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人口增长了,生产和交换就会增加;在荒地、树林、沼泽或高山的边缘地带的种植业就会发展;手工工场就会兴旺;村庄和城市——特别是城市——的规模就会变大;流动人口会增多。人口增长的压力越大,人们作出的建设性反应也越多,这是无声的命令。”随着人口的空前增长,“人们同占有的地域、拥有的资源的关系也发生变化”;“过重的人口负荷往往会——在过去始终会——超过社会的食物供应能力”;人口在增长过程中要跨过几个“临界域”,“每跨过一次,它的全部结构都势必改组”,而结构重组,使人口与资源、劳动力与就业机会达到新的平衡,其传统的途径无非是:(1)开垦更多的土地;(2)高产作物的推广,土地丰力的提高;(3)经济作物的种植,手工业的发展;(4)向外扩张、开拓疆土;(5)移民和殖民等。最后,在上述均不能奏效的情况下,则借暴乱、战争、饥荒和瘟疫之手,消灭过剩人口,强行调节。于是幸存者有大片荒地可供支配,“树木和野兽侵入过去欣欣向荣的乡村”。但是,“人很快又大量繁衍,夺回被野兽、荒草侵占的家园,清除耕地中的石块,铲除大小树木。人口增长又成为负担,再次制造出贫困……”单调的历史重新开始,计时器的沙漏倒转过来。“人只是在片刻间得到幸福,等他刚刚醒悟过来,已经为时太晚了。”暴乱、战争、饥荒、瘟疫……计时器的沙漏倒转。人口锐减、人口发展、人口过剩交互出现的历史重新开始。
这些,布罗代尔称之为“在18世纪以前纯属老生常谈的道理”。
18世纪随着产业革命的深入,欧洲的经济、社会和政治发生了剧烈的变化,这些变化从根本上影响着需求方式、生存方式的改变,也影响到新的人口政策的出台。西欧从此摆脱了所谓“旧生态体系的束缚”,走出了人口周期性膨胀→衰减→膨胀→衰减的怪圈,自1750年以后,人口直线上升,“不再有倒退”。
18世纪以后中国的经济增长与同一时代以英国为代表的近代经济发展模式有着质的不同。中国人口的发展,除人口增长率大大高于世界各国外,相对于西欧人口1750年以后“不再有倒退”的状况,在18世纪还未走完它的历程时,便出现了第一次下滑,进入19世纪以后,则是一次又一次“计时器的漏斗倒转”。
1908年清廷颁布《调查人口章程》,中国开始第一次具有现代意义的人口普查,其结果“全国人口三亿两千零六十一万”,即较之1834(道光十四年)的四亿,有了较大幅度的下滑。这说明,当时中国对人口问题或主动或被动的应对,基本是传统的,中国总体上的经济发展,仍然没有摆脱所谓“旧生态体系的束缚”。
本期社会要闻之一
剪辫!剪辫!
——剪辫运动突起狂飙
剪辫浪潮中,上海出现了一句新骂:“你这人真是辫子!”有人释其意义云:其一,辫子者,最无用之物也。其二,辫子者,最有害而无利之物也。
其三,辫子者,势必人尽割之也。其四,辫子者,禽兽畜生之尾也。
要闻报道1908年,意大利侨民劳罗在上海拍摄了几部短纪录片,其中一部题名《强行剪辫》,反映出当时“剪辫”运动进入新的高潮。
要闻内幕
“剪辫”,最早开始于在海外定居的华侨及暂居海外的华人(主要是流亡的革命派、维新派及留学生),前者为与当地社会同风同俗,后者又加有明显的反清色彩。时间始于1895年,至1905年左右蔚然成风。
国内剪辫之风首先兴起于学界与军界,且官方并不严禁,表明清廷统治的衰弱。
1903年以后,学生剪辫不乏其人,遇有科举考试,则戴上假发辫。剪辫留学生从外洋回乡,行游市中,人们不但见多不怪,且赞之曰“时尚”。
学堂学生剪辫,学堂监督如此表态:辫发有无,虽属无关轻重,然此事尚未奉有明文,故已饬令诸生暂缓办理。
1904年9月,练兵处拟仿外国改行新式军服,而官兵留辫无法适应,于是“依照日本剪发易服”说从军队喧腾至各报刊。1905年6月,新编陆军正式改装,一些官兵为便于戴军帽,将发辫剪去一束;同时,最早实行警察制度的天津,警察也已“剪去发辫三分之一”。至1906年5月,由于“军界中人纷纷截落发辫者不可胜数”,清廷又只允军队易服不许剪辫,练兵处不得已命官兵将发辫盘于帽内。
1905年后,剪辫者已不限于学界与军界,甚至浸及政府官员。当年出洋考察政治五大臣四十余名随员中,“剪辫者已居其半”,其中“有翰林,有道府,有教员,有武员,一切皆有职衔者”。五大臣归国后分别呈请剪辫,均为慈禧压下;有官员在召见时“面呈削发之利便”,“皇太后但笑而不言,未蒙允许”。清廷预备立宪时,也曾有人提及剪辫之事,但仍“暂作罢议”。
本年(1908年),慈禧故去,顽固党失去依恃。摄政王载沣重用一批青年亲贵,剪辫运动出现新机,因掀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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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5年(清顺治二年),南明弘光朝廷覆亡。清廷多尔衮以为可高枕无忧,转而以征服者姿态实行民族高压政策,向全国颁布剃发易衣冠令,宣称:
布告之后,京城内外限旬日;直隶各省地方自部文所到之日,亦限旬日,尽使剃发。遵依者为我国之民,迟疑者同逆命之寇,必置重罪!
一时间,清兵四出,游行于市,“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
有蓄发者立执而剃之,不服则斩,悬其头于剃头挑子所缚高竿上示众。“一个不剃全家斩,一家不剃全村斩。”男子剃发蓄辫,被加以征服与被征服的含义,成为满族贵族统治中国的重要标志。
剃光四周毛发、只留中间钱币大的一撮编成长辫,是满族的发式习俗。汉族信奉的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丝毫损伤”,强迫他们改变自视为礼仪之邦的衣冠发式,屈从于他们一向鄙视的“化外夷狄”的衣冠发式,特别是作为归降标志的衣冠发式,不啻于奇耻大辱,结果“剃发令”激化了民族矛盾,引起了激烈的反抗。无数汉民在“头可断,发不可剃”的口号下,兴师聚众,拼死抗拒。江阴因之被屠城,昆山因之被屠城,嘉定因之被三次屠城。其中江阴仅由一典史阎应元率民众浴血奋战,整整固守了八十日,外无援军,内无粮草,又遇暴雨城崩,清军大入。阎应元援笔题城门曰:
八十日带发效忠,表太祖十七朝人物;十万人同心杀贼,留大明三百里江山。
题毕掷笔,率千人上马格斗,直到流尽最后一滴血。江阴人或战死或自尽,无一降者。
然年深日久,最终臣服的人们对剃发蓄辫已形成习惯,安之若素了。
追踪报道
慈禧死后,军咨大臣载涛、筹办海军大臣载洵、陆军部尚书荫昌、民政部尚书肃亲王善耆、外务部尚书邹嘉来、度支部尚书载泽、法部尚书戴鸿慈等,在朝廷中形成赞同剪辫的强劲之势。特别是载涛,于1910年秋开始纵容京城禁卫军剪辫。
1910年10月3日至1911年1月11日召开的资政院第一届常会通过了《剪辫易服与世大同》与《剪除辫发改良礼服》两个议案。民间剪辫者“一时风起云涌,大有不可遏制之势”。
广东:在资政院尚未议决剪辫易服案之前,已成立“华服剪发会”,决定于1910年12月31日全体会员剪辫。
京津:1910年11月23日,天津广帮商人首先剪发,其后“工商学界实行者几于无日无之”。12月初,“京师学界剪发之事刻已盛行”,至年底,“京津各界之剪发者不下数千人”。
花絮
剪辫趣闻
1908年,剪辫风潮波及陆军小学,学生们受革命影响,纷纷剪辫,以示反清的决心。陈果夫见大家都剪了,怕自己不剪,又会发生像旅宁公学那样的遭遇,因此,他还是忍痛剪了辫子。但剪下的辫子又舍不得丢下,而是“结成一条辫,常常随带在箱子里,一直到辛亥革命的时候,还是带着”。
清亡后,梁鼎芬由沪去汉,住汉口大旅馆,日日戴风帽遮辫。时黎元洪为民国副总统兼湖北督军,闻梁在汉,欲请梁赴宴,借机剪其辫子。乃发请帖与梁,梁回帖答:“不来。”黎曰:“节庵辫子,剪不成了。”梁部下曹亚伯曰:“我统人过江割之。”黎嘱其只割辫子勿伤人。曹乃率人去汉口大旅馆,见梁而使人按之,剪其发辫呼啸而去。
东三省:龙兴之地奉天也出现剪辫运动。至12月中旬,黑龙江“商、学、军、警各界稍知时务者,均相率剪剃”。
上海:1911年1月15日,由前刑部侍郎,出使美、秘、墨、古大臣伍廷芳发起,上海各界四万余人在张园举行规模空前的剪辫大会。伍廷芳因故未到场,特致函云:“侍郎发辫,已于昨晨在寓所剪去。”会场“中设高台,旁列义务剪发处,理发匠十数人操刀待割”,“但闻拍掌声、叫好声、剪刀声、光头人相互道贺声”,当场剪辫者千余人。
香港:受内地影响,香港六名八十岁以上老翁(人称“香港六老”)出面提倡剪辫,至1911年2月,“香港剪发之华人竟达一万一千之谱”。
军队:继陆军多已剪辫之后,1911年4月,应邀参加英王乔治五世加冕庆典的清海军巡洋舰“海圻”号,在万里远航中,统领程璧光以“长发污衣藏垢,既不卫生,又有碍动作,尤以误害海军军人为甚,故实无保留之价值”,一声令下,三百多名海军官兵一齐剪辫。
官员:1911年12月13日,身为内阁大臣的袁世凯,哈哈大笑着剪掉了辫子。以此为倡导,京官陆续剪辫,并影响到地方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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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前中期服饰的特点是鲜明的等级差别与民族特色。
清朝自皇帝到庶民,服饰共分四十八品级。如明黄色、五爪龙,是帝后的专用服色和纹样,其他人不容僭越;服装用料帝后百无禁忌,以下则按官品级别规定。如外褂前胸和背后的绣花补子,亲王、郡王为金龙行龙,贝勒、贝子为正蟒行蟒,文一品为鹤(左都御史为獬豸),武一品为麒麟等。又如顶戴,一品官用红宝石顶,二品用红珊瑚顶;亲王、郡王、贝勒等不戴花翎,贝子、固伦额驸戴三眼花翎,以下依次戴双眼花翎、单眼花翎、无眼蓝翎等。各级官员之父之子,除公服外,同官员服色。命妇之服绣补从夫,满为圆形,汉为方形。此外有功名未仕的举人生员着青绸袍,镶蓝边。至于庶民,一律不得用蟒缎、妆缎、金花缎、貂皮、狐皮、猞猁狲等。
清朝男子服装改明朝汉族传统服装的圆领大袖为“窄袖圆襟”、“圆领露颈”。袖头源于满族在关外苦寒之地行猎时的护手,半圆狭窄,上长下短,成马蹄状,平时上翻,行礼前放下以示尊敬,称为“箭袖”或“马蹄袖”。
清朝男子常服为长衫、长袍。袍服有左右开契的两开契袍,前后左右开契的四开契袍。袍服外罩对襟褂,长的叫大褂,短的叫马褂。马褂“较外褂为短,仅及脐”,亦源于满族兵丁便于骑射的服装。长袍马褂成为清代典型装束。袍服外罩除了马褂还有马甲,又叫“背心”、“坎肩”。马甲无袖,短小及脐,四周、襟领镶边,也有对襟、大襟、缺襟、琵琶襟等各种样式。其中前襟横作“一”字形的称“一字襟马甲”,又称“军机坎”、“巴图鲁坎肩”。清前期各部司员拜谒堂官时穿马甲,后在社会流行,成为男子的普遍装束。
清初为缓和民族矛盾,在服饰规定上有“十不从”之说,即“男从女不从,生从死不从,阳从阴不从,官从隶不从,老从少不从,儒从而释道不从,倡从而优伶不从,仕宦从而婚姻不从”,也就是说汉族女服可仍为明代汉式,内着袄(衫),外罩褂,下束裙。汉女多缠足,鞋以窄小为贵,金线绣花,装饰珠翠,有平底高跟各种样式。满族女服为旗袍,圆领大襟,两边开契,袖口平直,腰身宽大,长及脚面。满女天足,鞋为木质高底鞋。鞋底中间镶一块两寸至三寸半的高底,有马蹄底、花盆底两种。底以细白布包裹,刺绣穿珠以为装饰,面为绸缎,上绣花样并装饰珠宝。
清末以来,人们迫切要求打破服饰上森严的等级区分,追求平等、美观的大众化服饰,剪辫放足、更易服饰的呼声日益高涨,西装洋饰逐渐流行。
1912年1月6日《申报》发表《时髦派》一文,生动描述了当时上海的时髦服饰:
女界不可少的东西:尖头高底上等皮鞋一双,紫貂手筒一个,金刚钻或宝石金扣针二三只,白绒绳或皮围巾一条,金丝边新式眼镜一副,弯形牙梳一只,丝巾一方。
男子不可少的东西:西装、大衣、西帽、革履、手杖外加花球一个,夹鼻眼镜一副,洋泾话几句,出外皮篷或轿车或黄包车一辆,还要到处演说。
1912年,民国政府规定了男女礼服的样式:
男子礼服为是大礼服和常礼服。大礼服即西方的礼服,有昼、晚之分。昼服长与膝齐,前对襟,后下端开衩,黑色,穿黑色过踝靴。晚礼服似西式燕尾服,而后摆呈圆形。裤用西式长裤。戴高平顶的有檐帽,穿矮筒靴。常礼服两种:一种为西式,形制类大礼服,唯戴较低而有檐的圆顶帽;一种为传统的长袍马褂,均黑色,料用丝、毛织品或棉、麻织品。
女子礼服用长与膝齐的对襟长衫,有领,左右及后下端开衩,周身得加以锦绣。下身着裙,前后中幅平,左右打裥,上缘两端用带。
在民国初年多种服装混杂的情势下,孙中山根据“适于卫生,便于动作,宜于经济,壮于观瞻”原则首创的中山装开始流行。中山装中西合璧,直翻领、四贴袋,其五粒纽扣据说象征五权宪法,庄重、实用,受到国人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