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绍均是个好男人,不过欠缺调教。这是洪虹出院一星期后得到的结论。
出院前,她跟他约定每天通电话,本想以他孤僻的个性,多半是答应了却没做到;很意外地,他真的每天打,唯一有问题的是,他都是想到才打,所以那手机响的时间就很难控制,第一天是半夜两点,第二天是中午十二点半,第三天是下午四点……
于是洪虹跟他重新约定,每天晚上九点聊电话半小时,否则他会打来说一声:
“我打了。”然后就挂电话。
这男人真的很木头,但又……很真。
她抱着手机缩在被窝里,听他报告一天的行程。他不擅长甜言蜜语,说不来我爱你、思念你之类的情话,在几次冷场后,她便教他说说每天做的事。
乔绍均正说到中午吃了一碗新出的强棒泡面,日式口味,里头还有小鱼干,味道挺赞的。
“这好像是我第十九次听到你拿泡面当饭吃?”她忍不住好奇。“你很喜欢吃泡面吗?”
他迟疑了一下。“泡面很方便。”
“可是泡面没营养,缺乏维生素、矿物质和纤维质。”而且听说以泡面为生的人,死后不必经过特殊处理就是一具木乃伊,永久下腐。
“我有补充综合维他命。”
“慢着,该不会你三餐不是吃泡面,就是吞维他命过活吧?”
“对啊!”
他怎么能够回答得如此理所当然?“你不想活啦?这样吃对身体很伤耶!”她被他打败了。“算了,以后隔一天出来约一次会,我们去外头吃饭,总要让你吃一些正常东西。”
这个好像有点困难,他工作很忙的,“三天一次好不好?”
“也行。那除了吃饭外,还要去逛超市,买些牛奶、水果之类的,放进你家冰箱里。你每天至少要喝五百CC的牛奶,吃三样水果。”
他沉默了。
“不可以嫌麻烦。”她根本不给他拒绝的余地。
“好吧、好吧!”拒绝不了,他只好答应。“九点半,时间到了,那我们明天再说。”他不是讨厌跟她聊天,其实每天找个人说些话,自己的心情有人回应,日常生活也有人关心,这种感觉对他来说挺新奇的。
可惜他不是个会表达的人,一板一眼、一丝不苟,所以每天九点到九点半的电话聊天,一分钟不提前,也一分钟不延后。
也亏得洪虹就喜欢他这种说一不二的个性,所以两人相处愉快。
“说BYE之前先跟你提一声,我明天要去医院复诊,你有空陪我吗?”
“几点?”
“上午十点。”
“没问题。”
“那晚安啦!”她嘟起嘴,调皮地对着视讯手机亲了一下,看见他倏然变红的脸,她嘻嘻笑着挂了电话。
“好肉麻啊!”一把调侃的声音在洪虹背后响起。
“臭婉婉。”洪虹抓起枕头朝妹妹打去。“你怎么可以偷听人家讲电话?”
“每天都是例行性报告,你以为我爱听啊?”洪婉红艳的唇斜撇一下,修长窈窕的身躯挤上洪虹的床。
洪虹看着妹妹玲珑有致的身材,心里好羡慕,看看这胸、这腰,两人明明同年,洪婉就性感得要命,而她却……唉,活生生一副干扁四季豆。
“你来干什么?”捏了捏妹妹的胸,又长大了,她的羡慕快变嫉妒了。
“不要光捏左边,右边也来两下,这样才会大小均匀。”
“你已经够大了,不用再长了。”洪虹怀疑洪婉是存心来气她的。
“才C罩杯而已,我的目标是D。”洪婉挺了挺丰满的胸。“对了,我是来告你一个坏消息,老妈让我明天陪你去复诊。”
“怎么这样?我跟妈说过,有朋友陪我,不用家人陪啊!”
“你那个‘好同学’妈从来没见过,你以为妈老年痴呆,永远不会怀疑?”
洪虹大眼珠转了转。“你要怎样才肯放我和绍均单独约会?”
“一场电影、一桶肯德基全家餐,再加上一盒蛋塔。”
“一桶?你不怕肥死?”
“吃完我去游个两千公尺就不会肥了。”
洪虹瞪她。“你就不要谈恋爱,否则我一定捣蛋。”哀哀怨怨地摸出她扁扁的钱包。“只剩五百块,不够啦!”
“五百就五百。”洪婉向来只有一点点贪心。
眼睁睁看着仅存的钞票被夺,洪虹几乎都快哭了。“拿了钱还不快走?记住,明天不准打扰我和绍均的约会。”
“当然,拿人钱财与人消灾嘛!我是一定守道义的。”洪婉快乐地扬着钞票准备闪人,到了门口,想起什么回过头。“姊,那个乔绍均……好像不止你一个女朋友,你不吃醋?”
“神经。”洪虹又是一个枕头砸过去。“我就是不要他太痴心,万一我怎么样了,我也不想害人一辈子。”
洪婉扁扁嘴。“随便,你高兴就好。”
她明白姊姊是因为身体不好,不想拖累别人,才放任乔绍均跟一堆女人纠缠不清,但她还是替姊姊不值,感情是很私密的,如何能与人分享?
洪婉走后,洪虹再次打开她的3G手机,看着里头储存的乔绍均的照片,光是看着心就软了。
别人哪里知道他的好,看到他有很多女朋友就以为他花心,其实他根本不知道怎么去花心;或者说,他不太会动情。
他答应跟那些女孩子交往,全是因为她们主动要求贴上去的,他拒绝不了,只好接受。
她刚开始跟他交往时不也一样,利用他的愧疚,提出交换条件,于是他答应了。
但她并不后悔做这个选择,想到他日夜照护她的细心体贴,那莽撞的初吻,还有他温暖的怀抱,她只觉得心甜。
她希望他们可以一直这么甜蜜地交往下去,直到她死去;然后他身边的其他女友们会安慰他,让他不至于太难过,那么她就算走了也能心安,会保佑他平安幸福。
.. .. ..
隔天,洪虹和洪婉来到医院门口,乔绍均已经等在那里。
洪虹笑着扑进乔绍均怀里。“这么多天不见,有没有想我?”
他眨了眨眼。“我们每天聊视讯电话,还算没见面吗?”
“隔着电话又摸不到人。”她双手环着他的腰,小脑袋在他胸膛上拱来拱去。
“像这样真切地抱着,你不觉得比较有感觉吗?”
想了一下,他微微用力地搂着她瘦削的肩,是有感觉,心疼疼的,她好像又瘦了。不是听说她家很注意饮食健康吗?怎么也没把她养胖一点?
“也许你说得对。”待会儿得带她去吃些什么营养食品,补一下身体。
洪婉第一次直接亲眼见证乔绍均的“美貌”,倒抽口气,难怪姊姊说他长得比孔吉好看,电影明星可能靠化妆或取镜角度而变得更美,但乔绍均却不经任何修饰,只消看他一眼,心脏都会抽紧。
洪虹跟乔绍均卿卿我我了一会儿,终于想到妹妹还在旁边。
“婉婉,你可以回去了,接下来有绍均陪我。”不必替彼此做介绍了,又不是没在视讯电话中见过,老熟人了。
“你可以更有异性没人性一点没关系。”洪婉横她一眼。“老妈要我盯着你看医生,你想让谁陪我不管,但我要亲眼看到你去挂号,进诊疗室才走。”
“我都到医院了,难道还会偷溜不看医生?”洪虹嘟起嘴,她不喜欢三人行,一点也不浪漫。
“谁知道?老妈也成天说有病要看医生,才不会小病拖成大病,但她每次感冒都偷偷去买感冒药水喝,而你则完全遗传到老妈的个性。”
洪虹一跺脚。“挂号就挂号嘛,有什么了不起?”气鼓鼓地冲进医院里去。
乔绍均被丢在后头,洪婉乘机贴上去。“我们在视讯电话里见过,记得吧?”
“我知道,你是小虹的双胞眙妹妹。”说要验他的货,找人给他阿鲁巴那个,他怎么可能忘记?从视讯电话里就看出她们不像双胞胎,真的亲眼看到了……果然一点儿也不像。
“你跟我姊到几垒了?”洪婉直接切入重点。
乔绍均窒了一下。“我不打棒球。”事实上他对任何球类运动都没兴趣。
洪婉感觉头顶有一群乌鸦飞过,十八岁和三十六岁,果然有代沟。
“算了,我直接说吧,我知道你除了我姊之外还有其他女朋友,个人是不欣赏劈腿的男人啦!不过我姊说你并不花心,只是不懂得拒绝别人,你的女朋友们都是名义上的,并未实质交往,我姑且相信。可你也晓得,世道不好,很多怪病流行,请你记得做好安全措施,别拖累我姊。这第一次嘛,做妹妹的我义务帮忙,喏,记得用啊!”她送给他一盒保险套。
乔绍均呆呆地看着硬被塞进手中的粉色盒子,一分钟后,面无表情地说:“对不起,个人对于繁殖性行为并没有太大的兴趣,所以这个东西我用不到,还给你。”
洪婉彻底呆掉。
“喂,我挂好号了。”那边,洪虹对着他们招手。
乔绍均将保险套硬塞回洪婉手中,然后追上洪虹。
她一张小脸笑得像颗灿烂的小太阳。“绍均,你看,我运气不错耶!十二号,应该很快就可以轮到,等看完医生,时间早的话,我们先去吃饭,吃完饭去看电影。”
她始终记得他没进过电影院,虽然在家看影碟很轻松,但在电影院看着大银幕也别有一番震撼感;什么事都要去试一下,这人生才有滋味。
“你很喜欢看电影?”
“普通。”
“那为什么念念不忘看电影?”
“因为每对情侣都会去吃饭、逛街、看电影啊!我们当然也不能例外。”
原来是交往规则啊!他了解了。
两人就这么一边走、一边聊着,彻底遗忘了洪婉。反正她也长大了,醒过神来会自己回家。
.. .. ..
乔绍均和洪虹坐在心脏科的候诊室里等着,灯号才跳到三号。
听说今天医生去外地开会,门诊延后,十点才开始,医院早有告示出来,门诊单上都有印,就洪虹这小迷糊没注意到,还以为自己好运,挂到了前面的号码。
“早知道这样,出院前就请医生先帮我预约了。”医生的行程医生自己知道,绝不会出这种岔子。
洪虹是老病患,知道有时预约挂到的号码反而会比现场抢来得后面,尤其是名医,事先预约者众,还不如直接到医院柜台挂号。
她看过单数排到一百多,双数只有五十几的,差别爆大。不过这回她聪明反被聪明误了。
“没关系啦!十二号很前面,中午以前应该可以看到,赶得及吃饭的。”乔绍均安慰她。
“但可能要等一个多小时耶!”她最讨厌等待了,好浪费生命。
“还是要去三楼的咖啡厅坐坐?看个报纸、杂志,时间很快过去。”
“你都不会不耐烦吗?”
“都已经是事实了,就接受它。”他向来如此。
“你好厉害喔!”人生经验果然有差,她不禁有些崇拜他,拉住他的手臂,小脸在上头磨蹭两下,心口又发甜。
她有点像小猫,瘦巴巴,爱黏人,没有心机;每次她一撒娇,他就想摸摸她的头,给她一个拥抱。
他自己都没发觉,搂着她的时候,他唇角的线条是往上的,不再如平常地紧抿。
“那走吧!”他拉着她起身。
“去咖啡厅前先去一下便利商店,我去挑本Puppy。”
“什么东西?”
“言情小小说啦!我不喜欢看报纸和杂志,都是坏消息,贪污、杀人、放火,看得人心情好差,不如看小说。”
“呃……也有财经和汽车杂志啊!不见得所有刊物都只刊坏消息吧?”
“那个我又看不懂。”她撇撇嘴。“言情小说就不一样了,有很好笑的,也有很感动的,我都喜欢。”
“你这么爱看言情小说,会不会把自己带入小说里?”他也不是那么无知,完全不晓得现在的爱情小说和爱情剧都在演些什么。但看是一回事,若有女人要求他做到剧中男主角那般殷勤体贴、痴心不悔……杀了他比较快。
她睨着他。“你好像很紧张?”
“我永远都不可能成为一个完美的男主角。”
原来他在担心这个。她抱着肚子笑得直不起腰。“哈哈哈……你放心好了,我绝……绝不会要求你训练出邪肆的手指、脚趾和舌头的。”
“什么东西啊?”
“就是……哈哈哈……用你那些部位做爱做的事……”
他感觉头顶上乌鸦飞过。“那种事根本不可能做到嘛!”
“嘻嘻,你别担心,我才不会把现实跟小说搞混呢!”所以她不要求他跟其他女朋友分手,只爱她一人啊!在小说里,这也许很感人,但在现实中,这叫残忍,
若她有个万一,岂非伤透他的心?
“绍均。”她用力握住他的手。“我只要你跟我在一起的时候是爱着我的,这就够了。其他时间,在我看不到的地方,我不在乎。”这样,哪一天她走了,他也不会太难过。这辈子他受了太多苦,余生应该快乐一点,她也只愿他开心。
他觉得有什么地方怪怪的,又说不出个所以然,默默地被她拉着走到便利商店。
“绍均。”一个熟悉的声音在他们背后响起。
乔绍均回过头。“阿铃。”他的女朋友之一,曾经说过要跟他分手,却还是持续打电话给他,他也不知道她到底是什么想法,问她,她又只会说:我的心思你难道不懂?
乔缙均见鬼才会知道别人的心事,他又不会读心术。
于是他与阿铃就这么暧昧不清地持续交往下去了。
“好巧,这位是?”阿铃走过来,三十岁的她,正是成熟妩媚的年纪,举手投足尽是风情。
“洪虹。”乔绍均帮她们做介绍。“小虹,她是阿铃。”
“你好。”洪虹的声音很小,头低低的,握着乔绍均手臂的纤指微微颤抖。
“不舒服吗?”乔绍均发现了洪虹的不对劲。
洪虹摇头,不再说话。
阿铃对着洪虹一笑,藕臂搭上乔绍均的肩膀。“不请我喝个饮料?”
“你想喝什么?”乔绍均问。
阿铃脚一滑,手臂同时也离开了他的肩膀。“你问我?”她不知道他现在被洪虹训练得很好,已经懂得尊重女性的选择了。
乔绍均点头。“你不说,我怎么知道你想喝什么?”
阿铃呆了一下,下意识地回答:“汽水好了。”
“我去拿吧!”洪虹突然放开乔绍均的手跑了。
“小虹……”乔绍均看着洪虹的背影,总感觉那上头笼罩了一层悲伤的气息。
她怎么了?刚才还好好的。
他的视线一直追着洪虹跑。
阿铃觉得很不可思议,从来不在乎别人的乔绍均什么时候会注意一个女孩子了?
难道他找到了他的真命天女?
洪虹帮阿铃买了一瓶黑松沙士,乔绍均的是西雅图咖啡,她自己则选了鲜奶。
在将沙土给阿铃的时候,洪虹不自觉地摇动了一下瓶身,完全是下意识的,她的手就是自发性地动了。
等洪虹的神思转回来,她才发现自己干下一件蠢事。
为什么要用这样幼稚的手段整阿铃?因为阿铃是乔绍均的女朋友之一,所以她吃醋吗?但她没有资格去在乎啊!她还跟乔绍均说过,要跟女朋友们保持良好关系。
但真的亲眼看到他其他女朋友,她还是忍不住心痛。
咬着唇,她眼眶已经热起来。
乔绍均察觉洪虹越来越不对劲,有点紧张。“小虹,你没事吧?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阿铃瞠圆了眼,乔绍均会关心别人耶!他是不是被外星人附身了?
“绍均,有没有时间聊两句?”阿铃问。
“我……”乔缙均想拒绝,因为他要陪洪虹,他不放心这么不对劲的她。
洪虹却主动开口:“你们聊吧!我回候诊室。”说完,她转身就跑了。
“小虹!”乔绍均皱起了眉头。“阿铃,你有什么事吗?”她快快说完,他好去找洪虹。
“我只是想问你待会儿有没有空,—起吃顿饭?”对于乔绍均,阿铃还是心有依恋的。他虽然不浪漫,但要人才有人才、要钱财有钱财,个性又老实,绝对是个值得托付终生的良人。
“我已经有约了。”如果只是这种小事,他没兴趣听,要赶着找洪虹去了。
“是跟刚才那个小女孩?”
“对。”
“她也是你的女朋友?”
“对。”
“你不是一向讨厌独占欲强的女人,怎么会跟一个嫉妒心这么强的人交往?”
“小虹嫉妒心强吗?”很抱歉,他从来没发现。
“你没看见她刚才给我沙士的时候,手用力摇了下瓶子,如果我现在将沙土打开,保证出糗。”
乔绍均低下头思索着洪虹的不对劲,确实是从阿铃出现后才有的,原来她是吃醋了,难怪一脸要哭不哭的,眼眶都红了。
思及她眼角闪烁的水光,他胸口一阵闷,她不开心应该告诉他的,因为他不擅长猜测,让他徒望她的悲伤却无计可施,那种感觉很可怕,像踩上结冰的湖面,却突然听见冰层裂开的声音。
满脑子挥不去洪虹含泪的眼,他不舒服极了,他们说过要彼此坦诚的。
“阿铃。”良久,他深吸口气望着对面的女人。“我们分手吧!”
阿铃吓得差点握不住手中的沙士。“为什么?”
“我不想让小虹不开心。”他的回答就跟他的个性一样直接。
原来他真的找到他的真命天女了。
阿钤张大嘴,不知道该说什么,她认识乔绍均在先,每天打电话给他,殷勤问候,却还是得不到他的爱。望着他跑走的背影,她知道他去找那个叫洪虹的女孩了,她想哭,明知道爱不爱一个人没有道理可循,她还是想问一句,为什么他不喜欢她?她对他是真心的,虽然她没有明明白白对他说过“爱”那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