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移民大开发与宁夏历史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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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多元开发兴朔方—秦汉以来宁夏屯垦移民的主要类型

宁夏地处大陆腹地,属大陆性气候,干旱少雨,其北部成为中温带荒漠区域,极不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但西进北出,流经宁夏近400公里的黄河则弥补了当地降水严重不足的缺陷。地势西南高、东北低的特点又为自流灌溉奠定了基础,使宁夏具备进行开发的潜力和优势。从古至今,历朝历代都非常重视宁夏的农业开发,开渠引水、疏通渠道,使宁夏的灌溉农业极为发达。“塞上江南”则是这一现象的生动写照。在历史上,宁夏一直处于农耕经济和游牧经济的交汇处,占有重要的历史地位,向称“关中屏障,河陇噤喉”。对于北方游牧民族而言,自然条件得天独厚、宜农宜牧的宁夏具有极大的吸引力。得到草丰水美的宁夏,不但可以充分发展农牧业生产,促进其社会经济的进步,还可以把宁夏作为南下的跳板,威慑中原王朝。秦汉以后至隋建立期间,由于中原王朝控制减弱,少数民族乘虚而入占领此地,成为南下与北拒的战略前线。甚至有的少数民族在此建立自己的政权。14世纪党项族以宁夏地区为中心建立的西夏王朝,与宋王朝抗衡近200年,形成了宋、金、西夏三国鼎足而立的局面。

对于中原王朝来说,在此筑城设防,可以遥控大漠、抵御北方少数民族南侵,以此拱卫关中。自从秦建立中央集权制的国家后,历朝历代都极其重视宁夏的布防。秦统一中国后,便“因河而塞,筑四十四县城”,并开始修筑长城;唐代设灵州大都督府,是西北军事重镇之一;明代设九边重镇,其中有两镇(宁夏镇和固原镇)便在宁夏境内。为了减轻军备负担,对宁夏进行移民开发势在必行。而大规模的农业开发,则需要迁入大量的人口。在古代,相对密集的人口是发展农业生产的必要前提,地区人口的急剧萎缩必然会导致当地农业生产的急剧萎缩。所以,双方反复争夺宁夏,畜牧与农耕的交替,使宁夏的经济历史呈现出“移民,开发,经济发展———破坏,人口减少,经济衰退———再移民,再开发,经济再发展”的循环模式。直到明清时期,宁夏的农业生产才真正巩固。

纵观历史,宁夏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史就是一部移民开发史。从秦开始到近代,移民开发和兴修水利成为历代王朝经略宁夏的方略,2000多年来时废时兴,但从未停止。巩固边防是古代移民开发的重要动因,自秦汉统一中原以后,至清朝形成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前,宁夏始终作为历朝历代的战略前沿,如秦统一六国后面临着河北地区匈奴民族南侵的骚扰和威胁;西汉时仍面临着匈奴的南侵之忧;唐初,宁夏地区仍受突厥的不断侵扰;北宋则始终面临着西夏王国的侵扰;明王朝统一中国之初,始终面临着边境威胁,九边重镇宁夏有其二,可见宁夏当时是明代重要的边塞前沿。因而,历代王朝都十分重视宁夏地区的战略地位,大量派兵驻扎。和平时期,则变兵为民,以军屯的形式开发当地的土地资源。同时也进行了大规模的经济性移民开发,但其目的也是为解决军队的粮饷和巩固边防而进行的。因而,历代王朝对宁夏的开发更多的是从军事和政治目的出发,经济开发更多地从属于政治形势和军事斗争的需要。史实证明,无论是汉族建立的中原王朝,还是游牧民族建立的少数民族政权,要想进行长远的统治,就必须巩固对这一地区的控制。鉴于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交通不便,路途遥远,进行大规模长距离运输代价高昂,只有进行移民开发,才能为戍边军队提供足够的粮草,减轻政府财政压力,才能增强地方经济实力,为大规模的边疆开发奠定基础,从而保证这一长远战略目标的实现。历史上,宁夏还是著名的丝绸之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固原更是丝路重镇,常有中外客商和使臣驻足于此。历朝历代移民除了较大规模的农业移民和商业移民外,历代宁夏的官员也多为外地派驻,不但人数可观,还因为这些人大都具有文化背景,他们发挥自己的才智特长,利用自己的身份和地位,对宁夏的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从而对宁夏历史文化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宁夏历代移民大致上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一是以开发为主的经济移民,其中包括商业性移民;二是以军事和开发目的相辅相成的军事性移民;三是安置降服的少数民族人口,但这不是本章的叙述重点。经济性移民是本地区大规模经济移民,主要发生在统一的王朝政权时期,无论是汉族统治的西汉、唐、明时期,还是蒙古人统治的元朝,政府将内地受灾地区失去生产资料的贫苦农民,或无生产资料的流民有组织地迁移至边疆使其参与农业开发。开发形式以民屯为主。甚至将内地所谓的“犯人”押解至边疆促其屯垦,其开发形式是有别于军屯和民屯的“罪屯”。无论是贫苦农民、流民还是犯人,都是官府开发官田的苦役,其生产活动都在当地专门主持农事的官员典农都尉的主持和监督下进行,劳动收获物除留足口粮和种子外,其余均为官府所得。根据薛正昌老师的研究,商业性移民同样是宁夏早期移民的重要形式。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宁夏尤其是宁夏固原充当游牧民族和中原华夏民族的商贸中枢,将各自所需的商品分配提供给对方,宁夏也是丝绸之路的中转之一,这种商业中枢的地位更趋明显,从固原李贤墓出土的中亚物品来看,证明了固原曾经在中西经济交往中充当的作用。一个完善的商业经济体系,需要很多人的共同参与运行,随着城市的形成和规模的不断扩大,定居的商贾及其附属人口应该也会有一定的数量。经济性移民往往是在中原王朝政治局势稳定、国力强盛时期进行的,由政府周密组织、强制迁移。同时,中原王朝对游牧民族的政策变化也极大地影响着移民居留时间的长短,一旦中原王朝国力衰退或政权崩溃,许多移民便被迫南迁。

大规模军事性移民始自西汉。自首创军屯以来,在和平时期,历代王朝都把军队作为就地开发的重要劳动力来源,实行军事化管理,充分发挥士卒劳动力作用,以弥补开发过程中劳动力明显不足的问题。自然地,由于军队长期不能换防,随军家属也成为军事性移民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军事性移民在军队头目的指挥下进行生产活动,其收获物全归军队所有。军事性移民在宁夏的主要特征:一是迁入地分布广泛。宁夏全境从南到北、从东到西到处都有。二是居住时间长。尽管历代军队都有轮换制度,但由于地理位置重要,驻扎的军队作为一个整体,加上路途遥远,交通不便,换防困难,实际便是长期移民。

屯田,是移民开发的重要形式,宁夏古代移民开发主要以屯垦为主。历代政权为取得军队给养,利用士兵和农民垦种的荒芜土地。一般可分为军屯、民屯、商屯和罪屯4种方式。《现代汉语词典》认为始于汉代,实际上早在秦代,就已经有大规模的边防驻军和移民垦殖活动,屯田事业已经出现,例如,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曾迁徙天下富豪12万户,到咸阳和巴蜀等地从事农耕。公元前219年,又迁农民3万户到琅琊台下(今山东省胶南市附近)进行垦殖。这种大规模的徙民实边,是集军事、政治和经济意义为一体的措施。移民居则为民,可垦田耕种;战则为兵,可巩固国防。屯田是与徙民实边相配合的一种纯军事性质的防御性国防措施。

组织严密的军屯军屯,即利用战争空隙组织军队士兵对荒芜土地进行开发,以弥补军队粮草不足的屯田形式。军屯以严密的组织形式遍布于宁夏山川,他们战时为武,闲时为农。

自西汉首创以来,军屯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元、明将其发展到了高峰。尽管历代军队都有轮换制度,但宁夏及相邻地区战略地位对巩固中原王朝的重要作用,迫使军队长期驻扎,实际上成为军事移民,其妻子儿女也随军屯田,构成了当地人口的绝大多数。其存在形式主要是军屯。如公元前119年至公元7年西汉时期的王莽新政时期,在126年中一直在本地区驻扎着庞大的军队,期间当地边境局势稳定时,西汉政府往往以兵为民,就地开展屯田。汉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年),由于对匈奴的军事打击大获全胜,北部边境已无威胁之忧,于是大量裁减北地、上郡等地的戍卒,使之就地开垦屯种。明代国势不振,疆域缩小,宁夏、内蒙古、甘肃、陕西北部成为明军与蒙古的瓦剌、鞑靼部落对峙的前线。随着宁夏镇、固原镇的先后建立,在宁夏境内形成镇—卫—千户所—屯堡的严密边塞军事组织形式,军屯便成为当地农业生产的组织形式。从洪武九年(1376年)至崇祯元年(1628年)的252年间一直在本地维持着军屯制度。

屡兴不衰的民屯民屯,即历代王朝大量迁移内地人口至边关地区,对大量的荒芜土地进行开发的形式。

为给戍边兵卒提供粮草,单凭军屯是不够的,历代王朝便又大量迁徙内地居民至此,这些移民与军士落入户籍,编为户口,进行农业开发。特别是宁夏北部平原的灌溉农业,自汉元朔二年、元鼎四年、元鼎六年、元狩四年的4次大规模移民开发,持久未衰。这些移民在宁夏平原、河套一带大兴水利,开渠引水,使这一带经济繁荣,被誉为“新秦中”。唐高宗时期大量迁入内地居民,设郡、县进行管理。元代忽必烈即位后,将新附军部投降的南京军卒,大批迁入宁夏北部进行屯田。1271年又将投降的蒙古居民1107户万余人迁入宁夏地区,按丁授地,设立3个屯田所,并给予耕地、农具等。明初,曾移宁夏军民至陕西等地,致使宁夏空城后又从江南迁徙大批移民至此。明洪武九年设立宁夏卫,“实以齐晋燕赵周楚之民,而吴越居多,故彬彬然有江左之风”。这些来自中原、南方农业发达地区的人口以民屯、军屯的形式,填补了明初战乱后宁夏农业经济的空白。清代,“变兵为民”,边军分到了土地,又开垦了许多新的土地。清政府一边兴修水利,一边招募流民入籍户,授予田地,开发垦殖,使原先地旷人稀的宁夏平原得到了新的发展。民国初年,宁夏北部人口自发外迁到内蒙古临河、磴口一带。

商屯商屯是民屯的一种特殊方式,是由古代政府号令或是诱导一些商人和豪民在边地雇佣工人从事垦荒耕种,向政府缴纳税粮,并从中获利的方式。有记载的商屯最早开始于宋代,到明代得到充分发展,为政府所倚重。这种屯田形式最早产生于宋代,到明代已经被当作巩固边疆补给军队的重要屯田方式被政府所倚重,成为军屯外的重要屯田形式。

罪屯罪屯,就是将囚犯迁至边关地区,并强迫他们开发荒芜土地的形式。西汉元狩五年徙“天下奸猾吏民与边”,开创迁移罪犯囚徒戍边屯垦的先河。东汉明帝永平八年(65年)“赦天下罪囚,使携妻小迁徙朔方等郡屯垦开发,拨给田地,使其安居乐业”。此为宁夏安置罪屯之始。晚唐政府仿效了秦汉时迁徙犯人到边地垦荒耕植的做法。朝廷下令:“从今以后,天下囚徒合处死刑,愤非巨蠢者,特许全生,并家配流此三道,仍令本军镇各收管安存,并接借农具,务使耕植。”明代也有向边地流刑屯垦的传统,而宁夏则向为历代朝廷罪屯的重要地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