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汝璈
194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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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汝璈(1904-1973),“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国际大法官,中国着名法学家。江西省南昌人。
1926年获美国斯坦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1928年获美国芝加哥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29年回国后应聘到山西大学法学院任教授。1946年,梅汝璈教授以其在我国法学界的地位及本人的学识,被选定为我国参加“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国际大法官。1946年春天,梅博士受命代表中国出席远东国际军事法庭。1949年全国解放,梅汝璈怀着对共产党的由衷敬仰,由日本回到中国,12月1日,他秘密由香港回到了北京,受到了政务院总理周恩来的热情欢迎。1950,梅汝璈出任新中国的外交顾问。不久又被推选为外交学会常务理事和法学会理事。1954年当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人大法案委员会委员。
他是第三、第四届全国政协委员。1973年,梅汝璈在北京逝世,享年六十九岁。1976年,他的家属遵嘱半他在东京大审判时穿过的法袍和判决书底稿无偿捐献给国家,希望能作为历史的见证警示后人永远不要忘记过去的那段岁月。
1946年3月19日,梅汝璈飞往日本东京。5月3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正式开庭。以后在长达两年半的审叛中,梅汝璈以其渊博的学识和超人的智慧,表现为意志坚定而头脑冷静、推理严谨而逻辑性强,口才雄辩而措辞精当,积极伸张正义,认真维护法律公正,使大家对中国法官刮目相看,博得了众法官与听众的饮佩与赞誉。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共有十一国的法官组成,除中国之外,还有美、英、苏、加、法、新、荷、马、菲和澳大利亚。各国法官聚齐东京后,大家首先关心的是法庭的座位排列顺序。庭长是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指定,由澳大利亚德高望重的法官韦伯担任。庭长当然居中位。庭长左手的第二把交椅属于谁呢?法官们展开热烈讨论。谁都明白,座次表示着该法官所属国在审判中的地位。庭长韦伯想让两位和他亲近的英美派法官坐在他的左右手。中国法官梅汝璈主张按日本投降书签字次序排列。座次的排列论战结果是以梅汝璈取胜而告终。以下辩词即是梅汝璈舌战十四法官的精彩片段。
……
“若论个人之座位,我本不在意。但既然我们代表各自的国家,我还需请示本国政府。”
梅汝璈的头一句就让人吃惊。若法官们各自请示本国政府,何时才能讨论出个眉目来。
望着同事们惊讶的神色,梅汝璈接着说:“另外,我认为,法庭坐次应按日本投降时各受降国的签字顺序最合理。首先,今日系审判日本战犯,中国受日本侵害最烈,而抗战时间最久,付出牺牲最大,因此,有八年浴血奋战历史的中国应排在第二;再者,没有日本的无条件投降,便没有今日的审判,按各受降国的签字顺序排座实属顺理成章。”梅汝璈说到这里略一停顿,微微一笑说,“当然,如果各位同仁不赞成这一办法,我们不妨找个体重测理器来,然后以体重的大小排座。体重者居中,体轻者居旁。”
中国法官的话音未落,各国法官已忍俊不禁。庭长韦伯说:“你的建议很好,但它只适用于拳击比赛。”
博士回答说:“若不以受降国签字顺序排座,那还是按体重排好。这样,即使我被排末位也心安理得,并可以此对我的国家有所效。一旦他们认为我坐在边上不合适,可以调派一名比我肥胖的来替换我呀!”
这回答引起法官们的大笑。笑归笑,庭长韦伯仍末最后拍板。
等到开庭前一天预演时,庭长竟突然宣布入场顺序为美、英、中、苏、法……排梅汝璈立即对这一决定提出抗议,并随即脱去黑色丝质法袍,拒绝登台“彩排”。他义正词严重地指出:“今日预演已有许多记者和电影摄影师在场,一旦明日见报便是既成事实,既然我的建议在同仁中并无很多异议,我请求立即对我的建议进行表决。否则,我只有不参加预演,回国向政府辞职。”
庭长召集法官们表决,预演推迟了半个多小时,入场顺序和法官座位终于按日本投降书各受降国的签字顺序,即美、中、英、苏、加一一排定。
妙语佳言
法庭座次应按日本投降时各爱降国的签字顺序排列最合理。首先,今日系审判日本战犯,中国受日本侵害最烈,而抗战时间最久,付出牺牲最大,因此,有八年浴血抗战历史的中国应排第一;再得,没有日本的无条件投降,便没有今日的审判,按各受降国的签字顺序排座实属顺理成章。
当然,如果各位同仁不赞成这一办法,我们不妨找个体重测量器来,然后以体重的大小排座。体重者居中,体轻者居旁。
论辩技巧
为了民族与国家的尊严,为了维护公平与正义,严惩战犯,向侵略者讨还血债,中国法官梅汝璈一心要争到第二把交椅。当时的中国虽亦号称“世界四强”之一,可国力不强,徒有虚名,要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真正的实现公平与正义,的确很难,该怎么说呢?这是对中国法官梅汝璈的一个极大的挑战与考验。
最终,梅汝璈凭借其渊博的学识和超人的智慧,雄辩的口才,伸张了正义,维护了国家和民族的尊严,博得了众法官与听众的钦佩与赞誉。
综观整个论辩过程,梅汝璈主要运用了直接论证和间接论证的互补方式,使论辩具有无可辩驳的力量。
论辩中,梅汝璈提出:法官座次,中国应排第二。理由一是,“今日系审判日本战犯,中国受日本侵害最烈,而抗战时间最久,付出牺牲最大,因此,有八年浴血抗战历史的中国应排在第二”;理由二是,中国接受日本投降签字排在第二,“没有日本的无条件投降,便没有今日的审判,按各受降国的签字顺序排在第二,“没有日本的无条件投降,便没有今日的审判,按各受降国的签字顺序排座实属顺理成章”。梅汝璈抛出这两条最为过硬的证据,直接论证中国应排在第二。理由三是,若上述方法不行,那么可以体重来排列,“体重者居中,体轻者居旁”,“各国法官忍俊禁”,所以嘻笑,实则把中国不排第二的其他方案都置于荒谬之列。
在论证中,梅汝璈还表示了不达目的的法庭就休想开庭的坚强决心:“否则,我只有不参加预演,回国向政府辞职”,取得了心理优势。他的论辩角度也多层复合:直接论证中国应排在第二(理由一和理由二);反驳其他方案的荒谬性(理由三),因而间接论论“中国应排在第二”。最终,梅汝璈战胜了十国法官,实现了初衷,维护了国家和民族的尊严,也维护了法庭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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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3月19日,梅汝璈飞往日本东京。当天,国内各大报纸纷纷在显着版面,用醒目标题,刊出此重要新闻:清还血债,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官梅汝璈抵东京。在各界人士参加的欢迎宴会上,他慷慨陈词:“我中华民族素来主张以宽恕待人,但为防止将来再有战争狂人出现,对这些战犯必于严惩。非如此,不能稍慰千百万冤死的同胞;非如此,不能求得远东及世界和平。我既爱国人之托,决勉力依法行事,断不使战争元凶逃脱法网!”令在座者无不击掌称快。
1948年4月,历时近两年的庭审终于结束,法庭进入起草判决阶段。经梅汝璈的争取,中国法官负责起草判决书中有关中国的部分。梅汝璈与其助手杨寿林、罗集谊、方福枢等通力合作,在三百余页的初稿上倾注了大量心血。在法庭进入最后的量刑阶段,又一次发生激辩。
尤其是否判处死刑的问题上,意见发生根本分歧。庭长、澳大利亚的韦伯爵士主张将战犯流放到荒岛,印度法官帕尔博士则顽固主张以慈悲为怀,无罪开释全部战犯,而美国法官则仅同意对发动太平洋战争和虐待美军俘虏的战犯们处以死刑……通过争辨表态可以看出,力主死刑的法官居少数,预计投票结果将难以公正。对此,梅与助手们认为,上肥原贤二和松井石根等战犯,双手沾满了中国人民的鲜血,若不能严惩,决无颜再见江东父老,唯蹈海而死,以谢国人。个人之颜面、生死是小事,千百万同胞的血债必须讨还!梅汝璈在法官会议上,根据法庭掌握的大量证据慨然陈词,历数日军侵华的种种罪行,特别是在南京大屠杀中使用各种惨无人道、令人发指的残酷手段犯下的暴行,坚决主张对首恶必须处以死刑,并请各位同仁给予理解和赞同。经过整整一个星期的工作,终于在最后的投票中以六比五的微张多数通过了对东条英机、上肥原贤二、松井石根、广田弘毅、板桓征四郎、武滕章和木村兵太郎七名战犯判处绞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