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历史选择了邓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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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邓小平与新时期中国外交战略和祖国统一(7)

正是根据邓小平的思想,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了《告台湾同胞书》,正式表达了和平统一的意愿和建议。同一天,邓小平在全国政协举行的新年茶话会上郑重宣布,台湾回归祖国,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事情已经提到具体日程上来了。一个月后,邓小平访美期间谈到台湾问题时公开表示:“我们不再用解放台湾这个提法了。”这表明,我们党的对台工作方针发生了重大变化。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1981年国庆前夕,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叶剑英向海内外详细阐述了关于实现海峡两岸和平统一的方针,就是人们所知道的“叶九条”。1982年1月11日,邓小平在会见一位海外朋友时指出:九条方针是以叶剑英委员长名义提出来的,实际上就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两制是可以允许的,他们不要破坏大陆的制度,我们也不破坏他那个制度。不只是台湾问题,还有香港问题,大体也是这几条。这是邓小平第一次明确使用“一国两制”这一崭新的概念。

继“叶九条”之后,1983年6月26日,邓小平在会见美籍华裔学者杨力宇时,将“一国两制”构想进一步系统化,提出了著名的“邓六条”,指出解决台湾问题的核心是祖国统一,不是我吃掉你,也不是你吃掉我。后来,邓小平在一系列谈话中,对“一国两制”的定义、内涵、来源和意义都作了全面的阐述,使之成为既具有完整系统的理论形态,又有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的科学构想。按照这一构想,邓小平指出:“统一后,台湾仍搞它的资本主义,大陆搞社会主义,但是是一个统一的中国。一个中国,两种制度,香港问题也是这样,一个中国,两种制度。”

“一国两制”是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而提出的科学构想,是一个伟大的创造。正如邓小平所说:“一国两制”是个新事物。这个新事物不是美国提出来的,不是日本提出来的,不是欧洲提出来的,也不是苏联提出来的,而是中国提出来的,这就叫做中国特色。“一国两制”构想提出后,受到了世界舆论的普遍理解、支持和赞誉。就连英国前首相撒切尔夫人也赞誉说:“‘一国两制’是富有天才的创造。”这一伟大创造随着和平统一大业的推进而不断丰富。1995年春节前夕,江泽民总书记发表了《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的讲话,进一步阐述了邓小平“一国两制”思想和内容,而且还根据20世纪90年代国际形势和两岸关系形势发展的新特点,为打破两岸政治僵局,提出了推进祖国和平进程的八项建设性主张,即引起海内外普遍关注的“江八点”。讲话体现并发展了邓小平“一国两制”的思想,对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将产生重大影响。

香港、澳门问题的解决,是邓小平“一国两制”伟大构想的成功实践“一国两制”构想本来是邓小平首先为解决台湾问题而提出来的,但同样适用于解决香港、澳门问题。历史的发展使香港、澳门先于台湾实践了这一伟大构想。

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解决香港问题、争取香港顺利回归的过程中,邓小平倾注了大量的心血,表现出了一代伟人的非凡智慧和雄伟胆略。回顾这一过程,在每一个关键时刻,都是由邓小平亲自掌舵,确立了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和解决现实问题的基本方针和原则。所以说,邓小平是这场成功实践的奠基人和总设计师。

在我们党提出把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提到具体日程上来的时候,主要还是针对台湾而言的。可不久,香港问题提前摆在了我们面前。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随着“新界”租约1997年期满的时间日渐临近,英国朝野人士纷纷前来“投石问路”。1979年3月29日,邓小平在会见港督麦理浩时明确表示: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这个问题本身不能讨论。但可以肯定的一点,就是到那时解决这个问题时,我们也会尊重香港的特殊地位。随后,根据情况的发展,邓小平即向有关部门指示:香港问题已摆上日程,我们必须有一个明确的方针和态度。与此同时,他亲自做调查研究工作,多次征询香港同胞的意见,并在此基础上确定了借鉴对台方针、用“一国两制”的构想来解决香港问题的基本原则立场。

1982年9月24日,邓小平会见了来华访问前声称“有关香港的三个条约仍然有效”的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挟英阿马岛之战胜利之威,撒切尔夫人似乎很自信。但是,在与邓小平的谈话中,“铁娘子”的自信在“钢铁公司”的坚定面前却是那样的苍白无力。邓小平镇定自若,坚持原则,明确表达了中国对香港的基本立场。他谈了三个问题。一是主权问题。邓小平郑重指出,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1997年中国将收回香港。如果这时还不把香港收回,任何一个中国领导人和政府都不能向中国人民交代,甚至也不能向世界人民交代。二是保持香港的繁荣问题。邓小平说,香港要继续保持繁荣,根本上取决于中国收回香港后,在中国的管辖下,实行适合于香港的政策。三是在15年过渡期内香港不出现大的波动问题。邓小平强调,中英双方抱着合作的态度来解决这个问题,就能避免大的波动。这次会谈双方“针锋相对”,但最终还是达成了解决香港问题的基本共识:双方同意本着维护香港繁荣和稳定的共同目标,在这次访问后通过外交途径进行商谈。邓小平后来说,解决香港问题,我们的调子就是那时定下来的,以后实际上是按照这个调子走的。

香港问题是历史遗留问题,解决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既要坚持在主权问题上的原则立场,又要充分尊重香港的历史和现状,还要争取英国的合作并适当照顾英方的利益。香港问题的特殊性决定了只能用特殊的办法来解决。所以,邓小平说,三方面都能接受的只能是“一国两制”。按照“一国两制”的构想,中英双方就香港回归中国问题进行了艰巨的谈判。从“三个条约有效论”开始,到“以主权换治权”,还有什么“经济牌”、“民意牌”、“民主牌”,等等。由于邓小平维护国家主权的坚定立场和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这些障碍都一一被中国政府排除。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邓小平和我国政府从香港问题的实际出发,也表现出了极大的灵活性,提出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后,将采取一系列特殊政策:在体现主权原则的前提下,设立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香港特别行政区,除外交和国防事务属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实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香港现行的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法律基本不变;保持香港的“自由港”地位、财政独立地位、独立关税区地位和国际金融中心地位;英国和其他国家在香港的经济利益将得到照顾。香港回归以后,中央不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具体事务,除派驻军队体现主权外,不派干部去香港,而是由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邓小平指出,我们对香港的政策是坚定不移的,这些政策50年不变,50年以后也不会变。

1984年12月19日,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正式签字,宣布中国政府决定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届时将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保持香港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变。随后,我国就开始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起草工作。邓小平十分关注这部决定香港未来法律的制定,要求起草委员会“要非常认真地从实际出发来制定”基本法,“真正体现‘一国两制’的构想,使它能够行得通,能够成功”。经过4年多时间的努力,这个基本法于1990年4月4日由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并颁布。基本法将用“一国两制”构想解决香港问题的方针政策具体化、法律化,为落实“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保持香港的长期繁荣和稳定提供了法律依据。邓小平高兴地称基本法是一部具有历史意义和国际意义的法律。

随着香港问题的解决,中国和葡萄牙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谈判也取得了进展。1987年4月12日,中葡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签字,宣布中国政府决定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1993年3月31日,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香港、澳门问题的解决,是邓小平“一国两制”伟大构想的成功实践,它对中国和世界历史发展的进程产生了重大影响。

“一国两制”是一个全新的理论概念和科学的战略思想。邓小平关于实行“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祖国的光辉思想,是他从实际出发,在领导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的一个伟大创造,是一个全新的理论概念和科学的战略思想,是邓小平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正如邓小平指出的: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这个特色,很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对香港、澳门、台湾问题的处理,就是“一国两制”。

这是个新事物。随着在香港、澳门问题解决上的成功实践,这一思想更显示出了强大的生命力和感召力,显示出了重大的理论意义。

第一,它是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的具体体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恢复了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邓小平指出: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才提出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办法来解决香港和台湾问题。如果“一国两制”的构想是一个对国际上有意义的想法的话,那要归功于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用毛泽东主席的话来讲就是实事求是。

这个构想是在中国的实际情况下提出来的。中国面临的实际问题就是如何和平统一祖国的问题,要和平统一祖国,就要考虑到各方面的实际情况,解决问题的办法要使各方面都能接受。

第二,它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中的新概念。邓小平说,我们提出“一国两制”这个构想时,人们都觉得这是个新语言,是前人未曾讲过的。根据“一国两制”的战略构想,在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祖国内地这个主体实行社会主义,香港、澳门、台湾这些特殊地区实行资本主义,中央人民政府代表统一的国家主权。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允许并保障在小地区和小范围内长期实行资本主义,不会损害国家主体实行社会主义,而且还有利于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实行这样的战略构想和方针,是由各方面的实际情况所决定的,是由我们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最基本的国情所决定的,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

第三,它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新突破。允许在一个国家里存在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性质不同的社会、经济制度,这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找不到现成的答案。“一国两制”的构想,根据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中有关国家调和阶级矛盾和缓和阶级冲突的职能以及国家的民族属性,把国家的独立、统一和主权放在第一位,既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也符合人民的要求和愿望,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在和平与发展为主题的时代新的突破和新的发展。

第四,它是和平共处原则的灵活运用。和平共处是社会主义国家处理国与国之间关系的重要原则,最早提出这一原则的是列宁,一般指的是国与国之间,特别是两种不同社会制度国家的和平共处。邓小平指出:和平共处原则用之于解决一个国家内部的某些问题,恐怕也是一个好办法。根据中国自己的实践,我们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办法来解决中国的统一问题,这也是一种和平共处。在一个国家内,两种制度长期共存,和平共处,是尊重历史和现实,照顾各方面的利益,有法律保障的好办法,是对和平共处原则的灵活运用和重要补充。

第五,它是学习和利用资本主义的战略思想的新发展。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曾提出过学习和利用资本主义来促进社会主义建设的战略思想。邓小平继承并发展了这一思想,“一国两制”的构想就是具体和集中的体现。邓小平指出,在小地区、小范围内容许资本主义存在,更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港、澳、台地区资本主义发展水平比较高,与资本主义世界有着密切的联系。实行“一国两制”,这些地区不仅可以为祖国内地社会主义建设提供资金和可以借鉴的技术和经验,而且可以成为我们对外开放的窗口和与国际市场联系的桥梁,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第六,它是解决国际争端、稳定世界局势的新途径。“一国两制”构想在解决香港问题上的成功实践,为国与国之间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范例,还为解决当今国际争端提供了启示和新的途径。邓小平说:我们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构想,也考虑到国际争端采取什么办法,因为世界上这里那里有很多疙瘩,很难解开。我认为有些国际争端用这种办法解决是可能的。从“一国两制”构想延伸,邓小平对处理与周边国家关系中的领土争端问题,提出了“共同开发”的重要思想。世界上有许多争端,总要找解决问题的出路。

“一国两制”、“共同开发”的思想也是为化解疙瘩,消除爆发点,稳定世界局势而提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