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还原犯罪真相——侦查逻辑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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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案情分析的逻辑(6)

逻辑联结词是“要么……要么”在日常用语中也可表示为“不是……,就是……”、“或者……或者(两者不可得兼)”来表达。例如“这起案子不是甲,就是乙所为”,或者表达为“这起案子或者是甲,或者是乙,不可两者都是”。一个不相容选言命题作前提的推理,当肯定一个肢命题就要否定其余的肢命题;当否定部分肢命题就要肯定余下的肢命题。

肯定否定式如下:

要么p,要么qP_

非q

或者

要么p,要么q,要么r

P_

非q并且非r

否定肯定式如下:

要么p,要么q非p

q

或者:

要么p,要么q,要么r非p并且非qr

在侦查中,当我们从基本证据可以确定怀疑对象不可能同案后,就可以运用否定肯定式进行推理,由于否定肯定式是选言推理的共同有效式,使用这种推理形式是不会违背推理规则的。例如,在“英国警察局破获的旅馆人命案”(见假言命题在侦查中的作用一节)案例中,探长对怀疑对象的推理就是连续的肯定否定式选言推理:

“作案人或者是外来的人或者是旅馆的人”;“不可能是外来人作案”;“作案人只能是旅馆内的人,因而旅馆内的25人都是怀疑对象。”这一推理是一个选言推理的否定肯定式。推理符合规则,结论必然为真。

(这一推理前提实则一个不相容的选言肢,不是外来的人作案,就是旅馆内的人作案,否定肯定式选言推理是相容和不相容选言推理的共同有效推理形式。)

“只有知道死者有钱的人,才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作案。”这样,怀疑对象外延才可能从25人缩小到5人;符合作案条件的5人构成一个选言命题。在5人中,重点怀疑对象又是谁呢?根据“只有在房间里走动不会引起别人注意的人才可能是作案人”这一条件,怀疑对象由5人确定为2人。最后,根据探长的提问,作案人由2人确定为1人。

(为何能够缩小作案人范围呢?根据作案人的必要条件断定可能的作案人,其余的怀疑对象就被否定。这是假言推理的肯定否定式,并且这种否定是连续进行的。这样,怀疑对象就由25人缩小到5人,再由5人缩小到2人,最后落实到1人。)

选言推理肯定否定式要求只能肯定多肢前提中的一个肢命题,结论可以否定其余的肢命题。如果我们把符合作案条件的几个命题当做一组命题来肯定,其余的肢命题就可以排除。当然,对可能作案的一组要继续进行调查和推理,直至找到真正的作案人。

(第五节)铺中的其他复合面

除了以上几种推理形式在侦查中有突出的作用外,普通逻辑中还有一些推理形式在侦查中也经常运用。下面我们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二难推理

二难推理(dilemma)是假选言推理,前提由两个具有合取关系的假言命题和一个具有二肢的选言命题构成,并根据假言命题和选言命题逻辑特征进行推演的复合推理形式。根据选言肢命题可以肯定两个假言命题的前件,结论可以肯定两个假言命题的后件,这种二难推理称之为构成式;根据选言肢命题可以否定两个假言命题的后件,结论可以否定两个假言命题的前件,这种二难推理称之为破斥式;根据二难推理的结论可以是简单性质命题也可以是复合命题,二难推理的形式可以分成四种。

(一)二难推理的简单构成式

二难推理的一种形式,前提中的二肢选言命题肯定两个并列的假言命题的不同前件,结论肯定两个假言命题相同的后件,结论是一个简单性质命题。推理的形式如下:

如果p,那么r如果q,那么r或p或qr

例如:

东京都的一个工棚里发生了一起凶杀案,留在家里(工棚)的工长妻子和五岁的长女被人用斧头乱政头部及其他部位而死亡。现场勘察发现,工人们住的大房间里的工作服、水鞋等十余件物品丢失,警察们认定该案是外面闯入的罪犯所为。

现场门是开着的,工长之妻是正在织着毛衣的时候被人从背后政了一斧头,向前倒下,又被乱政了几斧头,这是根据手上的毛织活、创伤、血液流出和飞溅的状态来推断的。入口是一个木拉门,可是,现场有一个重要的不起眼的线索被警察忽略了,把木拉门一关,可以看到门开着时看不见的门后面胶合板上有一粒米粒般大小的血痕。根据这一粒血痕,警察进行了严密的逻辑推理。

这一粒血痕至少可以说明这样的事实:作案时门是关着的。这一命题启动了如下的逻辑思维:

假如罪犯闯入房间时门是开着的,那么罪犯进屋后就要关门;假如罪犯闯入房间时门是关着的,那么罪犯就要打开门再关门;或者门是开着或是关着的;

总之要关门。

(这是一个简单构成式二难推理,结论是必然为真的)

现场发现这门是很简陋的,开门或关门都肯定会有响声,根据这一点进行推理:

如果是陌生人关门或开门(门会发出响声),那么被害人就会惊动;可现场证据说明被害人没有被惊动(正埋着头织着毛衣);因此结论:不是陌生人进门。进而断定:作案人是一个被害人熟悉的人。

作案人究竟是谁呢?这个工棚里的人都有不在现场的证明,除此外就是一个22岁的女炊事员,后来经过调查,发现这个女人与工长有两性关系,她简单地认为只要工长没有了妻子和儿女就可以和工长结婚,于是就作了案。

这一案例说明,逻辑思维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警察对现场门后那粒血痕的逻辑分析是破案的关键,而这一逻辑分析运用的是二难推理。

(二)二难推理的复杂构成式

二难推理的一种形式,前提中的二肢选言命题肯定两个并列的假言命题的不同前件,结论肯定两个假言命题不同的后件,结论是一个复合命题。

推理形式如下:

如果p,那么r如果q,那么s或p或qr或s

例如:

如果死者是高处坠落而死的,那么死者身体会出现广泛性的骨折;如果死者是从其他地方移尸至此,那么现场周围应该发现踩踏足迹;死者或是从高处坠落而死或是从其他地方移尸至此;

或死者会出现全身性的骨折或周围会发现踩踏的足迹以上推理源自《女法医手记》中的一个案例。其实,当警察通过现场勘察,断定案件性质、怀疑对象,回构作案过程、选择侦查方向时常用二肢选言命题,如果警察把这种选言命题当做假言命题的前件,从这两个前件必然引起两个不同的后件,就构成了一个二难推理的复杂的构成式。拿上面这个二难推理来说吧,前提的选言命题“死者或是从高处坠落而死或是从其他地方移尸至此”,当我们建构了一个二难推理的时候,就推导出另外一个选言命题“或死者会出现全身性的骨折或周围会发现踩踏的足迹”,由一个选言命题推出了另外一个选言命题。在这个基础上,警察可以用否定肯定式继续推理,当否定“死者周围没有发现踩踏足迹”,就肯定“死者会出现全身性的骨折”。

至于二难推理其他两种形式,在此不再介绍。

二、假言联言推理

假言联言推理(hypotherical-conjunctiveinference)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具有合取关系的充分条件假言命题和一个具有两肢或两肢以上的联言命题为前提进行推演的演绎推理。

(一)肯定式

联言肢对于假言前件的分别肯定,结论可以分别肯定假言命题的后件,结论是一个联言命题。形式结构如下:

如果p,那么r如果q,那么sp并且qr并且s

例如:

如果作案人是曱,那么现场的足迹就应该是曱的;

如果作案人是乙,那么现场的足迹就应该是乙的;

经侦查,曱和乙都是作案人;

现场的足迹应该是曱和乙的

(二)否定式

联言肢对于假言后件的分别否定,结论可以分别否定假言命题的前件,结论是一个联言命题。形式结构如下:

如果p,那么r如果q,那么s非r并且非s非p并且非q例如:

如果作案人是曱,那么现场的足迹就应该是曱的;

如果作案人是乙,那么现场的足迹就应该是乙的;

经侦查,现场足迹既不是曱也不是乙的;

作案人不是曱也不是乙

当然,如果联言肢是多于两个的肢命题,假言命题相应的与之对应。从而构成多肢的假联言推理。

三、反三段论

反三段论(anti-syllogism)是以一个表述三段论充分条件假言命题为前提而推出一个将该三段论前提之一和结论给予否定并互换其位而形成的充分条件假言命题为结论的推理。形式如下:

如果p并且q,那么r_

如果p(q)并且非r,那么非q(非p)

这一推理意味着:如果两个条件同时具备能够推导出一个必然的结果,侦查中发现结果没有出现而前提中有一个条件为真,那么可推导出另外一个条件是假的。

例如,侦查中对甲的情况掌握了一部分,但对作案时间和目的还不清楚,可以作如下的推理:

如果曱具有作案时间和作案目的,曱就是作案人;

曱具有作案目的但不是作案人;

曱肯定没有作案时间

或者

如果曱具有作案时间和作案目的,曱就是作案人;

曱具有作案时间但不是作案人;

曱肯定没有作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