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学弗洛伊德7:精神分析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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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失误动作(6)

从已知道的和相类似的实例中,我们不难发现前一种关系的证据。凡是把要说的话说反了的口误,其干扰的意图几乎都和被干扰的意图有相反的意义。并且失误动作是这两种相反的倾向之间冲突的表示。“我宣布开会了,但我宁愿闭会。”这是那位议长口误的意义。一个政治性的期刊被人指控它腐败,它便撰文进行申辩,文章结尾本想这样讲:“我们的读者可以作证,我们一向以最不自私(unself—seeking)的态度行动,来为社会谋福利。”但是受委托做此申辩的编辑不料竟将“最不自私的态度”误写为“最自私的态度”(in the most self—seeking manner)。这就是说,他在想:“这是我被迫要写的东西,但我有不同的观点。”又如,有一位德国的国会成员想把某事的真相直接禀告皇帝,但是他缺乏勇气,于是出现了口误,他把想说的“直告”(umreserveding)说成了“婉告”(spinelessly)。

在你们已熟悉的给人以凝缩和简约印象的例子中,也有更正、补充或引申的意思,其中第二目的与第一目的密切相连。例如,“事实已显露(Vorschein)——最好直接说出来——它们是令人作呕的(Schweinereien),那么说成是事实已显龊(Vorschwein)。”“懂得这个问题的人是屈指可数的——不,实际上只有一个人懂得它,所以,可以被说成是一指可数的。”又如,“我的丈夫可以吃喝他想要的东西。但,你知道我可不能忍受他想要这、想要那,所以,他只能吃喝我想要的东西。”在所有这些例子中,口误产生于被干扰的意图本身的内容或与这种意图有直接的关系。

两种相互干预的意图之间的其他关系似乎是令人费解的。如果干扰的意图和被干扰的意图之间毫无关系,那么干扰的意图究竟从哪里发生的呢?为什么恰好在那时表现出来呢?要答复这个问题,需从观察入手,观察结果表明,干扰来自于这个人不久前拥有的一个思想链条。不论它是否已得到了语言表达还是没有得到言语表达都会产生后来的效果。因此,这也可描绘为“后音”的一种,尽管不必是口头语的“后音”。在这种情况中,干扰的和被干扰的意图之间的联结也是存在的,但它不存在于它们的内容之中,而是人为建构的,并且联结常常是被迫发生的。

这里有一个简单的例子,它来自于我们自己的观察。我曾在秀丽的多洛米特山中,遇到过两位维也纳女人,她们身着轻便服装。我和她们同行了一段路,我们讨论到这样度假的快乐和劳苦。其中一个女士承认这样地度假会产生诸多的不舒适。她说:“如果一个人整日在太阳底下行走而使外衣和别的东西为汗湿透,这的确是件不愉快的事。”在这句话中,她已在某一点上表现出迟疑。接着她又说,“但是,如果有nach hose挨一挨……”这个口误不用分析,我想你们也许很容易理解。这个女士的意图很显然是列举她的一些衣服的名单:外衣、衬衫、衬裤等。由于要合乎礼仪,所以她没有提及hose(衬裤)。但在下一句中,这句的内容是完全独立的,那个未说出的字因声音相似而被歪曲为nach house(我家里)的近似音了。

我们现在可以转向拖延很久的那个主要问题了,那就是,用这种奇特的方式来干扰其他意图的究竟是什么意图。它们显然是各种各样的,我们必须从中找出共同的因素。如果我们用这种观点看待大量的例子,它们可分为三组。第一组包括的例子是说话者知道干扰的目的,并且在口误之前就已注意到这种目的。如“显龊”这个口误,说话者不仅承认他已形成这样的判断,即所说的事件是“龌龊的”,而且也承认他有要将此意表达出来的意图,只是后来收回了而已。第二组是由其他的例子组成的,即说话者同样认识到了自己有干扰的目的,但不知道这个目的在出现错误之前曾有一定的行动。这样,他虽然接受我们对其错误的解释,但对它仍然表现出某种程度的惊异。这种态度的例子在其他种类的失误动作中比在口误中或许更容易发现。在第三组例子中,说话者激烈地反对对干扰意图的解释。他不仅拒绝在他出现错误之前它有所活动,而且坚持认为对他来说它是全新的。你们可以回忆一下“打嗝”的例子,在我说出他干扰的意图时,说话者竭力拒绝。像你们所知道的,我们对这些例子的看法还没有达成一致。我本应不关心说话者的否认,仍然坚持我原来的解释,而你们则深受他的抗议的感动,并提出我们是否应该放弃对失误动作的这种解释,而根据精神分析诞生前的见解把这种失误动作看成是纯生理的活动。我可以想象出你们为何有此见地。我的解释包含这样的假定:说话者自己所不知道的意图可以通过它表达出来,而我能够从环境的证据中推断出来。面对这样一个新奇的、关系重大的假设,不免使你们感到吃惊。我可以理解这些,并且我也明白你们的观点,但有一件事是确定的:如果你们想要不断地应用这种被许多例子所证实的过失观点,你们必须下决心接受这种我已提及的奇怪的假设。如果你不能这样做,你们将再次放弃你们刚刚获得的对失误动作的理解。

让我们用一点时间来考虑一下这三组口误的三种机制的共同成分吧:幸运的是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在前两组中,说话者知道了干扰的目的;再者,在第一组中,在失误之前,目的自身立刻表现了出来。但在两种情况下,干扰的意图受到了压制。说话者决心不将它变成话语,因此口误便出现了:也就是说,那些被压制下去的目的被转变为与说话者意愿相反的话语;或者改变他所允许的意图的表达;或者与它混合起来;或者实际上取而代之。这就是口误的机制。

在我看来,第三组的失误动作也可以与我们描述的机制完全协调起来。我只须假定这三组的不同在于压制意图的程度彼此不同。在第一组中,意图是存在的,并且在说话前已被注意到,只是在说话时被拒绝,在口误中它得以卷土重来。在第二组中,拒绝更进了一步:在说话之前意图已注意不到了。奇怪的是,这一点也没有阻止它在引起失误中发挥作用。但这种行为使我们易于解释在第三组中发生的情况。我大胆地假定一种目的即使受了长时间或许是很长时间的阻止,得不到表达,说话者因此极力拒绝,但它仍可以在失误动作中得到表达。即使你们撇开第三组的问题不管,你们也必定能从其他两组例子中得出这样的结论:对说话者说某事的意图的压制是口误发生所不可缺少的条件。

我们现在可以说在理解失误动作上已取得了大的进步。我们不仅知道失误动作是心理活动,而且我们还可以从中探测出意义和意图;我们不仅知道它们是通过两种不同意图的彼此干扰而产生,而且我们还知道这些意图中有一个想要凭借干扰另一个而得到表达,其本身便不得不在成为干扰者之前受到干扰。当然,这并不是说我们对失误动作现象已取得了完满的解释。我们立即可以发现进一步的问题。一般来说,我们懂得越多,产生新问题的机会也随之增加。当然,我们可以问,为什么事情不能更简单些呢?如果某种意图压制一种特定的目的而不是使其发挥作用,那么压制应该是成功的,以至于目的根本没有表现出自己;或者另一个方面压制可以是失败的,以至于被压制的目的可以得到充分的表现。但失误动作是一种调和的结果:两种意图各有一半成功和一半失败。而除少数例子以外,被挑战的意图既没有完全受到压抑,也没有顺利地实现出来。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特殊的条件必须在前,以便这种干预或妥协出现,但我们还不能形成它们可能是什么的任何概念。我也不认为,通过对失误动作的更加深入的研究,我们可以发现这些未知的因素。然而,首先对心理生活的其他模糊领域做彻底的研究是必要的:只有通过这些研究而得到的类比,才能使我们敢于对有关失误动作的进一步说明做出必要的假定。再者,用小小的迹象做研究的指导,像我们在目前的领域中所经常习惯做的一样,会带来自身的危险。有一种心理疾病叫“联合妄想狂”(亦译“联合偏执狂”,combinatory paranoia),该病对小的迹象的利用超过了限度,我当然并不主张建立在这种基础之上的结论总是正确的。我们只能通过广泛依据于我们的观察事实,通过从变化多样的心理生活中积累类似的印象,来防止这些危险。

因此,就这一点来说,我们现在要离开过失分析。但有一点需要你们注意:你们要牢记我对待过失现象的方式,把它当作一种模式。从这个例子中,你们可以了解到我们心理学的目标。我们不仅描绘和区分现象,而且要把这些现象看作是内心各种力量之间的一种相互作用的标志,是彼此并存或彼此对立的有目的的意图的标志。我们关心心理现象的一种动力观(a dynamic view)。在我们看来,所观察到的现象在重要性上必须让位于仅仅是假说的倾向。

因此,我们不再更加深入地研究失误动作,但我们仍需要对这个领域的内容做概要的考察。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将再次遇到我们已知道的东西,同时也将发现一些新的事实。在这个考察中,我将按照我开始时所提出的三组区分展开:(1)口误及其同类的形式(笔误、读误和听误等);(2)遗忘(按照遗忘的对象分为忘记专名、忘记外语单词、忘记意图或印象等);(3)贻误行为(bungledactions)、误放和遗失等。我们至今所关注的错误部分属于遗忘,部分属于贻误行为。

我们已详细讨论过口误,但现在还需要加上几点。口误有某些小的情绪现象相伴随,也是相当有趣的。人们都不愿意出现口误,而且我们尽管对别人的失误很清楚,但却时常听不出自己的口误。口误从某种意义上说具有传染性。人们很难只谈论口误而自己不犯口误。对于极为琐碎的失误,特别是那些尚看不出隐藏的心理过程的失误,人们也不难发现有其原因。例如,一个人在某一字上受到干扰,以致把长音发成短音,无论原因如何,他接着必将随后的一个短音发成长音,造成一个新的失误来补偿他前面所发生的失误。同样,如果他不正确或粗心地发一个双元音(例如把eu或oi发成ei),他将试图通过把一个随后的ei发成eu或oi来作为弥补。此处的决定性因素似乎在于考虑到了听者的印象,听者不会认为说话者怎样处理母语是无关紧要的。第二次补偿性的歪曲实际上目的在于将听者的注意力引向第一次歪曲,以及使听者相信说话者也已注意到了它。最普遍、最简单和最琐碎的口误是凝缩和前音,它们出现于言语的无足轻重的地方。例如,在一个长句中,一个人也许出现这样的口误,即先说的词影响到了他想说的后一个词,给人的印象是不耐烦地结束了句子,这通常也证明了对所做的交流或所说的话很反感。这样,我们就到达了边缘地区,其中精神分析的口误观和一般的生理学口误观之间的区分就彼此消融了。据我们的假定,这些例子中,干扰说话意图的目的是存在的,但这只能表明它的存在,而不能表明它的目的是什么。它所造成的干扰,或者是由于语音的影响,或者是由于联想的关系,都可以看作是将注意力从要说的话的意图移开的结果。但是这种口误的实质既不在于注意的分散,也不在于其所引起的联想的倾向,而在于干扰原来意图的其他意图的存在。这种干扰意图的本质不能从它的后果中猜测,这和其他很好确定了的口误的例子不同。

我现在来谈一下笔误。笔误和口误十分相近,我们对于它们没有什么新的观点。或许我们可以取得一点小小的进展。极为普通的小小笔误,包括凝缩和前词影响后词(特别是最后的词),同样表明写字者不喜欢写字或缺乏写字的耐心。更为显著的笔误可使人们认识到干扰目的的本质和意图。如果人们发现信中的笔误,人们一般知道写信者那时具有某些问题,但人们一般不能发现他内心到底如何。笔误和口误相同,时常被作者所忽视。下面是一个值得人们注意的观察实例。我们知道,有些人在发信前习惯于再看一遍。而有些人则不这样;假如这些人例外地重看一遍他们所写的信,他们便常常会发现显著的笔误而加以改正。这如何解释呢?似乎这些人知道他们在写信时犯了错误。我们真的相信这个吗?

一个有趣的问题与笔误的实际的重要性有关。你们可能记得杀人犯H的情况,他冒充细菌专家,从科学研究院里取得很危险的病菌,来毒害那些与他有紧密联系的人。有一次,这个人向某一研究院的院长抱怨说,他们送来的培养菌太无效力,但他出了一个笔误,把“在我对老鼠或豚鼠进行的实验中”写成了“在我对人类进行的实验中”。这个研究院的医生对这个失误感到震惊,但像我们所知道的,他们却没有从中推断出结论。你们以为如何呢?假若这个医生相反,把这个笔误看作一个口供,而对它进行侦察,及时阻止杀人犯的行动,那岂不是很好吗?在这个例子中,难道不是由于我们有关失误动作观点的无知应对忽视失误动作的实际意义承担责任吗?我认为这种笔误肯定会引起我的极大怀疑,但把它作为口供使用还有很大的困难。事情并非那么简单。这种失误当然是一种环境证据,但是它自己还不足以成为立案侦察的理由。由笔误可以看出,他有毒害人的想法,但不能知道这种想法究竟是一种害人的意图或只是一种无关实际的幻想。有这种笔误的人甚至还可能有很多的主观理由来拒绝这种幻想并且否认这种观念的存在。在以后讨论心理的现实和物质的现实之间的区别时,你们便能更好地理解这些可能性。但是,这再一次证明了过失可以从随后的事件中获得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