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我快要碎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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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坏坏的故事三:遇见女性主义者、软化的角质层、崇拜坏坏的电台女DJ(2)

对于坏坏来说,今天要见面的崇拜者十分漂亮,至少从照片看来。他一个人在洗手间里足足呆上了四十五分钟!他对着大镜子检查鼻毛的时候又想起了前女友。她是他同居时间最长的一位,那会儿的自己可真不自由,总得、必须得,在她的眼皮底下活动。刚才出门前,他在衣柜镜里似乎还看到了她暧昧的微笑。那时,但凡他晚上要出门,她就会穿上她的暗红真丝睡衣,两只脚塞在黑色皮拖鞋里,她会陪他一起走到客厅,靠在门上等着他。她会给他一个吻(嘴唇互相擦一擦而已)。早点回来,说着她就把他身后的房门关上了,让他一个人对着银灰色锁好铁门。一分钟后他下楼,在他后脑勺斜上方的窗口,她一定会看着他,一下把睡衣全部打开。在他转身离开后,她才会重新掖好衣襟,把腰里的带子系得紧紧的。一个大大的蝴蝶结,她的腰不到一尺九。

坏坏约定的地点在“糖果”(又是去“糖果”!),之前坏坏一共见过十八个自己的崇拜者,这些崇拜者都欣赏了“糖果”的背景音乐。他从没去过一个更新鲜一点的地方。要是前女友在他身旁,一定会逼着他重新考虑一下。门开了,进来一位一身黑的黑小姐,比炭还黑的紧身裙子,浅一些的黑头发,黑得发亮的高帮皮凉靴,踝骨处装饰着铆钉,垂下几条细细的银链。

等她坐到他面前后他发现她没那么黑了,她化了淡妆,头发也是很随便地披下来。锁骨从连衣裙敞开的领口露出来,至少从看得见的上半身判断,是个苗条的女孩。方型脸,但有个尖下巴(也许是颧骨高的缘故?),粉粉的皮肤,淡蓝色的眼白,涂了淡紫色的眼影,嘴型很好,珠光粉的唇彩,浅红的面颊。他看清楚了,她的十根手指上没有一只戒指。也没佩带穿了戒指的项链。她在他对面坐下了,膝盖紧挨着他的,他好像听到自己骨头发出啪啪两声脆响(真不悦耳),是在同她的敬礼?她转向服务生,今天接待他们的是棍子,从她粉红色的嘴唇中间露出了米白色的牙齿,她的第一个微笑没有给坏坏。棍子则用弯下腰的方式亲热地为她服务,他肯定是在趁机嗅她的头发。但愿他的鼻子患上鼻炎。

你就是坏坏?你肯定吗?

我肯定。

我崇拜作家!

专栏作家和作家是两回事。

是吗?

是,专栏作家是在报纸上行骗的家伙,登着他们口水的报纸一天以后就被扫进了垃圾筒。

哦坏坏,显然你歧视自己的工作。

我只是告诉你真相,专栏就是金钱,我尊重金钱,你呢,你干什么?

不干什么。我唯一干的事就是梦见你(一年前坏坏为了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在专栏旁附上了照片),我总会梦见自己赤裸裸地躺在你的书桌上,但你始终不出现。没有什么捆着我,可我没有勇气离开。从我看你的专栏第二天起我就老做这样的梦。我醒来,发现自己赤裸裸地躺在床上。我羡慕你的女友,甚至有点嫉妒她。显然你这样的名人肯定有一个女友。你有一个女友是为了让别的女孩不再烦你,夜晚她会把你带走,就像我想做的那样。我为我在你的书桌上无法睡着而担心,黑色的眼袋将像被横长的智齿挤得外匏的牙那样突起,我为我梦里的皮肤不能良好地新陈代谢感到沮丧,我知道自己不敢呼唤你,在你关在屋里和女友看着电视或和她一起磕着一袋瓜子的时候在你的书桌上呼唤你。不,问题不在于我是否呼唤了,而在于我的声音在梦里受到了钳制,所以我不得不在清醒时见你。

你叫什么名字?坏坏问。我喜欢自己的脸看起来胖乎乎的,可是它瘦了。黑小姐,漂亮的黑小姐,为了表示对她梦境的重视,他答应陪她过一夜,不,不是开玩笑,坏坏强调,接下来他开始漫不经心地吃起了爆米花,而且将没有爆开的金黄玉米粒儿用力嘎嘣嘎嘣地嚼开。黑小姐盯着他的手指看。他把完完整整爆出的玉米花儿都留给了她。对不起,是他向读者们推荐了那个先行释放自己以保持清醒的方法,现在他决定自己试试了,他向她微笑,我去去就来。

专栏作家也开始骗女孩子了?身体里的坏坏问大脑里的坏坏。

我可从来都没想过。

可外面就有一个现成的,你敢说你不想把她骗到手吗?按照我的观点,人性本恶,人人都有隐藏起来的坏念头,要是你对她无动于衷的话,你的水压机就有些问题了。

它很快勃起了,他甚至没来得及仔细想想谁,伙计,将要有新的任务了,他摩挲着它,所以,给你来个小检查,不错,神经反射通路健全,内分泌功能正常,血液循环系统运转良好(充分的动脉血输入有力阻断静脉血液流出),这里有点脏东西,我看见了。几分钟后他把双手伸到了冷水龙头下,我这可真是不惜代价啊,他想,洗手液在他的手心里滑来滑去。

果然起了效果。一点都不紧张,完全不像刚开始见到她那样,胸口一瞬间就被抽紧了,好了,现在松弛下来了,可以安安静静地听她说下去了。

她在问坏坏为什么要叫坏坏。

可能是我的另一半性格?我不认为我清楚地知道我是谁,“坏坏”也许就是深藏在我心底里的坏念头的总和,也许就是一些旁门左类的知识大串烧,星座、传说、爱情、宗教,每个字每个想法都有根源,我的父母叫我的真名,但它更像随随便便打个结就剪断的脐带,你呢,黑小姐?

这算是你的自由发挥?不过,就叫这个名字吧,叫什么我都无所谓。我拒绝像我父母给的那个安静的名字那样生活,就像我拒绝像一个电台DJ应该做的那样去做。她说着歪了歪头,嘴咧了一下。

你是电台DJ?从坏坏的牙齿缝里蹦出这几个字。她看了一会儿杯子里的冰块,因为液体已经被喝光的缘故,它们全在底下堆着,她拿起吸管,低下眼睛开始戳她的冰块。

把前奏、主歌、过门、结尾什么的统统去掉,就跟一大清早排完毒后的感觉一样,不用再在有限的空间里周旋好一段时间后,才在括约肌的挤压下缓缓释放出一早想说的话,她直视着坏坏,这才是效率,单刀直入的效率,轻轻松松完成,而且收入也不低,说完她抬起头招呼服务生,他正站在另一张桌子旁边,还要一杯西柚汁,不要冰块。

这感觉不怎么样,就跟衣着光鲜地在路上走,却被人打了劫似的。不,坏坏想了想又补充道,偏偏只打劫掉你一根银皮带。所以,对这个人,不,对这首歌来说,是不公平的。

她死死地盯着他看,并把搁在桌上的右手握成了拳头,一个小拳头,这是一个幽默的动作,但她的目光是严肃的,还带了点气愤。从某个角度来看,我是在帮助它们。流行歌曲是一种具有支配性、能在最短时间内覆盖其他记忆的旋律,这是它不得不肤浅的主要原因。我使它们不再受到任何限制。刚开始,听着“全日爱全日爱离合每天接力赛”“谈及爱炫耀爱谁又了解怎么爱”“凭着爱全为爱”“都会过去都会散去”……也许有些头重脚轻的感觉,情绪刚产生就付出大半,这确实让人觉得不太舒服,因为还没有准备好去完成被煽情这一潜在的任务,但你们都知道,听歌的目的就是为了被打动。

我从男性的纯生理角度看,觉得不妥,坏坏一边说一边偷偷按下了录音机上的录音键,他清晰地听到了磁带在他的口袋里发出轻微的嗞嗞声,我们都知道,满足,或者说快感,确实由性高潮带来,这是不得不承认的,但倘若只给我们高潮,恐怕我们反而不再会对性本身,抱有关注的兴趣。比方讲,我的面前坐着你这样一位美丽的姑娘,也许一开始,就有一些信号,从我的两腿中间释放出来,通过我的脊椎爬进我的大脑,再从我的眼睛里哧哧放出来,如果我有幸得到你同样的回应,火花会慢慢往下,到手指、膝盖,当然,还得回到老地方,再接下来,也许高潮将会出现,这个过程是长了点,迂回,在你看来完全没有必要,但它能使人最大限度体会到高潮,要是不那样,不那样你就能对你眼前的道路更专注一些了,你知道,许多人都爱听着音乐开车,或是在路上走。

我同意你的观点,当然了,流行无非就是被传唱,很多人都能扯起嗓子喊上两句副歌,但恰恰是因为副歌的存在主歌被取消了,这是没办法避免的,正因为这样,如果我是DJ,我就只放主歌部分,任何旋律简单、琅琅上口、具有高记忆度与认同感的,总之让人一下就喜欢,耳朵最敏感的那一部分,统统都不要。

现在让我们丢掉主歌副歌,喝完这一杯,去我家吧。

“去我家吧”,多么热情的邀请,可她说出的表情多么冷漠,这种态度又说明了什么?尽管坏坏随意地举起了杯子,可他并不认为他的嘴唇能顺利地碰到她的脖子,前女友第一次把他带回家时也是这样的,结果他在她家听她主动承认了之前一次又一次的爱情,其中包括她的第一个男人(严格的身体意义上)。与一个表情冷漠的女孩一起过一晚,将会发生些什么是很难想象的,走着瞧吧。

两个人依次走出了“糖果”,坏坏有些紧张,于是他还是穿上了溜冰鞋,在她后面溜来溜去,影子忽左忽右。一个温暖的初夏夜晚,酒吧对面烤鸡翅的小贩看见他们出来,脸上堆起笑。他穿着洗得发灰的蓝色T恤,个子小小的,鸡翅膀、鸡心、玉米棒、羊肉,什么都有,他一边敲打着小铁棍一边喊。黑小姐在炉子边上停下了。火星开始频闪。坏坏往远处滑行了几大步,除了一家24小时便利店,其余的店铺都拉上了铁栅栏门,好像一个个长方型的甲壳虫,在它们前面,黑乎乎光秃秃的树干像是它们举起的一把把武器。

他站在远处看着她,黑色,这样的穿着标志不了任何身份。他向她滑去,她站在人行道上,抽出一串鸡翅膀递给他,自己用牙齿嘶咬起另一串,他注意到骨头干净地没有任何牵连地摊在她另一只手掌上。一只小野兽,他想。

小贩是个长着娃娃脸的年轻男人,你不会从新疆来吧,黑小姐问。他来自河南,在这个城市的很多段人行道上都做过买卖。喝点酒就想来几串烧烤,他总结。

你喜欢看报纸?坏坏的微笑有点腼腆。

不,除了你的专栏,还有运程,每一期我都买,它们被我放在床前地板上,我不是在晚上看,就是在中午醒来以后看,我从来没有从头到尾看完一份报纸。

平常,平常你喜欢干点什么?

在路上和那些西藏女人们讨价还价,即使夏天她们也穿着颜色浓烈却暗淡的袍子,肯定有红色和黑色,她们有长长的黑辫子,起毛了,年轻女人的背上也许还有个婴儿,她们卖牦牛骨做的“天珠”,藏银首饰,刀具,脸上连微笑都没有,我喜欢蹲下来,看她们的背包里还有什么。你呢?她碰了碰坏坏的胳膊,这一碰好像就把他一下送了出去。他沿着马路牙子溜,整个人都藏在楼房投下的阴影里,很快又转回到她面前。

我看小说,侦探的,无聊的时候上网,读读色情故事,我无聊的时候不多。我喜欢去人民广场,别笑啊,我就喜欢看鸽子飞起落下。黑小姐莞尔一笑。

在一幢外立墙上画着大型小动物的大楼前黑小姐停下了,坏坏注意到这样的小动物一字排开,共有五个。这时一辆出租车在他们背后刹住,坏坏很想钻进车去,他想他不打算和她有什么身体接触,既然如此。但是黑小姐注意到了这一点,她看了他一眼,目光中几乎有点恳求,同时流露出信任,于是他提起溜冰鞋跟着她上了台阶。出租车愣了愣,向前开走了。

十二个小时后坏坏重新听他的录音带,它清晰地录下了黑小姐的喃喃自语(四十七分钟):

……

刚才我没法告诉你,我讨厌人民广场。我曾经爱一个男人,爱了整整三年,后来我发现他更喜欢男人,他就喜欢带上一本书去人民广场。我在他旁边坐着,我不知道自己变成了一棵树。向我提出分手时他看起来挺内疚,生日时我能收到他的小贺卡,去年开始变成了短信,没有来过一个电话。那时我就发誓,谁向我提到喜欢人民广场,他就不会成为我的男朋友。这就是我冲着你笑的原因,不过,你不会知道啦。

……

啊,坏坏,你是我崇拜的作家,将来还是。一方给予,另一方索求;一方索求,另一方给予,这是成熟的男人女人之间爱玩的游戏。不过,我永远不会向你索求什么了。

……

你睡着了,和你在一起我才发现自己有失眠的毛病。就这一点我得感谢你,小病不治大病不愈,我这就去看医生。

这是她留在录音带上的最后一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