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犯罪客体研究——违法性的中国语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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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后记

2001年下半年,我考入武汉大学法学院,在恩师李希慧教授的指导下攻读刑法专业博士学位。入校后,就博士论文的选题我多次向李老师请教,李老师经过深思熟虑,最后决定以《犯罪客体研究》作为我的博士论文题目。从着手写作到初稿出炉,历时逾半年。初稿呈交后,恩师不畏辛劳,认真批阅,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特别是在审阅我的论文后,又与我当面详谈数小时,对于所发现的文中的每一个细小的错误,都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指正。恩师治学严谨,思虑周密,不但于本书惠助良多,于我今后的治学都将有深远的影响。

3年以来,恩师在学业上对我非常关照。无论是我发表的文章,还是出版的专著,恩师都不顾公务的繁忙,悉心指导。当我身心疲惫,丧失信心之际,恩师总是对我循循诱导,鼓励嘉勉。对于我的粗疏和缺失,恩师却能以非常旷达之心予以包容。恩师之栽培,学生没齿难忘!

在论文写作的过程中,还得到了马克昌教授、刘明祥教授、莫洪宪教授、林亚刚教授、许发民教授、刘艳红教授的指教。在论文写作遇到困难之时,许发民教授总是耐心地为我答疑解惑,给我许多启迪和建议。华侨大学图书馆信息部工程师唐崇忻先生在收集资料方面提供了大量的帮助。我的同事刘英师妹对于本文的完成也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同门师妹廖梅在论文的打印校对过程中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我的朋友汤迪高先生、陈红霞女士、鲁锦寰先生、龚桂明先生、杨峰博士、黄明儒博士、张洪涛博士在工作、生活或学业上给我很多关照,在精神上给我极大支持。董邦俊、杨彩霞、张勇、贾济东、王明星、陈旭文、李兰英、赵慧、赵相如、谢雄伟、李秋高等多位同窗,在我就学期间也给予了我帮助。此外,我所工作的华侨大学法学院对我一直非常关爱。院长邹立刚教授、院总支书记郑黎老师、副院长汤玉枢副教授、戴仲川副教授,努力为我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在生活上也给予了我无微不至的照顾。我得以顺利地完成学业,与他们对我的理解和支持是分不开的。为了我的工作和学业,我的夫人卢艳女士无怨无悔地承担了所有的家务。对于所有关心和帮助过我的人们,我想致以深深的敬意和诚挚的感谢,真诚地祝福他们!

在我的博士论文即将出版之际,正值马克昌先生80大寿之年。马先生是我最尊敬的刑法学界老前辈,先生的每一部论著,对我来说或是思想的启蒙,或是灵魂的激荡。可以说,我的刑法学根基的形成,是阅读和学习先生作品的结果。先生的道德人品和大家风范,一直激励着我。尤其令我倍受鼓舞的是,先生在77岁高龄之际,推出极有影响力的、长达80万字的个人专著《比较刑法学》,此诚法学界罕有之事。我等正值青壮年,是精力和创作欲望非常旺盛的时期,却未有先生之敬业和勤勉,每每念及于此,心中都有挥之不去的愧疚。在毕业离校时,先生反复告诫我们,在做好学问的同时,要做一个有责任感、有操守的人。先生对弟子们的关爱,是克服困难的动力,是催人奋进的源泉,当永远铭记在心!

在论文出版过程中,武汉大学出版社编辑江溯先生以非常负责的态度审校了书稿,付出了辛勤的劳动,特此致谢。

童伟华

谨识于华侨大学南区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