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文学概论通用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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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文学史论(2)

一个文学史家,他的目标并不是针对着作者赋予文本的原初含义,他所面对的文本当然与过去的一样,然而这种“一样的文本”是没有历史性的,他在过去是这样,现在也还是这样,那么是什么东西使这种文本在文学史中获得意义的呢?是它的“效果”──在此刻被理解的真理性,它是文本所拥有的过去的视野与文学史研究主体现在的视野叠合的产物,它是文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实现性,正是这种实现性的不同才能付于作品以历史性,也才为文学史家作为主体在作品中发现并进而在文学史中展示这种真理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对于文学史家来说,理解的结果就是解释,在解释中同化他所理解的东西,“解释是把理解所得到的可能性清楚地揭示出来”[ 陈嘉映:《海生格尔哲学概论》,第164页,三联书店1995年版。]。成为一种针对人生与世界的陈述,这里一个文学史家必须发挥他自己的审美的观点,守护自己通过艺术作品而获得的真理的经验,以反对那种被科学的真理概念弄得很狭窄的真理观念。在这里没有客观论者所谓客观反映的地盘,唯一能适用于这一情形的是一种“自我理解”的观念,这是史家的自我意识模式的投射把作家们倾注于作品中的原初含义转化为一种诗意经验,它是诗意灵魂之间以及诗意灵魂与世界之间相互诉说的过程。

换而言之,这里文学史家的理解(进而解释)的有效性的根基并不是全在客体的方面,它是一种灵魂的对话的结果,个体性不可避免,文学史家面对文学史时的个体性是被迫的,它不仅是主体的要求也是客体的要求。但是这种个体性作为一种主观性并不被看成是随意性,因为它有着人类共通的宗教感、彼岸精神、终极关怀的基础,人类对彼岸的理想以及人在此之间的深刻体验的共同性规定了文学史研究主体(史家)与文学史创作主体(作家)之间的心灵对话将在人类精神史的一个特定的被给定环节上进行,这个环节具有相当的规定性,它规定了思的力量及方面,它使思体现出的范围感、广延性、深度感等都具有“历史”意义,这种历史性的思,在文学史中为文学史的历史性提供了基础。

由此出发,文学史学需要对文学史研究主体的使命与前提作出说明,文学史家必须是诗性之人,他们是那个时代中敏锐的感受到时代精神根基与过去时代的精神史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并善于从过去时代的风格中挖掘到现时代人们所遇到的共同遭遇并将之实际感受为问题的人,他们是那种充满形而上关怀,因而文学史在此进格为精神史,它是审美的,是美学又是反思的,是哲学,进而是类关怀的产物,是宗教,是人类学,伟大的历史热情与深沉的现世关注铸炼了文学史家,他们的理解与解释成为人类理解自身,将自己的过去与现在从宏观整体上构通起来的道路,他们表现了一个文学史家与一个普通的人的区别,他通过其史学工作表现自己为自主自觉的历史主体,他不仅为人类展示旧时代的文学风貌,而且为人类展示自身对自身命运的把握,使文学史得以作为现时代人们的精神财富甚至为未来的永久财富而显其意义。

(三)

我们的文学史学必须对当代文学史研究中的经验主义倾向作出批判。经验主义严重地腐蚀了我们的文学史研究,以致我们根本意识不到它的危害,它使我们的文学史家根本就没有心思去关注超越现象以外的任何东西,文学史家缺乏史学基本功训练,特别是缺乏思想方法上的自觉,凭感受、凭直觉、凭一些文学知识就开始了文学史家的生涯,这种经验主义的作风,使我们相信只要以过去的文学现象为研究对象我们就天然地成为了一个文学史家,我们的研究就是历史研究了,这是一种非常有害的思维方式,历史精神并不象我们过去所想象的那样可以从历史现象中自然而然地得到,它甚至不是一种历史现象简单积累就可以得到的属性,它必须依赖于史家自觉的历史思维,那种以博大的抽象力透观历史与现实,站在人类的立场以终极关怀之思纵观生存命运的勇气与力量,这是任何一个沉溺于琐碎的事件考证和现象的繁庸无常之中的人所无法把握的,就此点而言,宁宗一先生的所指证的,确有道理,他说:“在我看来,所谓古典文学研究中的理论思维和思想的贫困,就基根本点来说是哲学意识特别是历史哲学意识的贫因,也许这真的是我们古典文学研究界的一个较为普遍的弱点……古典文学研究学科的建构,如没有研究者主体哲学意识的率先强化,没有渗透着永不妥协的历史思辨和一个思想者的真诚,就休想使中国古典文学研究达到一个更高境界。”[ 宁宗一:《关于古典文学研究现状的思考》,《文学评论》1992年第2期。]

二、文学史时间、文学史规律、文学史方法

三、社会中心模式、读者中心模式、作者中心模式、文本中心模式

本章附录

中国现代文学史、中国当代文学史、文学史断代

“中国现代文学”学科概念的形成,实际上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经历了若干认识阶段。起先人们用的概念是“新文学”,该概念较早由周作人在《新文学的源流》、朱自清在《中国新文学研究纲要》等书中使用,此后该概念又为朱自清的学生王瑶先生延用于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后。1950年教育部召集的全国高等教育会议通过,将“中国新文学史”设定为各大学中国语文系主要课程之一,1950年开始撰写,1953年出版《中国新文学史稿》王瑶先生用的便是“中国新文学”概念。最早用“中国现代文学”概念的可能是钱基博,他在1930年出版了《现代中国文学史》一书,丁易在1952年出版了《中国现代文学史略》。此后“中国现代文学”和“中国新文学”概念一直混用,例如直到1979年刘绶松原著,由易竹贤等修订的《中国新文学史初稿》出版依然延用“中国新文学”的概念,1975年司马长风在香港出版《中国新文学史》也用的是“中国新文学”的概念,及至1980年周锦在台湾出版《中国新文学简史》时“新文学”概念尚在使用中,直到1984年唐弢、严家炎本《中国现代文学史》出版,还内外“中国现代文学”的学科概念才差不多基本定型于“中国现代文学”的名称。

在这个过程中,“中国现代文学”学科范围也在变动着,1930年钱基博《现代中国文学史》一书所述范围实际以清末戊戌维新起始,以“五四”新文学革命为终,1944年任访秋出版《中国现代文学史》(南阳前锋报社印行)时将“五四”之前的中国文学包含在了“现代文学”中,定为第一编,冠以《文学革命运动的前夜》之名,1980年周锦在台湾出版《中国新文学简史》,又把“新(现代)文学”的概念延伸至1970年代中期。可见,“中国现代文学”学科范围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不同的时代,人们对“现代文学”有不同的界定——这也完全是合理的,1930年代的钱基博眼中的“现代”和1944年任访秋眼中的“现代”、1980年周锦眼中的“现代”自然会不一样。大陆主流学界,在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框架的影响下,1949后才把“中国现代文学”学科范围限定于“五四”至“新中国”成立之间的;但是从世界的和历史的眼光来看,“中国现代文学”学界在“把‘中国现代文学’学科范围限定于‘五四’新文学革命到‘新中国’成立之间”也即学科范围问题上实际一直没有形成统一定识。

从上述过程来看,随着时代和认识的发展,我们尝试把“中国现代文学”学科范围作相对调整完全是有历史渊源可循的,也是必要的,目前大陆学界对“中国现代文学”概念的界定主要成型于1950-1960年代(1950年,中央教育部颁布了《高等学校文法两学院各系课程草案》,其中对“中国新文学史课程”内容做了如下规定:“运用新观点,新方法,讲述自五四时代到现在的中国新文学的发展史,着重在各阶段的文艺思想斗争和其发展状况,以及散文、诗歌、戏剧、小说等作家和作品的评述。”这个大纲要求把新文学定义为“新民主主义”的文学,论证“新文学的发展是无产阶级占领文学历史舞台的过程和结果”),就如钱基博在1930年写作“现代文学史”的时候不可能把“现代文学史”的范围划定到1949年一样,成型于1950与1960年代之间的大陆主流学界对“中国现代文学”的界定也不可能把“中国现代文学史”学科范围延伸到1970年代。

进入21世纪之后,重新审视“中国现代文学”概念,我们会发现把“中国现代文学”的概念限定于1920-1940年代之间的30年是不合理的——它在两点上显然和我们这个时代对“现代”一词的惯常指认不符:一、它和我们现时代的距离拉开了50余年(1950年代我们称刚刚过去的30年是“现代”还是合理的,就如同1930年代钱基博称刚刚过去的数十年为“现代”也是合理的一样,而现在于21世纪10年代,我们称50余年前的某个时期为“现代”就显得不那么合理了;二、它专指与现时代已有50余年之隔的特定的30年时间,显然也是不合理的,中国文学的“现代”历程是一个连续的、渐进的、一直延伸到当下的过程,它不可能在某个特定的时间就结束了,至少它的范围是30年所不能限定的。就此,重新审视这个概念完全有必要。

20世纪以来,中国新文学实际上经历了两个高潮,一个是“五四文学”,一个是“新时期文学”。由此,我们可以这样说:“五四文学”是中国现代文学的核心(特别是从文学精神上来说);“新时期文学”是中国当代文学的核心(无论是从文学创作的内在精神还是从文学创作的外在质、量上说都是如此)。从这个角度来说,笔者认为:对“现代文学”学科范围的界定要以“五四文学”的发生、发展、落潮为基本线索;“当代文学”学科范围的界定要以“新时期文学”的发生、发展为线索。

从“现代文学”学科发展角度讲,“中国现代文学”的学科范围亟待拓展,完全可以拓展到1977年(刘心武的《班主任》发表,新时期文学开始)。目前的“现代文学”概念,只包含1917(以是年胡适在《新青年》发表《文学改良刍议》为标志的中国新文学革命开始)到1949年之间大约30年的时间,总体上给人的感觉是作为一门学科,它的历史纵深以及作家、作品幅员不够,大多数现代作家都经历了由“前49”到“后49”的延伸,不管是来自解放区的新锐作家,还是来自国统区的进步作家,他们的创作在1949前后都具有逻辑连续性,对于他们来说,“49”不是什么特殊的门槛,不可能把他们的创作用49强制性地割裂开来研究,似乎49之前,他们的创作就是“现代”的,而49之后他们的创作一夜之间就变成了“当代”的了,将视野限制在1949年之前,对于中国“现代”文学研究来说是不完整的。

所以,“现代”文学的学科范围要扩大。但是,这个扩大不应是无边的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