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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郑板桥 清正廉洁,刚正不阿

清代著名大画家、“扬州八怪”之一的郑板桥,曾在山东范县、潍县做过十二年知县。对于百姓的疾苦,他时时刻刻都挂在心上,在潍县任县令时,他的顶头上司、山东巡抚向他索求书画,他画了拿手的竹子,并在上面题诗一首:“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竹林风雨的萧萧声,使他联想到民间的疾苦、百姓的呻吟。为官期间,他不但在勤政爱民方面政绩卓著,在廉洁自律方面也堪称楷模。

郑板桥是兴化县有名的“康熙秀才”、“雍正举人”、“乾隆进士”,年近半百才当山东范县和潍县的知县,是个名副其实的“一贫如洗,两袖清风”的“穷官”。他从来不收礼,不受贿,不贪不占,不拿不要,把为老百姓办事当作本分,视为天经地义,留下了许许多多的故事佳话,几百年来久传不衰,妇孺皆知。

郑板桥为官员最突出的济世爱民之举,恐怕还要算为赈灾而开官仓放粮之举。潍县虽然素称富庶甲邑,但就在郑板桥赴潍县任职的前一年,灾荒便揭开了序幕,第二年紧接着就发生了百年未遇的特大旱灾,烈日炎炎,赤地千里,寸草不生,举目荒凉。有一天郑板桥到城外视察灾情,看到面临绝境的百姓成群结队远离家乡,到关外逃荒的情景,热泪不禁夺眶而出,随即吟下一首《逃荒行》:“十日卖一儿,五日卖一妇。万事不可言,临风泪如注。”然后深深地感叹道:“我郑板桥在本县生灵涂炭,民生凋敝之际,竟然束手无策,真是愧对黎庶!此时不为百姓请命,更待何时!”于是他马上写了一封告急文书,向上司如实禀报灾情,请求批准开仓放粮,赈救饥民。然而一封紧接一封的告急文书如泥牛入海,杳无音讯。郑板桥只好亲赴省城当面求救。可是那些省城大官不是有意避而不见,就是敷衍搪塞。正在郑板桥心急万分之时,一天,他突然接到上司的请柬,请他在第二天上午准时赶到趵突泉,郑板桥以为有了希望,大喜。可等到他赶到趵突泉时,满腔的希望顷刻间化为泡影。原来,身为“扬州八怪”之一的郑板桥的诗书画当时已饮誉全国,知府大人想借趵突泉饮宴之机,请郑板桥赋诗作画。郑板桥看到席上摆满了山珍海味,名酒佳酿,宴会上轻歌曼舞,软语调笑,脑海里立即浮现灾民哀鸿遍野、饿殍载道的惨状。他略一思索,提笔写道:“原原本本岂徒然,静里观澜感逝川。流到海边浑是卤,更谁人辨识清泉。”意为这里的水流到海边就像卤水一样混浊了,谁还知道它是从清泉里流出来的呢?把在座的官员全讥讽成盐卤不分的贪官。诗成之后,众官吏面面相觑,知府大人勃然大怒,拂袖而去。尔后,郑板桥因此事被加上诽谤上司的罪名而受到了处分。后来郑板桥在自己的《潍县竹枝词》后记中曾写下了这样一段话:“乾隆十二年告灾不许,反记大过一次,百姓含愁知县解体。”

郑板桥屡次告灾请赈不成,为了应付日益加重的灾情,他毅然采取了一系列坚决而果断的措施。首先他力劝县中的富绅大户轮流开设粥厂,免费供给那些老弱病残的灾民。同时采取“以工代赈”的办法减少流民,他亲自规划修城凿池等种种兴建和复旧的工程,由官府和富户集资,大兴工役,召集附近饥民赴工就食。他还责令积存大量粮食的大户按市价卖粮给饥民。并带头节衣缩食,捐出自己的官俸杂粮救饥,“恨不得填满普天饥债”。当时郑板桥对粮食采取了限价措施,一些富绅对限价售粮心虽不甘,而公然违抗县令之命又不敢,于是就想法刁难贫民,激起民愤,借机制造冲突,而后赴县署状告贫民种种“劣行”,妄图迫使郑板桥撤销其令。郑板桥洞悉其意,往往在审案之时,法不阿贵,力保贫民利益。一次,有个全县闻名的贪婪监生上堂状告贫民“抢粮”,郑板桥将其召入,瞋目而骂:“你这个贪得无厌的驮钱骡,还想唠叨什么呢?”命属吏们脱其帽以足踏之,而后驱赶出去。一时富豪全都畏其严法而心怀忌惮,只好依其命去做。在百姓最危急的时候,郑板桥决定开官仓放粮,由百姓开列借条,赴官仓领粮。按照清朝的法律,开仓放赈必须事先得到上级的批准后方可实行,否则,轻者下狱,重则杀头。当时的僚属规劝他等批文下来后再开仓,也有的僚属怕连累自己,千方百计阻止其放粮。郑板桥感叹道:“现在到了什么时候,何况上司也不会批准,你们不要再说了。”随后即开仓放粮,挽救了潍县万余人的生命。

到了这年秋后,仍无收成,灾民根本无力还粮,郑板桥不顾自身安危,决定把借条当众烧毁。毁据的那天,老百姓从四面八方赶来,县府门前万众欢腾,借据被纷纷投入火海之中,灾民们眼含热泪高呼“郑青天”。由于郑板桥采取了这些救灾拯民的措施,因而他在潍县任职期间,虽五年连续受灾,但却能使百姓度过饥年。

封建时代,官民之间有一道天然鸿沟,这是由贫富差距和社会地位不平等造成的。郑板桥也是从民众中来,他从自己的社会经历中感悟到,“天地间第一等人,只有农民,而士为四民之末”。把劳动人民提高到社会首位,把读书做官之人放在末等,这已远远超越了儒家思想界限,从而摆正了自己做人、做官的位置,显示了他与其他封建官僚的不同。他到潍县后,处理政务之外,经常深入民间,广泛地走访结交了各阶层的民众朋友,倾听他们的心声,了解城乡社会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既掌握了民众的诉求,加深了对社会现实的认识,也升华了他的思想观点。他在《潍县竹枝词》中写道:“绕郭良田万顷赊,大都归并富豪家。可怜北海穷荒地,半篓盐挑又被拿。”地主兼并土地,盐商仗势欺压盘剥穷人,正是潍县当时穷富不均,造成种种社会矛盾的主要根源。使他对当一个好官,该做哪些好事,怎样公正公平地审理案件,处理民间纠纷,站在百姓的立场上,改善官民关系,借以抑强扶弱,除恶扬善,伸张正义,增强教化,改善世风民俗,做到了心中有数。他竭尽全力发挥一个七品县令应有的职能和作用。上无负于朝廷,下有惠于百姓,中无愧于良心。这中间所遇到的风险和阻力,他都在所不顾。

老百姓判断地方官吏是否清廉公正,与其审理案件直接有关。郑板桥的断案,在民间有不少传颂故事,而他留下的批案判牍6册所涉及的300余件案例,更是他勤政廉洁,秉公法断,从而“无留牍、无怨民”,“囹圄囚空者数次”的确切实证。在潍县任职七年期间,没留下积案,没有抱怨的民众,好几次监狱中一个罪犯也没有。只此一端,也足为县官之楷模,并可透视他治理潍县社会秩序、民风教化的成效。

这300多件诉讼公堂的案件,多是土地财产、婚姻嫁娶、继嗣承祧、寡妇改适、族亲反目、商贾纠葛等民事纠纷,涉狠斗凶、致伤人命的仅一例。古代以右为上为尊,左则下之。郑板桥在处理这些案件中,基本是“右窭子而左富商”。封建衙门一般都是官官相护,官商勾结,有理无钱的穷苦百姓无法讲理。郑板桥却偏偏对因讼到公堂的穷苦人,格外尊重客气并有意维护其利益;对富商大贾反而冷落不睬,不留情面,有意杀灭他们的气焰;若是为富不仁者,不但当堂羞辱,还要重罚,使公堂成了穷人说理而又扬眉吐气的地方。对不学无术、靠出钱捐纳成为“监生”的富家子弟上堂,他常据案大骂:“‘驮钱驴’,有何陈乞?”“惟不与有钱人作面计”,斥责后还表示不屑与这种有钱人当面谈事。

有一财主状告佃农欠租是霸产,他批道:“或有欠租事情,非霸产也,方得时两人各自新,何苦退地。”不但否定了霸产之罪名,还不准强行退地,只强调“两人各自新”,明显是为佃农着想。有的富户冒充穷人前来告状,事发后,他气愤地批道:“既据地二顷五十亩,尚谓之穷人乎?不准!”寡妇郎氏改嫁,族中有人捏造事由告到公堂。郑板桥查明真相后,据实据理愤然批曰:“郎氏因无嗣改嫁,又有家母主婚,便非苟合。明系不得分彩礼,借词渎控(污蔑控告)。既无干证,又无代书图记,不准。”

支持、维护穷苦人和弱势者(如孤寡妇女,小摊小贩等),替他们把心中的理由讲出来,不准有钱(如地主、富商)有地位(如族长、里正)者以势欺人、强词夺理,强占便宜,保证了执法的公正,维护了社会的公平,赢得了人民的赞誉,促进世风建设和谐有序,这也是郑板桥做官的亮点之一。

从遗留的许多判词中还可看出,不少纠纷案例,是经过了仔细调查了解,反复倾听双方申辩和有关证词,才作出判决的。如有人告张玉滋拐卖其母一案,他接诉后,一连提出了九个疑点,一一查证落实,去伪存真,才使案情真相大白。这当中反映出的是不偏听偏信,不主观武断,严谨精细的断案精神。

有些案件的审理,则注重发挥乡里及群众的作用,如“着该族长约地甲邻秉公确查覆夺”,“着自邀各房长支众以理谕处”,“应自邀集庄众拜议,不必多事”等判词,都表明郑板桥常依靠民间正义,合理解决民事纠纷,从而得到事半功倍、公认合理的效果,进而起到使族亲、乡邻间悉遵公理,减少摩擦,和睦相处的教化作用。郑板桥的判词中体现的严谨、公正、亲民、廉明精神,恰当灵活的断案艺术,应和他的诗、书、画作品一样,都是他留给后人的宝贵财富。

郑板桥不仅勤政为民、刚正不阿、执法公正,而且清正廉洁、以身作则。清朝的官员退位退职退休后是不安排住房的,郑板桥在潍县知县任上,家乡的弟弟就写信给他,要改建家中的老屋。这件事本属正常,但郑板桥却担心这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立即回信劝告其弟暂不改建。他在信中说:“因仕途中人蓄姬妾,置田产,更进而大兴土木,建筑高堂华厦,行道者见之,必窃窃私语曰:郑某一介寒士,侥幸成名,得为百里侯,谁谓狂士作官,要名不要钱,苟不搜割地皮,艳妾华厦自何而来?”他怕群众看到他家修理房屋会跟其他官员大兴土木联系在一起,以为修房的钱一定是贪污受贿而来。其实,群众并不了解实际情况,他们不知道郑板桥为人写字作画的酬劳收入每年有3000两之多,十年加起来已有3万两了。除买地花去1万两,他想将剩下的两万两改建一下故居的房屋,以做告老还乡、颐养天年之用,这钱完全是他劳动所得,丝毫花不着纳税人的银子。但即使这样,他仍怕遭人误解,玷污自己的清名:“犹恐招摇耳目,惹启悠悠众口,以贪名污我。我纵不能只饮民间一杯水,不取民间一文钱,以清廉自矢,然贪赃枉法,则我岂敢!”

除改建房屋外,在置地上郑板桥也表现出高度自觉。当时,为了维持家用和退休后养老,一些官员常常置办一些田产,购置的数量官府并无严格限制。但郑板桥买地却坚决按通例办事,不多占一分一寸。他在《范县署中寄舍弟墨第四书》中写道:“吾家业地虽有三百亩,总是典产,不可久恃。将来须买田二百亩,予兄弟二人,各得百亩足矣,亦古者一夫受田百亩之义也。若再求多,便是占人产业,莫大罪过。天下无田无业者多矣,我独何人,贪求无厌,穷民将何所措足乎!或曰:世上连阡越陌,数百顷有余者,子将奈何?应之曰:他自做他家事,我自做我家事,世道盛则一德遵王,风俗偷则不同为恶,亦板桥之家法也。”跟许多人买地只顾自己不管他人不同,郑板桥首先想到的是那些无地的穷人,认为多买了地就是占了别人的产业,就是莫大的罪过。他的这一信条,既不为别人的贪婪所动摇,也不因世道的盛衰而改变。

郑板桥为官,不光自己清清白白,还特别痛恨别的官员贪污腐败、搞不正之风。每遇贪官污吏敲诈勒索,他便毫不客气地予以“回敬”,并引以为戒。有一次,一个钦差大臣到山东视察工作,在各地捞了不少好处。当他来到潍县时,虽知郑板桥为官清廉,但仍不肯罢休,千方百计地暗示,想从郑板桥那里捞点“外快”。郑板桥也心领神会,待钦差要离开潍县时,便派人给他送去一个大礼盒。钦差见大礼盒沉甸甸的,料定里面一定装了不少白银。待送礼人走后,他兴高采烈地打开礼盒一看,立即傻了眼!原来,礼盒里装的不是银子,而是一些潍县特产大萝卜!里面还附了郑板桥写的一首诗:“东北人参凤阳梨,难及潍县萝卜皮。今日厚礼送钦差,能驱魔道兼顺气。”钦差看了又气又恨,立即想报复郑板桥,但又苦于一时抓不到把柄,只得哑巴吃黄连,把一腔怒气憋在心里,灰溜溜地返回京都。

郑板桥为官则关心民疾,抚民救灾,抑富济贫;持家则安于清贫,不事聚财;做人则不仰高门鼻息,不为斗米折腰。他的廉洁自律虽然受到统治阶级内部的嫉恨、排斥、打击,受到高官贵胄、富绅巨贾之嫉恨,使他最终丢官,但他却深得民心,得到众多百姓的爱戴和颂扬。当他六十一岁那年从潍县知县任上被免职返乡时,无数乡民夹道送行,号哭挽留,不少人送出上百里远。郑板桥也深受感动,挥笔画竹题诗,赠给潍县的父老乡亲:“乌纱掷去不为官,囊橐萧萧两袖寒。写取一枝清瘦竹,秋风江上作渔竿。”真是铁骨铮铮、大义凛然!这是郑板桥对潍县人民的离任交代,也是他光明磊落、清廉淡泊的人生态度的最好诠释。

纵观郑板桥的一生,从“一官归去来”,到“三绝诗书画”,人们可以看出,政治抱负与艺术创造,虽然所需要的素质和评价标准不同,而要将其集于一身,其难度可想而知。当官,有的时候需要洞明人事,而且还须具备运筹帷幄的本领,而对艺术创作则需要一副与世无争“难得糊涂”的“在野”心态,能以民间的活力,作为一块浇灌自己心灵的圣地。郑板桥正因为有“一官归去来”的经历,最后才有“三绝诗书画”的收获,成为清代最具有代表性的文人画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