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文学我在大学闯荡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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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接近小白牙

我完全没想到今天能与她相遇,但是对于我们相遇要做的事,我已经在心里排练过无数次,所以现在做起来也就显得驾轻就熟。

我在宿舍里宣布了我要追王蔷,然后向几位同胞“不耻下问”:什么办法最好呢?陈龙第一个说:写情书嘛,这是最经典的办法了!我觉得这个主意还算不错,以前在高中的时候,只要从情书大全上随便抄上一封,火辣辣地往女生手里一送,然后就等着她来投怀送抱。我的前任不就是这样搞定的么?

我正准备采纳这个建议,一边的老大马上说,这个办法也太土了吧?现在的女人都很不喜欢情书啦,只喜欢很猛烈的一下。你只要趁她不备突然向她投一颗名字叫做浪漫的炸弹,将她炸得头昏脑胀不辨东西,她就会迷迷糊糊地答应你。等到你将她赤裸裸地压在身下,她即使忽然清醒过来也已经来不及,只好顺从命运的安排了。那个时候,她们的心头都会涌起这么一句话:算了吧,好歹人家也让咱心跳了一回,让他兴奋一次算了,又不是嫁给他。喏,这样的办法简单而且见效快。你要写情书得写多少年啊?何况现在女生的鉴赏力都很有问题,你的情书写得再好也是对牛弹琴——她根本不懂,你信纸上一百万字还不如在她的耳边说三个字呢!

我说,你说具体些,浪漫的炸弹怎么投?老大说,买九百九十九朵玫瑰送给她啊,突然给她一个吻啊什么的,反正你觉得怎么出其不意怎么做。我一听就泄气了,靠,我哪有钱买那么多玫瑰,要是有,我还不如直接拿钱砸倒她好了!突然一个吻?那更不可能,我胆子大不到那程度。我连说不行不行,才见了一面呢!老大说,正是因为才见过一面你才要这样做嘛。这样的话她会一辈子记得你呢!我笑了笑说,我要是这样做的话,她肯定是一辈子记得我了——讨厌我一辈子嘛!

老大也笑了,说,既然你不愿意,那我教你一个成功率最高的办法!我问什么办法?他咬着牙说了一个字:缠!

一听老大这个字,我忽然记起我的高中女人跟我的一次谈话,我问她,有人追你的时候,你是喜欢循序渐进,还是喜欢一开始就急攻猛打?

她摇头晃脑地回答我:诸葛孔明是怎么说的?“鹏飞万里,其志岂群鸟能识哉?譬如人染沉疴,当先用糜粥以饮之,和药以服之;待其腑脏调和,形体渐安,然后用肉食以补之,猛药以治之,则病根尽去,人得全生也。若不待气脉和缓,便投以猛药厚味,欲求安保,诚为难矣”。她的话的意思其实跟老大的差不多,就是缠。我看他们俩的意见不谋而合,于是决定用这个办法。

可要缠的话,我得天天看得到她。大一的课少,我除了上课的时候能够看见她之外,其他的一切我几乎一无所知。我只好挖空心思接近她宿舍的另外一个女生,用几碗蛋炒饭骗取了这女生的信任。一天我有意无意地问了她一句,你们宿舍里有个人的名字好奇怪哈?她说,是啊,像个男人名。我说,她长得还挺好看的哈?她说,是啊,好几个人追呢。我说,她好像挺忙的哈?她说,是啊,每天都去图书馆看书呢——你问这个干吗,是不是看上她了?我赶紧说,没有没有,随便问问,随便问问也不可以吗?她笑了一下,那笑明显带着揶揄的成分,好像在说,你别蒙我啦,我什么都知道啦!

第二天,我一大早就兴冲冲地去了图书馆。为了找到她,我准备在图书馆来一次扫荡。谁知道我进了第一个图书室就看见了她。哈哈,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原来还真在这里啊,真纳闷,以前我经常到这怎么没看见过她呢?

可是她在眼前是事实,我只好承认我以前确实是没去注意她。毕竟学校去图书馆的美女还是很多的,特别是那些已经经过人工改造成为少妇的学姐们,一个一个的花枝招展、坦胸露臂、丰乳肥臀的,怎么看都比那些懵懂的大一新生性感娇媚,我的眼球肯定是一心一意地占她们便宜去了。

为了她,我不得不放弃很多其他活动,每天去图书馆。渐渐地我们见了面也打个招呼,间或也微笑一下。我看得出来,她的微笑纯粹是看在她那本《废都》的面子上,其他的事情她只怕想都没有想过。她朝我笑完了之后就一本正经地沉浸在她的书里,好像天塌下来她的眼睛也不会从上面移开。到了图书馆关门的时候,我就涎着脸跟她一起回去,一路上没话找话说,她对我哼哼哈哈的,一句话经常不超过三个字。我感觉我们之间好像总有一层膜隔在中间,直到我们在旧书摊上相遇,那个膜才土崩瓦解。

我说的那个旧书摊在人民大道边的一条小路上,正对着半岛酒店。每天一到夜幕降临,几个摊主就大箱大箱地把收购来的旧书摆在那里卖。那里小说、期刊、杂志、字典、词典、色情书刊等等该有的都有,有的时候闲得无聊,我就跑到那里去逛旧书摊。

期中考试后的某个礼拜六,我蹲在那里欣赏一本叫作《枕上春》的明清情色小说,忽然听见一个女孩的声音说:这本书多少钱?

乖乖!这个声音好生熟悉!我赶紧一转头,哇!居然是她!

我猛地站了起来,三两步冲到她面前:喂,你怎么也找到这里了?

她转过头,啊哈,这次她不注意我也不行了,她眼睛里的光泽告诉我,今天的她看着我的目光是完全不同的(后来她告诉我那纯粹是光线昏暗的缘故)。

回来的路当然是一起走了,从旧书摊到学校宿舍将近两公里的路程,我们走走停停,毫不犹豫地花了近四个小时才走完。

这是我们的第一次深入交谈,我完全没有想到今天能够与她相遇,但是对于我们相遇要做的事情,我却已经在心里排练过无数次,所以现在做起来也就显得驾轻就熟。我把我们的话题锁定在文学上,以这个作为话题怎么看也有点恶心,谁都有这样的感觉,可是我知道谁又都喜欢这个话题。

为了显示自己的渊博,每当她问起我有没有看过某某书的时候,我常常把嘴一瘪,很不屑地说,看过,看过,当然看过。一副无所不知的样子。一旦她跟我讨论书里的内容时,我就哼哼哈哈,胡编乱造,幸好她自己也不太记得,加上我的瞎编能力天下第一,她看不出破绽,倒也蒙混过去。轮到我问她看过某某书没有的时候,我就专拣那些怪怪的书名来问,把那些自己根本就没有看过的一些作家的书也拿出来,什么弗洛姆、房龙、索尔仁尼琴的来糊弄她。她很老实地说自己这个也没有看过,那个也没有看过。

她被我问得脸红耳赤。等到我们的谈话告一段落,她已经用很敬佩的样子对我说:你看的书实在太多了,我以后要好好向你学习了!

我看她那崇拜的样子,脸上的笑就没停止过。后来看她可怜,怕打击她的积极性,我也间或回答说自己没有看过一两本,让她心理平衡一下。

经过那一次偶然的相遇,小白牙对我的态度有了质的飞跃。显然,我的胡说八道起了作用。后来她见到我跟她打招呼时,就用笑来代替以前的哼哼哈哈和点头了。回宿舍的路上,她的话也多了起来,少年的事,高中的事,大学的事——女生一旦对你打开了话匣子,那势头就好比洪水一般,又多又猛。等走到宿舍楼里快要分开了,她才依依不舍地收住。

某一天我坐到了她同一张桌子上她没有拒绝,再过了一两天我坐到了她对面她没有拒绝,再过一两天我坐到了她旁边她依然没有拒绝。一坐到她旁边,就难免交头接耳外加肌肤相亲。

自从到学校里来,我好久没有跟女孩子这么接近过,那香香的女孩体味叫我时不时地心荡神摇。每当她在静静地看书,我在旁虽然眼睛盯着书本,脑子里却在想着一切可以想像的情景。

H市这地方真是好,到了秋冬季节还可以裸露着手臂和大腿。

有时候,我看到她雪白光滑的手臂粉雕玉琢似的躺在桌子上,就忍不住有意无意地用手臂去靠去碰,好几次我几乎被那瞬间的接触弄得差点失去理性。

考试之前,几乎所有的空闲时间我们都是在图书馆度过,我们经常大早地来,抱着一大堆小说摆在面前狼吞虎咽地看。

到了考试的时候我们仍然天天泡在一起,只是面前的书换成了课本。别人都以为我和她在谈恋爱,我自己也觉得是。放假的前一天我开玩笑问她,咱们现在是什么关系?她说,你是我哥们。

我心里顿时空荡荡的没了着落:他妈的,辛苦了半年,还只是哥们。我真恨不得一头撞死在树上。

以后她每每说我泡到了她是吃了免费的晚餐的时候,我就会讲我当初为了追她做了什么什么样的事,来证明我在她身上花了精力无数,受到的委屈也是无数,损失极其惨重。我一提起这些事,她就会装出一脸的疑惑:有吗?有这回事吗?我都不记得,随便你怎么说好了!我听她这样说,那感觉好比女人为男人生了孩子,男人反而问她这孩子“是谁的”一样,心里憋得慌。

她看我一脸的不平,就笑着说:谁叫当初你第一眼没给我好印象?你一身的汗臭就去开会,一开会就睡觉,睡觉的时候还流哈喇子。我当时讨厌死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