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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刘晏 清廉理财,爱民为先

刘晏是古代少有的出色的理财家和经济改革家,为唐朝后期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作为一个久掌财经大权、号令各方经济的重臣,能始终廉洁自守,生活俭朴,居食从不考究,他清廉俭朴的高尚品格和勤恳的工作态度更为后人推崇。

刘晏自幼天资聪颖,刻苦好学,七八岁时就能诗善文,被誉为神童,名噪京师。启蒙读物《三字经》中就咏道:“唐刘晏,方七岁,举神童,作正字,彼虽幼,身已仕,尔幼学,勉而致,有为者,亦若是。”称赞刘晏虽然年纪这么小,但却已经做官,担当国家给他的重任,要想成为一个有用的人,只要勤奋好学,也可以像他一样名扬后世。开元十三年(公元725年),唐玄宗李隆基到泰山封禅,行至曹州行宫,看到了刘晏写的《东封书》,很高兴,一问,才知道他年仅十一岁,不禁又惊又喜,视为“国瑞”,遂将他带回长安,破格授予他一个小官。刘晏一生经历了唐玄宗、肃宗、代宗、德宗四朝,长期担任财务要职,一向“以爱民为先”,勤政廉政,除弊兴利,政绩卓著,被公认为中国历史上少有的理财家。

长安是唐朝时的首都,人口多达近百万,致使关中地区生产的粮食,远远不能满足需要,不得不从东南各地大批调入。当时,运粮主要靠水路,其路线一直是从淮河进入汴水,再经黄河转渭水而进长安。然而,自安史之乱起,传统的漕运路线被切断,只好溯长江,渡汉水,抵洋州,再转陆路运输。如此一来,耗时过多,供不应求,造成了长安米价暴涨,一般平民常常没饭吃。刘晏接管理财工作以后,下决心解决漕运问题。为此,他亲自顺着黄河,到三门峡、硖石、河阳、洛口等许多地方详细勘察,找当地有关人员多次商讨,总结以往的漕运经验,亲自组织并指挥民工,迅速地疏浚了久已荒废的河道。接着,他又多方改善了航远办法,改革了漕运组织,大大缩短了漕运时间,使江南的粮食源源不断地运进了长安,从而保证了长安的粮食需求和物价稳定。为此,老百姓无不欢天喜地。唐代宗也欣喜异常,称赞他:“卿真是朕的萧何呀!”

自安史之乱后,朝廷为解决财政困难,一改当初开放盐禁的做法,而实行了食盐专卖政策。在山海井灶产盐之地,设置监院,令专业产盐的亭户将所产之盐,全部卖给盐官,再由盐官转运各地,由官府卖给老百姓。由于盐官卖盐只收现钱或绢帛,百姓拿不出钱帛买盐只好淡食;各级盐业办理人员利用手中的职权贪赃枉法,处处敲诈勒索,使百姓深受其害。对此,刘晏首先裁汰了一批鱼肉百姓的盐官和盐政管理机构,并将原来的官产官销制,改为官府“收盐户所煮之盐,转卖于商人”。即允许私人产盐,也允许商人销盐,官府只控制货源。这一措施,充分调动了盐户和盐商的积极性,也节省了官府任用的产盐、运盐和销盐人员,当然就减少了贪官污吏。与此同时,刘晏奏请皇帝同意,严禁各地再对盐商增加税收,以免加重吃盐者的负担。随后,他又在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设立“常平盐”,即将盐运到那里储存起来,一旦缺盐,就平价抛售,以免商人抬高盐价,坑害百姓。此外,他还在吴、越、扬、楚四地设置许多盐仓,以备食盐歉收时,救济百姓。这样一来,大批盐吏被精简,盐价下跌,万民称颂。盐政改革后,国家的盐利收入明显增加,百姓用盐更加方便,史书上称之为“官获其利,而民不乏盐”,真可谓“一举两得”。

唐朝自初期开始,规定丁男每年向国家交2石粮食,称为租;每年服役20天,不然则多交6丈绢或7.5丈布,称为庸;另交2丈绢、2.5丈布、3斤麻,称为调。除租、庸、调之外,农民还须按户交户税,按地交地税,并负担多种杂项徭役。据史载,上元二年(公元761年)元月,“江淮饥,人相食”,但官府依旧横征暴敛。尤其是当时任租庸使的权臣元载,总以为江淮虽经兵荒,仍比其他地区富足。所以,不仅强征当年租调,还要把安史之乱以来共八年的拖欠租调,统统收上来。在他的怂恿下,差吏们竟包围民宅,强行搜夺,“籍其所有而中分之,甚者十取八九”。百姓们忍无可忍,不得不群起反抗,以至于震惊朝堂。刘晏上任后,立即下令各州县停止元载时的做法,并将差吏搜夺的百姓财物,如数归还各家各户。接着,“罢无名之敛”,即取消一切“乱摊派”,适当减免了一些税收,还赈济了一批贫困者。他还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新制定了两项灵活的赋税政策。一是“常岁平敛之,荒年济救之,大率岁增十之一”。即按年成好坏收赋税,但确保赋税额的持平。二是基于当时当地手工业比较发达,其产品在当地又消耗不了,便让盛产铜器、漆器、瓷器和绫、锦及文房四宝的地方,以这些产品,充当应交的赋税。这样一来,既调剂了商品的余缺,又方便了百姓纳税,深受百姓的欢迎和拥戴。

当时,旱、涝、蝗等各种自然灾害,经常发生。一旦受灾,最倒霉的显然还是老百姓。为应对自然灾害,刘晏也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

首先,刘晏认为救灾如治病,应以预防为要。他说:“善治病者,不使至危惫;善救灾者,勿使至赈给。”要“应民之急,未尝失时,不待其困弊、流亡、饿殍,然后赈之也”。为此,他要求设在诸道的巡院和院官,每旬每月都将所辖州县的雨、雪、露、霜等有关情况,及时报告给他,以便准确预测灾害的征兆,提前做出相关的安排。

其次,在灾害已经形成的情况下,刘晏反对坐等国家赈济的消极办法,而是带领百姓开展积极的生产自救。他认为受灾地区“所乏粮耳,他产尚在”。可以因地制宜地进行其他土特产品的加工生产。然后将产品运销到丰收地区,或者去满足官府之需,从而换回粮食之类。

第三,为提高防灾抗灾的能力,刘晏恢复了废弃多年的“常平仓”,即粮食丰收的年份,粮价下降甚至惨跌,刘晏就制定政策以高于市场的价格收购,使农民把粮食卖给国家,国家将余粮储存起来,以备荒年之用;粮食歉收的年份,粮价必定上涨,国家把丰年储存的余粮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出售,农民们可以免受缺粮之苦。这一套“常平”制度既使百姓受益,达到了救灾目的,又平稳了物价,使国家获利。

刘晏理财还有一个显著特点,即把财政建立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之上。他认为增加财政收入的根本前提在于发展农业生产、安定人民生活,反对杀鸡取卵式的掠夺。倡导休养生息,给百姓创造一个安定的生产和生活环境,他从农村增加税收,不是靠加重每家农户的负担,而是靠增加农村户口,扩大耕地面积,发展农业生产取得的。

刘晏认为,要搞好治理天下之财的重任,必须任用贤才。他注重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提出士吏两分的用人策略,坚决摒弃那些“损下益上,危人自安”的误国之才,“必择通敏、精悍、廉勤之士而用之”。把他选用的人分为两类:一是士,二是吏。他认为:“士陷赃贿,则沦弃于时,名重于利,故士多清修;吏虽洁廉,终无显荣,利重于名,故吏多贪污”。刘晏根据两种官员的不同素质,把钱物稽核出纳的事务交给士人掌管,把奉命办理文书的事务交给佐吏掌管。鉴于不同人对利益追求的层次性,刘晏提出对待士人通过影响其仕途前程,荣之辱之,作为控制其为我所用的手段;而对胥吏则通过影响其经济利益,贫之富之,以实现对其管理。刘晏知人善任,人尽其才,正因为如此,刘晏的理财主张和措施才能贯彻到底,并取得巨大成效。

那时的官场官员多纵情声色,奸臣乱政,吏治腐败,贪污贿赂、营私舞弊,而刘晏担任地方官时却保持名节,严格要求属下不准贪赃枉法,积极为地方办好事,深受民众爱戴,离任时民众为其“刻石以传”。刘晏治家以俭约著称,为官几十年,从不以权谋私,即使执掌中央财政大权后,也吃得比较简单,依然住简陋房屋,根本看不出是宰相住的官府,与常人住的没有差别。历史上流传的一段佳话就是他的写照:一日,刘晏五更上朝,天气寒冷,见路边烧饼摊热气腾腾,遂叫随从买来热烧饼,袍袖包着托着,当作早餐津津有味吃起来。同行官员笑他时,他却大呼“妙哉”。当时的达官贵人中,都是婢仆成群,但刘晏的家务事却由妻子自己一手操办,家中没有婢女。他曾说:房屋只求安全方便,不必讲究华丽,饮食但求饱食,不必讲究菜肴丰盛,坐骑只求稳健,不必讲究毛色的漂亮。节俭的薪俸收入却用来周济贫穷的亲友和读书人。

史书上还说:刘晏待人宽,对己严,品质高尚。在勤政方面更突出,常常是“质明视事,至夜分止”;“为人强力,事无闲剧,必于一日决之,不使留宿”。天刚亮就起来办公,半夜才停,即是假日也不例外,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从不懈怠。无论事务闲剧,他都当日决断无留。即使早朝,他骑在马上还用马鞭来算账。但非常遗憾的是,他的忠君爱民之举,得罪了一批贪官污吏。他们变着法儿陷害他,甚至诬告他蓄谋作乱,致使他最终蒙冤而死。刘晏的妻子、儿女也被充军发配到岭南,受株连者多达几十人。奸佞们基于他多年掌握朝廷经济大权,都认为刘晏平时生活寒酸,是装出来的,是“财不露白”的表现,以小人之心猜测刘晏家内必定存财无数,竭力主张抄他的家。但抄查的结果是:“惟杂书两乘,米麦数斛”而已,“人服其廉”,“天下以为冤”。呕心沥血、忠心耿耿为唐王朝理财,功勋卓著的一代名臣,竟落得如此令人痛心疾首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