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先学做人、再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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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先买再谈的方法

买主都喜欢在谈妥后购买东西,这在商业上是一个好方法。不过,有时先买再谈的效果反而会更好。不论你是买主或者是卖主,对这两种方法都不能有所偏爱,两者都必须灵活地加以运用,否则将会损失不小。

所谓先买再谈,是指由买主提议先和卖主签好合约,但必须由卖主先垫出一部分押金。

双方同意在未来的某个特定的日子,完成该项交易。“预购”就是先买再谈的一个例子。

若就一个原则而言,我比较喜欢在工作开始之前,就先完成交易。因为买主一旦承诺后,便比较不容易毁约或者更改合同。时间、财务和心理上的各种束缚,都使得买主难以改变原先的约定。因此尽管它仅是一个暂时性的承诺,却已使买主无法动弹了。不过碰到下面的几个情况时,买主也是可以采用的。

(1)在没有时间谈判的时候。

(2)如果买主认为卖主的价钱还算便宜的时候。

(3)买主了解卖主的背景或用意。

(4)当卖主害怕失掉这笔生意时,诸如以后可能会有供过于求的情形发生。

(5)由过去的资料显示,卖主不会欺骗买主的。

(6)除非这个工作已经做好了某个程度而又能估计时。

(7)如果以后的竞争会比现在更激烈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