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以后,米欣照例在做完饭以后,打开了电脑,她现在已经会玩QQ,会打游戏了。她的QQ是江风用过的,让她改改资料用可以了。
刚上线,有个消息要求加好友。她便加了。是个女孩的QQ,网名叫安安。她一上来就发消息说:江风,你以为你删掉我就找不到你了吗?你不接我电话我就找不到你了吗?
米欣发给她:我不是江风,是他的朋友。
安安:朋友?你是不是那个被他捡回家的女孩?你是个狐狸精!我们在一起四年了,他从来没有说过要跟我分手,我们都要结婚了,家长都见了,你破坏我们的感情。你让我怎么跟家人说。
米欣:什么?江风有女朋友吗?
安安:你问问跟他住一起的李东和王浩。所有人都知道我们在一起。
米欣:那他爱你吗?如果不爱的话,就算结婚了有意思吗?
安安:不爱会在一起那么久吗?我求求你,离开他好吗?只要你离开他,我什么都可以给你,你想要什么?多少钱都可以。只要你把他还给我。
米欣:为什么是我放弃呢?他所有的朋友也都知道我是他的女朋友,他说他很爱我。我被抛弃就会很有面子吗?
安安:你以为他爱你吗?你只不过是一个替代品而已,他没说过你像他的初恋情人吗?你这个狐狸精!
米欣:那你以为他爱你吗?在跟你的四年里,不是怀念旧情人,就是寻找新的目标,你只不过是个后备的,在没有更合适的目标的时候用来排遣寂寞而已。
其实米欣不想说那么伤人自尊心的话,因为她太可气了,她叫她狐狸精。她可以放手的,因为她年轻,也还没有付出自己,她没有任何的损失,感情,还有身体,她一样都没有付出。她下了线,不想和她对骂,影响心情。
江风回来后,她问他:“你有女朋友的对吧?”
江风很紧张:“谁说的!”
“有,对吧!你为什么骗我?”
“那是以前的事了,分手了。”
“才分的吧?我都知道了,你别再骗我了。”
这时,从门外冲进一个女人,二十几岁的模样,不是很漂亮,画着淡妆,烫着时下最流行的卷发,粉色上衣,灰色短裙,黑色丝袜,打扮的很妩媚。
“你把这个女人赶走!我们都要结婚了,你怎么可以变卦?我跟了你四年了,你不要这样对待我。”她摇晃着江风的胳膊。
江风一把甩开了她,“我们不会结婚了,我们结束了,分手了。”
她开始哭,抱着江风的腿,“求求你,不要离开我,求求你,老公,不要离开我!老公你说过我们会结婚的,你会好好爱我,我们还要生一大堆的孩子。老公你以前对我很好的,晚上睡觉都会给我盖被子,老公,不要离开我,我只是去上海工作了几个月,你就变心了……”
江风说:“好了,不要哭了,分手就分手了,何必呢!”他拉起瘫在地上的安安。安安开始愤怒地瞪着米欣,“你给我滚,这里是我的家!这房子是我买的,你算什么东西?一个卑贱的乡下丫头,你只配拖地板、打扫卫生!”
米欣说:“小姐,你听清楚了,我不是只配拖地板,还有你的老公只是追求我而已,我们没有睡在一起。江风,我走了!谢谢你这么长时间的照顾。”
她收拾完行李就走了,出了门便打了的,她看见江风在后面追她。她让司机尽管开,她不想江风找到她。尽管她也不知道去哪里,或者今天晚上睡在哪里。
酒吧的狂野与躁动形成一种幻境,让人很容易迷失自己,她从进来上班的第一天起就觉得很不真实。她觉得在这个世界里,她也是另外一个自己,也许每个人都有两面性。
“米欣,你想挣更多的钱吗?”她做服务生以来结交了许多在酒吧里上班的朋友。这里是个鱼龙混杂的地方。酒吧里有********,也有钢管舞女郎。小姐中也有只坐台不出台的,但很少,因为出台的话,每晚最少六百块。既然台都做了,还计较出不出台?
玲玲便是其中的一位,她只陪酒,不做其他服务。她并不是很漂亮,但皮肤白净、身材瘦长苗条,好看的单眼皮。她和米欣差不多大的年纪。像她这样的********单纯的很少,她很质朴,甚至很天真。
米欣说:“想啊,谁不想多挣钱。”
玲玲凑过来揽着她的肩膀说:“欣,其实你很漂亮的,很吸引人的,和我一起坐台怎么样?”她很认真的样子。
米欣看着玲玲,染着说不清是哪种黄的头发,穿着很性感的黑色紧身衣裙,上面的亮片闪闪烁烁,折射出耀眼的光芒。
“玲玲,你知道我做不来的,就算你身上穿的这些衣服,袒胸露背的,很难看的,再说了,我伺候不了那些客人。”
“没关系的,米欣,这里是正规的夜总会,不会有事的,出台有出台的小姐。”
“不,我还是不敢,你知道我看见那些不怀好意的客人在忆忆身上摸来摸去时,我就浑身汗毛倒竖,连头发都要立起来了。不,不,我不那么贪心,钱还是一点儿一点儿挣,我不想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
“米欣,你不是想早点挣够学费去学点东西的吗?做服务生哪辈子能存下钱啊?我的钱都被我边挣边花了,那些像忆忆一样的小姐都是瞧不起我的。”
米欣刚要说什么,领班板着一张脸走过来,背着手说:“李米欣,现在是工作时间,说过多少次了,做服务生要严守纪律,上班时间不许聊天!”又嘟囔了一句:“又不是小姐。”她顺便瞥了一眼玲玲说道:“你没有事情做吗?”随后转身离开了。
米欣在服务忆忆那间包房的时候,听见有个膀大腰圆的男人起哄:“下面请忆忆小姐为我们唱首歌好不好!”看着他那双色迷迷的眼睛和一脸的横肉就让人极不舒服。她想如果以后真的做了台,遇上这样的客人还不掉一地的鸡皮疙瘩。
那肥胖而强壮的男人将他的手掌放在忆忆雪白的脊背上来回摸索着,然后一推将她推至中央。忆忆是这个夜总会最红、点钟最多的小姐。不单因为她漂亮、性感,很会卖弄风骚,还因为她多才多艺,会很多劲爆惹火的舞蹈,还会唱歌,真是屈才了。
忆忆媚笑着,拿着话筒的手指翘成兰花状,边唱边扭动着她那妖娆的身躯。
“为什么男人都喜欢这样的女人?”米欣自语道。
她只要一闲下来就和玲玲在一起,在这个大家都自以为高高在上的地方,只有他们两个人才是最近的,她喜欢和天真的人在一块,和攻于心计的人在一块儿很累。
玲玲端着一杯红酒,托着腮,今天好像没有客人点她陪酒。台上的钢管舞女郎跳着热辣的舞,混杂着舞曲。台下几个狂热的男人吹着口哨。
忆忆扭捏作态地走出房间,真担心她把屁股扭飞了。
“玲玲,你知道我看见忆忆让我想起谁?”
玲玲茫然地摇摇头说:“不知道。”
她说:“想起我初一时的同桌。”她止不住地笑起来,“开始她瞧不起我,你猜后来怎么样。”
“怎么样?”
“后来我们冰释前嫌了呗,我那同桌就这样一副样子,很造作。她只是想别人注意她,很虚荣,和忆忆还是有点不同。”米欣又把目光转向不远处的忆忆,她看到忆忆被那个粗胖的男人揉捏着大腿竟脸不红心不跳,坦然自若地谈笑。
“玲玲,我觉得忆忆很下贱!”
玲玲喝了几杯酒,脸微红了,拂了一下额前地黄发说:“米欣,我没资格说她,我和她一样。”
这句话把米欣刺痛了,提起玲玲的手说:“玲玲,他们也对你动手动脚的?”
玲玲半睁着眼睛:“有时候也会碰上,不过那样的男人喜欢忆忆,不喜欢我,不喜欢动手动脚的男人又不喜欢来这里。”看来玲玲也并不比米欣多挣多少钱。
玲玲趴在酒吧宿舍的床上昏睡过去,等到下半夜的时候,人渐稀少,米欣半拖半拉地将玲玲带回她们合租的小屋。
屋子里很简单,最大的摆设就是两张靠墙的木板床,和一张旧得没有了光亮了的方桌,里面女儿气很浓,有玲玲编的许多小星星做的帘子,还有好几个布娃娃,玲玲总喜欢搂着它们睡。其实玲玲有钱的,她不该与米欣挤在这样小的简单的小屋子里。
她除了玩儿便是吃了,吃西瓜时都把瓜籽吃到脖颈里,玲玲好像是不识字的。
米欣打发无聊日子的方法就是看书,言情小说已经不喜欢看了,她喜欢反映现实生活的书。米欣曾无意中向玲玲提起过她喜欢看书,玲玲竟弄来一大堆,都不知道她是打哪儿借来的。米欣看书的时候总是很专注,有时候玲玲就说:“还不如不帮你借,我喊你,你都听不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