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哥正要走,听到这句话站住了,犹豫一会儿,认真劝我:“如果你确实不……那也至少给他一星期的时间,让他在心理上有个缓?中,行不?”
“好——吧。剑哥,你对自己的哥儿们,啧,真是义气干云哪。”我4讽地说,实际心中已经被他感动了。
临下楼前我们又向下边看了一眼。在那个巨大的烛火和玫瑰之心中,大马独自伫立着,这会儿他没有唱歌,而是高高举着左臂,像是在庄严宣誓。但我有点奇怪,因为宣誓没有举左臂的。心形外面是密密麻麻的人群,人们好心地帮他呼喊:丁洁丁洁快下来!丁洁丁洁快下来!看着这个大场面,我确实有点后悔早先的轻率。剑哥轻轻推着我,笑着说:
“走,下去吧,解铃还需系铃人。走吧。咦——”他忽然短促地喊一声,停住脚步。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心形中的大马不见了。不,他还在,但不是站着,而是躺在地上了。周围的群众还在大声笑着,没有看出异常,但不知为什么,我,还有剑哥,却突然感到一阵凛冽寒意。我俩瞪大眼睛紧张地看着,躺着的人影仍然没动,周围的人大概感受到异常,笑闹声忽然平息,广场上刹那间静得瘆人。终于,有一个人试探着跨过形的边界,来到大马身边蹲下来查看。那人忽然蹦起来喊了一嗓子,人群像是被火烧的蜂群,哄地骚动起来。听见有人高喊:割腕!快打120!快送校医院!
我和剑哥一下子跌进冰窖中——突然联想到大马的那句话:今晚他要用金钱之外的、人生最宝贵的东西来表达真爱,现在我们才领悟到话中蕴含的不祥。我俩没有耽搁,我踢飞了皮拖鞋,剑哥拉着我,两人用最快的速度爬下那段铁梯,再跑下六层楼。当我俩气喘吁吁地快速蹦跳着下楼时,剑哥刚才说过的一句话像铁锤钉钉一样,一下一下钉着我的心房:
恐怕有点儿晚了……恐怕有点儿晚了……恐怕有点儿晚了……
我们喊着“大马,大马”,挤进那个庞大的人群。大马不在这儿,地下只留下一摊鲜血,异常巨大的一摊,它让我俩的心一下子冷透了。人们说大马送校医院了,我们立即扭头往校医院跑。等我俩赶到校医院,大马已经被市里的急救车接走。我们飞奔到校门口截了一辆出租,赶到急救医院。我的赤脚不知道什么时候割破了,在医院光滑的地面上一。
但我们最终只看到大马惨白的遗体。
后来,当时在场的好友小倩向我复述了她看到的场景:当大马唱了第99首情歌后是刘三姐的对歌:“8P个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他的女神却千呼万唤不出来。大马没有尴尬,也没有发火,似乎对这个结局早有准备。他高声喊道:
“丁洁,我知道你一向鄙弃金钱,现在,我要用我人生最宝贵的东西,来向你表达我的真爱!”
然后他笑着,高高举起左臂——小倩痛哭失声地说:关键是人们都离他太远啊,没一个人看见他割了腕,没人看见鲜血正顺着他高举的左臂汹涌奔流。大家被他轻松的笑容麻痹了,想不到他会这么欢快地召唤死神。围观者仍在笑着起哄,用一波一波的声浪催促女神快下来。就在这笑声中,大马流尽了鲜血,支持不住,倒在地上。直到这时围观者才发现了异常,但已经为时太晚了。
小倩没忍心责备我,同学们也都没责备我,因为那些天我一直哭得死去活来。葬礼上我见到了大马的父母,他们没有责骂我,但执拗地绝不看我一眼,这种目光的真空更让我心如刀割。就连剑哥的目光也一直浸着森森冷意,恐怕他不光是责怪我,更深的是自责——依他看来,如果那天他不是聊得太出神,能早几分钟带我下楼,大马就不会送命了。
但说这些都晚了。在哀乐和氧气炮的轰鸣声中,大马静静地躺在水晶棺中。对于他一米九五的魁伟身体来说,这具水晶棺实在过于狭窄了。他脸颊红润,当然这只是化妆师的功劳;面色平静安详——但他在抱憾离开人世时真的平静么?我死死盯着他,泪水如雨,洒落在水晶棺面上。
剑哥说得对,有些东西只有失去后才会觉得珍贵。现在,我愿意拿我的青春、美貌、生命,一切的一切,来换大马回到人世,弥补我的罪责。可是,我知道办不到的。命运已经关上了这扇门,不会再打开。
——也许剑哥认为他能办到?他在与遗体告别时,神情肃穆,声音清晰地说:
“大马你耐心等着吧,我一定去找你。”
听到这句话的人都不由侧目看他,大家以为他是在与铁哥儿们定下来生之约。但我知道,他说的肯定不是那个意思。他许诺的是今生之事。
在我45岁生日的前一天,我从网上淘来的那辆珍贵的老爷车终于运到了。它是我为这次生日特意准备的——不是送给自己的礼物,而是为书剑作演示的道具。我为这辆车加燃油、加机油、充电,试驾了一次,随即给杨书剑研究所打了电话。电话是阿楚接的,她是书剑的助手兼恋人。这是一个很老套的故事:热情奔放的年轻女研究生爱上了睿智深沉的导师,苦恋多年,但至今未能收获爱情。因为那个男人心中一直装着另一个无法爱他的女人-我。
但阿楚和我远非情敌。我对她早就把话说透了。我说,早在我20岁生日那天,当一位高个儿男生在烛火玫瑰的环抱中流尽鲜血之时,我的爱情之花就完全枯死了,即使是南海观世音的杨柳玉净瓶也不能让它复生。所以,我与阿楚在某种程度上倒是亲密的同盟军——努力让书剑忘掉早已古死的爱情,接受活着的爱情。
我们在电话上互致了问候,我说:“明天是我的生日,请转告书剑,我想邀请他,还有你,一块儿来我家玩。”
阿楚为难地说:“啊哟不行,明晚正好是时间舱的第一次载人返回试验!丁姐你知道的,此前已进行过三次不载人试验,都很成功。但这次试验才是最重要的,杨先生要亲自驾驶。而且试验的准备工作已经就绪,日期没办法更改的。”她又说,“丁姐,我知道明天是你的生日,杨先生正是把试验特意定在这一天。”
这些情况我都知道,“对,我知道这次试验对书剑来说非常重要,不过,恐怕并非因为它是“第一次载人”,而是第一次以“人”为试验目的。说白了,他想亲自回到旧时空中把一个人救回来。我猜得对不对?”
阿楚稍稍迟疑后笑了:“其实杨先生没打算瞒你的,瞒也瞒不住你。但对外界必须严格保密,原因你知道——这在伦理上属于禁区。更准确地说,这虽然是伦理上的禁区,但禁区的栅栏此刻尚未修好。杨先生想抢在这个时间,了结他的终生夙愿。”
“我会严格保密,但我务必要在试验前见他一面。阿楚你一定想办法劝他答应。你们明天赶早坐直升机来一趟,不耽误你们晚上试验。”我坚决地说,“如果时间实在错不开,宁可推迟试验。”
阿楚是个聪明人,立目卩领悟了这次邀请的份量——我要做最后一次努力来阻止这次试验。在这件事上她从来不是我的同盟军,但我料到她,还有书剑,会给我这个面子的,毕竟试验推迟一天也没什么大损失。考虑片刻后,她没向导师请示就痛快地答应了。
第二天一大早,一辆小型直升机降落到我的乡居,阿楚在驾驶位向我笑着招手,书剑先从机舱内跳出来,低着头躲避旋翼的气流。我已经有七八年没有见过他,他明显发福了,不过动作仍保持着年轻人的弹性。他穿着便装,怀中抱着一束硕大的百合,走过来,用一只胳臂同我拥抱,笑着说:
“阿楚说你已经定了生日蛋糕,我就送一束花吧。”
“谢谢。”我微笑着接过花束。直升机的旋翼慢慢停下来,阿楚也下了飞机,提着裙子走过来。她今年36岁,虽然容貌平常,但体态婀娜,自有成熟女人的妩媚。书剑一直没有接受她的爱情,但依我看来,她看书剑的目光已经是“妻子”的眼神了。我们来到客厅。客厅中央,影像机正在连续播放激光全息像。当下的一帧是大马与我和书剑三人的合影,大马咧着嘴,笑得十分开,正是我当年讥为“没心没肺”的傻笑,是大马的招牌表情。旁边的我体态娇小,穿着裙装,裸露着浑圆的肩头和胳臂,颈间挂着洁白的珍珠项链。后边是当年的杨书剑,小个子,痩不拉叽,穿着长裤和长袖衬衫,同样咧着嘴巴傻笑。三个人影缓缓旋转着,淡化消失,换成另一帧照片。
旁边的高茶几上放着一尊小小的香炉,一只细香正燃着,青烟袅袅上升。这是献给大马的,今天既是我的生日,也是大马的忌日。书剑看看我。我俩的目光中有同样的落寞。悲伤和疚痛经过25年的磨蚀已经不那么尖锐了,但其沉重并不稍减。他不声不响地走过去,燃起一支香,插在香炉中,口中喃喃地祝祷着,声音很低,但我能猜出他的话:
“大马你别急。快了,我马上就要去找你了。”
阿楚也走过去,神情肃穆地为大马献了香。这时自动影像机打出另一帧全息像,是在学校文艺晚会上我与大马对唱,两人都穿着漂亮的演出服,那次演出是我俩的初识。阿楚想冲淡屋里的伤感氛围,笑着说,丁姐我知道你当年是学校的校花,那时你多漂亮,多性感!丁姐,我要批评你一句,你现在的穿戴实在太保守了,对不起你的好身段。我笑笑,没有接她的话头,顺手关了影像机,让年轻的大马和我消散在时空中。我说:
“知道你们的时间宝贵,不在这儿耽误了,现在请随我到后院。”我领他们到后院。“知道我为什么执意邀请你们来吗?生日倒是次要的,主要是我淘到一辆很珍贵的老爷车,想向你们显摆一下。你们看!”我指着那辆旧式的美军威利斯军用吉普。这种车在二战中非常着名,它的设计朴拙而强悍,车身线条见棱见角,简陋的方向盘上是四根圆色的铁幅条。平直的挡风玻璃,七条竖直的散热器格栅。车厢是蒙布的,车身伤痕累累,军绿色油漆已经大半脱落。它虽然破旧但气势犹存,就像一个满身伤痕、行将就木的老将军。“别看这辆老爷车其貌不扬,它曾是我军一位着名元帅的座驾。解放后这位元帅身体很差,患了极顽固的失眠。在失眠最严重时,他就坐上这辆吉普,让司机开到城夕卜,找最差的路面,可劲儿颠上几个小时,然后停下车,歪在车厢里小睡。奇怪的是,只有这时他才能安然入睡。”
书剑叹息道:“我也知道这个故事,每次想到这个故事,心中就酸酸的不好受。因为这位功勋彪炳的元帅,后事很是令人扼腕。当然这也怪他自己,如果他……不说这些了,还是来讲这辆车吧。我大致推算一下,它至少120岁了,没想到它竟然健在小妹你淘到它,花了多少银子?”
我没直接回答:“反正够可观的,物以稀为贵嘛。”
“从没听说你有这个癖好啊。”
“算是我的新爱好卩巴。”
“怎么样,这辆车还能开动吗?”
“当然!动力还很强劲呢。请二位上车吧,我让你们也体验一下剧烈颠簸后酣然入睡的滋味。”
阿楚悄悄看我一眼,跟着书剑上了车。她肯定在怀疑,我的这次邀请既然有重大原因,为什么这会儿却尽干这些不着边的事儿。我不和她解释,开车带他们来到附近的山区,又特意找了一段最崎岖的山路,这会儿路上没有行人车辆。我停下车,说:
“等我挂上全轮驱动,我要全速冲过这段山路。”
“慢着,慢着!”右座的书剑连忙制止,侧过脸怀疑地看看我,“你……不至于这样外行吧。这种越野车,全轮驱动只能在泥泞路面上使用。如果在硬路面上使用,会把车桥齿轮憋坏的。”
我回以平静的微笑:“真的吗?那我倒要试一试。”
我挂上全轮驱动,猛踩油门冲了过去。实际上我知道书剑说得对,这种越野车上配置的分动箱是早期型号的,前后桥驱动之间是刚性联结(没有桥间差速器,如果在硬路面上使用全轮驱动,由于前后桥之间必然有路程差,这个差值又不能通过泥泞路面加以消化,结果就造成前后桥之间的功率循环,产生附加扭矩,最终造成车桥损坏。这是一种自激反应。它与时间旅行虽然风马牛不相及,但就“自激反应”这一点,两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时间旅行者如果硬要撬动已经“刚性化”的旧时空,同样会引发自激反应。
这正是我今天想让书剑亲历的场面。我花了这么多银子,就是想让他有个强烈的直观印象。
书剑大概已经悟到我的用意,不再劝说,任凭我把吉普开得如一匹疯马,他在右座上仍然一声不吭。后座的阿楚也同样保持沉默。吉普在山路上激烈颠簸着高速行驶,功率循环果然出现了,车身开始出现不正常的震动,一窜一窜的,发动机艰难地吼叫着。我不管它,仍然猛踩油门。最后,随着桥包中咯喳喳一阵脆响,这辆宝贵的老爷车彻底趴窝了。我气喘吁吁地趴在方向盘上,扭头看看他俩,神经质地笑着:
“书剑说得对,真出事了。可惜了的,这辆有历史意义的老爷车。”
书剑和阿楚互相看看,都没有埋怨我。书剑掏出手机要通了修车公司,那边问了方位,说拖车大概一个小时后能赶来。然后我们三人下了车,爬上一道石坎,坐下,漫视着山坡上零碎的野花,闲听着沟中潺潺的水声。我没有再绕圈子,直截了当地说:
“杨书剑先生,请你认真听我下边这番话,尽管我是科技外行,但正如一句老话所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我知道,你的时间机器已经成功进行了三次不载人试验,分别回到50万.100万和2000万年前,取回了当时的岩石和大气标本。岩石的古磁性及大气成份都确认了时间旅行的成功,并得到科学界的公认。我也相信,既然不载人时间旅行能够成功,载人旅行同样会成功的。”
书剑看看他的女助手,心平气和地说:“你说得不错。”
“你今晚就要亲自驾驶时间舱进行返回试验。你打算回到25年前,大马死亡的那个夜晚。你想修改历史,把他从历史中救出来,以弥补你终生的负罪感。你为这一天已经盼了25年,努力了25年,今晚是一偿夙愿的时候。我说得对不对?”
书剑这次没有回答,扭头看看我。我们都从对方眸子中看到了如烟往事,看到了深埋心中的酸苦,两人的悲伤之钟发出悠长的共鸣。但我抛开感伤,尖刻地说:
“其实就是没有大马,你同样会找一件类似的事去干的。因为你已经有了能返回过去的时间机器,当然忍不住去破解外祖父悖论。这个诱惑对你而言是致命的,你绝不会在此停步不前。”
对我这番尖刻的话,书剑只是微微一笑:“没错。小妹,不管你是不是外行,反正你对我知之甚深。”
“剑哥,你想把大马从历史中救回来,我何尝不想?那同样是我终生的企盼!而且自打有了时间机器,救回他应该很容易啊,你只用回到25年前那个夜晚,提前警告我一声就行啦。”我苦笑着摇头,“但我仍然坚决地、顽固地认为你的打算不会成功。不不,你先不要反驳,不要从技术层面上解释。我的这个判断不是基于技术层面,而是哲理层面。我认为,那样的事——把一个死者从历史中拉回来——是畸形的,别扭的,反直觉的,反自然的,无论如何,我不相信它会实现!即使你的时间机器已经成功,我也不相信它能实现!我坚信宇宙深处有某条自限法则,有某个不露形迹的管理者,会有效阻止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