敌人,一旦不了解敌军情况,必然屡战屡败。所以军队在进攻之前,必须先探知敌军主将的作战方针。

担任间谍的人,必须是部队的亲信、主帅所器重的人。没有聪明智慧的人不能任用,不是仁义贤能的人不能驱使。善用间谍,便能探知敌方的各种情况,则人民无忧,国家可长保太平。所以,如果想使军队在作战中获胜,必须预先做好准备,万不得已的时候才用武力。部队驻扎时要井井有条,才能确保安全;行军打仗时要纪律严明,才能保持军容威武。不要存着侥幸之心以为敌人不会前来冒犯,而应倚仗我军准备充分,使敌人不敢进犯。作战时,要以近待远,以逸待劳,以饱待饥,以实待虚,以生待死,以众待寡,以旺待衰,以伏待来。整齐的战旗,威武的鼓声,一方面与敌人正面刀枪相接,另一方面挥兵从敌后拼杀,并严守险阻,扎好营寨,汇集各种有利条件,转化各种不利因素,这就是治军的所有道理了。

【心得】

本章论述治军的原则,治理国家以文为本,治理军队则以武为根。军队行军打仗,策略相当重要。将帅的优劣,关系着军队和国家的安危。优秀的将帅胜不骄,败不馁,恩威并济,出奇制胜。他们往往善于分析战争的利弊,因地制宜,依时就势,扬长避短,治理军队井井有条,知己知彼,针对来犯之敌巧用各种计谋,因势利导,创造胜利的条件,使自己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1643年,张献忠据守的军事重镇岳州被明军攻占,张献忠急于夺回,但岳州城沟深墙高,易守难攻,起义军又一时难以调集优势兵力。该怎么办呢?他思前想后,最后决定用计夺取。

一天,岳州城墙上守望的明军发现一艘起义军的大船正顺风而来,船上装满了军械粮草。守将立即调派3000兵,登上舰船前去拦截。起义军一见明军追来,赶紧转舵逃跑。明军紧追不舍,很快便追上这艘大船。驾船的起义军士兵见状,毁掉船舵,纷纷跳水逃逸。明军登上大船,见到满船军械粮草,十分高兴,但大船船舵已坏,无法行驶,遂将船上物资搬上小船,得意洋洋地回城了。

行不多时,突然从芦苇丛中冲出无数小船,直扑明军船队。装满军械粮草的明军船舰不易驾驶,乱成一团,伤亡十分惨重。剩下的明军士兵只好弃船上岸,企图走陆路回城。岂料岸上也有伏兵,明军再次遭到围攻,只有少数残兵败将逃回城中。经此一役,守卫岳州的明军主力遭到毁灭性的打击,剩下的少数明军无力再战,只好趁夜逃走。起义军不发一矢,大摇大摆地进驻岳州城。

古时作战,如果敌人城高池深,必增加攻城难度,往往得不偿失。最好的办法就是引蛇出洞,将敌人引诱到城外聚歼。张献忠正是运用这方法,以满载物资的大船将岳州城中的明军主力引至埋伏圈里,予以聚歼,而岳州城守军遭削弱后,就再也没有信心坚守了。起义军不用一刀一矢便轻松地占领全城,这与伤亡万千、围攻数月的效果相比,不是天壤之别吗?

孔子说:“屈人之兵而非战也,拔人之城而非功也”。一般而言,在敌对斗争中,克敌制胜的方式无非分为强攻和智取两种。如果强攻硬拼,势必造成人员伤亡,资财损耗,实力削弱。若能以敌人的薄弱之处进行突破,以最小的代价取得最大的效益,甚至不发一枪一弹,不费一兵一卒,施谋用计智胜于敌,才是用兵作战的最佳策略。

《孙子兵法》说:“攻而必取者,攻其所不守也。”诸葛亮在“治军”中也强调此原理。所谓“不守”,包括军事和心理两方面。善战者“以奇计为谋,以绝智为主”。汉代有一位颇具盛名的守边大将,名叫李广,他不仅武艺出众,而且善用计谋。侵扰边境的匈奴人都很怕他。一天,几十名汉军骑兵在边界上巡逻,突然与三个匈奴骑士相遇,对方搭弓放箭,眨眼之间汉军骑兵纷纷中箭落马,只有一名军官负伤逃了回来。李广听罢负伤军官的报告,沉吟良久后说:“这些人一定是匈奴中的射雕人。他们箭法精良,留下来必生后患。”说罢随即上马,带了百余名骑兵直扑出事地点。那几个匈奴兵正悠然回营,听到行人追来,大惊,拨马就要逃走。李广箭无虚发,“嗖——嗖——”两箭,就射倒两人,又一箭再射中剩下那人的坐骑,将其生擒活捉。就在李广完成任务,准备回营时,远方地平线上扬起一片烟尘,几千名匈奴骑兵赶了过来。李广深知这时策马狂奔也难以逃脱,索性下令全部骑兵直向匈奴大军逼近,在离匈奴人仅有二里远的地方,李广下令士卒解鞍下马,若无其事地休息起来。

匈奴人本来就对汉军小股人马敢于远离大营表示怀疑,此时见汉军竟敢逼近,更加惶恐不安,于是列好阵势,却不敢发动攻击,生怕中了埋伏。两军相持了半天,匈奴军中冲出一名骑白马的将领,想来一探虚实。李广翻身上马,领着十几名骑兵迎上前去一齐放箭,那白马将领顿时丧命马下。李广射杀白马将领后,仍从容地拨马转回阵中,又解下马鞍,让战马自由吃草,自己却躺倒在草地上。天色渐渐地黑了下来,匈奴看着李广这些人的奇怪举动,始终不敢轻举妄动。半夜,匈奴以为汉军主力会趁夜包抄过来,便悄悄地撤退走了。

《孙子兵法》里有一句话:“敌虽众,可使无斗。”有的注释家解释为:敌军虽然众多,但不了解我军军情,戒备还来下及,怎么敢与我搏斗呢?李广巧退匈奴兵,用的就是这个计策。可见,战争之事往往不能以常理测度,若能出奇大胆的行动,反而能带来人们意想不到的结果,李广退匈奴就是其中最典型的一例。

十赏罚

【原文】

赏罚之政,谓赏善罚恶也。赏以兴功,罚以禁奸,赏不可不平,罚不可不均,赏赐知其所施,则勇士知其所死;刑罚知其所加,则邪恶知其所谓。故赏不可虚施,罚不可妄加,赏虚施则劳臣怨,罚妄加则直士恨,是以羊子羹有不均之害,楚王有信谗之败。

夫将专持生杀之威,必生可杀,必杀可生,忿怒不详,赏罚不明,教令不常,以私为公,此国之五危也。赏罚不明,教令不从。必杀可生,众奸不禁;必生可杀,士卒散亡;忿怒不详,威武不行;赏罚不明,下不劝功;政教不当,法令不从;以私为公,人有二心。故众奸不禁,则不可久;士卒散亡,其众必寡;威武不行,见敌不起。下不劝功,上无强辅,法令不从,事乱不理;人有二心,其国危殆。

故防奸以政,救奢以俭,忠直可使理狱,廉平可使赏罚。赏罚不曲,则人死服。路有饥人,廄有肥马,可谓亡人而自存,薄人而自厚。故人君先募而后赏,先令而后诛,则人亲附,畏有爱之,不令而行。赏罚不正,则忠臣死于非罪,而邪臣起于非功。赏赐不避怨仇,则齐恒得管仲之力;诛罚不避亲戚,则周公有杀弟之名。书云:“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此之谓也。

【注释】

劳臣:有功之人。

劝功:努力杀敌立功。

救奢:杜绝奢侈浪费。

廉平:廉洁公正的人。

【译文】

赏和罚的道理,在于奖善惩恶。奖赏的目的是为了鼓励臣民建功立业,处罚是为了杜绝邪恶。奖赏必须公平,处罚必须公正。明了受到赏赐的原因,臣民就能明白死的价值。而清楚受到处罚的原因,奸邪的人就会畏惧而不敢胡乱行事。因此,奖励不能没有凭据,处罚不能任意施行。如果把奖赏给予无功之人,则有功的人就会心怀不满;刑罚任意使用,正直的人就会内心不平。所以,有国君因羊肉羹分配不公而亡国(《战国策》记载:战国时代中山国国君设宴赏赐国内名士,以羊肉羹款待众人,名士司马子期因未受赏而怀恨在心,便游说楚国攻打中山国)。而楚王因偏听谗言,最后导致灭国。

将帅操纵着全军的生杀大权,如果滥用使忠良蒙冤、无辜受死,而犯死罪的恶人却存活,或喜怒无常、好恶随性、赏罚不公正严明、朝令夕改、假公济私,这是危害国家的五种祸患。赏罚不公正严明,则会有人不服从朝廷的法令;处死未犯死罪的人,则奸伪并起而无法禁止;姑息犯死罪的人,则士兵逃散;喜怒无常,则威信不得树立;奖罚不严明,部属则不奋力杀敌立功;教育失当,则士兵不遵法令;假公济私,则士卒心生叛变。所以奸邪不能杜绝,国家就不能长保太平;士卒逃散,军队力量就会越来越薄弱;威信不能树立,士兵杀敌就不会拼命;部下不奋力杀敌立功,将帅就失去了强有力的辅佐;法令不得施行,那么混乱的局面就无法治理;士兵有叛变之心,国家就岌岌可危了。

所以杜绝奸邪需要有清明的政治,防止奢侈浪费就要提倡节约,忠诚正直的人可以让他处治狱讼,廉洁公正的人可以让他处理赏罚。在进行赏罚时公平无偏,那么人们就会心甘情愿地听从。大街上有饥饿的人,而马棚里却养着肥马,这可以说是不顾及他人的生命只求自存,苛刻别人而善待自己。所以国君要先募集财物而后实行奖赏,先公布法令而后施行诛罚。那么人人都愿意归顺、尊敬和爱戴他,即使不用命令,众人也会听命于他。如果赏罚不公正,忠臣就会无辜而被诛杀,奸臣就会无功而被重用。赏赐不回避怨仇,所以齐桓公才得到了管仲的鼎力辅助;诛罚不回避亲戚,所以周公才有大公无私、杀死亲兄弟的好名声。《尚书》上说:“无偏无私,王道就会开阔坦荡;无私无偏,王道就会平整修远!”说的正是这个道理。

【心得】

任何一个统治者要想取得丰功伟业,做到赏罚分明是相当重要的。君主赏罚不明,就可能失去江山社稷;战场上的将帅赏罚不明,就可能失掉战争的胜利。奖赏无功之人,惩罚无罪之人,就会造成外佞当道、忠臣蒙冤的混乱局面,导致可怕的后果。因此无论君主将帅,善必赏、恶必罚,这才应该是正确的赏罚原则。

董祀是曹操一直很器重和信任的人,但有次曹操错误地听信了周近对董祀的诽谤,轻率地下令让董祀“服罪自裁”。当他很快地查清事情的真相后,知道自己轻信谗言,冤枉了董祀,于是立刻当众承认错误,收回旧令,并晋升嘉奖董祀,同时严厉地处分周近。曹操有这样赏罚分明的磊落胸襟,才能够使他的谋臣将士忠心为其效命。

周朝的太祖皇帝曾经过度纵容手下王峻、王殷二人,后来他们因为骄横而被杀。周世宗汲取了这个教训,从此群臣有功,不吝厚赏;如有过失,则当面责问,若还不知改过,一定严惩。周世宗在用法上相当严厉,群臣一旦失职误事,往往被处以死刑,即使是极富才干之人,也很少受到宽恕。有次翰林学士窦仪失职,周世宗大怒欲杀之,幸而宰相范质苦谏,说其罪不当死,周世宗才赦免他。公元954年,周世宗发现左羽林大将军孟汉卿私下多收税赋,就下令其自尽。有朝官上奏说量刑太重,周世宗则说,自己也明白用刑过重,但一定要借此惩戒并向其他大臣宣示:绝不允许扰民。公元957年,周世宗在永福殿的工地上看见有些工役把建殿的木片削来当勺子,而瓦当碗用,他立刻下令斩了负责监工的宦官孙延希。

在梁朝以前的宋、齐两朝,就已经废除了监督诸王的制度,诸王犯了大罪,也只不过进行家教,训诲一下也就算了。梁武帝的六弟临川王萧宏,是个奢侈放纵、贪财无度的人,他利用盘剥,巧取豪夺了很多房屋财产,后来有人告发他谋反,梁武帝亲自到萧宏的住宅逐屋检查。结果看见其30多间库房中,每间都藏有1千万钱,共计3亿钱以上,其他的房间里还堆满了不计其数的布、绢、丝、棉等等杂货。梁武帝一看并没有兵器之类的谋反物品,反而很高兴,从此对萧宏更加信任。萧宏本来很害怕被梁武帝查出赃物而受到惩处,没想到贪赃不仅没有遭到处罚,还得到了加倍的信任。除此之外,梁武帝在对待一般的亲属族人,也一概不用法律,这些人犯了罪,全都能够得到宽恕。但梁武帝在对待平民百姓时却完全相反,百姓一旦违犯了刑法,就会受到极为严厉的惩办,如果该连坐,无论男女老幼都不得幸免,若有一人逃跑,他的全家都会被囚禁充任苦役。

周世宗在赏罚制度上相当分明,始终坚持赏善罚恶的原则,不仅改革了五代以来的不少积弊,也为他开辟统一全国的道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梁武帝本来是企图通过放纵皇亲国戚的办法,来改变宋、齐两朝骨肉相残的丑恶现象,但赏罚混乱的结果,却是使得自己成为了东晋以来最坏的统治者,赏罚失度,祸由此生。

十一喜怒

【原文】

喜怒之政,谓喜不应喜无喜之事,怒不应怒无怒之物,喜怒之间,必明其类。怒不犯无罪之人,喜不从可戮之士,喜怒之际,不可不详。喜不可纵有罪,怒不可戮无辜,喜怒之事,不可妄行。行其私而废其功,将不可发私怒,而兴战必用众心,苟合以私忿而合战,则用众必败。怒不可以复悦,喜不可以复怒,故以文为先,以武为后,先胜则必后负,先怒则必后悔,一朝之忿,而亡其身。故君子威而不猛,忿而不怒,忧而不惧,悦而不喜。可忿之事,然后加之威武,威武加则刑罚施,刑罚施则众奸塞。不加威武,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众恶不理,其国亡。

【注释】

类:界限。

可戮之士:指罪大恶极、可杀之人。

众奸塞:杜绝了一切奸伪罪恶。

不中:不能产生作用。

【译文】

喜悦和发怒之道,在于不该为不值得喜悦的事情而喜悦,不该为不值得发怒的事情而发怒。喜悦和发怒之间,它们的界限必须划清。发怒时不累及无辜的人,高兴时不放过有罪的人。喜悦或发怒的时候,应该清醒审慎。高兴的时候不能纵容有罪的人,发怒的时候不能错杀无辜的人。喜悦和发怒这两种情绪,不能没有原因。如果仅凭自己的情绪而任意行动,必然会毁掉事业。将帅不能因一己之怒而发动战争,必须使众人的想法一致才能取胜。如果因为一个人的私愤而与敌交战,则一定招致失败。一个人愤怒时不能立即转为喜悦,喜悦时也不能立即转为愤怒。因此,必须以政治外交策略为先,以武力对抗为后。如果以武力为先,即使最初获得胜利,最终也会失败,而首先发怒的人,事后必定反悔,因为一时之忿,却导致自己灭亡是不值得的。所以君子应该威严但不凶恶,虽然心中生气却不发怒,尽管心里担忧但不害怕,即使心中高兴也不狂喜。令人生气的事情发生之后,如果能用权威手段加以处置,便能有利于施加刑罚,进而使邪恶不再产生。如不采取权威手段,则刑罚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那么一切邪恶将无法杜绝,国家必会走向灭亡。

【心得】

诸葛亮在此指出,将帅的情绪往往能影响军队进退胜败。将帅常能于一念之间,决定战争形势的变化和军队士兵的命运。

公元前624年,楚国的属国宋国瞒着楚国转而依附晋国,引起楚国的强烈不满。楚军一怒之下,在次年的冬天,令尹子玉率军攻宋,围困宋国国都商丘。宋连忙求救于晋,晋国欲称霸中原,遂迅速发兵救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