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自己闷在屋里好几天。我想把我的想法,从开始到结束,所有的想法都写出来告诉他,可摊开信纸,一贯洋洋洒洒的思路却像突然生了锈,怎么也写不出来。
小雪一直陪着我。她说你别傻了,再努力一次吧,就一次。这次再不行就算了。你想拿得起来,首先得学会放下,不停地往自己身上加压,你能支撑到几时?
她说得对。我是该再试一次。我怀念和方远在最初的美好感觉,我真舍不得就这么白白放手。
于是小雪和刘宇飞出面,约我和方远去爬学校的后山。
…………
…………
爬山的那天一大早就阴云密布,但我们还是决定义无反顾,结果被入秋的大雨浇了个透心凉。
好冷啊!
刘宇飞掏出烟来分给我们驱寒。小雪没要,她搂着他撒娇说,你抱着我,我就不冷了。方远也没要,因为他从不吸烟。独我像赌气似的,接过来狠吸了几口。
那烟的味道很呛,全不似我喜欢的那种。但我的表现却像个十足的老手,幽幽的吸吐,不时敲敲烟灰。
你不是第一次吸烟吧?方远问我。
我哑然。是我的‘兰花拂穴手‘太厉害了?他真的不明白么?
他又说,何必呢?不好吧?
我的事不用你管!我讨厌你那副自视清高的嘴脸!你这样让我很辛苦你知道吗?不知怎么的,这些大违我本性的话一下就冲口而出,把所有的人都惊呆了。我也呆住了:我和他究竟是怎么了,怎么会变得如此格格不入!
那一整天,我保持着沉默。他没有变,他依然是处乱不惊、置身事外的方远;变的是我,当我的忍耐超过了极限,我就变得失控,变得不可理喻。
可我又如何忍耐下去?再忍下去我能收回我付出的感情吗?我决定放弃了。我没有力气、也没有勇气和他耗下去。我精疲力竭,几近崩溃。
回到家来,立即就给他写信。下笔不像上回那样艰难,但开了个头却又停住。
我说今天是我不好,我心情糟也不能那样子对你,我说对不起了!
接下来写什么呢?我很迷惑。收音机里放着黄磊的老歌《边走边唱》,平平的曲调淡淡的愁。
我说我正在台灯下给你写信,听的是《边走边唱》。听过吗?我们一起分享吧:
‘已经很习惯
从风里向南方眺望/隔过山越过海
是否有你忧伤等待的眼光/有一点点难过
忽然觉得意乱心慌/冷风吹痛了脸庞
让泪水浸湿了眼眶//其实也想知道这时候你在哪个怀抱/说过的那些话终究我们谁也没能够做到/总有一丝愧疚自己不告而别的逃/但往事如昨
我怎么都忘不了//爱情边走边唱唱不完一段地久天长/空荡荡的路上铺满了迷惘/心甘情愿的挣扎百感交集的盼望/终究还是一样换不到你想要的收场/不是吗//爱情边走边唱唱不完一段地久天长/心中抱着希望只看到失望/不如一切这样吧你和我就算了吧/谁都害怕复杂一个人简单点/不是吗‘
我说不如一切就这样吧,一个人生活简单点不是吗?真好听啊……
随着音乐的流淌,积压了太久的眼泪终于又开始肆虐。这一次我无声的哭,我咬着自己的手,却一点也不觉得痛。
我飞快地封好信,冲出去寄,生怕一有迟疑就会改变主意。
之后几天我疯狂上网。我在网上以一个无忧无虑的小女生形象出现,快乐得像天使,我把从小雪那学到的一点机智、一些嗲气用了个淋漓尽致。
我遇见边缘,在虚拟的世界里,在玩笑中,我接受了他的吻和他的求爱,我们海誓山盟。
我不知道我又埋下了一个祸根,作茧自缚。该来的终究要来,我想躲避的还是得面对。有天我和边缘聊得正欢,房门却不知趣地响了。我匆匆下线开门,门外没人,只摆着一个浅蓝色的信封。
是我的信,被方远退回来的我的信。
天色有些暗了,我自嘲地点燃一支烟,幽幽的火光忽隐忽现。我把信凑近烟头,纸张以烟头为中心,一片焦黄,随之燃着了,在阴沉的空气里闪耀着热量。我心里飘起张宇的《消息》:‘看着被你退回的信烧成了灰烬,一字一泪飞灰烟灭我才肯相信,在我们已经僵持的心里,用同样的决心,做不同的决定……‘
香烟的亮点挣扎了一下,终于完全熄灭。
我呆呆坐着,在突然之间明白了自己的心思。
原来我的发火我的信都不过是作态。在我心里,是希望方远能力挽狂澜,我厌倦了在与他的交往中,永远处在的卑微地位。
但是我失败了。他是最优秀的心力角抵者,我败得无话可说。
我想他一点也不爱我。他为我做的所有的事,只不过是他的习惯。我和柳笛,和另一些女孩一样,在他心里没什么差别。一切都是我自己构造的美丽梦境,我荒谬地自导自演了一出悲喜剧。我自作多情,当然也只能自作自受。
该是完全放弃的时候了。我不要再哭,不要再继续颓废。
我决定考研。
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我疯了。因为我要放弃那么好的法律专业去考中文。但是我自己知道,我内心的空虚不是我不喜欢的法律可以填补的。这几年我不停的写,导致了下笔再无感觉的恶果,我需要补充能量。
更重要的是,我得用一种充实的状态去驱赶方远留下的阴影。
我不再见他,因为他的任何消息都可能令我努力调整的心态再度纷乱。
我尽可能静下来读书。也许是太久没接触中文,啃起书来不能说没有困难,但毕竟是我所热爱、我所选择的;而且身边有小雪,还有边缘陪着,已经挺好,挺好的了。
我坚信时间是疗伤的最佳良药。在日复一日的平凡中,我感觉到麻木的心有了复苏的迹象,我不再听到方远的名字就过敏,我甚至觉得,就是去见见他,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