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炼爱女王浮生欲孽三千宠
10739800000014

第14章 情人的眼泪

他拿她一点办法也没有,就这么小心翼翼地追着她,她拿起胶片作势要放到显影液里,他一紧张就会上前拉她,好几次两人重心不稳差点掉进池里,稳住以后,她就这么紧紧地贴着他的胸膛,他笑笑低头,吻上她倔强的小嘴。

韩雅妍从暗袋中随意拿了一卷胶片装到片芯上,又把片芯装入冲罐中,盖上罐盖,然后去配置温度适宜的显影液,待纯净水将冲罐中的胶卷润湿,便往冲罐中注入显影液,然后她停了下来,等待显影。

“看来是我多虑了,”程子歌开口,“你的动作这么纯熟,对暗房一定很熟悉,拍这个洗照片的场景,一点也难不到你。”

韩雅妍笑笑,“只是凑巧以前有个朋友也喜欢用暗房洗照片,我跟着他学的。”

她是个十分聪慧的女子,程子歌说暗房的药水伤皮肤,不肯教她洗照片,可是她天天跟着他耳濡目染,早就偷偷瞒着他,学会了这门技巧。

程子歌突然沉默了下来。

只要是在暗房,他总爱这样静静地不说话,像是冥思苦想什么,又像不是。韩雅妍抬头望望天花板,寻思着如何打破这种局面,又或者是,找个什么理由离开也好。

正往前没走几步,突然脚下一崴,她吃痛地叫了一声,程子歌马上回过神来,走过来扶住她,“是不是脚崴到了,要不要紧?”

她皱着眉头坐下来揉揉脚踝,说脚没什么事,可是这高跟鞋坏了,她估计得赤脚回去了。程子歌低头想了想,问她穿多少码的鞋,她说37,然后程子歌把她扶到了另一个房间。

今天所发生的一切着实有些诡异,充满了故地重游的意味——程子歌把她带到的这个房间,正是她以前专门用来收集高跟鞋的一个房间。

就像程子歌对于镜头的喜爱一样,她对高跟鞋也有着一种近乎执拗的喜爱,从穿上第一双高跟鞋起,便梦想着有天能拥有一个漂亮的大鞋柜,上面摆满自己的珍藏。成名以后,她的梦想超额实现,不仅是一个大鞋柜,而是用了专门的一个房间来放她的高跟鞋。

现在要她如数家珍地给人介绍这些珍藏,估计也难不到她,比如现在正对着的这个鞋柜,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牌子依次是Christian Louboutin,Rupert Sanderson和Miu Miu,具体是哪一季度哪位设计师的作品,她也依旧记忆清晰。

程子歌做了一个示意的手势,“这些都是我以前女朋友收藏的高跟鞋,你和她的脚刚好一样大,你可以在这里随便挑一双来穿。”

末了,他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又补了一句,“除了那双还在鞋盒里放着的。”

鞋盒里放着的那双鞋是Manolo Blahnik,如果说阿玛尼是奥斯卡颁奖礼的“制服”,那么莫罗?伯拉尼克就是奥斯卡颁奖礼的“惟一指定用鞋”。拥有一双Manolo Blahnik是她从前的梦想,她定制了这双鞋,可是还没来得及去参加奥斯卡颁奖礼,就遭遇了变故。

韩雅妍会意地笑笑,她当然不会让他为难,而且她刚扭伤脚,根本不可能去挑那些恨天高的鞋子,于是随意浏览一下,选了一双CHLOECHEN黑色铆钉造型的平底鞋。

“程大导演这么悉心地保留着前女友的东西,相信前女友对你的意义一定非常重大吧,”韩雅妍故意八卦起来,“不知圈内哪位女星曾经是您的缪斯女神?”

程子歌勉强地笑笑,“都过去了,再提也没什么意义了,就不要说了吧。”

相爱的结果,原来是连对方的名字都不敢再提起。

她说程子歌我好讨厌你,我真的好讨厌你,可是我更讨厌我自己,讨厌自己为什么这么爱你。

他们故事的结束,是在机场,而故事的开始,也是在机场。

同在那一天,她从韩国回来,而他刚好去机场接一个朋友,因为是第一次到台湾,她人生地不熟,出了机场该往哪儿走都不知道,看到行人就频频拉过来问路。

“请问出了桃园机场,搭什么车去台北比较方便呢?”

这是重遇时她跟他说的第一句话,他一回头,吃惊得不得了,“颜惜?”

他已经有将近两年的时间没有见到她,她被自己的姐夫强奸的那起新闻爆发以后,她还没有参加高考就辍了学,之后再没有人见过她,听说已经离开了他们那个小城市。

之后他便成了她在台湾的唯一依靠,他把她带回了台北,帮她找房子,找工作,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把她安顿妥当。

那时程子歌已经被星探挖掘,签入了一家不错的经纪公司,起初他托朋友帮忙让颜惜到他之前工作的一间婚纱摄影机构当化妆师,后来朋友看到颜惜良好的外貌和身材条件,建议程子歌不要大材小用,或许颜惜也可以跟他一样当艺人。

其实他也不是没想过,两年不见,颜惜变得越发漂亮和有味道,她的条件,着实比圈内的很多女艺人要好得多。经过商量,他精心地为颜惜拍了一辑清纯可人的主题写真,该组写真在网上公开以后,颜惜马上受到了极大的关注,程子歌趁热打铁,把颜惜介绍给经纪人认识,而后顺利和他签入了同一家公司。

她其实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踏进娱乐圈,成为一个艺人。

她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想要留在台北,留在程子歌身边,因为她已经是一个无家可归的人,她害怕漂泊流浪,她想重新拥有一个家。

和公司签完约的那天,她高兴得难以名状,手里拿着那个装着一笔签约金的信封去找程子歌,她欢呼雀跃地在他面前蹦个不停,说她有钱了,她要请他吃大餐。

程子歌说,他最想吃的大餐,是有家乡风味的家常小菜,在这里唯一能够满足他这个愿望的,非颜惜莫属。很显然,他要吃的这顿大餐,需要颜惜亲自动手。

她自然不会让他失望,简单地做了一下掩人耳目的装扮以后,两个人便一起出门买菜,回来之后分工合作,他帮忙洗菜切菜,而她把持厨师大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