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狼图腾
120700000021

第21章 人狼情未了

?不论是在东方或西方,假如让世界各国人们选出他们心中最憎恨的动物,狼无疑能当选。无论是古希腊伊索寓言中的《狼和小羊》;还是中国古代寓言中的《中山狼传》,都是人类妇孺皆知的启蒙故事,千百年来广为流传。

狼为何如此地遭到人类的憎恨呢·论厮杀能力、突袭能力,及对人类生命的威胁程度,狼远比不上狮子、老虎。为什么人类对它们的敌意反不如狼,甚至于还有些敬意呢?

人们认为狼是人类财富的劫掠者。当人类还处在茹毛饮血时代,狼并不是人最可怕的敌人。当森林和草原中还有足够的小动物可供捕捉的时候,狼也不会主动招惹人类。可以想象,野生的狼群和氏族人群遭遇的时候,双方很可能是相互警戒对峙一段时间后,各自离去。人类和狼都不愿冒伤及自身的风险彼此厮杀。

自然界当中的狼对人的生命威胁程度与社会中人对狼的仇恨是很不对称的。一个成年人面对一条饥饿的狼的时候,未必会成为狼的美餐。但是,倘若他遇见的是一只饥饿的狮子或一只饥饿的老虎,恐怕他逃生的机会就很少了。既然如此,可是为何人们对狮子老虎这类更凶猛的动物反不如对狼这么憎恨呢?通常情况下,狮子老虎都活动在远离人类居住区的地方,它们很少主动入侵袭击处在村落中的人,而饥饿的狼群却常常主动袭击人的散养或圈养的家畜。因此,遭遇狮子老虎袭击的人通常被人们认同为倒霉,甚至于被判定为咎由自取。况且狮子老虎令人敬畏的力量和速度以及占山为王的霸气,激发了封建社会及其以前人们的模拟与崇拜感,特别是对终日生活在战争与冲突中的男人来说,狮子老虎成了激发他们勇气奋勇杀敌的榜样。由于中国本土无狮子活动,于是人们的敬畏之情全到了老虎身上。

人与狼的剧烈冲突是从人类走出丛林,占有草场和开发耕地引起的。平原和草场一直是狼群生息繁衍的地方,称得上是狼的故国和家乡。尤其在缺少狮子的欧洲和东亚,狼就成了平原和丘陵地带自然界的主宰。

学会使用火和其它工具的人类,感觉自身已经强大到足以挑战其它猛兽的时候,便开始走出赖以避险的丛林。在江河附近的平原和草场定居下来。如果事情仅仅到此为止,那么狼与人之间还不至于闹到你死我活的程度。原因是狼对牧民和农民最重要的财产——家养动物垂涎三尺。

人类由丛林迁徙到平原和草场。不仅入侵了狼的家园,也入侵了其它野生食草类动物的家园。人们一方面利用越来越先进的狩猎工具对野生食草类动物进行大屠杀;另一方面庇护家养的动物大肆侵占野生动物的草场。在这种野蛮的双重迫害下,野生食草类动物的数量急剧下降,赖以为食的狼在饥饿之中,不得不把血红的眼睛转向人类的牛羊。正是在这种背景下,狼和人那不可调和的矛盾展开了。

在人类“进化”的漫长岁月中,“财产”的观念逐步强化,保护自己的财产也逐渐成了与保护自己的生命一样重要的事情。私有制确立之后,劫掠与偷窃私人财产,就成了人类社会必须严惩的重罪之一。积累与保卫自己的财产成了“人类文明”演变的最基本的动力。于是人们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信条也强加到了狼的头上。

狼侵吞“他人财产”的恶行,以及它们蜂拥而上围攻羊群的执著劲头,让家畜的主人绝望。

美国研究野生狼的专家这样描述狼群捕猎的场面:

观看狼群捕猎无疑会让人心潮澎湃,通常它们采用俯冲的姿势。成年的狼会选择较高的地势,一来可以进行俯冲,二来可以更好地进行观察。野生食草动物如果忽然遇到3~4头灰狼从树林中冲出来的时候经常会不知所措地乱跑一气,狼的爪子异常的锋利,在搭到猎物时候所爆发出来大得惊人的力量足以撕开动物的皮肉。又因为有满口雪白的獠牙,所以3~4头野狼的联合作战成功率极大,它们便很快又重新统治了这块土地。当然它们仍然有袭击当地土著居民家畜的行动,圈栏内的牛羊一被狼群发现便成了瓮中之鳖,即使是由牧羊犬看护着在野外放逐的家畜在遇到狼群袭击时也毫无逃生的可能,惟一能做的只是牺牲掉它们中间的弱者。

狼又有它的特殊本性,狼在吃羊的时候,不仅仅是为了吃,也有相当大的游戏成分,它在袭击羊群或牛群的时候,往往要咬倒一片,而吃的很少,所谓的狼害,很大的成分也在于此。这引起农牧民的强烈愤恨,他们除了用各种武器对付狼之外,也用各式各样的文本控诉狼的暴行,借以宣泄自己的愤怒和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