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1908帝国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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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公元1908年4月至6月(清朝光绪三十四年三月至五月)(6)

一、赫德是“帝国主义和中国封建势力相结合的典型的帝国主义分子”,是“英帝国主义侵华的主要代表人物”;“是中国海关主权的彻底破坏者”;“是中国人民最凶恶最阴险的敌人”。具体如下:

1.赫德拟订《海关募用外国人帮助税务章程》、《海关衙门章程》,架空总理衙门,将海关大权全部集中到外籍总税务司中,使己“对于全国海关,几有一国元首之权威”;于全国各通商口岸设置新关三十四处,普遍推行外籍税务司制度,形成以英人为主、洋员控制的海关网络;侵夺中国作为主权国家维护尊严和国防机密、保障港口和船舶安全的引水权,以总税务司管理下的外籍引水员把持中国各港口引水;将沿海、沿江建立助航设备纳入海关管辖的范围,兼理“分设浮桩、号船、塔表、望楼等事”,增设船钞股,专门办理中国沿海、沿江的测绘及建立各种助航设备事宜;又于海关设立邮政机构,兼办邮政,破坏中国邮政主权。

2.赫德最大限度地保障和发展了以英国为首的西方列强在中国开拓和垄断市场的权益。他“促使清政府按照外国商业利益行事”,破坏中国的关税制度,对外商实行免税和存票制度、子口税制度、沿岸贸易制度等,使外商享受低于“值百抽五”的税率的特权,便利外商在中国市场倾销商品,由此造成1864-1911年中国海关进口税始终低于出口税、进出口税又低于国内贸易税、洋货税低于土货税的奇异现象,使海关丧失了保护和发展中国民族经济的自卫能力。他还利用中国海关关税作为清廷按期偿还赔款和外债的抵押,为西方列强对华输出资本提供方便。至1911年,清廷借外债十二亿四千六百三十万两,西方列强通过赫德把持的海关,掌握了清廷的经济命脉,实现了从经济到政治对中国的控制。

3.赫德利用他身居海关总税务司要职和兼任总理衙门顾问的地位,从清廷内部为帝国主义侵夺中国主权发挥了恶劣的内应作用。1861-1907年他参与列强同清廷签订不平等条约、章程、合同共六十七项;积极怂恿清廷任命原美国驻华公使蒲安臣充任中国钦差,出使欧、美,办理对各国的交涉事宜,蒲则擅自与美国国务卿西华德签订《天津条约续增条款》,使美国获得在华种种特权。1887年,他操纵中葡谈判,以心腹、中国海关驻伦敦税务司金登干代表清廷同葡萄牙签订《中葡和好通商条约》,使葡国获得“永驻管理澳门以及属澳之地”特权。1901年,他草拟《辛丑条约》条款节略,使中国赔偿各国军费银四亿五千万两,允各国驻兵北京、天津和山海关等。

二、赫德是“中国近代化事业的先驱”、“中国近代化之父”;是“对中国最友好且是最贤明的顾问”,“以尽忠中国为一生之使命”,目的“均在为中国效力”;是“食其禄者忠其事”的大清忠臣,“久总税务,兼司邮政,颇与闻交涉,号曰客卿,皆能不负所事”。具体如下:

1.赫德在总税务司任内,制定并推行了一套由外国人管理中国海关的制度,创建了税收、统计、浚港、检疫等一整套严格的海关管理制度,新建了沿海港口的灯塔、气象站。他所领导的以洋人为核心、辖员多达五万五千人的总税务司署,为大清帝国开辟了一个稳定的、有保障的并逐渐增长的新的税收来源,提供了占财政收入总数1/3左右的海关收入。总税务司署也始终是大清帝国最廉洁、最高效的衙门,是中国近代化机构的一个杰出范本。

2.赫德不间断地领导或参与了中国洋务运动几乎一切的实践:海关和税收、租界和治外法权、鸦片和转运贸易、内港港务、海军、矿务和铁路、电报和公共邮政、外债和币制改革、新式教育和“变法”

等。1862年,中国第一个新式学校——京师同文馆成立,经费来自海关税收,负责人也由总税务司推荐。1874年,赫德积极支持洋务派筹备北洋海军,他看到“随着造船而来的,是对煤铁的需要,然后是开采中国的矿山,然后是铁路、电报、铸币厂,最后是这个国家所需要的各种改良和改组”。1879年,他协助清廷购买八艘军舰,成为北洋海军的起源。

3.赫德向清廷提出许多改制强国的建议。特别是1865年的《局外旁观论》,领先中国改良派三十年,中有:“如果政策改变了,中国可以成为各国的领袖;如果政策不改变,它将变成各国的奴仆。”

三、赫德是一个具有两面性的人物。首先,赫德是殖民者,代表帝国主义列强、特别是英国在华利益。在列强在华利益与中国利益相矛盾时,他毫无疑问站在列强一边;在英国利益与其他列强利益相冲突时,他毫无疑问站在英国一边。这是赫德的主要层面。其次,在上述前提下,赫德也做了不少客观上有利于中国的事,如将近代科技、管理引进中国;在个别情况下为中国“据理力争”等。这是赫德的次要层面。具体如下:

1.赫德是列强在华利益的实现者、看守者和扩大者。如:在长江设关征税和开放汉口以上航权问题上侵夺中国关税主权和内河航行权;制订《华洋轮船航行内港章程》,赞同修改《长江通商统共章程》,为外商争夺内港通商权益;牺牲中国海关法权,授意外籍税务司们与领事们私下交易,尽量宽处外方;插手中国沿海转运贸易,促使中国帆船航运业消亡;多次扩大存票制度、免税范围,使外商在华取得巨额利润;在条约文字上做手脚,使中国丧失并未给予外方的权益等。

2.赫德的真正主人是他的本国——英国政府。赫德竭力将他控制下的海关办成一个被英国人把持的“国际化”机构,以海关利益分赃的手段平息英国与列强的矛盾。在英国利益与其他列强相矛盾时,赫德坚决维护英国利益,排斥他国。如甲午战争后赫德积极参与三次对华借款的争斗,促成两次英德对华借款;中法战争期间,赫德与德璀琳争夺调停人地位,实际代表英国角逐在华势力。赫德离去时的失意,不是他个人的。赫德是在感伤着大英帝国在华黄金时代的终结。

3.赫德十九岁来华,实际担任总税务司四十余年,其一生贯穿维护、扩张以英国为首的列强在华利益和实现个人野心的基调。但他同时也是清廷雇员。当中国利益与英国利益未直接或剧烈冲撞时,也做过一些客观上有利于中国的事情:

①向清廷提过不下十个改革方案:如《局外旁观论》、《更新节略》、《整顿利源节略》、《筹饷节略》等。这些建议确有按英国目标诱导中国改革的成分,但不可否认,其中有些切中要害,客观上打破了清廷内部万马齐喑的局面,直接促进了洋务运动。

②在中国海关治理上,赫德是杰出的制度设计者和管理者。中国近代海关众多的业务章程、人事行政管理制度,大多是赫德制订的。赫德并在引进西方先进管理人才和管理方法的基础上,先后创造性地建立了税款完纳与呈报制度、近代会计制度、审计制度、统计制度、关产登记制度等,从而为中国建立了一整套较完备的近代海关管理制度。

③兴办海务、主办同文馆、开拓近代外交、举办邮政。赫德兴办上述事业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便于列强对华经济侵略,但也必须看到,从外国聘请的海务专家,引进当时世界的先进技术,使清末中国海务在较短时间内,由落后跃到近代;沿海、沿江设立许多气象站,在全国大部分重要地区构成气象网络体系,近代中国的天气预报由此诞生;制定检疫章程、执行检疫任务,近代中国的检疫制度由此诞生;同文馆提倡学习外语和西方科学技术,介绍近代思想,冲击了科举制度,成为中国新学之滥觞,其毕业生在中国近代外交、文化、实业等各领域均有所作为;怂恿策动斌椿出游、倡导派遣出国使节、促成蒲安臣使团出访、建议并安排郭嵩焘出使伦敦等,客观上契合了开拓近代外交、促进中国社会近代化的作用;海关举办邮政,基本完成了中国邮政的近代化。

④当某事与英国利益和他本人利益不相冲突时,即站在中国一边。

如中法战争,赫德多次显示倾向中国的立场,对总理衙门大臣说:“如果你们有把握能一致决心战斗到底,我劝你们打,因为正义是在你们这边。”在赫德和金登干调停下,法国总理茹费理放弃赔款要求,被赶下台。等等。

花絮

薛福成设计拒使赫德兼任总海防司

1879年,赫德一再向清廷上陈有关筹建海军的条陈。清廷欲利用英国力量将海军迅速筹建起来,杜绝日本等国的欺负,因而决定让赫德兼任总海防司,负责添购舰艇、选用洋将,总管中国的海防。

赫德给清廷留下“人尚驯顺”的“最佳印象”。时为李鸿章幕僚的薛福成却入木三分地指出,赫德虽“长于理财”,但为人“阴鸷而专利,沽势而自尊”,“既借总理衙门之权,牵制南、北洋;复借南、北洋……之权,牵制总理衙门;南、北洋不能难也,总理衙门不敢违也”。若财权、兵权由他一人包揽,如虎添翼,难以控制,将后患无穷。薛福成向李鸿章进言,李鸿章认同,又为朝廷已有成命感到为难。

薛福成提出一计:由总理衙门正式行文通知赫德,总海防司一职十分重要,须赫德亲赴海滨专司练兵,因此总税务司一职必出缺不可。薛福成料定,赫德决计不肯舍弃总税务司这一肥缺而去就任实地操练海军的总海防司的苦差事。这样,任命赫德为总海防司一事就成了一纸空文。李鸿章点头称是,忙叫薛福成起草奏疏,陈述赫德兼任总海防司之弊以及补救之策。清廷依计行事。果然赫德为保海关大权,忍痛放弃了总海防司。

本期两大经济要闻之二

“对中国的文化侵略”?

——美国退还部分庚子赔款

哪一个国家能够做到教育这一代中国青年,哪一个国家就能够由于这方面所支付的努力,而在精神和商业上的影响取回最大的收获。如果美国在三十年以前,已经做到把中国留学生潮流引向这一个国家来,使这潮流扩大,那么,我们现在一定能够使用最圆满与最巧妙的方式,而控制中国的发展,使用从知识与精神上支配中国领袖的方式。

要闻报道

1900年八国联军攻占北京,火烧圆明园,慈禧太后弃都而逃。1901年,清廷被迫同列强签订《辛丑条约》。条约第六款规定,赔偿俄、德、法、英、日、美、意、奥八国及比、荷、西、葡、瑞、挪六个“受害国”的军费、损失费等项关平银4.5亿两,年息四厘,分三十九年按条约所列办法及汇率,折合各国货币还清,本息合计982238150两,以关税、常关税、盐税作抵押。这就是着名的“庚子赔款”。

“庚子赔款”各国分配率为:俄28.97%;德20.02%;法15.75%;英11.25%;日7.73%;美7.32%;意5.91%;比1.89%,其余各国均不足1%。

美国按比例分得32939055两,合美金24440778.81元。

中国原以白银支付赔款,1904年,一些国家因金贵银贱,要求中国以黄金支付。美国原独倡用银支付,但后来亦有动摇。为此,中国驻美公使梁诚于12月初拜会美国国务卿海约翰,指出:“用金用银出入虽属不多,然现今中国为赔款罗掘俱穷,一概还金,势须加增租税,民间难于负担,仇洋之念将日益高涨,大局很可能受到动摇,祸患何堪设想。”

海约翰动容,沉默良久,慢慢道:“庚子赔案实属过多……”梁诚机敏地捕捉到美政府认为其庚子之乱损失有“浮报冒报”而“实属过多”的信息,立即放弃支付赔款方式的话题,转而请求美国带头减少赔款数量:各国若将赔款核减,于我财政殊有补益,贵国如能倡者,义声所播,兴起闻风矣。

海约翰表态道:所言确有至理,自当极力代谋,唯总统甫得蝉联,举动不宜过骤,易徐图之,必将得当以报。

最终,美国拟将赔款减至11655492.69美元。这一数额,美国明确“实应赔偿”,其内容包括美国出兵中国的军费及美在华商人、传教士的损失赔偿。

而此数与原美国所分赔款24440778.81美元的差额,计12785286.12美元,则有条件地退还中国。

1905年4月,美国驻华公使柔克义与梁诚就退款问题曾有一次重要谈话。柔克义转达了美国总统罗斯福的意思:总统认为,此项赔款摊付之法,中国早已筹定,若果交还,不知是否摊还民间,抑或移作别用。

这无疑是在干预中国内政,但“弱国无外交”,梁诚早已洞悉美国要将退款用于在中国办学,立刻致函外务部,声告美国政府:请将此项赔款归回,以为广设学堂遣派游学之用,在美既喜得归款之义声,又乐观育才之盛举。

1907年12月,美国总统罗斯福向国会提出咨文,中有:

美国政府除确实费用及一切损失赔偿1165万元(此处指美元——编者注)之外,所余1200万余元,实为浮数,受之有惭德,应以之退还中国,以全友谊。中国已支付超过1165万元的部分(964万余元),分期于中国每年分付赔款内减还。

美国宜实力帮助中国厉行教育,使此巨数之国民能以渐融洽于近世之境地。援助之法,宜招导学生来美,入我国大学及其他高等学社,使修业成器,伟然成才,谅我国教育界必能体此美意,同力合德,赞助国家成斯盛举。

1908年5月25日,美国国会通过罗斯福咨文及退还庚子赔款案。7月11日,美国驻华公使柔克义正式照会声明清廷,告以退还赔款之议。9月14日,清廷答书:

本国政府久感贵国邦交之笃,而无由申达谢悃,今大国如是盛举,何可不谢。敝国闻贵国大伯里玺天德曾有愿中国学子留学贵邦之言,且敝国亦仰贵国教育之发达,是以敝国政府现已决意用此退还之赔款,每年派遣学生若干人至贵国留学,已另咨贵国外务部与贵国使臣会商一切办理之法,敬布腹心,伏唯照察。

同时附书美国公使,知会派遣留学生办法:一至四年,岁派学生一百人;五年后每年派五十人,直至该项退款用毕为止,并派唐绍仪为专使,就退还赔款之事,赴美国答谢。此乃美国退还庚子赔款的全过程。

这里,应该特别指出:一、美国退还的庚子赔款,是其自己认定“实为浮数,受之有惭德”的部分;二、即这部分款项的退还,亦属有条件的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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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4-1917),原名丕旭,字义哀,号震东,广东黄埔人。1875年,未满十二岁,考取第四批留美学生,在家庭资助下赴美留学。1881年,尚未毕业即与其他留学生一起被召回国。初在总理衙门任职,不久随张荫桓公使赴美,后任使馆参赞,开始了外交官生涯。任满回国后,曾先后两次随特使赴英国、美国,表现了出色的外交才能,博得赞誉。1903年至1908年初,以三品卿衔出使美国、秘鲁、古巴等国,反复据理交涉,为国争权。在退还“庚子赔款”用于教育、争回“粤汉铁路”筑路权益等事上发挥了作用。在华侨问题上,曾同时多次致函国内,要求对诱骗妇女、华工出洋者“缉拿惩办”;1906年旧金山大地震,立即电驰海内外募款助赈,并率属捐俸,救助遇难华侨,亲临该埠处理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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