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董明珠对于下属来说是一个有控制力的强势领导。但董明珠认为,控制力不是让员工听话,而是给员工一个发挥和创造的空间。她可以容许和原谅员工犯错误,前提是这个错误是全新的、从没发生过的,并且事前谁也不能肯定它是错误的。对于那些在前期已经看到苗头的错误,应该马上制止;而对于已经发生过的错误,董明珠绝对不允许它发生第二次。正是因为眼睛里揉不进沙子,董明珠在企业经营的近20年间,几乎没有过什么失误。这也证明了企业对市场的控制力是比较强势的。
小事不弃,大事也不含糊,这是认识董明珠的人给出的结论。
对生产厂家来说,手握大宗订单的经销商是得罪不得的。董明珠却不信这个邪。刚刚升任销售经理的她,面对一位拿15亿元订单相要挟的经销商毫不含糊,“手起刀落”,将来人清除出格力经销网。
“应该控制大经销商而不是被大经销商控制,所有的经销商都应该平等竞争,按照规模上线享受待遇。”这是董明珠对待经销商的原则。
俗话说,奴大欺主、店大欺客。在一般人眼里,手握15亿元销售大单是多大的金主啊,小心还来不及呢,怎么能开除呢?要知道考核销售经理的唯一标准就是销售业绩。对于一个位子还没有坐稳的销售经理来说,得罪甚至开除这位经销商,简直是疯掉了。那位经销商也没有料到,他遇到的绝不是一位可欺可辱的主儿。在董明珠面前,只要违反原则,“天王老子我也要把你拉下马”。
经过这次闪电整顿,经销商们的傲慢受到了约束,经销队伍建设也开始酝酿新的变革。许多空调厂,往往纵容大销售商,允许他们跨地区经营。这样本地小经销商根本竞争不过,也把市场搞乱了。董明珠这样一做,小经销商认识到也可以搞大规模,也有了奔头。
不要以为董明珠的决策是在意气用事,作为一个企业领导者,她是非常清醒的。如她所说,如果作为一个领导者,在作出一个决定之前,不能全盘考虑尽量缩小风险和错误的可能性,那就是不负责任的。一个决定上的失误,对个人来说可能没什么;但对企业来说,就可能酿成无法补救的后果。因此,“我不能失误,我必须作出正确的判断!”
可见,董明珠的自信背后有着负责任的态度在支撑。她对自己决策的坚持,并非倔强或者固执,而是一种理性思考后的自信。
对于企业家来说,战略思维的形成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它需要从平时工作的琐碎思维中抽离出来,一点一点地思考细节问题。可以说,没有哪个企业领导的战略决策是一拍脑袋就出来的。决策做出之前,决策者无不需要谨慎详细的思考。
董明珠的自信来源于一次次成功的鼓励,不管做什么事情,她都要做得最好。正因如此,董明珠自信自己不会做错事。
不论是宣传还是行业内流传,董明珠都是一个强势女性。随着她的事业不断取得成功,关于她的“说一不二”的经历也开始为人津津乐道起来。
“我永远是对的”,包含着董明珠第一次就要把事情做对的管理理念。
“第一次做对”,这几乎是每个企业对员工最基本的要求。但在工作中,即使是简单的工作,还是有人一再出错。比如,某广告公司的员工就犯过这样的一个错误,在为客户制作的宣传广告中,将客户的联系电话中的一个数字弄错了。当他们把制作的宣传单交给客户时,客户由于时间紧,第二天就要在产品新闻发布会上使用它,因此没有详细审核就接收了。直到新闻发布会结束后,在整理剩下的宣传单时,才发现关键的联系电话有错误,而这样的宣传单已发放了5000多份。
客户一怒之下,向广告公司要求巨额赔偿。由于错在己方,而且客户召开新闻发布会的费用的确巨大。无奈之下,广告公司只好按照客户的要求进行了赔偿。但事情没有就此结束,这件事情传开后,广告公司便在客户中失去了信誉,渐渐没有生意可做了。因为没有人再敢把自己的业务交给他们去做,害怕再出差错给自己造成麻烦和损失。
一次小小的失误,就把一家本来极有前途的广告公司打垮了。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假如广告公司的员工在工作中能细心点,能一次就把事情做对,那么,这样的现象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也许有人会说:“第一次没做对不要紧的嘛,我可以做第二次,做第三次。”是的,第一次没做对时可以重新做第二次,甚至是第三次,但是这样做既浪费时间又会浪费精力,假如没有及时发现失误,就会像上文中的广告公司那样,给自己和他人都造成损失。
不仅仅是员工应树立“第一次做对”的观念,企业的经营者同样也应重视这个观念,无论是在做一件普通的工作,还是经营一个企业,都要抱着“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对”的态度。唯有如此,才能尽量避免错误发生,才能尽量减少损失。
商场如战场。经历了商场磨砺的董明珠知道,商界毕竟不是实验室,不可能允许每个人一次次“试触”实验,第一次就可能意味着一切,一旦没有把握好“第一次”,机遇很可能因此丧失,客户也因此会失去。
第一次就要把事情做对,反映的是“变化之前的变化,视野背后的视野”。只有当一个人从全局角度进行战略思考时,他才有可能做出正确的决策。兵法上说,“不谋万世者,不足以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每个做营销的人只有做到以全局的角度审看营销事件本身,才能从中有所体悟,才能争取把每一件事件处理好。
单纯的信念需要疯狂的热情去实现
世人喜欢聆听成功者的故事,也愿意把成功说成一个个传奇。在外界的眼光里,董明珠总是和强悍、铁腕、凌厉甚至武断、霸道等词汇联系在一起。这也难怪,她率领的格力电器的表现,的确是一个英雄史诗般的企业故事。
其实,在复杂的商海中,董明珠所持有的是极其单纯的信念,那就是责任、诚信和奉献。这不仅是她做人做事的根本,也是上万名格力电器员工信守的承诺。
在我们看来,当年进入格力时已是36岁的董明珠,能从普通业务员坐上总裁这个位置,与“责任”这个词密切相关。翻开她的第一本书《棋行天下》以及许多媒体的叙述,几个经典的故事都可以看出,对待周边平常事情的不同态度便让人有了高下之分。“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成功的确是通过一点一滴的内心的坚持得来的。
一个耳熟能详的故事是董明珠向安徽经销商要账。当时她还只是一个业务员,面对前任业务员留下的清理欠债的问题,她没有推脱,而是积极追讨。历经40多天,她毫不气馁,甚至带着车堵截对方,终于不仅追回了货物,还略惩戒了对方。
这件事让董明珠脱颖而出,在营销体系中开始受到关注。董明珠认为,权力就是责任。这种理念看起来使其有了诸多无情的行为和观点:不允许自己的亲戚与格力有任何关系;严格约束部下,哪怕是节日客户送的月饼,都要上交公司。她认为管理无大事,每个细节对公司都是大事。这种对自己乃至员工的苛求也许就是她被人称做“走过的路不长草”的原因。但这种强悍的背后,是她对格力这个企业发自内心的热爱与担当。
由此,我们便可以轻易地理解格力何以专门设立一个上千人的零部件筛选工厂,以一种近似愚公的傻子精神维护产品的品质,何以在技术上不断投入巨资,钻研、追踪世界空调技术。这是一种对消费者的根本责任:“我们不希望经常向消费者提供维修服务,这是在打扰消费者。”
我们也可以理解格力何以在对外传播上显得保守、谨慎。尽管对外界所谓的家电产品同质化的说法有些气愤,尽管对手一再通过采取浮夸甚至虚假的宣传而占了一些便宜,格力仍然固守着自己简单的说辞:“好空调,格力造”。其产品宣传方案必须要经技术部门审核,以免出现偏差……这显得与这个浮躁的商业社会格格不入,甚至吃了不少亏,但这是格力对其品牌高度负责的心态使然,其背后,是对自己信念的坚守,尽管它可能是落寞的。
相比之下,中国有太多的企业领导者只会赚钱,甚至为了赚钱,为了做大企业而不择手段,漠视员工、消费者、社会的需求,任由自己的品牌泡沫化……这样的人无法担当起企业家的称号,充其量只是个商人罢了——因此,普遍观之,中国具有企业家精神的人少之又少,但董明珠应该是其中的一个。
董明珠认为,人活着就要为社会作出点贡献,一个企业,更不应该单单为了赚钱而存在,而应该负起其应有的社会责任。可以说,对于社会责任的担当,董明珠从来都是不遗余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