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最使中学生感恩的故事(青少年阅读故事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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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用感恩的心去关爱(15)

进屋,妈妈突然拽住我:“丫头,你来例假了啊?”我惊诧地扭过头,看见自己雪白的裙子上有一大块暗红,是还没有完全凝固的血渍。妈妈在一旁数落:“这丫头来了例假也不知道。从学校到家那么远路,不知让多少人看见!“那是我的初潮,在14岁的那个下午猝不及防地到来。

如果没有詹西用单车载我回家,我那被”污染“的白裙子一定会被很多同学看到,而那些男生一定会笑死我的。虽然来例假是每个女孩生命中的必须过程,但是在一群处于偏僻乡下的十几岁孩童眼里,那可是值得嘲笑讥讽的很见不得人的大事件啊。何况我是一向受同学羡慕老师爱护的好学生。但是那个一向让我讨厌的詹西,却用那么巧妙的方式避免了让我颜面尽失。

初三下学期,詹西回到他的城市。他走得毫无预兆,离开之后班主任才通知我们。詹西的离去可能对其他同学造不成任何影响。但是我,却将从那天起,常常地想念并感激着他,以及他那辆温暖美丽的自行车。

岁的女孩和14岁的男孩之间有多远?就是班里第一名和倒数第一名的距离:所以,即使詹西和“我”成了一帮一的同桌,我们之间还是维持着往日的距离。”我”不屑詹西的劣迹斑斑的过去,詹西不屑于“我”的班长架子还带着看不起。如果没有那个纸条,也许一切都这么维持下去,詹西继续骑着他的山地车在学生中乱蹿,“我”则保持着自己的班长和第一的清高。

当我们终于明白詹西用他的强硬和冷冰冰载“我”回家时,14岁的男孩子,用与他不相称的聪明和巧妙温暖了我们的眼睛。所以,詹西走后,“我”才会常常地想念并感激着那个有着劣迹经历的同桌。怀念那辆让“我”躲过一场难堪的自行车。

也许,“我”怀念的是14岁的那些让人铭记的温暖。贺卡月的天,寒风如刀。人像夹心饼一样在风中受冻。

但随着25日西方圣诞节的临近,校园里的气温似乎一下子上升了好几度,连校门口的商店也被烘得红火起来。

圣诞节前夕,学校附近出售圣诞卡、新年卡的商店,常常会看见一大堆的戴着校徽的年轻顾客,哆嗦着手脚精心地挑选各式各样的卡片。也许只有学生才有这份闲心去学人家外国过圣诞节;或许只有学生才有时间有心情去关心问候远处近旁的朋友;或许只有学生才真诚纯洁地送出自己的礼物而不带功利。

不管怎样,校园内互赠卡片已蔚然成风。送卡方式也花样百出,当你漫不经心的打开你的书桌抽屉,当你无意间翻开作业本,当你翻开你要学习的书本,当你回到家打开书包整理……就在你不经意的瞬间,很可能一张精美的圣诞卡映入你的眼帘,好友精心策划的惊喜和祝福就会滑到你手中,令你眼睛一亮,感动不已。

女孩子,稍微长得漂亮一点儿的都会收到她们的仰慕者通过各种方式捎来的卡片,各种经典赠言表达着相同意蕴,卡片代表的已远不是问候祝福的意义,还夹着朦朦胧胧、隐隐约约的东西。那些女孩们满口嚷着”讨厌,”却满心幸福和得意。

雁的同桌婷就是那种长得漂亮的女孩子。11月中旬刚过不久,雁就开始听到婷口中不断发出带着甜蜜的嗔怪:“讨厌!“临近圣诞节,”讨厌“出口的频率直线上升。

雁一直是这一切的忠实观众,雁自己也没有想过要去做演员。别人演,她看,她觉得一切都很自然,很正常。

雁是个极普通的女孩,普通到连同班男同学叫她的名字都要想一刻钟才能叫出口。她没有出众的相貌,也没有惊人的成绩,平时总是默默无闻地上课下课,她太喜欢静了,静得别人意识不到她的存在,而似乎她也甘于僻静的角落,也不想去做什么一鸣惊人的事来证明自己的存在。她觉得一切都很自然,很正常。也许她的最大喜好就是拿起笔在日记里倾吐自己的心声。

在热气腾腾的赠卡浪潮中,更没有人有时间去在意雁这种女孩的存在。

圣诞节前夕的一个下午,生活委员拿了一大打的信走进教室,其中有一封面积特别大,特别显眼,不用说,那是一张巨型贺卡。这引起了全班同学的普遍关注和猜测,很多人都把目光投向班花婷,大家都认为只有婷收那张巨卡才是自然的。

果然,生活委员向婷走去,随着生活委员的临近,婷的脸开始转上一抹害羞的红,不觉低下了头,她知道此刻全班的目光都聚在她身上,心里却还是甜蜜而骄傲的。

终于,生活委员走到了婷的面前,她今天似乎走得特别慢。

“雁,你的信。”生活委员把巨卡递向了坐在婷旁边的雁。婷猛地抬头,甜蜜和骄傲立时无影无踪,失落感立时浮在脸上,看着雁的眼神也带着丝丝怨恨,似乎雁抢走了本属于她的巨卡。雁接过卡,轻轻地说了声”谢谢,”又轻轻地把卡放进抽屉。此时班上已经议论纷纷了,雁第一次成为班上同学议论的焦点,尽管有些人议论的时候还带着神秘而古怪的眼神、尽管议论中有许多足以令一个女孩子落泪的成分,但雁只是把红着的脸压得更低,仍是静静的。

寝室里,只有雁。雁小心地拆开了信封口,抽出了那张引起众议、使她成为焦点的卡片。卡片很精美:和蔼仁慈的圣诞老人坐在一辆满载礼物的雪橇上,不远处是一幢漂亮的房子,上面覆盖着厚厚的雪。卡片上印着烫金的艺术字”MERRYCHRISTMASANDHAPPYNEWYEAR。”轻轻地翻开卡片,里面是娟秀的字迹:

雁儿,圣诞节快乐!

送这张卡给你是为了让你知道女孩本身就是花,花原本就是美的,并不存在美丑之分。所以雁儿,你不应该自卑,你要看到自己青春的美丽,只要你的心是美丽的,你再普通都是美的。自信地抬起头来吧,和所有花一样的女孩。只要你肯努力,你普通的外表,可以结出比别人更美丽的果实你行,真的!雁儿。

看着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字迹,眼泪爬满了雁那张不漂亮的脸。

一个很普通的女孩,一个长得不漂亮的女孩,一个从未引起过同学注意的女孩,她就像她的名字,雁,被埋藏在雁群里,一直充当着观众,一次又一次欣赏着别人的表演。当有一天,全班同学的目光因为一张巨大的贺卡而聚焦在她身上时,她不仅脸上飞起了羞红,更让她漂亮的同桌嫉妒不已。

这一切,不过是闪光灯无心的一次聚焦,而雁,当了一次主角。从此,也许雁又会退回聚光灯外的阴影中,继续普通,继续不漂亮,继续不引入注意。但是,她知道,自己开放过一次,那次开放,聚集了所有人的目光,娇艳炫目。尽管这次的开放是她自己浇灌的自己,但是,青春的心灵不能只当花骨朵,哪怕只是怒放了一次,也足够了。糖罐的秘密上高中时,学校坐落在清江边上的一个小村子里。宁静的村落三面临水,四季风景如画,如同古人笔下的世外桃源。但也极其偏僻闭塞,周围疏疏落落全是民居,连买一根针也非要上十里外的小镇不可。

这可苦了我们这群高三的可怜虫们。读书实在太耗心智了,以至于整天唯一的感觉就是饿,连睡梦中都满是各种各样令人垂涎的好吃的东西。不知是谁冰雪聪明,带来一罐糖来,是那种黄亮如金、细软如沙的黄砂糖。

于是,寝室里便流行罐装的黄砂糖。十二个糖罐,恰似我们十二个女孩子,亲亲热热地排成一排。

临睡前,美滋滋地喝上一杯热腾腾的糖水,月儿便甜甜地照进梦乡。

唯独秦霜是不大喝糖水的。因此她的那个别致的青瓷陶罐里的糖,比起我们的总是又多又满。每天晚上,当我们一边啜着糖水,一边唧唧喳喳地品头论足,或嘀嘀咕咕地发着牢骚,或嘻嘻哈哈地相互取笑时,秦霜总是在灯下读着她那本似乎永远也读不完的小说。问她为什么不喝,她说:“坏牙齿呢!“后来有人跟我咬耳朵,说秦霜的糖罐根本就只是做做样子罢了。她自幼父母双亡,跟着年迈的外婆一起过活,学费都交不起,哪还有闲钱买糖吃?她那一罐糖,吃了再没的添的,又怕人瞧不起,就胡说什么坏牙齿的鬼话!我听了只觉心头一紧,说不出的悲凉。

一次下课间操,口渴了,我匆匆忙忙回寝室找水喝。经过寝室门前的花坛时,不经意地向寝室的窗户一瞥,却见秦霜正狼吞虎咽地在吃什么东西,不由一惊。细细看去,竟是在吃糖呢!她挨次从每个糖罐里舀上一大勺,大口大口地往嘴里塞。

我看得目瞪口呆。可不知怎的,慢慢地,所有的惊讶、愤怒、鄙夷,渐渐散去,两行温热的泪却无声无息地淌了下来,滴落在那暗香袭人的花丛中。我悄悄地离开那扇窗户,贼一样地潜回教室。

晚饭后,待一寝室人走得一个不剩,我一跃而起,飞快地闩上门,拉上窗帘,一把抱起我的糖罐,先给另外的几个逐一补上一大勺糖,然后,将剩下的通通倾进那个青瓷糖罐。又从箱子里抽出一袋糖,倒入自己的空罐儿。胆战心惊地忙完这一切,我狂跳不止的心才慢慢平静下来。

前不久,我收到了一封寄自深圳的来信,信是这样写的——晓琴:

你一定还记得那个糖罐儿吧,那是我外婆的嫁妆,据说还是宫廷里的东西。现在,居然有人愿出5万元买它呢!我舍不得出手,因为,你倒进去的糖,远远不止这个数儿。

那个偷糖吃的女孩儿,她其实觉察到了花丛中的那双眼睛——那双世界上最纯最美的眼睛。因为它的注视,那个差点儿成为小偷的女孩,在后来充满苦难的岁月里,却再也不敢妄动过一回。

不用说,这封信是我多年的挚友——已任深圳的一家电脑公司执行总经理的秦霜寄来的。

在每个人曾经走过的年少岁月里,谁能没有几个小秘密?经过时间的冲刷,大多数的秘密早已遗忘在少年的青涩经历里,再难记起。而能记起的,就是那些给自己有过震动、冲击、感动的秘密了。在之后的人生中。也许太多的秘密都自己咧开了小嘴,秘密已不成为秘密,变成了一个又一个小浪花,翻腾在记忆中。

而文中的那个糖罐子,早已铭刻在秦霜的人生记忆中,即使已成为执行总经理的成功人士,占据她记忆的,仍然是同学善心善意的为她加的那勺糖。如此而已。那么,甜蜜的只是记住这段秘密的秦霜吗?肯定不是,“我”在读信时,会不会有甜甜的情愫慢慢弥漫在心间呢?我想是肯定的。乔丹的眼泪多年前的一场NBA决赛中,NBA的另一位新秀皮蓬独得33分超过乔丹3分,而成为公牛队比赛得分首次超过乔丹的球员。比赛结束后,乔丹与皮蓬紧紧拥抱着,两人泪光闪闪。

这里有一个乔丹和皮蓬之间鲜为人知的故事。当年乔丹在公牛队时,皮蓬是公牛队最有希望超越乔丹的新秀,他时常流露出一种对乔丹不屑一顾的神情,还经常说乔丹某方面不如自己,自己一定会把乔丹推倒一类的话等等。但乔丹没有把皮蓬当做潜在的威胁而排挤,反而对皮蓬处处加以鼓励。

有一次乔丹对皮蓬说:“我们两个的3分球谁投的好?”皮蓬有点儿心不在焉地回答:“你明知故问什么,当然是你。”因为那时乔丹的3分球命中率是28.6‰而皮蓬是26.4%。但乔丹微笑着纠正:“不,是你!你投3分球的动作规范自然,很有天赋,以后一定会投得更好,而我投3分球还有很多弱点。”乔丹还对他说:“我扣篮多用右手,习惯地用左手帮一下,而你左右都行。”这一细节连皮蓬自己都不知道。他深深地为乔丹的无私所感动。

从那以后,皮蓬和乔丹成了最好的朋友,皮蓬也成了公牛队17场比赛得分首次超过乔丹的球员。而乔丹这种无私的品质则为公牛队注入了难以击破的凝聚力,从而使公牛队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神话。乔丹不仅以球艺,更以他那坦然无私的广阔胸襟赢得了所有人的拥护和尊重,包括他的对手。

我常常想起乔丹的流泪,它让我在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中有了一种美好的念想和感动。

只要年纪不是太轻,大概都能记得公牛队在NBA最红火最巅峰的那些年。在那段不可思议的时间里,公牛队的所向披靡让很多从来不看篮球不看NBA的人都变成了篮球迷。而形成这股风暴的,就是乔丹和皮蓬的强强联合。他们二人的联合似乎就是公牛队的黏合剂,把一个集体的项目表演得前无古人。是的,乔丹和皮蓬的联合就是一种表演,鲜活的画面一直铭记在岁月的记忆中,成功的历史牌上。

成功的不只是公牛队,但是只要细看,几乎每一个成功背后都一种黏合剂,它是成功的基础、成功的保障。当有一天这种黏合剂不在了,成功就成了历史。但是,历史记录的只是成功的表象,而成功的本质,在幕后,在每个记忆它的人们的心间。信他一定聚精会神地在读着什么——因而我不得不敲了敲他汽车的挡风玻璃来引起他的注意。

他终于抬头看着我了。”能上您的出租车吗?”我问道。他点了点头。

当我在后座坐定时,他表示了歉意:“真对不住,先生,我正在读一封信哩!“他的嗓音听起来像是患了感冒。

“家书抵万金嘛。”我说。估计他年龄在60岁至65岁光景,我猜测道:“信是您的孩子——或者孙儿写来的吧?”“不是家信,虽然可说我们犹如一家人。”司机回答道,”艾特是我最老的老朋友了,以前我们一直一见面就以’老伙计‘相称。唉,我就是不善动笔。”“如今大家写信都不勤,“我说,”我想您认识他时间已很长了吧?”“实际上我们从小就是好朋友。在学校里,我俩一直读一个班。”“友谊地久天长,可真难得啊!“我叹道。

“不过最近这25年中,我们其实会面仅一两次,因为我搬了家,接着似乎断了联系。”他继续说着,”他生前可真了不起!”“您说’生前‘,那是……”“他两星期前去世了。”“真遗憾!“我说,”失去这么一个老朋友真够伤心的。”他没有吱声。汽车向前开了几分钟,我俩都默默无言。当他再次启唇时,他几乎不是对我讲而是在自言自语:“真后悔没给他写信!”“是啊,“我附和道,”我们和老朋友写信都不太勤,不知怎的似乎总挤不出时间。”司机耸了耸肩。”但以前我们总有时间,甚至在这封信上对此都提了一笔呢!“他边说边把信递给我,”请看吧!”“谢谢,“我推却说,”读您的信不好吧,这可是私信。”“请别介意,无所谓私信不私信的。读吧!“信是用铅笔写的,开头的称呼是”老伙计,”第一句却似乎在提醒我:“我一直想给你写信,但又没有动笔。”信上提到他常常想起他们以前在一起的美好时光,字里行间透露出一些与这位司机有关联的事情,如年轻时开的玩笑以及对过去岁月的可爱追忆等等。

“你俩曾在一块工作过吗?”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