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文学概论通用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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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比较文学论(2)

在上述认识的基础上,让我们来分析一下与民族主义联系在一起的文化民族主义问题。食人部落的文明与现代城市文明有没有先进和落后的区分?一夫多妻制和一夫一妻制有没有谁更人道的问题?宗法社会与现代法制社会有没有谁更合乎人性的区别?按照文化民族主义的观点,每一种文化都会产生自己的价值系统,人们的行为来自特定的社会文化环境,任何一种行为都只能用它所从属的价值体系来评判,不可能有一个一切社会都承认的,绝对的价值观念和标准。那么上述问题我们都无法获得答案。食人部落在猎杀我们的头颅的时候我们应当用食人部落的价值观念来评判他们的行为,也就是说我们必须肯定他们的行为,自动地献上我们的脑袋。这个推谬使我们看到文化民族主义的荒唐。

一个现代社会的文明人,他在看到一个食人部落准备将活人杀死用来食用的时候,他是不是应当无动于衷?一个现代社会的文明人,他在看到他的邻国发生饥荒即将饿死人的时候,他应当分出一份米来救济那些即将饿死的人,而如果他看到的是他的邻国的统治者在屠杀他的人民,这些人不是被饿死而是即将要被杀死,需要的不是粮食而是他拿出武器,对那些杀人者说不,这时候他能不能这样做?文化民族主义的重要理论家赫斯科维奇说:“文化民族主义的核心是尊重差别并要求相互尊重一种社会训练。它强调多种生活方式的价值,这种强调以寻求理解和和平共处为目的,而不去评判甚至摧毁那些不与自己原有文化相吻合的东西。”

从文化民族主义的角度,我们会发现我们什么也干不了,我们只能看着那些统治者、强势力量肆无忌惮地杀人,我们不仅不能用我们的武力去阻止他,甚至都不能对那个杀人的人说“你不对”。因为我们必须尊重他的价值标准而不能用我们的价值标准来评判他。文化民族主义实际上是一种极为反动的学说。它是帮助那些落后者保持自己的落后的一种理论,它为杀人的人提供了理论武器。它是帮助那些有物质能力,有现代观点但是却胆小怕事、自私自利的人的理论,它为那些所谓的文明人在看到野蛮的不合乎人性的事件发生时逃避自己的责任,假装看不见,而不对弱势力量给予帮助提供了理论武器。因而文化民族主义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学说。

人既然使用“人”这个名称,就一定有他共通的东西,这是文化民族主义不能抹杀的。这个共通的东西应当是基础的,为一切人所共有的,为一切人所必须的。它超越国家、阶级这些集合概念,属于人类大全。封建国家是统治者实现统治的工具,所谓封建国家的主权实际上是统治者对内治权,对它的维护就是维护统治者统治的权利,从这个角度讲,封建国家的人民之爱国其实就是热爱那些统治自己的人并维护他们对自己的统治——所以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家说国家不是人类一开始就有的,也不会在人类的历史上永远地存在下去。因而国家、阶级等集合概念对于人类来说并不是最本质的。封建时代爱国其实对于统治者才是必须的,而对于人民是不必要的。爱国只有在现代民族国家的基础上谈才有它的积极意义。再谈阶级,阶级这个集合概念,似乎比民族和国家更有价值,因为它是一类人的利益共同体,如果说在一个国家、在一个民族中,人们会分成三六九等,人们之间会出现利益上的分野,进而是生活上的对立,那么似乎在阶级这个集合概念中,人们之间的分野就少了,那么是否我们只需要人的阶级性就不再需要人的人性了呢?文化大革命的事实给了我们巨大的教训,那是一个只要阶级性不要人性的时代,夫妻反目,亲自成仇,邻居相恨……这就是阶级性给人带来的东西。没有人性的垫底,阶级性会将人带到什么地方去呢?所以文化民族主义用在“国家”、“阶级”这样的人类关系的中介概念上是行不通的,它会毁灭人性,进而毁灭人类的进步,而不是助长人性,进而带来人性的发展,它会成为人类整体性的敌人。当然文化民族主义并不是这样地不堪一击。文化民族主义的立足点是民族,而不是国家和阶级。但是,民族并不是一个有意义的概念,这个世界上没有抽象的民族,只有具体的民族,在一个具体的民族中,必然有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必然有阶级或者利益集团的划分,文化民族主义抹杀了民族中的这种划分,将一个民族抽象地看成是一个利益共同体,仿佛只要是属于一个民族,人们的利益就是一致的、同一的,人们就拥有一致的风俗,一致的信仰,一致的价值观念,这是一个谎言。从这个角度讲,文化民族主义者的立论基础并不可靠,因为一个民族在大多数情形下并没有统一的价值观念(有些统一的价值观念,如仁慈、悲悯等它属于人类而不是属于一个民族),这个民族中的被统治者和这个民族中的统治者处于对立之中,他们在利益上是对立的,怎么可能有一致的“民族的”价值体系?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知道,文化民族主义是站不住脚的,所谓从“它本身从属的价值体系来评判其行为”只是一厢情愿的假设,因为这个价值体系要么不存在(从国家的、民族的角度讲),要么就是一个狭隘的利益集团的狭隘的利害观念,从后者来评判,必然使任何评判都不可能。

尽管我们认为现实的文化,也就是我们正进行中的文化是个体文化,我们呼唤并赞美这种文化,是同时,我们也知道从理想的角度言,人类的文化走向不是个体,而是整体,是人与人之间的大协和,人与自然之间的大协和。这种协和一定是在否定民族主义、国家主义、个人主义等狭隘观念的基础上才可能的,它没有中心,因为这个文化的中心不仅是有意识的主体(人),不仅是有生命的主体(生物),还是对“物主体”的综合,它是万事万物的中心主义。哲学史上人类将物作为世界的主体是认识的一种发展,将世界的本原视作物,这一认识为人类构造对象世界提供了可能;人类进而将人作为主体同样是一种发展,它展现了人自身在这个世界的构成中的意义;但是人类再进而将世界的万事万物都视为主体则更是一种高层次的综合。它有两个意思。一是人与人的大融合,人的个体本质充分地与人的类本质统一,它是个体充分实现之时,同时也是个体消亡之日,因为个体意识和类意识已经统一,充分实现的自由个体就是类:个体的人真正实现了对类本质的占有,因而成为真正的人类的一分子。二是人和自然的平视。人与自然的关系不是谁压迫谁(自然威压人类或者人类威压自然),也不是相互漠视(人类战胜自然的能力过剩而漠视自然的主体性,自然因为人类的漠视而报复人类),而是一种平等主体地位之间的平视关系。人类不再仅仅将自己视为主体而试图改造、征服、占有自然,自然也不因人类的占有、征服而堕入垃圾化,成为对人类的报复,他们共同服从的不是人的伦理学,不是生命之物的伦理学,而是自然间万事万物的伦理学,这个伦理学对待物和人是平等的,将自然看作和生命物一样地位的“主体”。人道主义在这时发展为一种“物道主义”,“以人为本”的思想发展为“以万事万物为本”。善不仅仅是对人类有利,对生命有利,还是对宇宙中的一切有利。这是人与物的整体化——这种思想在当代已经在绿色和平主义、环保主义那里获得了它的当下性世界理论和实践形式。

在当前我们更要重视的是另一个问题——人与人的整体化问题。它可以分解成两个截然不同的方向(实际乃是同一趋势的不同侧面)。一个方向是人的个体化。人充分地实现自己为自己,他属于他自己,拥有他自己,他自己的个性地充分发展不仅是他自己的愿望同时也是社会的愿望,群体的存在和发展不再以对个体的压抑和剥夺为前提,而是相反。这个时候我们看到的仿佛是一个个体从人的类整体中脱离出来的分离的图景,然而也正是这个分离的图景让我们看到了人与人的关系的整体化。我们会发现,在人的真正个体化的时代,人与人的关系变得简单了,世界范围内人和人的关系同一于自由个体与自由个体的关系,也就是一种自由关系。这就为人与人的关系的整体化创造了条件——人可以通过自己是一个自由的个体而直接地占有类的本质,而直接地就是类中的一员,而不必通过与其他部分人组成集团的方式来寻求自己对类本质的占有。也就是说人不再需要民族、阶级、国家这样的中介物了。联合国作用的不断加强,欧洲、美洲、亚洲的不断融合,让我们看到了这个图景,而人们对世界性共同价值的认同则让我们看到了这一图景的到来在精神上的保障。

上世纪50年代加拿大学者麦克·鲁汉提出地球村概念,他看到了电视给人们带来的信息革命,因为信息传输的加快,人们像是已经居住在一个距离缩小了的村庄里。如果说,麦克·鲁汉主要是看到了一个电视时代的到来,那么今天电脑的普及,网络时代的到来则更使地球像一个村落了。这种信息交流的加快加速了世界的整体化。世界文化的不同方向是由信息的隔绝造成的,这是我们谈论整体化的前提,因为地缘的割裂造成信息的割裂,才导致文化发展上的不同方向,造成人类文化的错落局面。在网络化的今天,我们已经看到过去在封闭情形下形成的封闭的地域文化正在不断地崩溃,他们的价值准则、行为方式等等都在发生变化,这个变化是与未来的地球村整体文化趋同的。这不是什么坏事情。有的人为此感到惋惜,这种惋惜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我们也见到过,五四新文化发生之时就有人打出“东方文化”的旗号反对新文化,可是新文化胜利了,这是文化整体性的一个征兆。文化上的“东方性”、“西方性”之说是毫无道理的。这只是一种拒绝接受世界化的托辞,是抱残守缺的一种手段。谁需要这种“东方性”,在这种“东方性”的幌子下享受了它的好处的人才需要这种“东方性”。“东方性”要成立就要以“西方性”为假想敌,要和“西方性”对立,在和假象的“西方性”的对立中谁是得益者?将地球文化分成“东方性”和“西方性”,是一种心存歹意的做法,是试图割裂地球文化的整体化趋势,阻止人类对共同命运、共同理念的追求。世界只有一个“和平”、只有一个“正义”、只有一个“仁慈”。将暴力、猎头当成正义又当成罪恶的时代,不是我们的文化的骄傲相反是我们的文化的悲哀,没有什么道路可以克服这种文化悲哀,惟一的道路是文化的整体化。这是人类的希望。我们知道悲悯、善良、仁慈、和平、自由,我们承认它们的不证自明性,不是因为我们有不同的文化,而是因为我们有共同的人性,我们正是克服了不同的文化对正义、真理、善良、仁慈等词汇的不同理解,才达成了世界性的正义观、仁慈观、善良观。无疑地球村将建立在这些整体性观念的基础上,没有这种整体性的观念,我们对世界和平的信念就站不住脚:世界和平的前景不是地球村文化的多元性而是地球村文化的整体性。整体化的意思是多元文化的一元整合。就如同人作为个体真正占有类本质,成为类中的一分子一样,真正的地球村文化应是多元文化整合基础上的一元文化:地球村时代使国家文化、民族文化、地缘文化占有地球村时代文化的本质,成为地球村一元文化之下的一分子,人类对共同信念、准则的遵守将更加充分。正如世界和平的基础不是价值观的趋异而是趋同,人类文化也不是趋异而是趋同。解决文化冲突的惟一方法是文化的整体化,今天世界性的经济一体化、政治一体化、文化一体化组织不断增多就是一个例证,世界性的首脑会晤不是为了增加文化之间的不同,而是为了减少这种不同──让观念在对话中融合,达到理解,让文化在对话中整合,而不是分裂。理想的地球村文化是充分多元化之后的一元化,是充分个体化之后的整体化,是充分相对主义之后的绝对主义。因为维护地球村的存在需要一个共同的统一的秩序,一个人类共同的地球村文化。

人类共同地生活在地球上,人类共同生活是否需要共同的准则?这个准则是否可能存在?世界的发展必须保证人类生活方式的多样性、丰富性,保护人类的差异,防止纳粹主义、原教旨主义、法西斯主义、恐怖主义,人们之间和谐共处需要共同的准则,为了容忍不同民族,不同文化群体的不同的存在方式需要人类遵守某种共同的价值观念,以确保强势力量不将自己的暴力加给弱势力量。这就是人类生活的共同准则。人类共同的生活必须依赖一系列道德共识,一些公认的普遍准则,否则人类将无法对话,德国哲学家哈贝马斯将这种准则称为“社会合作的基础”,他提出了两个方面的原则,一是“正义原则”,这个原则要求尊重人与人之间的差异,保障个人的平等权利,二是“团结原则”,这个原则要求个人有同情和尊重他人的义务。为此哈贝马斯提出了交往、商谈、互为主观等重要途径。随着地球村时代的来临,人类共同生活的内涵将不断扩大,因为世界性新闻以及交通工具的产生,一地的区域性问题世界化的可能性急剧地加强了,可以说在当今已经没有什么事件是一地、一国、一族的而不是世界的、人类的了。这种情形下为了确保人类生活在功利层面的互惠互利、在伦理层面的互容互通,有必要对人类共同生活的基础进行理论的研讨和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