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呸!想我巴结你?等你当上段府的女主人再说吧!”说完,陶紫抓起金沐莎带来的包袱,直接扔到了窗户外,“你想跟谁住就跟谁住去,姑奶妈我不稀罕!但是想住我的屋,没门!”
金沐莎一怔,正想要发飙,忽而,又咬呀切齿地笑了:“好,很好!你今晚就把耳朵掏干净,听听我和段烨之间是怎么恩爱的!”
这顿晚饭是陶紫自从到达这个朝代以来吃得最恶心的一次,并不是因为菜色多不好,味道有多难下咽,而是吃饭人的人实在是太让人倒胃口了。金沐莎一会要段烨给她夹菜一会又要喂段烨吃菜,平均每三分钟就会笑得靠倒在段烨的身上,每五钟就会借机揩段烨一次油。她那像母鸡下蛋一般的笑声,一听就让人掉一地的鸡收疙瘩。
后来,陶紫实在是吃不下去了,直接丢了筷子跑到厨房,翻出两个生红薯,扔到了尚有余温的灶灰里。没多久,段烨也走了进来:“丫头,你咋不吃了?”
“滚!”肚子饿的人心情不好,正好陶紫现在的状况。
段烨:“丫头,你还记得我们成亲那晚么?就是黑水国国王诬陷我们偷了他的七彩夜明珠的那晚,你让我去客栈找金沐莎来做人证。金沐莎答应了出面作证,但是她有条件。”
陶紫无意识地剥弄着灶灰里的红薯,耳朵一直在听段烨说了些什么。然而,最关键的地方,他却不说了:“具体是什么条件,我不能告诉你!不过……我已经在努力了,还没有到最后,就不能下结论。”
陶紫问:“是不是你努力不成功的话,你就真的必须要娶她!”
段烨深深地吸了口气,沉默了很久,说:“是。”
陶紫忽然就火了起来,随手抓起一根烧火棍开始赶人:“滚滚滚!你爱娶谁就娶谁,跟我又有什么关系?我只不过是你的路人甲,又不会陪着你蹉跎到天涯。你没必要跟我说明什么。真没有必要!你们爱咋滴就咋滴,别把我扯上就行。”
段烨抓住那根烧火棍:“丫头,你不是路人甲,你是我娶回来的女人。我……”他卡住了,太过深情的话,他说不出口。他一直是个不擅于表达自己情感的男人,这句话,算是他有生以来说得最动人的情话了。
然而,他这情话也实在是太隐晦了一点,我们的陶紫丫头根本就没有听懂:“你是不是碍于太后的面子,不好意思休我啊?没关系,我自己跟太后说,告诉她,我早就心上人了,我死乞白咧地求着你、巴着你,甚至用生命威胁你,要你放我自由,你被我逼得无可奈何,所以才不得不忍痛休妾!”
“丫头,我不是这个意思?”段烨很着急,他还想要说什么,这时金沐莎依在门口,滴溜溜地打量着他们:“那你是什么意思?段公子,你可别忘了你答应过我什么。我今天赶了太多的路,想洗个澡,可是我不想那些臭男人替我打洗澡水,段烨,你帮我,好不好?”
段烨看了看金沐莎,又看了看陶紫,转身离去。
金沐莎像是获得了某种胜利似地笑了:“陶紫姑娘,我这个人很大方的,不介意来个三人鸳鸯浴,你要不要来?”
陶紫冷漠地转过身去:“我不想染上花柳病!”
马厩,陶紫仔细地梳着长虹的长长的鬃毛,边梳边说:“这也许是我最后一次来看你了。以后你若是看不到我了,你会想我不?”
长虹伸出舌头,舔着好的脸,惹得她直痒痒:“知道了,知道了!我就知道你会想我的!长虹啊,还是你们当马的比较好。不用想太多的事情,也没有那么多勾心斗角的玩意。做人很累的,你看我,我从不主动去招惹别人,可是别人总是会一招惹我。我想过了,我之所以老有这么多麻烦,完全是因为段烨那厮太出名了,跟在他身边的人,也就没办法清清静静地过日子。所以,我决定离开他了,找一个大家都不认识我的地方,开始我新的生活。长虹,我也会想你的!”说完她在马的左右两边脸颊上各亲了一下,打算离开。
“吁——”长虹咬着陶紫的袖子不放,不让她走,似乎在挽留她,陶紫的眼眶霎时红了,然而她还是咬咬牙,狠起心肠扯过自己的袖子,走出马厩,朝山谷的出口走去。
有人追了上来,竟然是飒风,他拦住陶紫的前路:“去哪?”
陶紫不说话,因为她也不知道自己将要去哪里。
飒风:“非这样不可么?”
陶紫点点头:“是的,非这样不可。飒风,我一直觉得你是段府里心肠最好的人,你让我走吧!”
飒风的话永远是那么简洁明了:“生主子的气?”
陶紫想了一下,回答道:“不全是。”
飒风:“你要相信主子。”
陶紫笑了,平凡的面孔因为豁达而散发出不一样的光芒来:“我信。但是飒风,那又能怎样呢?段烨他亲口承认了,他有可能真的要娶金沐莎为妻。飒风,在我的家乡,男人是只能娶一个老婆的。暂且不说我和段烨是因为什么原因在一起,无论我们之间是处于哪种关系,可是,我还是只能接受:男人只能娶一个老婆。”
飒风:“也许他不会娶金沐莎公主。”
陶紫:“但也许他会娶金沐莎公主。飒风,我不想每次做决定的那个人都是他。我也想掌握我自己的人生,我不想永远被他控制在他的手里。我想知道,我离开他之后,通过我自己的努力,我可以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也许平凡,也许贫困,但那是我实实在在的生活啊!飒风,你能理解吗?”
飒风一直沉默着,看得出,他的内心很矛盾,要知道,如果他放她走,这可是渎职,而他是江湖中口碑最好的守卫。
过了许久,飒风冲陶紫伸出了走:“上马吧!有狼。我送你出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