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学弗洛伊德文集11:图腾与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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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图腾与禁忌--蒙昧人与神经症患者在心理生活中的某些相同之处(1)

按语

本书是弗洛伊德应用精神分析的观点和方法研究社会心理学的首次尝试。也是弗洛伊德第一次集中阐述自己关于宗教和道德起源的一部重要著作。全书由四篇论文组成,通过蒙昧人与强迫神经症患者的比较,推断了图腾崇拜的本原意义。认为图腾禁忌反映了人类对乱伦的恐惧;塔布禁忌则是矛盾情感的产物。它构成了蒙昧人的原始道德观;蒙昧人的法术思维品质--思维万能,构成了他们泛灵论原始思维模式。在这一思维模式作用下,他们用支配心灵生活的法则来支配实在之物,渐渐形成了自己的神灵观念,并因此为宗教的形成铺平了道路。还断定图腾崇拜中的图腾动物乃是“原父”的替代物;图腾崇拜的来源即在于那些被父亲驱逐的儿子们联合在一起,杀害并吞食了自己的父亲以后产生的罪恶感、悔恨和怀念,故所有的神都是依据父亲的形象的构成物。而宗教的发展正是来自于对弑父罪恶感的“集体意识”,人们把这种心理过程以潜意识的形式一代又一代地积淀。这种唯心理论(psychologism)的观点固然并非科学,但对我们研究宗教和道德起源的认识根源也不无参考价值。

序言

这里的四篇论文最初以本书副标题为题目,发表于《意象》的第一卷和第二卷上。《意象》是一种在我指导下出版的期刊。这几篇论文是我在将精神分析学的观点和研究成果应用于社会心理学(V lkerpsychologie)中某些悬而未决的问题方面所做的最初尝试。因此,它们与冯特(Wilhelm Wundt)所做的广泛详尽的研究,在方法论上形成对照。因为,在这些研究中,所有的假设和非分析的心理学研究方法,都是围绕上述相同的目的而展开的。另外,它们还可以与精神分析苏黎世学派的一些研究文献形成对照。这一学派致力于运用社会心理学来解决个体心理学的问题。(参见荣格,1912和1913)应该承认,正是依据这两种来源,我获得了撰写这些论文的最初动力。

我深知我的这几项研究难免挂一漏万。对于一项开拓性研究的一些必然特征,我不必赘言。不过,其他方面还需阐述一下。虽然本书所收集的四篇论文旨在引起广大有识之士的兴趣,但是除了对于精神分析学的精髓有所掌握的很少一部分人士以外,这些论文事实上很难被人们所理解和赏识。我力求使它们成为社会人类学、语言学、民俗学诸学科的学子与精神分析学家之间的沟通桥梁。然而,它无法给任何一方提供他们所需要的一切--既不会给前者足够的有关心理学新方法的启示,也不会使后者更充分地掌握研究材料。能引起双方的注意,并促使他们相信彼此间的不断合作一定会有益于该学科的研究,我便感到满足了。

读者会发现,图腾与塔布(这本小册子正是以此为标题的)这两大主题并没有得到同等的研究。有关塔布的分析颇为详尽,在力图解决这一问题方面也有足够的把握。有关图腾的研究我们只能说“在阐明图腾这一问题方面,精神分析学目前所能贡献的只有这些”。这一差异源于图腾仍然存在于我们之中这一事实。尽管图腾是以一种消极形式表现出来,并指向另一种主题内容,但是就其心理本质而言,它与康德的“绝对命令”(categorical imperative)相差无几。“绝对命令”以一种强迫的方式运作并拒绝任何有意识的动机。与之相反,图腾崇拜是一种异于我们感情的东西--一种被作为现实性而久已丢弃并由更新的形式所取代的宗教-社会习俗。它在当今各文明民族的宗教、风俗和习惯中仅残留些微小的痕迹。即使在那些至今仍受其支配的民族中,图腾也早已经受了广泛的改变。人类历史中的社会和技术进步对塔布所产生的影响,远不如对图腾的影响。

本书试图通过图腾崇拜的“童年时代”的残迹(即通过它复现于孩子们发展过程中的各种迹象),来推论它的本原意义。图腾与塔布的密切联系使得我们在通往本书所提出的假设方面,又往前跨出了一步。纵然最终这一假设显露出不可能之外象,那也没有任何理由拒绝这样的可能性,即这一假设多多少少地在接近那极难重构的现实。

1913年9月于罗马

希伯来文版序言

本书[希伯来文版]的读者中绝不会有人感到,将自己置身于这样一位作者的情感状态之中是件容易的事。因为,这位作者对圣书的语言已全然无知;对其祖先的(以及所有其他的)宗教已完全生疏;在民族主义理想中也未能贡献一份力量。可是,他却从未遗弃自己的人民,他感到自己在本质上仍是一位犹太人,而且也不希望改变这一本质。如果有人问他:“既然你已放弃了祖国同胞所拥有的那些一般特征,那你还有什么可藉以为犹太人呢?”他会回答说:“还有很多很多,甚至可能是其精髓。”他现在也许无法用言辞将那精髓表达出来,但是,毫无疑问,对一位科学家来说,总有一天这是能办到的。

因此,对于这样一位作者来说,他的一部研究宗教和道德起源的著作,虽然并未采用犹太人的观点,也没有偏爱犹太族的例外,却被译成了希伯来语并放到了这些读者手中,在他们看来书中的那些古老言语都是他们须臾不能离的母语,这确是一次十分特别的经历。而且,这位作者希望他和读者都能一致坚信,新生的犹太民族的精神绝不会永远将公正的科学视同陌路。

1930年于维也纳

(第一篇)对乱伦的恐惧

通过史前人遗留下来的那些毫无生气的石碑器具,通过我们直接或凭借各种传奇、神话、仙幻故事间接获得的,对史前人的艺术、宗教和人生态度的认识,通过依旧残存于现代风俗习惯中的、史前人的思维模式,我们对不同发展阶段上的史前人已有所了解。不过,进一步而言,从某种意义上说史前人仍然是我们同时代人。正如我们所认为的那样,当今仍有些人异于我们而更接近于初民,我们因此将他们视为初民的直系后裔或继承人。我们就是这样来看待那些被我们称为蒙昧或半开化的民族的;如果我们有理由从初民的心灵生活中,洞察到一幅保存完好的、有关我们自己的早期发展的画面,那么这样的心灵生活尤其能引起我们浓厚的兴趣。

如果这一见解正确的话,那么经由社会人类学所获知的原始民族心理和精神分析学所揭示的神经症患者心理间的两相比较,一定能展示众多的共同之处,并使我们对这两门学科中的一些熟识的事实产生新的认识。

出于内在,更出于外在的原因,我选择那些被人类学家描述为最落后、最可怜的蒙昧人--澳洲这一最年轻大陆上的土著人,作为部落比较的基础。我们还可以观察到,这里的动物群也是最古老的,在其他地方早已不复存在了。

澳洲土著是一独特的种族,无论在体格还是在语言上,都与其最相近的邻居--美拉尼西亚人、波利尼西亚人和马来人毫无关联。他们从不建造房屋或永久性棚屋,从不耕田种地;除了狗以外,他们从不饲养任何家畜;他们甚至没听说过陶器制作技艺。他们的生活完全有赖于他们猎获的各种兽肉和挖掘的各种根茎。他们不知君王或酋长为何物;一切公共事务都由长老会决定。很难说他们有任何以神明崇拜为形式的宗教。与沿海部落相比,那些处在大陆腹地、因水源奇缺而在最艰难的生存条件下挣扎的部落,在各个方面都显得更为原始。

我们当然不会期望,这些赤身裸体、可怜巴巴的食人野民的性生活,会具有我们所说的道德意义。我们也不期望,他们的性冲动会受到严格的规范。然而我们却发现,为了避免乱伦的关系,他们一丝不苟,处处留心,严厉得近乎痛苦。确切地说,他们的整个社会组织似乎就是为了这个目的,或者说是围绕这个目标而设立的。

澳洲土著人没有宗教的和社会的机构体系,凡此种种均由“图腾崇拜”体系所取代。澳洲的部落又划分为更小的分支或氏族(clans),每个都以其图腾命名。什么是图腾?图腾通常是一种动物(或是可食无害的,或是危险可怕的)。偶尔也会是一种植物或一种自然现象(如雨或水),它与整个氏族有着某种奇特的关系。图腾首先是氏族的共同祖先,同时也是向他们发布神谕并提供帮助的监护神。虽说对外族而言图腾很危险,但是它能识别并宽容自己的子民。从另一个方面来说,族人都有一项神圣的义务:不宰杀不损毁图腾,不吃图腾的肉,也不用其他方式以此谋利。图腾的品质是天生的,并非只存在于某一只动物或一种东西之中,而是存在于某一类的全体个体之中。在时常举行的喜庆活动上,族人在礼仪舞蹈中表现或模仿着图腾的动作和特性。

图腾是通过母系或父系传承的。也有可能原初盛行母系传承,只是后来才为父系传承所取代。个人与图腾间的关系是澳洲土著人一切社会义务的基础,因为它远胜于这个人在部落中的成员关系以及血缘关系。

图腾并非依附于某一特定的地方。一个氏族内的成员往往散居各地,并与其他图腾氏族的成员们和睦相处。

至此,我们终于触及图腾体系中能引起精神分析学家重视的特征了。在所有有图腾的地方,我们都可以发现一条定规:拥有相同图腾的人们,不可在彼此间发生性关系,因而不可通婚。这样就有了“族外婚”(exogamy)--一种与图腾崇拜(totemism)相关的习俗。

这一严格实施的禁忌(prohibition)是十分奇特的。我无法用上面所提到的图腾的概念或某些特征来预见它。我们很难理解,它是如何涉入图腾体系的。因而有些研究者事实上认为,族外婚原初(意指起源或本意)与图腾并无关系,只是在婚姻限制(marriage restrictions)成为必然的某一时期添附上去的(没有丝毫的深层联系)。对于这样的看法,我们并不感到意外。不管怎么说,图腾崇拜和族外婚之间存在着联结,而且显然是非常牢固的。

进一步的探讨可以使得这一禁忌的意义更加明了:

a.违犯这一禁忌不会像违犯其他图腾禁忌(如不可宰杀图腾动物)那样,仅仅是受到报应而已。全族成员都将全力以赴地进行报复,犹如在对付一件危及全族的大难或罪恶即将临头的大事一样。下面是从弗雷泽(1910,第1卷,第54页)的书中引用的一小段文字。它们表明,那些用我们的标准来衡量的毫无道德的蒙昧人,是多么严厉地对待这些不端行为的:

“在澳洲,对与禁族(forbidden clan)成员进行性交的一般处置是处死,无论这个女人与其同属一个本地群体(local group),还是打仗时从另外一个部落掳获的。氏族内的男子以这样的外族女子为妻的话,会受到本族成员的猎杀,那个女人也不能赦免。当然在某些情况下,如果他们能够成功地逃避追杀并躲上一段时间的话,也许能获得赦免。在新南威尔士的塔塔苔(Ta-ta-thi)族,虽然鲜有但确曾发生过这样的事:男的被杀死,女的则遭痛打或矛刺,或两者齐上,直至她濒临死亡。不立即杀死她的原因是,她可能是被迫的。即使是对于偶尔偷情,氏族禁忌也绝不网开一面。对于这些禁忌的任何违犯都被视为极度可恶而处以极刑。”[摘自卡麦容(Cameron,1885,第351页)]

b.既然这一严厉的惩罚也同样适用于没生孩子的、短暂的婚外恋,所以形成这一禁忌的各种原因不太可能具有实际性。

c.既然图腾世代相传不因婚姻而改变,禁忌的后果是不难看到的。例如,在母系传承中,如果一个属袋鼠图腾的男子,娶了一个属鸸鹋图腾的女子为妻,所生孩子无论男女都归鸸鹋氏族。图腾规则因而保证在这一婚姻中出生的男孩,不可能和与其同属鸸鹋氏族的母亲或姐妹发生乱伦关系。

d.但是,稍加深入思考便可发现,与图腾相关联的族外婚的作用是很大的(因此目的也很大),远非仅仅防止一个男人与母亲或姐妹乱伦。它通过将氏族内所有的包括许多非血亲(blood-relatives)的女人,视为一个男子的血亲,从而使得这个人不可能与这些女人性交。由于这种波及面甚广的限制在已开化的民族中不具可比性,因而要一眼看出它在心理学上的合理性并非易事。不过,从中我们还可以获知,图腾被当作祖先乃是一件十分认真的事。来自同一图腾的人都是血亲,他们组成一个大家庭(family),在这里即使是最遥远的亲缘关系(kinship)也被当作性结合的绝对障碍。

我们因此知道,这些未开化的人对于乱伦抱有非同寻常的恐惧,甚至对这一话题也极其敏感。同时我们还感到,他们将乱伦与某种我们尚不可知的、以图腾家庭关系取代真正的血亲关系这一奇特的现象结合在一起。但是,后者的矛盾现象不可过分夸大。我们务必记住,图腾禁忌也包括以特例方式对真正乱伦的惩处。

在图腾的本质得到解释之前,图腾氏族何以能够取代真正的家庭也许只能是个谜。同时可以看到,如果婚外性结合具有一定自由度的话,血亲接着便是乱伦防范,就会变得很不确定,因而禁忌的范围必须扩大。有必要指出,澳洲人的风俗使得男子对一名女子在婚姻上的独占权受到侵犯的现象,在某些社交场合或喜庆活动中得以发生。

这些澳洲部落的语言习惯的奇特性与此无疑是有关联的。因为他们用来表达不同等亲家族关系(degrees of kinship)的术语,并没有表示两个个体之间的关系,而是表示了某个个体与一群体间的关系。这就是摩尔根(L.H.Morgan,1877)所说的关系的“类别”体系。所以一个人不止称他的生父为“父亲”,凡是原先依据族规可以娶他母亲而可能生下他的人,都是父亲;同样,他也不止称他的生母为“母亲”,凡是不违反族规而可能生下他的人,都是母亲;“兄弟”和“姐妹”也不止用来称呼他生身父母的儿女们,而是泛指所有类别意义上的父母的儿女们;等等。所以,澳洲人彼此间的亲属称谓并不总是像我们一样表达血缘关系(consanguinity),它们表达了社会关系而非生理关系。在我们也存在这种类似类别体系的现象。例如,我们也教孩子称呼父母的朋友为“叔叔(Uncle)”或“阿姨(Aunt)”,我们有时还在隐喻的意义上使用“阿波罗神庙的兄弟们”或“教堂的姐妹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