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移民大开发与宁夏历史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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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无私支援边疆开发—支宁、支边、知青人员为宁夏建设作出巨大贡献(3)

1958~1960年,宁夏接收上海、北京、河南及天津、南京、安徽、山东等地移民6万余人(包括家属)。宁夏对这些移民采取了分散插社和集中安置等形式,安置在农村人民公社3万余人;集体安置各国营农牧场及水利工程队的2万余人;安置在工业、交通、文教、卫生、商业等部门的1万余人。另外,宁夏的干部、职工串联原籍的亲友来宁落户的1万余人,全区安置自流人员13万余人,3年中,宁夏共接收安置20万余人。这些外来人口基本安置在黄河灌区各市县,占黄河灌区总人口的26.9%。上海移民大部分是生产自救性质的一些街道小工厂和生产场组的工人,连同家属、生产设备一齐迁来的,移民中也有一些知识分子和其他类型的城市贫民。1958年迁来18000余人,以后又陆续迁移,至1960年年初,上海移民约达31000人。在移民安置方面,对以厂组为单位集体迁来的移民,宁夏采取了在不打乱原厂组的基础上,安置到各县城镇,继续设厂组从事生产自救。对其他类型的移民,有些则安置了相应的工作,也有些则安置农村,从事农业生产。北京移民主要是城市贫民,也有一部分来自生产教养院,3年中共接收安置14080人,大部分分散安置在农村,编成生产组从事农业生产。

河南移民全部是农民,1957~1958年由民权、郸城、睢县等县集体迁移来的,共计移民16861人。这批移民在1958年年底前已安置完毕,采取“大分散、小集中”的办法,在不打乱原迁出地乡、村的情况下,集中安置在原银川专区、吴忠回族自治州的各县农村,从事农业生产。天津、南京、安徽、山东等地的移民主要是学生和社会青年,总计7800余人。但在1960年的经济困难时期,有些移民没能巩固下来。截至1961年5月底,河南移民中许多人外流新疆、内蒙古等地找工作,少数人返回原籍,外流返籍人数达13488人,占河南移民总数的79.99%;北京移民返籍人数达9996人,占北京移民总数的70.99%;上海移民返籍8460人,占上海移民总数的27.29%;天津、南京、安徽、山东等地移民返籍740人,占移民总数的9.5%。

3.浙江支边人员

1959年1月12日,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动员青年前往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决定》,派政府副主席马玉槐赴浙协商接受安置浙江支边人员之事,经宁夏、浙江两省区商定,从1959年开始,5年内从浙江省动员30万名青年支援宁夏建设。随后自治区成立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安置来宁建设人员委员会,马玉槐任主任,民政厅厅长刘震寰任副主任。安置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民政厅,川区的中卫、中宁、吴忠、金积、宁朔(青铜峡)、灵武、永宁、银川、贺兰、平罗、惠农等11县市建立了安置委员会及办公室,有一名副县(市)长主管接收安置工作。根据中央决定和两省区协议,浙江省陆续动员了一批思想进步、有文化、有技术的男女青年来宁参加建设。5月4日,首批浙江支边人员(俗称浙江青年)乘专列来到宁夏。之后陆续分批来宁,1959年来宁50000余人,1960年来宁40000余人,两年共接收安置浙江支边人员96793人(内含家属17126人),男女比例大致相等,平均年龄不足21岁,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有21000余人,占总人数22%。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安置工作,事前多次开会研究,各市、县都认真进行准备。自治区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以农为主”“分别归口”和“大分散、小集中”的安置原则进行安置。浙江支边人员中安置到11县市农村建立873个安置点(即浙江青年队)。实行在人民公社领导下“独立核算单位”,从事农业生产的50175人;安置到10个自治区国营农牧场当农工的35118人;原系国家干部和职工的对口安排在国家机关、工业、交通、教育、卫生、水利、文化部门工作的11500人。据统计,各县市从当地公社划拨出12万亩基本农田,使安置农村的浙江支宁人员均有2.7亩农田耕种,并调拨出牲畜4900多头,各种农具66000多件及一批生产中所需的籽种和化肥。从东北、上海等地调运了8000多立方米木材,17000多平方米玻璃,新建了一批房屋,各安置地区又动员农民腾出了2万余间房屋,以供支边人员居住。各安置地社队还将划拨给安置点的土地进行了翻耕,并代种了小麦。自治区拨出专款,作为支边人员的定期生活补助,每人每月15元,家属每月10元,以解决浙江支边人员刚来时的生活困难。自治区财政拨出安置经费,按每人平均400元开支,用于安置当年浙江支边人员生产补助(农具、耕畜)、生活补助和维修房屋。这些准备工作为浙江支边人员在宁夏安家落户,迅速投入生产建设,创造了一些必要的物质条件。被安置在中宁县鸣沙公社长滩管理区的6个青年队的支边人员到达安置点后,第一天就参加了劳动。1959年,328个安置点的浙江支边人员生产队当年共种植小麦9996亩,水稻38640亩,其他杂粮和经济作物30088亩,蔬菜5776亩,总计生产粮食2500万余斤,1961年生产粮食达6000多万斤,开荒25万亩。参加青铜峡水利工程建设的2400多名浙江支边人员,经常突破劳动定额,提前完成生产任务,在1959年国庆节评比时,有7个青年队(组)被评为先进集体,1700余人得到跃进奖金,140人被评为先进生产者,139人被授予“红色青年”的荣誉称号。

1960年,宁夏连年受灾,经济困难,城乡群众皆进入“低标准,瓜菜代”生活阶段,这对刚刚来宁毫无积累的支边人员来说,生活更加困难。一些支边人员曾发生了浮肿、干瘦病。许多浙江支边人员变卖了衣物,作为路费返回浙江或外流新疆、青海等地。尤其宁夏错误开展了“反坏人坏事”“反地方民族主义”运动,运动中,错捕、错判一些浙江支边人员,加上生活困难等因素,曾发生非正常死亡1300余人。“双反”事件在这些支边人员中产生了恐惧心理,思想更加波动不安,促使浙江支边人员大批返籍外流,截至1961年6月,浙江支边人返籍外流达8万余人,占浙江支边人数的84%,其中安置在农村人民公社的返籍外流48000余人,占安置农村人数的96%;安置国营农牧场的返籍外流28000多人,占60%;安置工矿企业单位的返籍外流5000多人,占49%。其中包括经单位批准资助路费,返籍探亲未归的3万余人。截至1963年,浙江支边人员留在宁夏的不足1万人。

宁夏难以留住移民,浙江、宁夏两省中止了从浙江迁移青年的计划。

由于三门峡水电站的建设问题,陕西省人民委员会与甘肃省人民委员会商定,从1956年起,将三门峡上游陕西库区内的农民迁往宁夏的银川专区和吴忠回族自治州落户。移民采取县与县对口安置,保留原迁出地社队的建置,依照原社队集中安置,先派移民先遣队到宁夏集中建房,待房屋建好后再迁家属。从1956年5月~1958年年初,银川专区和吴忠回族自治州共接收和安置陕西库区移民31529人。后由于三门峡水利工程规模压缩,一些社队不再成为水库淹没区,移民也即停止。一些移民遂产生返籍想法,串联移民返籍。1957年7月,移民聚众请愿,要求返回陕西。是年8月,银川专区8县除尚有4891名移民留在宁夏继续从事生产外,返回陕西的移民已达7162人,占当时银川专区移民总数的60%。为此,宁夏各县分别派人到移民迁出地的朝邑、潼关、大荔、华阴等县移民办公室了解情况,共同做移民的思想工作,移民的情绪开始稳定下来,大部分移民又重新返回宁夏定居,新的移民也开始继续迁移宁夏。银川专区10~11月底返回宁夏的移民有5162人,新迁移民5056人。1959年4月,陕西移民又开始串联返籍,1960年移民返籍又形成高潮。由于1960年属于全国性的经济困难时期,陕西移民返籍后,仍无法摆脱生活的“低标准”,许多移民徘徊于陕西、宁夏两地之间,处境艰难。据1961年统计,返回陕西的移民已达到9400余人,生产条件较差的陶乐县,返籍移民达4655人,占全区返籍总人数的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