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恐怖武器:生化武器与核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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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极度恐惧——核武器(3)

什么是冲击波呢?它是以超音速传播的波动,当冲击波到达某点时,你首先感觉到空气压力突然升高。这突然升高的压力超过原来静止大气压力的部分,叫超压。同时感到从冲击波来向一侧的气流的冲击,这个冲击压力称为动压。随后压力逐渐减小,直到消失。后又逐渐受到拉力的作用。这个拉力是作用在物体上面压力低于原来大气压力的负压,同时气流向相反方向流动,最后恢复到大气原来的状态,冲击波作用结束。

冲击波在大气传播中不断衰减,最后变成声波然后消失。人们在爆炸现场听到的就是冲击波所产生的巨大响声。

通常威力的核武器空中爆炸产生的冲击波,一般在爆后二三十秒内具有杀伤破坏作用。与炸药爆炸产生的冲击波极为相似,不同的是冲击波强度,即冲击波超压和正相作用时间要强得多,杀伤破坏的范围要大得多。

冲击波的超压和动压大小都是以帕(Pa)为单位。例如标准状态下一个大气压为101.3千帕(kPa)。

冲击波对物体的破坏主要决定于超压、动压和正相作用时间。超压表现为对物体的挤压作用,动压则表现为对物体一侧的冲击作用,物体是同时在这两种作用下遭到破坏的。

物体的破坏程度一般分为三级:轻微、中等和严重破坏。例如一般砖砌的低层楼房在超压为7~15千帕时遭到轻微破坏,中等破坏的超压为15~25千帕,超压大于26千帕时将遭到严重破坏。

冲击波对人员的杀伤作用也分为直接和间接冲击伤两种。超压可以使心、肺、听觉器官损伤;动压可以将身体抛起,因碰撞而造成伤害。冲击伤情也和烧伤相似分成轻、中、重和严重四等。造成轻度伤的超压为20~29千帕,中度伤为29~59千帕,超压大于60千帕可造成重度以上伤情。因为超压和动压是同时作用的,一般情况下动压值都小于超压值,当动压起杀伤作用后,冲击伤程度都比较重。

在冲击波作用下的建筑物倒塌,飞扬的砂石和玻璃碎片等都可能对人员造成伤害,这样的伤害称为间接冲击伤。

一般说来,对冲击波的防护是可能的,最有效的防护措施是地下工事,如地铁、地下室等都有好的防护效果;在措手不及的情况下,利用地形、地物并卧倒,也会大大减轻伤害。

六、核爆炸的放射性沾染

放射性沾染是指核爆炸后形成的放射性物质对地表和物体的沾污,以及对空气的放射性污染。放射性沾染的主要来源有三种:

一是核爆炸产生的裂变产物。核爆炸过程中,原子核可以按约四十种方式分裂,产生近百种不同碎片。这些碎片中大部分是放射性同位素,在衰变过程中发射出γ射线或β粒子。裂变产物是放射性沾染的主要来源。

二是爆区土壤和其他物体在爆炸瞬间释放出来的中子作用下产生的放射性同位素,称为感生放射性。感生放射性的强度,取决于爆炸产生的中子所能涉及的范围内土壤中易被活化的元素含量,以及能量较低的中子数目。土壤和海水中较易被中子活化的元素有铝、锰、钠、铁、镁、铜等。

三是未裂变的核武器装料(铀或钚等)。它也是放射性沾染的一种主要来源。核武器装料在爆炸过程中仅有小部分装料参与裂变,参与裂变的数量与原来的总量之比,称为燃耗系数,又称为燃烧份额。在核武器发展初期,燃烧份额是很低的,仅为10%~20%,大部分装料未起作用,成为发射α粒子和低能γ射线的放射性物质。

地爆时,放射性沾染的来源主要是前面两种。空爆时的来源主要是感生放射性,而放射性烟云中较大的颗粒造成下风区域地面的放射性沾染极其轻微。

放射性沾染对人员的伤害与瞬时杀伤因素的不同点是:地爆时,伤害的作用时间长、范围广,作用途径多样;空爆时,只在爆区产生轻微的感生放射性,它的危害与冲击波、光辐射和早期核辐射相比较可以忽略。日本广岛、长崎遭核袭击后的放射性沾染属此种情况。

放射性沾染对人员的伤害有三种方式:γ射线的外照射;β粒子对皮肤的烧伤;食入或吸入放射性沾染过的食物和放射性污染的空气所致的内照射。三种方式中,γ射线的外照射是主要的,其危害症状和早期核辐射一样。放射性颗粒沉降到皮肤造成皮肤烧伤,以及低空爆炸时严重的空气放射性污染引起的内照射,也是不可忽视的。

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核武器的防护

武器具有巨大的杀伤破坏力,这是毫无疑问的。日本广岛、长崎遭核袭击后城市建筑物的破坏和大量人员伤亡的事实,曾在人们心目中留下了核战争的恐怖阴影。随之而来的“核武器制胜论”、“核武器不可防”的言论,也曾盛极一时。在这种核武器是“绝对武器”,是一个国家国防建设的重要支柱的思想支配下,出现了核军备竞争的局面,核武器得到了空前的发展。然而,就像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有双重性一样,有矛必有盾。

一、概述

在核武器迅速发展的同时,如何防止或减轻核武器危害的研究,也随之开展。世界上不管是有核国家还是无核国家,为了适应现代战争的需要,为了有效地保存战争潜力和有生力量,保障人民在核战争中的生命、财产的安全,都把核武器的防护研究作为国家安危的重要战略措施之一,给予极大的关注和支持。

为了更好地防止核武器的危害,必须充分地了解核武器的特点,针对它的特点,采取不同的防护性措施。

核武器与常规武器的差别,除了核武器具有比常规武器更大的杀伤破坏作用外,强大的光辐射效应、几种看不见的核辐射造成的损伤和近地面爆炸引起的严重放射性沾染等,都是核武器所特有的。这些特殊性增加了防护核武器的困难,因此,必须提出防止多种毁伤的综合性防护措施。另一方面,由于核武器各种因素的杀伤破坏程度除了与爆炸当量有关外,还与爆炸高度和爆炸地点有关,这样在平时制定防护规划时,会遇到许多不确定因素。考虑这些因素的综合防护,是人防和城市防护的重要内容,它涉及了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个方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研究。

对核武器的防护,最有效的措施是建造坚固的地下防护工程。它既可以防止冲击波的伤害,也可以阻挡热辐射和核辐射的损伤。但建造此类建筑物,无疑将花费巨大资金。实际上,从全民防护考虑是不现实的,也是没有必要的。

对城市来说,另一个有效措施是疏散人口,将人员从高度危险地区向危险性小的地区转移。所谓危险性小的地区是指能避免瞬时效应的损伤,也能防止放射性沾染危害的区域。虽然疏散是战时防止核武器危害的措施之一,但实际行动中会碰到何时疏散、向何处疏散等一系列的问题。因此,许多国家为了不至于战时的惊慌和束手无策,在平时的城市建设规划中,如同地下防护工程布局一样,将战时疏散人口纳入城市防护内容之中。实际上,只要充分地了解各种毁伤因素的特性,采取相应的简易防护措施,也可以得到很好的防护效果。

二、光辐射防护

核爆炸产生的光辐射能引起城市火灾,烧毁建筑,对人员的皮肤、眼睛和呼吸道等造成伤害。防止核爆炸光辐射的杀伤破坏,是遭核袭击后应防范的重要内容。

核爆炸形成的火球是光辐射源。火球发光要持续一定的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光虽然以3×105千米/秒的速度传播,但它的杀伤破坏作用,除了小当量爆炸和闪光盲外,不是一闪即逝的,它是一个累积过程,防光辐射毁伤时应考虑到这一特点。

光辐射是直线方向传播的,因此,利用一切可以遮光的物体,都可以有效地避免或减轻光辐射的直接烧伤。白色或浅色物体比深色物体吸收热能的能力差些,人员穿着浅色衣服或将易燃的建筑物涂成白色,都可以增加防光辐射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