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学会说话、懂得礼仪(学会做人学会生活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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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学会诡辩地说话(4)

归谬论辩法是以对方的论点为前提,将其推论到非常明显的荒谬结论,从而证明对方论点的虚假性。

51.自相矛盾法

所谓自相矛盾法,就是诱导对方陷入自相矛盾,使之走上一条自我否定的道路。

52.利用矛盾法

利用矛盾法,是论辩中常用的一种技法。这种方法就是在论辩中,抓住对方自相矛盾的地方加以揭露,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从而暴露对方论辩的荒谬。53.借题发挥法

对方提出的问题如未阐发、证明,或论证不合理,我们可接过这一论题趁机加以发挥,不仅可变被动为主动,而且还能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这就是借题发挥法。

54.欲擒故纵法

说话时采用了欲擒故纵的手法,先放后收,常能出奇制胜。这一纵一擒,就像一股奇兵,使交谈对方在放松戒备中上当,最终无可奈何地服输。

55.以退为进法

以退为进法,就是用貌似与本意相悖的言行,即退下的方法,取得优势,而最终取得更大进展的方法。

56.高明赞美法

高明赞美法就是通过恰如其分的颂扬赞赏或给予充分信任的方式,对特定的对象做出肯定性的评估,以达到催人向上、激人奋发的论辩目的。

57.提问答辩法

提问答辩法就是在某件事上要想成功,提出一些问题,让一些有贤德的人帮助解答的方法。

58.以偏概全法

是只根据个别情况得出一般性结论。《晏子春秋》中记载了不少关于晏子的故事。有一次晏子出使到楚国,楚王安排了酒席,招待晏子。正当他们吃得高兴的时候,有两个小官绑着一个犯人来见楚王,楚王故意问道:“这人犯了什么罪?”小官回答说:“他是个强盗!是齐国人。”楚王听了,回头对晏子说:“齐国的百姓原来是惯做强盗的。”这个故事中的楚王就是在诡辩,他这种诡辩方法就是以偏概全。

59.强词夺理法

论据证明论题,二者之间应有必然的逻辑联系。从论据推不出论题,强词夺理,又是一种常见的诡辩手法。有这样一则古代笑话:甲乙两人打架,乙咬下甲鼻子,甲向县衙门告乙,乙向县官说,甲的鼻子是他自己咬下的。县官问乙:“嘴比鼻子低,怎么能咬到鼻子呢?”乙说:“甲是爬在床上咬的。”这则笑话中乙的辩解是十足的强词夺理。60.假戏真做法

假戏真做法是论辩的又一谋略。论战时,不对论敌作正面出击,而是假装糊涂,暗设圈套,顺着对方的假“戏”演下去,以假说假,诱使对方上钩,然后虚而实之,出其不意地给对方以致命一击。假戏真做的主要特点是:戏是假的,反击是真的。

61.瞒天过海法

在别人不注意或早已司空见惯、松懈戒备的情况下有所举动,出其不意。

以假乱真法是指把不真实的,不是本事的充当真实的,使其跟客观事物相符合。

62.一语双关法

一语双关,是反映在一定的语言环境中,利用语句的同义或谐音的关系,有意识地使语句具有双重意义,言在此而意在彼。

当你遇到难答的问题时,如果不想正面回答,可以绕开这个问题而谈与其有关的问题,即“移花接木”。

63.模棱两可法

模棱两可法是指在论辩中对一些不能直接回答而又必须回答的问题,或面对心怀叵测的刁难时,用语义不明确、变通性较强、含糊不清的措词,给予对方非实质性的回答。

64.釜底抽薪法

釜底抽薪法是指抓住主要矛盾,比喻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无论多么复杂的问题,其中必有一个关系重大的核心,找到了它,就把握住了决定全局的关键。学会排除枝节因素的干扰,洞悉主要矛盾所在,就可以主动控制全局。

65.先虚后实法

先主动地将自己的弱点、不足、过错、失误托出,加以责备,让对手明白、了解后,再施以其他手段,与对手展开实质性的较量。

66.扬长避短法

扬长避短法,是指在辩论中,针对对方不很全面的观点,从反面陈述其坚持原观点之短,从正面张扬其改正原观点之长,引导对方权衡整体利益,放弃小小利益,避免大的损失,以获得更大的利益,从而达到继续合作的目的。

67.绵里藏针法

绵里藏针,用一句明白易懂的话说,就是软中带硬。软就是说话时的语气和态度都比较和缓;硬就是其中表达的内容有比较强硬的成分。

68.声东击西法

声东击西,就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不直接从这个目的正面去说,而从相反的方面入手,实则说的是正面达到的目的。

69.偷换概念法

巧换概念,就是在论辩中针对对方的无理主张,故意曲解其一词语在对方话中的意思,出其不意地驳倒对方。

70.难言暗示法

在人际交往中,常常有许多不便直接启齿的事或者话。在这种情况下,一方有意识地借用其他事物或语言向对方发出暗号,使对方有意识或无意识地接受暗号,从而达到预期的目的,这就是难言暗示法。

71.人身攻击法

辩论中不以摆事实讲道理的科学方法论证论题,而是离开论题,无理地攻击对方的个人品质,甚至谩骂对方,这就叫人身攻击。德国的一位哲学家在《谁在抽象思维》一文中曾提到过这样一个例子:市场上有个女商贩在卖鸡蛋。一位女顾客挑拣以后说:“你卖的鸡蛋是臭的呀!”

这句话可惹恼了女商贩,她回敬女顾客道:

“什么?我的蛋是臭的?你自己才臭呢!你怎么敢这样说我的鸡蛋?……”这个女商贩把顾客骂得狗血喷头,其目的当然是为了证明她卖的鸡蛋不是臭的。这就是人身攻击。这是一种十分恶劣的诡辩。

诡辩是企图弄假成真,为谬论进行辩护的违反逻辑规律和规则的论证。这种错误论证,不是由于缺乏逻辑知识、缺乏逻辑素养而产生的,而是有意识地、故意地违反逻辑规律和规则的,是一种逻辑错误。它貌似正确,似是而非,具有很大的欺骗性,必须给予无情的揭露。至于在辩赛中巧妙地运用诡辩,以维护自己的观点和立场,则是允许的。总之,必须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72.击中要害法

俗话说:“打蛇要打七寸。”同样,对诡辩的反驳要抓住实质,击中要害。实质性的问题总是要害问题,实质决定了问题,实质决定了问题的基本倾向,抓住它,就可以置诡辩于死地。例如:无产阶级的叛徒托洛茨基在混入列宁领导的布尔什维克党时,曾发表过这样的声明:“我加入布尔什维克党这件事实本身已经证明,我把过去所有那些使我和布尔什维克主义分开的东西放在党的门口了”。他那些反党的东西,或者抛弃,或者保留,二者必居其一,为什么要说“放在党的门口”呢?这是一种模棱两可、含混其词的政治诡辩花招。斯大林同志就这件事驳斥道:“他把这些东西放在党的门口是为了储藏起来以备将来在党内进行斗争之用呢,还是干脆把它们拿去烧掉?看样子,托洛茨基把它们放在党的门口是为了储藏起来。否则,如何解释托洛茨基入党后不久就跟党发生的并且直到现在还没有停止的那些连续不断的意见分歧呢?”斯大林的反驳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托洛茨基玩弄政治诡辩的实质,暴露出他的反布尔什维克党的真面目。

73.以退为进法

正面指出实质所在固然是有力的反驳,但对那些极其荒谬的论题,光靠指出实质有时反而显得无力。这时,如果恰当地运用“归谬法”,就可以轻而易举地使诡辩者的荒谬理论大白于天下。归谬法的特点是:先假设论敌的论题是成立的,然后按其论题的逻辑加以引申,得出一个荒谬的结果,用荒谬的结果证明论题的荒谬。例如,十年动乱时,张春桥曾经把老干部要求火车准点运行作为“左倾翻案”来讨伐。他说:“希特勒的火车最准点,分秒不差。”言外之意是:“谁要求火车准点,谁就和希特勒是一样的”。后来有人反驳道:“既然希特勒要火车准点,那么,要火车准点的也是希特勒。希特勒也要吃饭,为划清界限,自然也还是以不吃饭为好。”这显然是荒谬的。既然这个结论是以张春桥的那个论题为前提引申出来的,那么张春桥的那个论题的荒谬也就不言自明了。

74.权衡利弊法

权衡利弊法作为论辩的谋略之一,就是在论辩的过程中,通过分析事件的利害关系,使对方谋求某种合乎需求的目标,从而激发或中止对方的行为。

75.含蓄讽谕法

含蓄讽谕,就是在特定的环境下,将不便直说的话或者不必直说的话,以柔和含蓄的方式表达出来,达到表达自己的意见,巧妙说服对方的目的。76.挑拨离间法

挑拨离间法是指在某种场合下,搬弄是非,造成隔阂,破坏对手的团结,以达到本方有利的目的。

77.顺水推舟法

顺水推舟法是指在交谈中,顺应对方的话茬,自然而然地接着说下去,让其向着有利于自己的目标发展,最后使对方心悦诚服。

78.对比论辩法

对比论辩法,是用事物与事物的相关方面,进行比较,来进行说理的方法。通过比拟,可以化高深为浅显,使道理明白通俗,易于理解,使形象更加鲜明生动,以引起人的注意和兴趣,增强说服力和感染力。

79.转移视线法

在论辩过程中对方要求你回答某种看法时,你不好回答,可以转向别的话题的一种方法,叫转移视线法。

80.由小到大法

由小到大法,是指论辩者以其见微知著的观察力和洞幽察微的敏感性,从事理中选取最典型、最能反应事物本质的一点作为突破口,继而上升、外延,由抽象中见精深。

81.歪引论辩法

在论辩过程中,论辩本身带有随意性,故而任意引用一种方法,有时竟也产生亦庄亦谐、雅趣化俗的新奇效果。

82.戏谑反击法

戏谑法只是在特定言语交锋中一种调剂气氛和改变形势的口才,它不能取代逻辑的论证。

83.故事暗示法

故事暗示法是指不直截了当地把批评意见讲给被批评者听,而是借用其他委婉隐蔽的语言形式,说彼及此,有弦外之音。

84.同构意悖法

所谓同构意悖法,指的是依照对方的话语结构,建构出一个与对方话语结构相同,但语意相反的观点的反击技巧。

85.移动换位法

移动换位,是在论辩的过程中,根据论辩者所需要表达的意图,对论敌的语言顺序进行调整,使词语置于“唯一需要的位置”。

86.假痴不癫法

假痴不癫法,指的是表面糊涂,心里清楚,以假痴麻痹敌人,反守为攻,克敌制胜。

87.出其不意法

论辩借此法,就是指辩言要在论辩对方思想之前,意料之外。

88.攻子之盾法

荒谬的论题总是有懈可击的,我们只要细心分析,抓住其自相矛盾的地方,采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战术,就能让诡辩者自己打自己的耳光。

例如:战国后期流行“辩无胜”这种谬论,认为参加辩论的双方都不能获胜。墨子反驳道:试问你们的辩无胜说明对呢,还是不对呢?如果你们的说法对,那就是你们辩胜了;如果你们的方法不对,那就是你们辩败了,而别人辩胜了,怎么能说“辩无胜”呢?这样就抓住了“辩无胜”这个论断自相矛盾的地方。

89.还治其身法

我们对诡辩进行反驳,有时还可以运用以毒攻毒的方法,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有这样一故事:古希腊著名诡辩家欧布利德在某大公那儿当谋士,一天,他对他的同事说:“你们没有失掉的东西,那么你就有这件东西,对吗?”他的同事答道:“对呀!”欧布利德跟着说:“你没有失掉头上的角,那你头上就有角了。”众所周知,人的头上是不会长角的,可是欧布利德却振振有词地“论证”他的同事头上有角。他在不同意义下两次使用“没有失掉”这个词语,前一个“没有失掉的是对原来具有的东西说的,就是没有失掉原来具有的东西;后一个“没有失掉”是对本来就没有的东西说的,就是没有失掉原来所不具有的角。他的同事对这个荒谬的结论不服,就拉他到大公那儿去评理。大公很聪明,对欧布利德说:“在这个城堡里,你没有失去坐牢的机会,那就请你享受三天吧。”大公“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驳得非常巧妙。

懂得礼仪

尽管“人不可貌相”,但人们往往还是以你的着装、举止来判断你的能力和魅力。在一般的社交场合中,一个人的服饰、语言、礼仪都是很重要的。职场礼仪,是指人们在职业场所中应当遵循的一系列礼仪规范。学会这些礼仪规范,将使一个人的职业形象大为提高。职业形象包括内在的和外在的两种主要因素,而每一个职场人都需要树立塑造并维护自我职业形象的意识。了解、掌握并恰当地应用职场礼仪有助于完善和维护职场人的职业形象,会使你在工作中顺畅,使你的事业蒸蒸日上,做一个成功职业人。所有的这一切都是一位企业家和从业人员所必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