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开国功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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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3章 功贼(五下)

?程名振胯下的坐骑乃一等一的宝马良驹,战场感觉十分敏锐。看见对面人多,立刻主动放慢了速度。待高雅贤手起刀落砍掉了自家麾下将领的脑袋,也恰恰停稳了脚步。

猛然看见一个无头的尸体在自己前方不远处倒了下去,程名振微微一愣,通红的双眼闪过一丝迷茫。但很快,他又像被夺走了食物的老虎般怒吼起来,双腿一夹马腹,抡着刀奔高雅贤冲去。

“我要杀了你!”伴着疯狂的吼声,一人一马迅速扑到。高雅贤本来以为自己阵前斩将的行为能挫一挫对方的锐气,却没想到程名振根本没有被镇住,反而变得愈发疯狂。心里暗叫一声苦,举起刀来,仓促应战。

“当啷!”二人的兵器在半空中相碰,擦出一串凄厉的火花。高雅贤将身体扭了扭,顺势撤回横刀,迅速抹向程名振的大腿。

这是他多年在实战中总结出来的精妙招数,根本不给敌人招架的时间。只要一刀抹中,即便不卸下对方半条大腿,也会使其因为伤势过重而退出战斗。谁料程名振对切向自家大腿跟儿的利刃看都不看,嘿嘿冷笑着,反手将兵器抽向高雅贤的胸口。

二人的坐骑都已经再次冲起了速度,只要被兵器劈中,无论谁快谁慢,少不得身上会开道血淋淋的大口子。之后程明振也许会因为大腿被切,流血而死。胸口上被抽了一刀的高雅贤恐怕也活不了几天。这种以命换命的赔本买卖可是没人愿意做,不得己,高雅贤将已经抹出去的刀锋迅速回撩,“当啷”又是一声脆响,赶在自己胸口被劈中之前将程名振的兵器磕了出去。

二马错镫,两人彼此迅速拉开距离。程名振身后追的是刘大壮的侍卫,见到自家主将被正了军法,吓得惨叫失声,一哄而散。高雅贤身后跟的却是他自己的嫡系,看到有机可乘,纷纷催动坐骑围拢了过来。

“我要杀了你!”程名振如同疯虎,毫无畏惧地冲入人群,长刀挥舞,泼出一片血光。四名亲信紧紧跟上,抛下尚在发懵的高雅贤,护住程名振的后背。几名距离他们最近的刘家军侍卫纷纷从坐骑上掉下,周围空间瞬时增大,完全凭着多年养成的本能,程名振拨转战马,再度狂吼着冲高雅贤冲了过去。

四十余步之外,高雅贤也堪堪拨转了马头。看到程名振切瓜砍菜般杀自己的亲卫,怒不可遏。双腿猛磕马镫,高速向程名振对冲。

四十步的距离,对战马来说只是两个呼吸的事情。眨眼间,二人已经又杀在了一处。程名振一刀力劈,逼得高雅贤自保。随后又是一刀斜砍,拼着跟对方玉石俱焚。战马错身之际,再来了一记脑后摘金,硬生生抢攻了三招,连半分还手的机会也没给对方留。

两个人的身影再度错开,高雅贤的额头上立刻见了汗珠。在他记忆中,当年于窦建德麾下,程名振本来是个谦谦君子。为人低调,说话和气,如果不刻意将其那些骄人的战绩与名字联系在一起的话,大多时候,其给人的感觉更像一名书生,而不是武将。所以跟程名振交手,高雅贤心中有十足的获胜把握。但万万没想到的是,当谦谦君子发起疯来,居然比江湖莽夫还不要命。

马蹄声由急转缓,又逐渐转稀。数十步外,程名振带着自己的四名亲兵第三次拨转坐骑。他轻轻转了转头,仿佛在观察自己身在何处?然后刀尖猛地冲着高雅贤所在放向一指,“走,跟我杀了他!”

四名亲兵微微一愣,互相看了看,迅速夹紧马腹。五个人,排成一个小小的攻击三角,第三次朝着百倍于自己的敌军冲了过去。

此番出动,高雅贤是为了接应自家的运粮队。因而身边带足了人手。虽然半路上闻听警讯之后,紧赶慢赶,将队伍跑得唏哩哗啦。但眼下迤逦追在身边的,却还有三四百号。见到五名敌军居然敢对自己这边几百人三番五次发起进攻,登时有了被羞辱的感觉。不待高雅贤法令,众将士催动坐骑,一拥而上,将程名振几个团团围住,横刀齐挥,恨不得立刻将他们剁成肉酱。

程名振急劈两刀,劈翻挡在自己面前的敌人。将敌军劈开一条缝隙,硬生生从当中挤了进去。四名侍卫两人一组,紧跟在程名振的身后,左劈右挡,将敌军的缺口迅速扩大。“我要杀了你!”程名振疯狂地大吼,刀刃从一名敌军的脖颈上扫过,留下一个无头的尸体。血光从死者脖颈喷出来,瞬间溅起了三尺多高。他的身体恰恰从旁边掠过,从背后的披风开始,一直到战马的尾部,被染成了一片通红。

踏着敌人的血泊,四名侍卫紧紧跟上。刀分左右,砍向沿途距离自己最近的敌人。高雅贤的亲信纷纷落马,厉声惨叫。程名振对身边的喧嚣充耳不闻,策马撞翻一名对手,紧跟着用长刀砍开一顶头盔,不管头盔下那个人的死活,他挥刀又切断了另外一人的胳膊。战马过处,留下一条湿淋淋的血路。

五个人,居然在数百敌军之间,杀进去四丈有余。周围的刘家军骑兵被杀得寒毛直竖,一时间,竟然鼓不起继续上前围殴的勇气。高雅贤羞得满脸通红,亲自挥舞着横刀迎了上来。这次,他终于抽空还了一刀,然后在二人分开之际,将愤怒发泄在了程名振背后的侍卫身上。

可怜的侍卫武艺不如高雅贤远甚,被劈落马下,然后被其他敌军乱刃分尸。程名振那边也砍倒了高雅贤的两名侍卫,继续向前突进了半丈有余。又一名侍卫惨呼着掉下坐骑,然后奋力站起来,摇摇晃晃地挡住程名振等人的战马后。敌军如洪流般迅速淹没了他,程名振带着其余两名侍卫,从战团的另外一端透阵而出,然后缓缓带住坐骑,拨转马头。

毕竟不是铁打的躯体,此刻,程名振身上迅速染满了血迹。分不清哪些他自己的血,哪些来自周围的敌人。一丝丝痛楚的感觉渗透过他的肌肤,慢慢唤醒了他疯狂的灵魂。回头看了看两名忠心耿耿的侍卫,他惨然笑了笑,“还有力气么?咱们好像被人堵住了!”

“是咱们把敌阵杀了个对穿!”剩下的两名侍卫当中,个子稍高些的那个抹了把脸,大笑着回应。“教头,刚才咱们五个人,杀穿了几百人的大阵!”

“是么?”程名振自豪地咧开嘴巴,露出猩红色的牙齿。到底怎么陷入重围的?他已经完全不记得了。回想起来,好像是一个姓王的家伙侮辱了鹃子,然后自己开始追杀他。杀来杀去,就杀到了这个位置。

这可不是一个主将该做的事情。不过,后悔好像也有点儿来不及了。皱皱眉头,他又昂首大笑,“呵呵,有点意思。对面好像有好多人啊。那边和还有不少人围了过来。怎么着,先喘口气,然后咱们再杀出去?”

“听教头的!”另外一名个头稍矮的侍卫身上已经多处负伤,肉像嘴唇一样从铠甲下面翻了出来,“咱们锦字营兄弟,怕过谁来!”

锦字营,好遥远的一个名字。程名振清楚地记得,自己刚进巨鹿泽那会,鹃子的营寨打的就是这个旗号。此后,鹃子把锦字营交给了自己,任由自己将其合并,筛选,成了后来的锐士营,洺州营。从来没怀疑过,自己信口胡诌出来的那些阵法,兵法是否有效?从来没怀疑过,自己随手比划出来的未来是否真实?

而鹃子,则安安心心地做自己的女人,放下刀,拿起剪子和针线。虽然她做出来的衣服,几乎从来没合身过。虽然她做出来的鞋子,基本上都是一只脚大,另外一只脚小。但在那段冰冷黑暗的岁月,她的眼睛里,留着自己在世间唯一的温暖。每当自己挥刀军阵中呐喊冲杀之时,想起家中盼望着自己的那双眼睛,浑身上下就有使不完了力气。

无论前方是刀山还是火海,只要有那道关切的目光在,自己就能劈开一条道路。鹃子,你还在看着么?你看着,看我万马军中往来驰骋。看我万马军中轻狂为你。

“杀!”程名振吐出一口血沫,刀尖再度指向正在结阵的敌军。“杀光他们!”两名侍卫大声回应,策动战马,护住程名振的后背,不离不弃。

他们是锦字营的人。七当家将教头的性命交托给他们。七当家在看着,他们不敢辜负。

“好一条汉子!”看到程名振又策马杀了过来,高雅贤忍不住低声赞叹。军粮得失,到现在基本已经不用想了。既然押粮官刘大壮被程名振像撵兔子一样撵到了十余里之外,那批军粮肯定颗粒无存。庆幸的是,程名振不小心也落在了自己的网中。杀死他,就等于替刘家军拔掉了插在背上的一根毒刺。

几百名刘家军骑兵潮水般围拢上前,有一点点痛惜,下手却毫不容情。

程名振如一叶小舟,在人海中跃起、伏下,伏下、跃起。他知道,杜鹃一直在看着,从馆陶县外初次相遇那一刻,直到现在。双眼脉脉,嘴角含笑。

又是春天了,巨鹿泽中的桃花又该开了吧。

每到春来,笑容还依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