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浪漫青春天才王子:他的恶作剧之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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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N市。

N大的宿舍楼里,两个女生的空间,一点也不拥挤,温馨而舒适。

2月4号,春天的气息渐渐浓了起来,却依旧很寒冷。

“小洁,你的工作找得怎么样了?”一个女生道。

“嗯,找好了,他们说让我情人节那天上班,真是奇怪。”另一个女生整理着桌子道。

“啊?那不正好是你的生日吗?恭喜恭喜啊!唉,小洁,跟你在一起真是被打击得够呛,大学提前一年毕业,现在又要研究生毕业了,我的天,真不愧是天才少女!”女生无奈地捧着咖啡杯喝着,一边随口说道,却没有发现她的脸色变了变。

天才少女吗?

这个词,似乎很多年没有听到了呢!

是啊,已经三年多了!

她在属于自己的电脑桌前坐下,却并没有像往常一样打开电脑,而是翻开了一本精致的日记本。

“呼,又写日记啊!这么多年了,也只有你才可以坚持下来!我下去给你买饭,总是不记得吃饭!胃跟着你真是倒霉!”女生无奈道。

“恩,知道了,林姐姐,你可真是啰嗦!”余洁嗔了一句,朝她做了一个鬼脸。

“哼,还说我!你这丫头,就抱着那些大斑点狗当饭吃吧!”林溪园啐道,打开宿舍门走了出去。

余洁这才收敛了笑容,看向床上那几个大大的斑点狗,几乎占据了她的半张床,俯身提笔写道:

“又一年,又三年,又是一个世纪的长度,今天又到了你的生日,似乎我总来不及跟你一起过生日,你也似乎忘记了我的生日了吧。

十天,你说,我们的生日相差十天,每次你的生日一到,我便在想,是不是今年你会回来呢?回来给我放一盏孔明灯,再给我送来一个大大的斑点狗,至于玫瑰花,如果有,我也会不嫌弃地收下的!是不是觉得我太贪心了呢?

其实,你不知道,送来的玫瑰花太多太多,我都没有收罢了,难道你以为我真的没人追吗?溪园有男朋友了,明雅、叶琣都有了,连金希都快要结婚了,你怎么还不回来呢?难道真的打算这样一走了之吗?别忘了,你还欠我一个交代啊,那样的不辞而别,如果你不说清楚,我可是不会原谅你的哦!

三年多了,我总是在想,美国是不是真的很美,美到你忘记了回来呢?其实我本质上是不喜欢美国的,你知道我最喜欢什么吧,中国古典文学,去美国干什么呢?虽然,我不只一次地想过要去找你,可是,你忘了,我是大路痴啊,怎么可能找得到你?我承认我太被动,可是,那还不是因为被你宠坏了吗?

如果这个情人节,你再不出现的话,我就要翻脸了哦!那时,就算你拿着斑点狗,变着腔调学狗叫来哄我也没有用,虽然我会看着它很垂涎三尺的样子,但是绝对不会那么容易原谅你。你不信吗?那就试试好了!

N市是我最喜欢的城市,曾经跟你说过的,所以我就来了。或许我太高估你的智商了吧,大笨蛋,你也许都不会知道我在这里吧?你在美国啊,怎么会知道?

好吧,三年了,等也等了,你可要赔我的大好光阴……

其实,想你回来,只因为,我想你了……

你看,对你的想念,我都已经写了满满地好几本了呢?一个字一个字的写上去,你难道都不知道我很怕冷的吗?手到了冬天就冷冰冰的,一丝温度都没有。

对了,还要告诉你一件事情,以前新林的四小天王我全都认识,现在我又认识了四大天王里的一个学长了,他对我很好哦,准备情人节请我去看电影,人家已经请了一年多了,你说,我该找什么样的理由来拒绝呢?

好吧,你不生气,你也不吃醋,美国果然很好,把你的脾气都改了啊,要是回来了,是不是就不再是那个我认识的你了呢?

我有点担心,可是,却仍旧满怀希望,这信心啊,不知道是对你,还是对我……

我有点想你了……生日快乐……阿奕……”

合上日记本,看向窗外,从南到北,已经过了三年了啊!为什么他始终毫无音讯呢?

她,有些期盼情人节了,较之期盼更深的,是害怕……

2月14日。

情人节。

今天很重要,是她上班的第一天啊,也似乎是一年里最最期盼又最最不愿意去面对的一天,总之,这一天,很矛盾。过了今天,她便23岁了,似乎越来越老了呢!

一身长款的黑色大衣,将她的人整个包裹起来,三年了,她依旧很怕冷,依旧会在冬天甚至初春时穿得像个北极熊,却没有人再附在她耳边说,我很喜欢北极熊呢!习惯真是个坏东西,她现在居然爱上了黑色。

从N大出来之后,往南一直走着,她花了几天的时间才弄清楚了去她的公司——捷氏的路,原来,她仍旧是个大路痴!这个城市,虽然已经住了接近两年,可是她依旧会迷路,却没有人再对她说,我陪你啊,要是你找不到回家的路该怎么办?

原来,自己是如此需要被保护,可惜,那个人他不在。

今天她起得很早,却不愿意坐车,只是这样一步一步走着,昨晚根本就没有睡着,走路让自己清醒一点也好,这个情人节,又是失望的吧?

街上花店前面排了好长好长的队,男人们在乐此不疲地等候着,即使脸被冻得通红,几乎有些哆嗦的感觉,但想着或看着自己身边的女友时,便甜蜜地笑了……

恋爱中的男女啊,总是不知苦为何滋味!

情人节送到她手中的花太多了,却没有一束是她想要的,只是知道寂寞了,很寂寞,在这一天里,尤其感到寂寞。《爱上水瓶座》拖了很久,终于要完结了,水若的归宿却仍旧是个难题……

她微微仰起头,任冷风吹在她的脸上,任长长的头发飞舞,依旧是她喜欢的直发,只是已经长得很长了,却没有人亲吻着她的发顶,霸道地对她说,这么好看这么软的头发,以后就只有我能摸……

接近捷氏的大楼,一块大大的广告牌远远地就可以看见了,广告牌的设计很婉约,一对时尚的男女手挽着手,眉眼间似是有着无限的愁绪,仔细看才发现,那挽着的手居然是隔着什么的,薄薄的一层,无法触及的感觉。

“捷氏——为了忘却的纪念”。

这就是余洁为什么选择这家公司的原因了,一来工作方面是文案设计,可以继续她的文字梦想,二来,也是因为这个名字,这句话……

听说捷氏和全国著名的凌氏集团关系很深,这样的话,在捷氏上班似乎也是不错的选择,难怪溪园会羡慕她找的工作很好。

只要转过街角的那家花店,就会看到捷氏的大楼了,之所以记住了那家花店,也是因为名字——“等”……

似乎水瓶女总是这样感性和理性的特征交叉着出现,时不时因为一个眼神、一个动作而瞬间喜欢上某个事物、某个人。

她想了想,好像确实是这样呢!微笑着抬起头来,却猛地像是被人点了穴道般动弹不得……

街对面的花店前……

黑色的大衣。

高大挺拔的背影。

三年多,一千多个日日夜夜,在头脑里挥之不去的身影,走了又回,来了又去……多少次,她想要去追,却被那无边无际的大洋阻挡的身影……

如今,近在眼前。

只要她跨出一步就可以抓住!

段奕,你真的回来了吗?真的来找我了吗?可是,为什么你都没有看见我呢?

不管了!

不管是梦是醒,不管什么矜持什么自尊什么面子,通通都不管了!她只想放任着思念的潮水将自己带到他的身边,所以……

她便那样做了……

刚刚跨出半步,脚尖甚至还没有点地,却生生逼着自己收了回去……全身止不住地颤抖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