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人一生不可不知的中外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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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人一生不可不知的文学名著(26)

吉英本来并不轻易赞扬彬格莱先生,可是当她和伊丽莎白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她就向她的妹妹倾诉衷曲,说她自己多么爱慕他。

“他真是一个典型的好青年,”她说,“有见识,有趣味,人又活泼;我从来没有见过他那种讨人喜欢的举止!那么大方,又有十全十美的教养!”

“他也长得很漂亮,”伊丽莎白回答道,“一个年轻的男人也得弄得漂亮些,除非办不到,那又当别论。他真够得上一个完美无瑕的人。”

“他第二次又来请我跳舞,我真高兴死了。我真想不到他会这样抬举我。”

“你真的没想到吗?我倒替你想到了。不过,这正是我和你大不相同的地方。你遇到人家抬举你,总是受宠若惊,我就不是这样。他第二次再来请你跳舞,这不是再自然不过的事吗?你比起舞场里任何一位小姐都要漂亮得不知多少倍,他长了眼睛自然会看得出。他向你献殷勤你又何必感激。说起来,他的确很可爱,我也不反对你喜欢他。不过你以前可也喜欢过很多蠢货啊。”

“我的亲丽萃!”

“唔!我知道,你总是太容易发生好感。你从来看不出人家的短处。在你眼里看来,天下都是好人,你都看得顺眼。我生平从来没听见你说人家的坏话。”

“我倒希望不要轻易责难一个人,可是我一向都是想到什么就说什么。”

“我知道你是这样的,我对你感到奇怪的也就是这种地方。凭你这样一个聪明人。为什么竟会忠厚到看不出别人的愚蠢和无聊呢!你走遍天下,到处都可以遇到伪装坦白的人。可是,这可只有你做得到。那么,你也喜欢那位先生的姐妹们吗?她们的风度可比不上他呀。”

“初看上去的确比不上。不过跟她们攀谈起来,就觉得她们也都是些讨人喜欢的女人。听说彬格莱小姐将要跟她兄弟住在一起,替他料理家务;她要不是个好邻居,那才怪呢。”

伊丽莎白听着姐姐的话,嘴上一声不响,心里可并不信服。她比她姐姐的观察力来得敏锐,脾气她没有姐姐那么好惹,因此提到彬家姐妹,她只要想想她们在跳舞场里的那种举止,就知道她们并不打算要讨一般人的好。而且她胸有城府,绝不因为人家对待她好就改变主张,她不会对她们发生多大好感的。事实上她们都是些非常好的小姐;她们并不是不会谈笑风生,问题是在要碰到她们高兴的时候;她们也不是不会待人和颜悦色,问题在于她们是否乐意这样做。可惜的是,她们一味骄傲自大。她们都长得很漂亮,曾经在一个上流的专科学校里受过教育,有两万镑的财产,花起钱来总是挥霍无度,爱结交有身价地位的人,因此才造成了她们在各方面都自视甚高,不把别人放在眼里。她们出生于英格兰北部的一个体面家族。她们对自己的出身记得很牢,可是却几乎忘了她们兄弟的财产以及她们自己的财产都是做生意赚来的。

彬格莱先生从他的父亲那儿只承继了一笔将近十万镑的遗产。他父亲生前本来打算购置些田产,可惜没有了却心愿就与世长辞了。彬格莱先生同样有这个打算,并且一度打算就在自己故乡购置,不过目前他既然有了一幢很好的房子,而且有庄园听他任意使用,于是那些了解他性格的人都说,像他这样一个随遇而安的人,下半辈子恐怕就在尼日斐花园度过,购置田产的事又要留给下一代去做了。他的姐妹们倒反而替他着急,希望早些购置产业;不过尽管他现在仅仅是以一个租户的身份在这儿住了下来,彬格莱小姐还是非常愿意替他掌管家务,再说那位嫁了个穷措大的赫斯脱太太,每逢去弟弟这儿来做客,依旧像是到了自己家里一样。当时彬格莱先生成年还不满两个年头,只因为偶然听到人家推荐尼日斐花园的房子,他便来到这儿看看。他里里外外看了半个钟头,地段和几间主要的房间都很中他的意,加上房东又把那幢房子大大赞美了一番,那番话对他也是正中下怀,于是他就当场租了下来。他和达西虽然性格大不相同,彼此之间友谊却始终如一。达西所以喜欢彬格莱,是因为彬格莱为人温柔敦厚、坦白直爽,尽管个性方面和他自己极端相反,而他自己也从来不曾觉得自己的个性有什么不完美的地方。达西很器重彬格莱,因此彬格莱对他极其信赖,对他的见解也推崇备至。在智力方面讲,达西比他强……这并不是说彬格莱笨,而是说达西聪明些。达西为人兼有傲慢、含蓄和爱挑剔的性子,他虽说受过良好的教养,可是他的风度总不受人欢迎。从这一方面讲,他的朋友可比他高明了。彬格莱无论走到哪儿,一定都会讨人喜欢,达西却始终得罪人。

从他俩谈起麦里屯舞会的态度来看,就足见两人性格的不同。彬格莱说,他生平从来没有遇到过什么人比这儿的人更和蔼,也没有遇到过什么姑娘比这儿的姑娘更漂亮;在他看来,这儿每个人都极其和善,极其殷勤,不拘礼,不局促,他一下子就觉得和全场的人都相处得很熟;讲起班纳特小姐,他想象不出人间会有一个比她更美丽的天使。至于达西,他总觉得他所看到的这些人既不美,又谈不上风度,没有一个人使他感兴趣,也没有一个人对他献殷勤,博取他的欢心。他承认班纳特小姐是漂亮的,可惜她笑得太多。赫斯脱太太姐妹同意他这种看法……可是她们仍然羡慕她,喜欢她,说她是个甜姐儿,她们并不反对跟她这样的一位小姐做个深交。班纳特小姐就这样成为一个甜姐儿了,她们的兄弟听到了这番赞美,便觉得今后可以爱怎么想她就怎么想她了。

一部伟大的讽刺史诗

《唐璜》

·作者简介·

拜伦(1788—1824),出生于伦敦的贵族家庭。他仪表堂堂,相貌英俊,但天生跛足。10岁那年拜伦世袭了其叔祖的爵位,1805—1808年间在英国著名的剑桥大学学习文学和历史。毕业后进入贵族院,常常发表一些有关自由主义的文章。20岁时出游东方,前后到过很多国家。这次旅行使他大开眼界,他看到西班牙人民抗击拿破仑侵略军的壮烈景象,也看到了希腊人民在土耳其奴役下的痛苦生活,都非常叫他震撼。旅途中,他发表了长诗《恰尔德·哈洛尔德游记》第一至第二章,震动了当时欧洲诗坛。

1811—1816年间,拜伦一直生活在复杂的感情旋涡中。他的婚姻很不成功,并且时常受到外界的诽谤和诬蔑。此后不久他离开英国,再没回去过。1824年4月19日,拜伦逝世。

拜伦旅居国外期间创作了很多作品,包括《恰尔德·哈洛尔德游记》、《锡雍的囚徒》、《曼弗雷德》、《青铜世纪》等。其中《审判的幻景》、《唐璜》和《别波》这三部作品使他成为了当之无愧的诗人。

·作品导读·

长篇诗体小说《唐璜》是一部讽刺当时欧洲现实生活的伟大著作。它描写的是18世纪末期,西班牙一个贵族青年出游欧洲各国的历险故事。诗人拜伦大胆地运用了英国人的语言,描写了虚伪而守旧的封建君主制下的西班牙,同时描写了一系列精彩的场面和片段。诗歌通过主人公唐璜在各个地方的经历,多角度再现了当时欧洲的社会历史生活和人文风貌。同时诗人也将讽刺的矛头直接指向了“神圣同盟”和其他一些欧洲反动势力,辛辣地抨击了那些暴君的行为,并且毫不留情地揭开了笼罩在各国王室身上的神秘面纱,将他们的无耻、丑恶和荒淫赤裸裸地暴露在世人面前。其作品因此具有极大的震撼力。

唐璜这一形象延续了作者“拜伦式英雄”的一贯风格,既具有与生俱来的叛逆精神,又具有对于自由的无限向往,使得这首长诗成为具有浓郁个人主义色彩的伟大作品。唐璜的经历与拜伦本人的经历也有些相似,因此不难从唐璜身上体会到拜伦的个人情感和性格特征。

·作品概要·

唐璜出生在西班牙南部名城塞维尔的一个贵族家庭,他从小就活泼可爱,长大后更是一表人才,很受贵族少女的喜爱。他生性风流,也十分喜欢和这些姑娘胡搅蛮缠。16岁时和贵妇唐娜·朱丽亚发生性关系,使得上流社会一片哗然。迫于舆论压力,无奈之下,他只好离开祖国出游欧洲。

在去往欧洲的海上,唐璜在途中遭遇了飓风。在他的指挥和大家的努力下,船没有沉没。但不久船上又发生了饥荒,水手们相互杀食。唐璜跳船逃生,被一位名叫海黛的漂亮姑娘救上岸。

海黛是希腊大海盗兰布洛的女儿。她喜欢上了英俊的唐璜,便把他藏在海边的山洞中,并与他同居。不久传来兰布洛在海上遇事身亡的消息,于是两人开始筹划婚礼。可正当他们入洞房的时候,兰布洛突然出现了,他命侍从把唐璜打倒在地,并准备把他贩卖到土耳其首都君士坦丁堡。

土耳其王宫的太监看中了年轻英俊的唐璜,他把唐璜买下后进贡给王后。唐璜一直想着天真可爱的海黛,于是想尽一切办法逃出了王宫,经过几番辗转混到了土耳其的部队。他觉得战斗是英雄的职业,便积极地参与其中,最后又叛投了沙俄统帅苏沃洛夫。沙俄占领君士坦丁堡后,苏沃洛夫故意派遣唐璜去彼得堡向女沙皇报捷。果然不出苏沃洛夫所料,一向生活放荡的女皇看上了唐璜,把他留在宫中做仆人。时间一久,唐璜被折磨得身心憔悴,女皇也不再需要他。

此时,沙俄同英国结盟,准备一同对付拿破仑。女皇便决定任唐璜为外交官,并派他往英国谈判。唐璜离开了俄国,却被英国虚假繁荣的表象所迷惑,以为英国是块自由的乐土,不料随后便在光天化日之下遭到抢劫。同英国王室和贵族们见面后,他对英国社会的罪恶认识得更加深刻了。但其行为却恰恰同认识相违背,他仍旧一如既往地同贵族妇女们勾勾搭搭,打得格外火热。

·经典章节·

§§§第一章寻找英雄人物

说来新鲜,我苦于没有英雄可写,

尽管当今之世,英雄是迭出不穷;

年年有,月月有,报刊上连篇累牍,

而后才又发现:他算不得真英雄;

因此,对这些我就不人云亦云了,

而想把我们的老友唐璜来传诵——

我们都看过他的戏,他够短寿,

似乎未及天年就被小鬼给带走。

上一代有弗农,沃尔夫,豪克,凯培,

刽子手坎伯兰,格朗贝,等等将军,

不论好坏吧,总算被人谈论一阵,

像今日的威斯莱,招牌上也标过名。

呵,这群声誉的奴仆,那“母猪的崽仔”,

都曾昂首阔步,像班柯的帝王之影;

同样,法国有一个拿破仑和杜莫埃,

在《导报》、《醒世报》上都赢得了记载。

法国还有孔多塞,布里索,米拉波,

拉法夷特,培松,丹东,马拉,巴那夫,

我们知道,他们都是赫赫有名,

此外,还有尚未被遗忘的,例如:

儒贝尔、奥什、马尔索、拉纳、德赛、莫罗,

以及许多军界要角,难以尽述。

他们有一时都非常、非常垣赫,

然而,用在我的诗上却不太适合。

纳尔逊一度是大不列颠的战神,

可惜为时不久,就改换了风尚;

特拉法尔加已不再为人提起,

它已和我们的英雄一起埋葬;

因为陆军的声望一天天隆盛,

海军界的人士岂能不受影响,

更何况,我们的王子只为陆军撑腰,

把郝、邓肯、纳尔逊、杰维斯都忘掉。

英雄人物何止一个阿伽门农,

在他前后,也出过不少俊杰之辈,

虽然英勇,像他,却又各有千秋;

然而,只因为不曾在诗篇里留辉,

便被世人遗忘了。——我无意针砭,

但老实说,当代我实在找不到谁

适用于我的诗(就是这新的诗章),

因此,我说过,我就选中了唐璜。

(诗人自讽)

二一三

但如今,年方三十我就白了发,

(谁知道四十岁左右又该如何?

前几天我还想到要戴上假发——)

我的心苍老得更快些;简短说,

我在五月就挥霍了我的夏季,

现在已打不起精神与人反驳;

我的生命连本带利都已用完,

哪儿还有那种所向披靡之感?

二一四

唉,完了,完了,——我心中再也没有

那清新的朝气,像早晨的露珠,

它能使我们从一切可爱的情景

酝酿出种种新鲜而优美的情愫,

好似蜜蜂酿出蜜,藏在心房中;

但你可认为那甜蜜越来越丰富?

不,它原来不是外来的,而是凭你

有没有给花儿倍增妩媚的能力。

二一五

唉,完了,完了——我的心灵呵,

你不再是我的一切,我的宇宙!

过去气概万千,而今搁置一边,

你已不再是我的祸福的根由;

那幻觉已永远消失:你麻木了,

但这也不坏,因为在你冷却后,

我却获得了许多真知灼见,

虽然天知道它来得多么辛酸。

二一六

我谈情的日子完了。无论多迷人:

少女也好,夫人也好,更别提寡妇,

已不能像昔日似的令我痴迷——

总之,我过去的生命已不能重复。

对心灵的契合我不再有所幻想,

红葡萄酒的豪饮也受到了劝阻;

但为了老好先生总得有点癖好,

我想我最好是走上贪财之道。

二一七

“雄图”一度是我的偶像,但它已在

“忧伤”和“欢娱”的神坛之前破碎;

这两个神祇给我遗下不少表记,

足够我空闲的时候沉思默对;

而今,像培根的铜头,我已说完:

“现在,过去,时已不再”;青春诚可贵,

但我宝贵的青春已及时用尽:

心灵耗在爱情上,脑子用于押韵。

二一八

声名究竟算得了什么?那不过是

保不定在哪儿占有一小角篇幅,

有的人把它比作登一座山峰,

它的顶端同样是弥漫着云雾;

就为了这,人们又说,又写,又宣讲,

英雄豪杰厮杀,诗人“秉着夜烛”,

好等本人化为灰时,可以夸得上

一个名字,一幅劣照,和更糟的雕像。

二一九

人的希望又是什么?古埃及王

基奥普斯造了第一座金字塔,

为了他的威名和他的木乃伊

永垂不朽,这塔造得最为高大,

可是他没有料到,他的墓被盗,

棺材里连一点灰都没有留下。

唉,由此可见,无论是你,是我,

何必还要立丰碑把希望寄托?

二二○

然而,由于我一向爱穷究哲理,

我常自慰说:“呜呼,生如白驹过隙,

此身乃是草芥,任死神随意收割;

你的青春总算过得差强人意,

即使照你的心愿能再活一遍,

它仍将流逝——所以,先生,该感激

你的星宿;一切情况总算不太坏:

读你的《圣经》吧,照顾好你的钱袋。”

——(节选)

侦探小说史上的最高峰

《福尔摩斯探案集》

·作者简介·

阿瑟·柯南·道尔(1859—1930),英国卓越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出生于苏格兰爱丁堡附近的毕卡第·普拉斯。青少年时期就读于教会学校,后转到爱丁堡大学攻读医学,1881年获取医师资格,1885年获医学博士学位。毕业后从事医生职业,行医10余年中因收入不佳,生活拮据。后弃医从文,改行写小说,开始不甚得法,其作品几乎无人欣赏,后来受到法国小说家加波儒与爱伦·坡的影响,决心试写不落前人俗套的侦探小说。1886年4月,他创写了福尔摩斯的第一个侦探故事《血字的研究》。1890年《四签名》发表,因此而闻名于世。从1891年7月开始,他的《波希米亚丑闻》等12个福尔摩斯侦探故事陆续发表。1892年,以《银色马》开始的12个故事继续发表。到1894年,阿瑟·柯南·道尔决定停止写侦探小说,并让福尔摩斯在《最后一案》中死去。未曾料到的是,广大读者对此很是愤慨,并提出抗议。迫于压力的阿瑟·柯南·道尔只得在《空屋》中让福尔摩斯死里逃生,接着又写出《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归来记》、《恐怖谷》等侦探小说。

·作品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