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文学爱让青春拐了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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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1)

那年新兵到上海,戎建华和黎敏还在一起,在兵站住了一夜后,两人就分手了。黎敏乘火车去了南京郊区的一个新兵训练团,而戎建华却乘轮船去了南方的一个海军训练基地。

新兵集训结束,分配工作便紧接而来,黎敏在刘立毅的关照下被分在舟山,戎建华却被分配在一年四季花常开的华南。在新兵训练时两人有书信往来,等彼此分到各自单位时已无法再联络,因为分配工作在名单宣布前是保密的。

从此,戎建华和黎敏断了音讯。

以前见到女兵,戎建华总会情不自禁地回过头去多瞧上几眼,她们那姣好的脸容,肥大的戎装,给人一种神秘的感觉。尤其故乡是一个闭塞的小县城,如果不是外出去甬城,很难见到女兵。因此,偶尔县城出现女兵,两边街上的人们一定会自发地行注目礼。可是没有想到,当兵来到部队后,自己的周围竟会一下子出现那么多的女兵。戎建华真有点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直感到受宠若惊,眼花缭乱。

由于部队担负着特殊任务,部队的人员构成也就与其他野战部队不一样。

这里的干部多于战士,女兵与男兵的比例也大抵相同。这些女兵与男战士差不多年龄,但比他们特殊,都是军校毕业的穿干部服。每逢军事训练,战士们只能背冲锋枪、步枪,而她们一人一支手枪,十分威风。那些女兵还在读初中时就被应征入伍,去外国语学校学习外语,她们曾戏说,当时自己的身高大多数都还没大号的军装长。

部队营区坐落在山岙里,掩映在苍翠的丛林中,外边圈着高高的围墙,宽大庄严的大门口二十四小时有警卫战士守卫。从远或近望过去,整个营区除了矗立着十几幢不超过五层的楼房在参天的乔木中若隐若现外,没有其他什么特别的地方。唯有东南方向的那只高达二十米的圆形的巨大天线才会令人怦然心动,叹为观止,引发无数遐思。不知内情的人们总以为这是一所科研机构或是什么高级别部门的疗养院,谁也没有想到,这里原来聚集着一群密切注视着世界风云变幻的精英们。

营区内平时很少看到有官兵走动,耳闻的只是楼房内传出的叽叽咕咕滴滴答答的声音,只是当集会与出操的军号吹响时,才会看到官兵从楼房里出来,匆匆地行走在绿树成荫的甬道里。不一会儿,空荡荡的大操场上就会聚集起黑压压一片的军人。

营区倚山而建,前面是棋盘形的田野,每当春夏两季,在田里劳作的老百姓,有几个胆大的就会借讨口水喝的理由,在警卫战士的目光注视下进入营区。尽管逗留的时间很短暂,但出来后,在其他老百姓的眼里就会俨然成为英雄,纷纷向他打听里面的所见所闻。

“不好讲,不好讲。”由于没看到什么,只好故弄玄虚,装出神秘兮兮的样子,煞有介事地说:“解放军曾关照过不要乱讲,否则传播出去,将要进监狱。”

这一番是是非非的胡言乱语让其他人听了,对军营本就充满神秘与好奇的心里就会平添几分敬畏。如此一来,这座军营在当地老百姓的心目中自然而然地成了一块圣地。假日去街上的军人,老百姓也觉得跟平时影视中看到的不一样。从这座军营出去的军人除了战士外,那些当官的都脸色俊美、白净,有几个还戴着眼镜,一副文质彬彬的样子,而且居然还有许多女的。

“这到底是什么部队?这些当兵的在里面到底在干些什么?”人们往往会这样问自己和问别人,但始终谁也说不清。

还在训练时,戎建华总以为自己是海军,将与军舰大海为伍,没想到下了部队后,却是另外一种情景,老是坐在训练室里听录音,看地图,背资料,练字。刚开始,他还根据要求听读写,时间一长,也就厌倦了这千篇一律的那一套,后来索性从图书室借来小说偷偷地在训练时阅读,没想到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第二年夏天。

戎建华虽在部队生活了大半年,但像驻地老百姓一样,他并不清楚工作室里的官兵到底在做些什么。

训练室不在工作大楼里,部队有一条很严格的规定,机关的干部战士除了有关领导或业务需要外,绝不可以靠近二处工作室大楼的警戒线。否则一旦进入,均将受到严厉处分。平时工作室装修房子或油漆地板,都由工作室内部人员自己动手完成。由此可见,这里的保密工作是何等严格与周密。直到结束训练开始跟班后,戎建华才知道自己所担负着的任务是什么。

自跟班实习后,戎建华感到很兴奋,因为在台位上忙里偷闲,只要把调频轻轻一扭,就会欣赏到当时在大陆还未全部开禁的通谷歌曲,而且每天都能听到一些关于大陆的在大陆永远也不会公开的消息与秘密,更使他感到欣慰与高兴的是,指导他学习的竟是如花似玉英姿飒爽的女军官于向阳。

离开故乡到这天涯海角,最令戎建华牵肠挂肚的是张岚。戎建华没想到他和张岚如此亲近,亲近到把彼此的肉体统统一览无遗,而且血与血溶在一起,到头来却被视作路人。他一到新兵训练基地就给她写信,却如石沉大海一般音讯杳无,他想张岚也许是真的不可原谅他了,因此下部队后他没有再写信告诉她。

“建华,明天是周日,我们去外边玩好吗?”这天快临下班时,于向阳见工作室无人,便悄悄相约戎建华。

“去哪儿?”

“去田里捉泥鳅吧,有一次我从街上回来看到有人在捉,捉了满满的一桶。”于向阳神采飞扬地说:“明天中午,我们吃了饭就去。”

“行!”戎建华兴奋地答应道。

于向阳十六岁就参军,当兵第二年就提干,她的父母哥哥姐姐都是军人,她从小就生活在军营里。这座军营里的部队长方连舟原是司令部的侦察处处长,曾是她父亲当年身边出来的老部下。

此时农忙已过去,收割了稻谷的田里已插上了秧。由于天气炎热,水沟里、田缺间的水被艳阳晒得发烫,泥鳅大都聚集在遮阳的过桥石下或水草丛中。泥鳅的这些习性,戎建华了如指掌,因为小时候在外婆家,他和茵枝常去野外捉泥鳅,摸鲫鱼。

“这么多泥鳅,我们早就该来捉了。”于向阳捧着脸盆跟随在戎建华的身后,喜滋滋地说:“建华,以前你捉过泥鳅?”

“捉过,小时候一放暑假,我就去外边捉泥鳅、钓鱼、游泳,不到天黑,在家里是看不到我的影子的。”

“你家在农村?”

“可以那么说,你呢?”戎建华并不知道于向阳的父亲就是他们的司令员。

“农村的生活我从没经历过。”于向阳流露出羡慕的目光,口中喃喃地说:

“你们的童年好幸福!农村,广阔的天地,那里有小桥流水,有草房瓦屋,还有猪呀羊呀牛呀,太富有诗意了。”

于向阳穿了一件粉红色的休闲衫,微隆的乳房结实而小巧,给人以无限美妙的遐思,齐耳的短发衬托着苗条的身子,显露出女性特有的妩媚与青春的气息。鸭蛋形的脸上,有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透露出聪颖与纯洁,鼻子挺直、玲珑,嘴唇鲜红,戴着一顶白色凉帽,鲜艳的红飘带映着她长长的脖子,给人以一种飘逸怡人的感觉。

“你呀,身在福中不知福,我从没听人说过,农村的生活可以比得上城里。”戎建华直起身来,不觉多看了她两眼。

见戎建华用异样的目光打量她,于向阳不禁腼腆地绯红了脸,为遮羞,她试着捧了一下放在地上的脸盆,惊叹道:“呀,好沉啊!”

“那么多了,还捉吗?”

“别捉了,再捉,我可捧不动了。”

“那我们回去吧。”戎建华跳上岸来,从于向阳手中接过脸盆。

“回去后,这泥鳅放在什么地方烧?去炊事班?”于向阳问。

“不,到我宿舍去烧好了,我们那里有电炉,油盐醋也都有。”

“是吗?那太好了。”于向阳兴致勃勃地说,“建华,等下我上灶,烧泥鳅我有一手绝活,你吃了后一定会拍手叫好。”

“算了吧,看你娇滴滴的像个贵小姐,我不相信你还会上灶烧菜。”两人虽有着职务上的差异,但由于于向阳的热情开朗,戎建华说话仍十分随便。

“不相信的话,回去后你等着瞧。”

与戎建华同宿舍的那几个人已结婚,都住在家属院里。每到假日,部队里除了一位值班的首长外,大小干部都去了设在城里的家属院,营区里就只剩下那些尚未婚嫁或家不在家属院的男女干部战士。

戎建华没想到于向阳果真有一手绝活,她麻利地将洗净的泥鳅放在烧沸的锅中烫了一下捞出沥干,然后倒在烧沸的拌有佐料的锅中一阵猛炸,捧上桌后果真香气扑鼻,黄澄澄地诱人眼馋。

“等下开饭时,你不要再打小菜了,只打些饭来就可以了,我那里有罐头。”于向阳见戎建华已洗澡回来,就拿过他换下的脏衣吩咐道。

“我知道了,你快去洗澡吧,衣服我自己会洗的。”戎建华连忙说,因为脏衣服里还裹着他的短裤,他不好意思让于向阳去洗。

“客气什么?既然你我有缘成了师傅徒弟,给你洗衣服也是应该的。”于向阳不无挑逗地白了戎建华一眼,“再说又不是第一次。”

“衣服里还有短裤。”由于焦急,戎建华也顾不上斯文脱口而出。过去他换下的衣服虽差不多都由于向阳洗,但那时候他早已把短裤悄悄地藏了下来。

于向阳禁不住愣了一下,但她很快便镇静下来,装出满不在乎的样子,说:“有短裤便又怎么了?难道我还没见过那个用黄布片做的东西?没出息,黏黏糊糊的不像个男子汉!”

于向阳说着走了出去。

戎建华望着于向阳娇美的背影,愣愣地出神了好一会,才兀自笑着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

“你喝酒吗?”刚才戎建华从炊事班战友那里拿了几瓶啤酒回来,他打开瓶盖问于向阳。

“喝,反正这里没人,不会有人知道。”于向阳果断地说。除了会餐,平时部队是禁止喝酒的。

于向阳接过瓶子,在戎建华和自己的杯里倒满酒,然后高高举起与戎建华碰了一下,说:“来,为明天你开始正式值班干杯。”

“你不骗我?明天我真的可以不用再跟班了?”戎建华不敢相信地望着于向阳。

“是的,徒弟满师了,师傅也就要走了。”于向阳幽默地笑着说:“明天我就要离开你们了。”

“你要调走了?调到哪儿去?”戎建华感到意外,急促地问。

见戎建华目瞪口呆的样子,于向阳才收敛起笑容,说:“是这样的,作战股需要人,方大队长让我去那儿报到。”

戎建华这才长长地松了一口气,刚才还以为于向阳就要离开这个部队调往外地了,心里不免有种失落感,现在得知于向阳虽不能继续与他一起值班,但仍在同一个部队,随时都可以相见,戎建华不禁高兴起来。

“这是好事,为我能独立值班,也祝贺你荣升参谋,我们来多干几杯。”

这些日子以来,与于向阳的朝夕相处与并肩值班,使戎建华倍感温馨与美好,尽管于向阳是干部且比他年长。

“好的。”于向阳也兴高采烈地点头表示同意。

两人相碰了一下杯子,一饮而尽。戎建华和于向阳其实并不嗜酒,只是由于心中高兴,就破例喝了起来。不一会儿,两人的脸上就像成熟了的红高粱一般红起来。

“你脸那么红,会不会醉?”戎建华望着于向阳,担心地问。

“不会,我只是红脸罢了。你呢?你的脸色也很红。”

“不会。”

两人都说不会醉,其实此刻彼此的头都开始发晕。这时,天渐渐地黑了起来,宿舍里没亮灯,已朦朦胧胧地看不清人面。戎建华起身去拉灯,可是,拉了几下,都没有电。

“咦,怎么了?停电了?”

“不像,你看,其他房间都亮着灯。”于向阳望着窗外说。

“可能是灯泡坏了。”戎建华自言自语地说着,忙跳上床头架子。借着外边透进来的微光,戎建华仔细地辨认了一下,发现果真是灯泡的钨丝断了。

“向阳,帮下忙,把抽斗里的灯泡拿只给我。”

“抽斗上锁了,钥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