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捡到个不乖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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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但最过份的是,父亲居然要和母亲争夺弟弟的抚养权。因为……那女人一连着生了三个女儿,却没生一个儿子。他需要一个儿子,那女人生不出,只好把歪主意动到弟弟身上来。

若非他给的那一大笔离婚费用,她们跟本无法打赢这场官司。她还清楚的记得当初法官宣布最终判决时,父亲脸上一阵青一陈白的狼狈表情。回想起来,真的好搞笑。

所以从小,她就厌恶等待,也讨厌有钱人。母亲的等待,让她知道,有些事,是不能等待,也不能拖。因为结果往往都只会是个悲剧。

一穿着打扮自认为很帅,头发染成攻彩颜色的男人靠过来,用自认为最性感的姿势靠在吧台上,朝陈佳欣抛了抛媚眼,以最恶心的语气喊道:“嗨!小美眉,怎么一个人在这里喝酒?”

陈佳欣懒得理他,她已经记不清这是第几个上来搭灿的男人了。

“一个人喝酒多无聊,来,小美眉,我陪你喝。酒保,给我来一瓶威士忌。”男人似乎没见到陈佳欣的不耐烦,自顾自地叫了一瓶酒,在她身旁坐了下来。

陈佳欣依旧喝着她的啤酒,看都不看男人一眼。之前也有不死心的男人像他一样,叫酒坐在她的身坐来下,只是酒喝完时,她连看都不看他们一眼。最后只好无趣地摸摸鼻子离开。北贝拍了下她的肩膀,语气中掩不住兴奋,“嗨!佳欣,好巧哦!居然在这里碰到你!”

“贝儿?”或许是因为喝得太多,有点儿醉意。所以陈佳欣不是很确定眼前的女人是不是北贝。

北贝笑容灿烂地望着她,“嗯!好开心,你还记得我!”

“你怎么会来这里?”她不是有男朋友了吗?怎么还会来这种地方?

“来看朋友呀!”说着,很优美地坐到了陈佳欣身旁。

北贝的笑很美,引来了不少男人的围观,让陈佳欣很不自在。“哦!”除这句话,她实在不知该和她说什么。因为她今天的心情实在很糟,只想一醉解千愁。但是她明白,在这种地方,不适宜合醉。虽然很伤心,但是还不至于笨到一个人在酒巴你喝醉。

见她嘴唇的颜色苍白得不行,北贝有些担忧地问:“佳欣,你脸色怎么这么差?是不是遇到了什么事?说出来,看看我能不能帮得上忙!”而且还一个人在酒巴里喝酒。

陈佳欣淡淡地说:“没什么事,只是想喝点酒。”才碰过一次面,俩人还不至于熟得可以交心。现在她只想找个无人的地方帮自己疗伤。

对于陈佳欣爱理不理,北贝也不生气,依旧笑着说道:“佳欣,人生什么事都得往好的方向去想。别让一点点的的挫折就把你打倒,好吗?”看她的样子一定是受了很大的打击,要不然怎么会跑来这里喝闷酒。要不要打电话通知司,让他打电话给柏离忧?

听着她的话,陈佳欣淡淡地朝她笑了笑,道:“谢谢!贝儿,你家里有啤酒吗?”在酒巴里喝酒不安全,但去一个女人家里喝酒,应该没问题了吧?

“呃……没有……”葡萄酒倒是有几瓶,因为司习惯在睡前喝一小杯葡萄酒,以助睡眠,所以特地准备的。

“我想几罐啤酒去你家里喝,可以吗?”她现在住在柏离忧家里,不能喝酒。

北贝一脸歉意地望着她,“对不起,我……”她现在是住在司的家里,不是她的家呀!

“没事,贝儿,拜拜!”陈佳欣站起来拖着微醉的身体拍了下她的肩膀,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贝儿正想叫,可是却有一人比她叫得还快。

“快去拦住那女的,穿白色上衣,黑色裙子的那个。她还没给酒钱……”酒保朝站在外面的服务生叫道。

北贝一听,连忙叫道:“等等,她的酒钱,是多少?我替她给。”说着从粉色的小包包里拿出一张百元大钞,递给酒保,问:“够不够?”

酒保连忙接过钱,找回钱,“够了,谢谢小姐!”妈的,喝两罐啤酒,坐了一个晚上,还得朋友帮忙给钱。

咦!这手机……北贝刚想离开,却瞥见陈佳欣刚刚坐的位置上,有一粉色的手机,拿起看了下,猜这是陈佳欣落下。于是放进包包里,打算明天再还给她。

房间里,地上零零散散地扔着几个罐装的啤酒罐,陈佳欣躺在床上,眼睛红红,头发零乱地盯着房顶的水晶灯出神。

为什么要选择面包?难道他们俩人相处得不好吗?钱不够用吗?为什么一定得要去美国?她的心很小很小,根本就装不下这远的距离。

辰,为什么你要选择面包?眼泪再次从眼眶里流出。

不知哭了多久,直到觉得口有点渴,才从床边的小桌子上抽了几张纸巾将眼泪擦干,顺便瞥了眼小桌子上的台钟,十点五十七分。

拿起放在小桌子上的水杯,拖着醉熏熏的身体打开房门下楼要点水喝喝。却在打开门的时候,听到隔壁房打开门的声音,吓得陈佳欣连忙退了回去。然后约过了一分钟左右,才敢再次打开房门走出来,却经过柏离忧房里的时候,停了下来。

不是她想停下来的,而是她听见了辰的名字。

房里,柏离忧一身黑色丝绸睡衣,半躺在床上,手上还拿着一份报表,望着一脸兴奋的柏俊霍,说:“……还不睡觉?”这么晚跑过来找他,他当然不会相信他是因为害怕一个人睡,所以才跑来找他。

柏俊霍踢掉鞋子,跳上床快速爬到柏离忧身边,甜甜地叫道:“爹地,你好棒耶!直接一道命令,让那个北洛辰叔叔去国外!这样的话,晚上我们又可以吃到妈咪煮的饭,不用每天都只顾着和那个北洛辰约会,而让我们饿肚子了。”这几天都没吃过妈咪煮的饭,都快把他饿死了。不是说没吃饭,而是吃惯了妈咪做的饭,反而吃不惯其他人做的饭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