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旋转在石磨上的岁月
11137900000019

第19章 世情评弹(2)

既然帽子是地位、身份、头衔的象征,那么,这帽子就肯定不会是一个式样,肯定不会是一种质地,也肯定不会是一个标准。分出帽子的大小、颜色、质地、轻重,恐怕就理所当然。由此就有了“尼帽”、“毡帽”、“草帽”等不同的说法。分出了帽子的类,接下来就应该给不同的头戴不同的帽了。按理说,头和帽应该是相协调的,有多大的头戴多大的帽,有多高质量的头戴相匹配的帽,这似乎是合情合理的。这样,头也暖和,帽子也不至于或松而易落,或紧而勒头。但实际上并不是这么简单。“嗨,哥们,祝贺你,戴了个帽子。”“啥呀!一顶没人要的破草帽!”

……戴上了帽子,像是比没戴时还让人沮丧似的,也像比没帽可戴的人更不幸似的。

这就传达出了这样一个基本的信息:要戴帽子,就戴质地好点的、大点的、重点的、价码贵点的,千万别戴破点的、旧点的、小点的、轻点的、贱点的。那样,不但不能增加心情的良好系数,相反,会使心态环境惨遭破坏。当然,话说回来,有帽子戴总比没有帽子戴要强吧?毕竟还有一顶遮风遮雨的“保护伞”呢,而平头百姓就是想破头也还没有呢!该知足了吧?但世人就是不知足。

当帽子上升为一种象征时,头和帽的关系就变得微妙起来。人们都想戴个大帽子,好帽子,有分量的帽子,全然不管自己头的尺寸几何。于是便生出如是现象:

先还是靠才能在拼,拼到一顶是一顶,不管合适不合适,先戴上再说,后来就不一样了,拼能力、拼才气显然来得慢,不合算,更何况不一定拼出个结果来,那就采取一些短平快的手段来。这时,头和帽的关系就更显其乱,根本没有办法根据帽子来判断头,或头小戴了大帽子,或头大戴了小帽子,或孬头戴了好帽子,或好头戴了差帽子……不管哪种形式,当头和帽不协调时,就容易出问题,就会有矛盾。头小戴了大帽子者,大帽子就不一定是舒服的、让人心情舒畅的、可供享受的东西,有时会变为一种压力,一种累赘。而那些头大戴了小帽子者,则小帽子的分量不足以显示头的质量来,就会破帽破摔、消极怠工,不利于拿帽子肯定头、调动头。

说到底,帽和头这对难兄难弟还是协调起来好。眼下有两种做法,或按头戴帽,或按帽找头。按头戴帽者,其原则是有怎样的头戴怎样的帽,但问题是适合的帽子未必就空着,只好在空着的帽子中找一个先戴起来,这样做,肯定是头帽不称,不是紧就是松。按帽找头者,相对来讲要合理得多,最起码帽子在手中,主动权在握,就可以先找好了合适的头,然后再戴上帽子,不大不小,正好合适。倘若在众多伸过来的头里面为帽子找一个头的话,就不一定能做到头帽相称。帽子大了,就叫“揠才”,帽子小了,就叫“屈才”,不大不小,才叫“适才”。

当然,有戴帽子的,必然就有“脱帽子”的。当年戴帽子时何等的风光,而有朝一日,一旦被脱了帽,就一夜间风光不再。看世人,有多少人因脱帽而生出五彩缤纷的世象百态。因为世人很难理解这样一些道理:戴帽是一时的,脱帽才是长久的;不管多大的帽,最终都要被脱掉;一切风光的过程,都会成为过去……我说这话,请读者朋友千万别误解,本人不是在宣扬无为,不是在灌输消极,而是想告诉世人,不管有没有帽子戴,不管戴的帽子是否合适,都要保持一个健康的心态,一个常人应有的平常心,正确认识自己的头,正确对待头上的帽,只有以良好的心态对待或大或小的帽,才能做一个自己的主人,而不是“帽”的奴隶。

2007.04.17

癌与贪

癌,《辞海》里的词条说:由上皮细胞形成的恶性肿瘤,具有代谢旺盛和生长活跃的特点。机体的正常细胞在致癌和促癌因素的协同作用下,发生间变会成为癌细胞,这就是癌变。

观天下芸芸众生,不幸身染癌细胞者,真正痊愈的千之一二。能和癌抗争到底并战胜之,被世人称为人间奇迹,患者也被尊为抗癌英雄。但多数患者一经发现,已至晚期。患者会自绝于疗,亲人痛不欲生,友人痛惜扼腕,见之者惜人生苦短,闻之者叹生命多舛。大有谈癌色变,唯恐避之不及。

见得多了,听得多了,有时就纳闷:癌为什么不能早期被诊断出来?如果早诊断、早预防、早治疗,把癌扼杀在酝酿阶段,癌岂不是就没有用武之地了吗?后来,在一本书上看到关于癌的致病原理,原来这癌细胞从其本身观之,实在可以称之为旺盛有力之细胞,这和《辞海》里的解释是一致的。因其旺盛有力,其分裂与成长远非正常细胞所比,分裂不断,吸养不断,先吸机体摄入的养分,截断养分供给机体的渠道,其贪婪的攫取至养分不能满足其需要时,它就开始毫不客气地吞噬机体的正常细胞。开始时,机体没有什么不适感,但在这不知不觉间,癌变至一定程度,机体有了感觉时,已是正常细胞被癌吞噬得差不多的时候,也就是癌向生命宣判的时候了。据说,显微镜下的癌细胞,因其不规则的排列而显得千姿百态,“美丽动人”,正是这个外表华丽的东西,正在一步步成为人类病患中的“头号杀手”和“美艳杀手”,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健康的贪者”。它枯萎一个活蹦乱跳的鲜活生命,就像疯狂的雷雨强暴一朵鲜艳的花朵,一夜间便落红遍地,一片狼藉……

平时翻阅历史浩瀚的卷帙,贪,这个字,犹如夏季的蚊虫,在人的眼前频繁乱晃。并且发现,这贪,很有些癌的做派,不妨将二者作一比较。

历史上对财富和资源攫取无度的贪者,就像走马灯一样,“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历史,长河落日,兴衰更迭,有多少贪官前赴后继,不绝如缕。梁冀、尔朱荣、李义府、贾似道、阿合马、王振、刘瑾、严嵩、和砷……如果感兴趣,还可以列举出更多古代、现代耳熟能详的名字。在这些人中任选一例,哪一个不是贪得无厌的家伙?哪一个的财富不是当时老百姓几辈子的用度?不是说“和砷跌倒,嘉庆吃饱”吗?可见其搂到的财富,连国家财政都望其项背。有谚曰:“匪来如梳,兵来如篦,吏来如剃。”这话虽然有失偏颇,但还是揭示了一定的道理。对匪和兵,不想在这里多说什么,只想就“吏”说些看法。当然,历史上,吏中自有清廉之士,不能一概予以否定。因此,不如将后者改为“贪来如剃”更为准确些。

要说清问题的实质,还得从资源、消费及社会说起。目前的消费,多为强者之消费,高位之消费。有些时候、有些场合甚至于变消费为浪费。“艰苦奋斗”,言而有之,行而弃之。这种消费模式,我称其为“强势消费”。而贫弱者、低位者的消费,实乃一种生存消费。相对于“强势消费”,这种消费自然可称其为“弱势消费”

了。资源,是一个不怪的怪物,因为它的最大特点是有限,因而它的怪就怪在越用越少。本来,社会的消费,是按照社会正常运转的基本要求来配置的,任何一方的贪占,都将削弱到另一方的正常消费,甚至危及生存。强势之消费,其基本的情况是,本该由低弱群体获得并消费的资源即公平资源,被强势消费者所豪夺,低弱群体不幸变成了强势群体消费的机会成本。这和癌细胞吞噬机体正常细胞的道理如出一辙。如果说这种消费还属于一种虽不合理,但还算顺向消费的话,那么,另有一种消费,就该叫逆向消费,即一些怀揣各种想法的人,竟然拿着公平资源、生存资源向强势群体热情“献爱心”,强势群体也以良好的心理素质予以笑纳。这就好比机体的红、白细胞,面对强大的癌细胞,甘愿放弃立场,主动投怀送抱,以能成为癌腹中之物为荣,这就是一件令人不可思议的事了。更何况,以钱权为表象的强势消费,大多又是私占公之消费。如此,则资源的消耗更显其快,不仅消耗了自己今日的公平资源,而且消耗了社会的明日资源!如果让贪像癌一样蔓延开来的话,不用说,社会就像一个患了癌晚期的人一样,等于给社会这个机体宣判。当然,贪风盛行,绝非一日之功,而是经历了一个日渐丰隆的过程。就像苏联老大哥一夜解体,成就了一代既得利益集团,大量的公平资源被强势群体所攫取,那也肯定不是一时之败局——贪,是癌的变种!

如此看来,癌、贪一理,何其似也。癌与贪,它们是一对形貌相似、性情相同、欲望相同的“双胞胎”!只是二者针对的领域不同而已。癌是附在人体的阴魂,感兴趣的是人的正常细胞,所针对的只是个体。而贪,是游荡在社会、国家甚至整个人类的幽灵,它感兴趣的是资源,是他人,是社会,是国家,是子孙后代。它的暴发,摧毁的是人类生态、自然生态,所针对的是整个人类社会。可见,贪吞噬社会机体之快、之残、之烈,远非癌吞噬机体之快、之残、之烈所比。

贪,猛于癌!

治贪犹治癌。办法是早诊断,早治疗,早切除。在贪风起于萍沫、尚未刮起时,就大胆地拿起手术刀,向贪果断地挥去……

人们啊,还是做一个社会机体上正常运行、清清白白的红白细胞吧……

2007.05.01

猴哥的悲哀

猴哥,是我的最爱。我爱他身怀绝技,七十二变;爱他不畏玉皇阎君,大闹天宫地府,横扫十万天兵;爱他英勇无畏,降妖除魔,忠心耿耿;爱他蔑视权贵,挥舞如意金箍棒,自如挥洒天地间……爱猴哥,那是打小就有的事儿。那时候,看电影《孙悟空三打白骨精》、动画片《大闹天宫》,追前撵后,千遍万遍,不知厌倦。

比现在的少男少女们追星还追得辛苦,追得幸福。上学路上,干活地里,随处可见模仿猴哥的身影;课本空白处、作业本背面,都是手绘的猴哥形象,连橡皮擦,也雕刻着猴哥“酷毙了”的脸谱。因为要赶着看猴哥主演的电影,在漆黑的夜里不顾死活地奔跑,从高高的地埂上摔下,半天喘不过气来,也不怨恨猴哥没有驾云及时赶来救我……那时候,满脑子是猴哥的模样,举手投足是猴哥的动作,说话办事是猴哥的腔调,活脱脱一只小猴子的形象,简直要作“悟空第二”了。并且幻想着有那么一天,自己也身怀七十二变,拥有一根如意金箍棒,像猴哥那样,无所畏惧,疾恶如仇,除暴安良,伸张正义,自由来去,天地尽收我心。

对猴哥有意见,那是小说《西游记》惹的祸。小说里的猴哥,前后有点不对路,尤其是后来当了他师傅的什么九品带棒贴身侍卫,伺候他师傅去西天取什么经,我猴哥的现实表现就有点“猴拉吧唧”,心里很不听话地对他产生了一些失望。“追星”追到这分上,让我痛苦,让我忧!给你说实话吧,我“失恋”了耶!

从明朝那个失意文人的书里跳出来的猴哥,有点“抓小放大”。不信你看,和他交手的如果是这样的妖怪:不管是妖中小不点儿,还是妖中“大哥大”,只要是没根没源、头顶也没有伸出大大保护伞的,在我猴哥的眼里,就是“野妖怪”,就是“小妖怪”,对待这些个“低级趣味”,我猴哥都会不惜体力,即便神通不敌,也要调动自己的所有资源,对其进行全面围剿,如意棒下,决不留情,一律让他们化为灰烟飘飘荡荡着去了,很少有躲过一劫的。倘若是这样的妖怪和他过招:那些神仙做腻了,也想变成妖怪到下界潇洒走一回的仙界败类也好;不甘长期寄人臀下、私逃人间占山为王的坐骑也好;对整天伺候主子、仰神鼻息的处境不满,背着主子在下面找到了为所欲为感觉的仆童也好,甚至那些眼馋唐僧美肉、想借此大打翻身仗、一举改变命运的玩物也好……不管危害有多远,不管使师徒们经受了多大的艰难险阻,只要是上面来的妖怪,只要有神仙高高站在云端,好温柔的一声:“悟空,请手下留情!”我的英雄哥哥莫不收起金箍棒,拱手相还,就像借了人家的东西,归还时还一脸的感恩戴德,一脸的请多关照。甚至于,如果屈尊说情者是一些特殊神物,在神圣的欢迎仪式和交接仪式一完,我猴哥还要纳头便拜,以示谢意,并且行庄严的注目礼,目送神物携妖远去。那情景,仿佛放出妖怪的不是高居云端之神,而是我猴哥自己!

当然了,作为猴哥的“骨灰级粉丝”,从内心深处是不愿看到他这个样子的。公道地说吧,对待那些个妖怪,不能说我猴哥心慈手软、心中没有原则。降妖除魔,这似乎是猴哥坚定的信念。跟着姓唐的和尚到西天取经之路,也就是猴哥实现猴生价值之路、执著于该信念之路、信守该原则之路,总不能说我猴哥见妖不除吧?但话说回来,同样是妖,它们的下场却大相径庭,作为擒妖第一责任猴的猴哥,再怎么着也恐怕难逃干系吧?如果说你卖猴情、巴结上面的神仙,那是冤枉你,但说你工作不彻底总不会错吧?说你执法不公、执法不严也还在理吧?好我的猴哥哩,你就别生我的气了,你就是抡起金箍棒,这些个逆耳忠言,我还是要说的,那是为你好!不是吗?问题已经摆在桌面上了,有人已经开始对你的这个原则、这个信念产生挑战和质疑了!

既然和你的面皮已经撕破,我也就豁出去了,索性和你面对面地摊牌吧。猴哥,以我们凡人之心揣度一回你这神人之腹,行不?行?那我就揣度了:也许在猴哥你的心灵深处,还有一个无法示人的绝密规则?你也有你的难言之隐?并且这个绝密规则就是:原则归原则,原则有时不原则,具体情况,区别对待?是不是啊?平心而论,我的如是揣度并不是空穴来风、无本之木。要知道,以我们凡间的情况来看,所谓的大原则、真原则,有时其实无原则。你可能还不知道吧,有些所谓本质型的大原则、真原则,在执行的过程中,可以用“嘴上有,行中无;纸上有,动中无;面前有,背后无”来描述,你还别不服气,事实就是这样的,落实过程实在潦草,形式走得却很扎实。

如此看来,猴哥,你是很悲哀的!你先不要给我瞪眼睛,这话是不顺耳,甚至难听,但却很有道理。也许猴哥你西行一路,并没有悲哀的心理,更没有悲哀的思想,因为你的确是一个乐观主义者,更是一个称职的员工,你的岗位职责就是确保姓唐的平安到达西天,这一点,你无疑做到了,而且做得很精彩。说到这里,是不是又勾起了你对蹉跎岁月的怀念?也许你会拍着胸膛自豪地说:英雄气贯长虹,多少天地妖魔被我降伏,保护唐僧完成取经大业,终成正果,如此辉煌业绩,何悲之有?

然而,猴哥,你终究是悲哀的!

悲就悲在除恶不务尽:对上面来的妖怪只降不杀。

悲就悲在心安理得:妖随神去时,你没有表现出哪怕丝毫的无可奈何,没有丝毫的痛心疾首,相反,却有大功告成,天下从此太平的心理嫌疑。

悲就悲在勇减当年:你大闹天宫时的雄风已不再,天不怕地不怕的魄力被大打折扣,倒是多了一些婆婆妈妈,多了一些息事宁人,多了一些唯上是从。

悲就悲在你没有悲哀感:意识不到你有悲正是你最大的悲哀!

因为猴哥你不是万能的上帝,却是无所不能的佛祖的掌上败将(对不起,又戳到了你的伤疤,我不是故意的!)。背负着这个沉重的包袱,因此,你是受约束的——身的约束和心的约束,双管齐下。紧箍咒是天地般大的绳索,你纵有七十二变、筋斗云可去十万八千里,也难逃双唇微动、符咒缠身的束缚。更何况,佛及其全权代表菩萨,就像神灵一般,无时不驻其心。你因约束而失自由,因失自由而生惰性,更为令人痛心的是,你因惰性而失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