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军事中国历代兵法精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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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孙膑兵法(21)

本篇主要论述天时、地利、人和对于作战的意义。文章认为一个高明的将帅绝不会违背这三者中的任何一项。

【原文】

夫为将之道,必顺天(1),因时(2),依人(3),以立胜也(4)。故天作(5)时不作而人作,是谓逆时;时作天不作而人作,是谓逆天;天作时作而人不作,是谓逆人。智者不逆天,亦不逆时,亦不逆人也。

【注释】

(1)顺天:顺应天道。

(2)因时:把握好时机。因:凭借,利用。时,时机。

(3)依人:这里指依据众人的意愿。

(4)立胜:这里指取得胜利。

(5)作:成全,促成的意思。

【译文】

为将之道,一定要顺应规律、把握时机、合乎民意来取得胜利。因此,合规律、合人心而时机不成熟,就叫做违背时机;合时机、合民意而不合规律,就叫做违背天道;合规律、合时机而不合人心,就叫做违背人意。明智的将领在指挥战斗时,不违背天道,不违背时机,也不会违背人意。

【名家论战】虎钤经·先胜

孙子曰:胜兵先胜。谓先定必胜之术而后举也。何谓必胜?许洞曰:先务三和,次务三有馀,次务三必行。何谓三和?曰:和于国,然后可以出军;和于军,然后可以出阵;和于阵,然后可以出战。国不和,则人心离;军不和,则教令乱;阵不和,则行列不整。不先务此三和之道,何其可战耶?何谓三有馀?曰:力有馀,食有馀,义有馀也。力无馀,则困于斗;食无馀,则怠于时;义无馀,则吏士怨。不务三有馀之术,师其可动耶?何谓三必行?曰:必行其谋,则奸机不成;必行其赏,则好功者不爱死;必行其罚,则有过者不归咎。不务三必行之道,人其可用耶?是以知善务和者,公无私,舍小惠务大惠;善务有馀者,力诸事而不自怠;善务必行者,兴勇断,去犹豫之谓也。举是九者,务令预定之于前,则万变千机然后动乎其中矣。率此以御敌,未有不胜者也。故曰:胜兵先胜者,胜在我也。其在《易》曰先天不违之义也。

不陈(1)

【本篇主旨】

本篇强调兵者为国家之凶器,不到万不得已时千万不要使用它。所以一个拥有国家的人不会轻易动用武力,他拥有军队是为了保卫民众,而不是为了侵略,是谓善师。一个真正的军事家就是要做到不战而屈人之师。而一个国君即使真的面对失掉国家的危险也要处乱不惊,找到一条不被灭亡的途径。

【原文】

古之善理(2)者不师(3),善师者不陈,善陈者不战,善战者不败,善败者不亡。昔者,圣人之治理也,安其居,乐其业,至老不相攻伐,可谓善理者不师也。若舜(4)修典刑(5),咎繇(6)作士师(7),人不干(8)令,刑无可施,可谓善师者不陈。若禹(9)伐有苗(10),舜舞干羽而苗民格,可谓善陈者不战。若齐桓南服强楚,北服山戎,可谓善战者不败。若楚昭遭祸,奔秦求救,卒能返国,可谓善败者不亡矣。

【注释】

(1)陈:同“阵”,原意指交战时的战斗队形。这里指兴兵。

(2)理:这里是治理的意思。

(3)师:原指军队,这里指兴兵作战。

(4)舜:传说中的有虞氏部落长,炎黄联盟首领,也称虞舜。

(5)典刑:即刑法。典:制度;刑,处罚的总称。

(6)咎繇:相传远古时东夷族的首领,曾经被舜任命为掌管刑法的官。

(7)士师:古时掌握刑、狱的官职。

(8)干:这里是冒犯的意思。

(9)禹:夏后氏部落长,炎黄联盟首领,是夏朝的建立者。传说中他治水有功。

(10)有苗:远古时的一个部落;也称作三苗。

干:指盾牌。

羽:雉羽。

格:通“归”,指归顺。

齐桓:即齐桓公(?-前643年),春秋时齐国国君,襄公之弟。襄公死后,他夺取君位,任用管仲进行改革。在“尊王攘夷”的旗帜下,北伐山戎,南抑强楚,不断树立盟主的威信,成为春秋第一霸主。

楚:指楚国。

山戎:我国古代北方民族,也叫北戎。

楚昭:楚昭王。

【译文】

古代善于治理国家的人不统兵,善于统兵的人不兴兵,善于兴兵的人不轻易作战,善于作战的人不会失败,善于处理败局的人不会灭亡。远古时,圣贤治理国家,使各部落都安居乐业,长久和睦相处,互不侵犯,这就是所谓的善于治理国家的人不治兵。比如虞舜在位时,制定刑法,任命咎繇为司法官,各部落不冒犯政令,刑法也无处施用,这就是善于治兵的人不兴兵。又如大禹率兵征伐有苗部落,虞舜让士兵用盾牌和雉羽齐舞,有苗部落的百姓就归顺了,这就是所谓善兴兵的人不会轻易作战。又如齐桓公向南征服强大的楚国,向北战胜北方的北戎,这就是善于作战的人不会失败。再如楚昭王时,面对被进攻的灾祸,到秦国请来救兵,终于又收复了国都,这就是善于处理败局的人不会遭到灭亡。

【名家论战】苏洵书论集·权书·心术

为将之道,当先治心。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然后可以制利害,可以待敌。

凡兵上义;不义,虽利勿动。非一动之为害,而他日将有所不可措手足也。夫惟义可以怒士。士以义怒,可与百战。

凡战之道,未战养其财,将战养其力,既战养其气,既胜养其心。谨烽燧,严斥堠,使耕者无所顾忌,所以养其财。丰犒而优游之,所以养其力。小胜益急,小挫益厉,所以养其气。用人不尽其所欲为,所以养其心。故士常蓄其怒,怀其欲而不尽。怒不尽,则有余勇;欲不尽则有余贪。故虽并天下,而士不厌兵,此黄帝之所以七十战而兵不殆也。不养其心,一战而胜,不可用矣。

凡将欲智而严,凡士欲愚。智则不可测,严则不可犯,故士皆委己而听命,夫安得不愚?夫惟士愚,而后可与之皆死。

凡兵之动,知敌之主,知敌之将,而后可以动于险。邓艾缒兵于蜀中,非刘禅之庸,则百万之师可以坐缚,彼固有所侮而动也。故古之贤将,能以兵尝敌,而又以敌自尝,故去就可以决。

凡主将之道,知理而后可以举兵,知势而后可以加兵,知节而后可以用兵。知理则不屈,知势则不沮,知节则不穷。见小利不动,见小患不避。小利小患,不足以辱吾技也,夫然后可以支大利大患。夫惟养技而自爱者,无敌于天下。故一忍可以支百勇,一静可以制百动。

将诫

【本篇主旨】

本篇还是强调一个为将者对待下属要有谦虚的态度。只有这样才会令天下众贤来归,士兵以死相报。再一次强调了人心向背的重要性。着重指出军纪于军队的作用,并对如何获取人心提出了建议。

【原文】

书(1)曰:“狎侮(2)君子,罔(3)以尽人心,狎侮小人(4),罔以尽人力。”故行兵之要,务揽(5)英雄之心,严赏罚之科(6),总文武之道,操刚柔之术,说(7)礼乐而敦(8)诗书(9),先仁义而后智勇;静如潜鱼,动若奔獭,丧(10)其所连,折其所强。耀以旌旗,戒以金鼓,退若山移,进如风雨,击崩若摧,合战如虎;迫而容之,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卑而骄之,亲而离之,强而弱之;有危者安之,有惧者悦之,有叛者怀之,有冤者申之,有强者抑之,有弱者扶之,有谋者亲之,有馋者覆之,获财者与之;不倍兵以攻弱,不恃众以轻敌,不傲才以骄人,不以宠而作威;先计而后动,知胜而始战;得其财帛不自宝,得其子女不自使。将能如此,严号申令,而人愿斗,则兵合刃接,而人乐死矣。

【注释】

(1)书:指《尚书》,是我国现存最早的关于上古文献典章的汇编。相传曾由孔子及其弟子编选,四书之一,为儒家经典。

(2)狎侮:轻慢、轻侮。

(3)罔:没有。

(4)小人:这里指士兵。

(5)揽:招揽。

(6)科:指法律条文。

(7)说:通“悦”。

(8)敦:忠厚。

(9)诗书:即《礼》、《乐》、《诗经》、《尚书》,都是儒家经典。

(10)丧:丧失、破坏。

连:古代十个诸侯国为连。此处是联合的意思。

戒:号令、命令的意思。

合战:即迎战、交战。

迫而容之:意思既紧逼敌人,又不要让其困兽犹斗。容,这里是宽容。

怀:安抚。

覆:审察。

倍兵:意思是几倍的兵力。

子女:指女子。

乐死:拼死效命。

【译文】

《尚书》里说:“轻慢贤能之士,就没有人尽心,轻慢士兵,就没有人尽力。”所以,用兵的关键在于,一定要收揽英雄之心,严遵赏罚条例,全面掌握文武相济之道并且要很好地运用刚柔相济之术,深究诗书礼乐,仁义在先,智勇在后。静的时候,就像潜在水底的鱼,动的时候,就像突跃飞奔的獭,破坏敌人的联合,挫败敌人的精锐。以旌旗显耀威力,以金鼓统一行动,撤退如山移动,前进似暴风骤雨。攻打敌人如摧枯拉朽,迎战如猛虎下山。对被围的敌人,不要太过于逼迫,用利益来诱惑敌人,见敌阵乱了就及时攻取,敌人谦卑就要使他骄傲,见敌人团结就离间他们,见敌人强大就要削弱他。见自己人处境危险的,要使他们安全;有害怕的,要使他们镇定;有叛变之心的,要安抚他们;有冤情的,要为他伸冤;个性太强的,要适当抑制他们;个性懦弱的,要尽力扶助他们;对有谋略的人要亲近,对进谗言的人要审察揭露;缴获财物的,要赏给他们。不以几倍的兵力去攻打弱小的敌人,不凭人多而轻敌,不依仗有才能而对人骄傲,不因自己受器重而逞威风。先谋而后动,有必胜的把握才战斗,缴获了财物不占为己有,俘虏了女子自己不役使。将领能做到这些,再严明号令,士兵就愿意战斗,即使是短兵相接,他们也乐意去拼死效力。

【名家论战】苏洵书论集·权书·法制

将战,必审知其将之贤愚。与贤将战,则持之;与愚将战,则乘之。持之,则容有所伺而为之谋;乘之,则一举而夺其气。虽然,非愚将勿乘。乘之不动,其祸在我。分兵而迭进,所以持之也;并力而一战,所以乘之也。

古之善军者,以刑使人,以赏使人,以怒使人,而其中必有以义附者焉。不以战,不以掠,而以备急难。故越有君子六千人。韩之战,秦之斗士倍于晋,而出穆公于淖者,赦食马者也。

兵或寡而易危,或众而易叛。莫难于用众,莫危于用寡。治众者法欲繁,繁则士难以动;治寡者法欲简,简则士易以察。不然,则士不任战矣。惟众而繁,虽劳不害为强。以众人险阻,必分军而疏行。夫险阻必有伏,伏必有约。军分则伏不知所击,而其约携矣。险阻惧蹙,疏行以纾士气。

夫能静而自观者,可以用人矣。吾何为则怒,吾何为则喜,吾何为则勇,吾何为则怯?夫人岂异于我!天下之人,孰不能自观其一身?是以知此理者,途之人皆可以将。

平居与人言,一语不循故,犹且愕而忌。敌以形形我,恬而不怪,亦已固矣。是故智者视敌有无故之形,必谨察之勿动。疑形二:可疑于心,则疑而为之谋,心固得其实也;可疑于目,勿疑,彼敌疑我也。是故心疑以谋应,目疑以静应。彼诚欲有所为邪,不使吾得之目矣。

戒备

【本篇主旨】

本文主要论述军备对于一个国家的重要性,这也是一个为帅者所应日夜思虑的重要事情。国家兴亡有时就在喘息之间。如果不能防患于未然,而国家突然遭受到侵略就会阵脚大乱,所以说国家不可以无备。

【原文】

夫国之大务(1),莫先于戒备。若夫,失之毫厘,则差若千里(2),覆军杀将,势不逾息(3),可不惧哉!故有患难,君臣旰食(4)而谋之,择贤而任之。若乃居安而不思危,寇至不知惧,此谓燕巢于幕(5),鱼游于鼎(6),亡不俟夕矣!传(7)曰:“不备不虞(8),不可以师。”又曰:“预备无虞,古之善政。”又曰:“蜂虿(9)尚有毒,而况国乎?”无备,虽众不可恃也。故曰:有备无患。故三军之行,不可无备也。

【注释】

(1)大务:最重要的事务。

(2)失之毫厘,则差若千里:意思是相差虽然微小,可是造成的误差却很大。毫、厘,都是很小的计量单位。

(3)逾息:形容形势顺息万变,比喘口气还快。逾,超过;息,喘息。

(4)旰食:意思是很晚才吃饭。旰,晚、迟的意思。

(5)燕巢于幕,比喻处境十分危险。幕,指帐篷的顶布。

(6)鱼游于鼎:比喻危亡在即。鼎,古代烹煮用的器物。

(7)传:指《左传》。

(8)虞:预料,推测。

(9)蜂虿:指蜂与蝎子。泛指毒虫。

【译文】

国家最重要的事务,没有比戒备更重要的了。戒备有一点差错,就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军队覆没,将领被杀,形势瞬息万变,这难道不可怕吗?所以,当国家有了灾难,君臣日夜谋划,很晚才吃饭,选择贤能的人,委以重任。如果居安不思危,敌人来了还不知道危险,这就好像是燕子在帐篷的顶上筑巢,鱼在沸锅中游走,灭亡就在旦夕之间了。《左传》中说:“不事先做好准备,不分析预测敌情,就不可以出兵。”又说:“能预备未预料到的情况,才是古代圣明的政治。”又说:“蜂和蝎还有毒刺以防备侵犯,何况国家呢?”没有准备,即使人再多也不可依恃。所以说有准备就没有忧患。因此三军的行动,不可以没有准备。

【名家论战】苏洵书论集·权书·攻守

古之善攻者,不尽兵以攻坚城;善守者,不尽兵以守敌冲。夫尽兵以攻坚城,则钝兵费粮而缓于成功;尽兵以守敌冲,则兵不分,而彼间行,袭我无备。故攻敌所不守,守敌所不攻。

攻者有三道焉,守者有三道焉。三道:一曰正,二曰奇,三曰伏。坦坦之路,车毂击,人肩摩,出亦此,入亦此。我所必攻,彼所必守者,曰正道。大兵攻其南,锐兵出其北,大兵攻其东,锐兵出其西者,曰奇道。大山峻谷,中盘绝径,潜师其间,不鸣金,不挝鼓,突出乎平川,以冲敌人心腹者,曰伏道。故兵出于正道,胜败未可知也;出于奇道,十出而五胜矣;出于伏道,十出而十胜矣。何则?正道之城,坚城也;正道之兵,精兵也。奇道之城,不必坚也;奇道之兵,不必精也;伏道,则无城也,无兵也。攻正道而不知奇道与伏道焉者,其将亦木偶人是也。

今夫盗之于人,抉门斩关而入者有焉,他户之不扃键而入者有焉,乘坏垣、坎墙趾而入者有焉。抉门斩关,而主人不之察,几希矣;他户之不扃键,而主人不之察,太半矣;乘坏垣坎墙趾而主人不之察,皆是矣。为主人者,宜无曰门之固,而他户墙隙之不恤焉。夫正道之兵,抉门之盗也;奇道之兵,他户之盗也;伏道之兵,乘垣之盗也。所谓正道者,若秦之函谷,吴之长江,蜀之剑阁是也。

习练

【本篇主旨】

本篇强调了练兵的重要性。用孔子语证明即不教而战,是谓弃之。文中以儒家观点来阐述,强调礼义之教化对于军队的作用,也是为将者的依恃。使兵士有忠义之心,教之以戎,然后才可以陈兵列阵。

【原文】

夫军无习练(1),百不当一;习而用之,一可当百。故仲尼曰:“不教而战,是谓弃之(2)。”又曰:“善人(3)教民七年,亦可以即戎(4)矣。”然则即戎之不可不教,教之以礼义,诲之以忠信,诫之以典刑,威之以赏罚。故人知劝(5),然后习之,或陈(6)而分之,坐而起之,行而止之,走而却之,别而合之,散而聚之。一人可教十人,十人可教百人,百人可教千人,千人可教万人,可教三军,然后教练而敌可胜矣。

【注释】

(1)习练:意思是反复、经常训练。

(2)不教而战,是谓弃之:意思是不经训练而使其去作战,等于是让他们去送死。弃,抛弃、舍弃。

(3)善人:意思是有道德的人。

(4)即戎:指参加战斗。即,就,此处引申为参加。戎,战争,战斗。

(5)劝:劝勉、鼓励。

(6)陈:同“阵”。

【译文】

军队不经常的训练士兵,一百个人也不能抵挡一个人。经常训练,一个人就可以抵挡住一百个人。所以孔子说:“用未经训练的老百姓去作战,就等于是让他们去送死。”又说:“有德行的人,教导老百姓七年,就能够让他们作战了。”然而,已能参如战斗的人,也不能不再教导。要教他们明礼义,教他们明白忠信,还要用法令来规戒他们,用赏罚来威服、感召他们。所以,一个人只有在能听从教导和劝勉的情况下才能接受训练。训练他们列阵,训练他们步伐,训练他们集合解散。一个人可以教十个人,十个人可以教一百个人,一百人可以教一千人,一千人可以教一万人,一万人可教全军,这样反复训练之后就可以战胜敌人了。

【名家论战】曾胡治兵语录·勤劳

练兵之道,必须官弁昼夜从事,乃可渐几于熟。如鸡伏卵,如炉炼丹,未可须臾稍离。(曾国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