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新年许良愿(东方假日酒店系列之元旦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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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四章 一个人的煎熬

平安夜,大街小巷都被欢乐的气氛填满,圣诞歌不绝于耳,迎面而来的,全是欢笑与喜悦。

伫立在街头,谭牧年只感到刺骨的寒风,只看到阴云密布的夜空。

等待结果的过程,如此漫长。

生的希望,和死的绝望,并存于心。

“牧年,为了确保不出错,还请你耐心等待。我们还需要罗锦素的指纹、血液进行对比,我正在想办法获取,最终报告出来后,我一定第一时间发给你。”

这是之前他催促魏聚尘时得到的答复。

可是,他已等了三天。这三天,漫长得仿佛是三十年。等待令人苍老,洗濑时,他几乎不敢看镜中自己的脸。

有家私房菜的生意,一如往常,不愠不火。

有家私房菜的老板,一如往常,悠闲从容。

这一切的心理动荡,似乎只属于他谭牧年一个人。

坐进车,他再次取出装有调查报告的档案袋。

这些袋子,隔两天就会多一份,他要求魏聚尘只要获得任何新情况都要第一时间向他提供副本。

所有的袋子加起来,林林总总大大小小,怎么也有十几份。每一份,他都细心地读,读的过程,就像是在温习欢欢的成长,不时会勾起他的回忆。

人的记忆,很奇怪。快乐的记忆,总是容易淡忘。不快乐的,总是很容易被唤起。但,这说的是通常情况。对于一个已失去的人,记得最多的,反而是那些最快乐的事。至于当时的不快乐,如今想起,只觉奇怪,奇怪当时怎么会为了这样那样的小事让自己也让对方不快乐。其实,只要有你,不快乐也能转化为快乐,快乐则会升级为更快乐。只要有你,除你之外的任何事,都微不足道,只要有你。可惜,这样的领悟,往往在失去后才产生。只恨产生得太晚,醒悟得太迟。如果,连修复弥补的机会也没有,除了追悔莫及,余下的就是痛心疾首。

取出最新得到的袋子,打开后,一本书掉了出来。

书名是《深闺怨妇的美食日记》,作者:清欢。

书皮上有张便贴条,上面印着一句话——

“小蝌蚪:很喜欢博主的文和菜,感觉你的风格很像多年前读过的一本菜谱《深闺怨妇的美食日记》,请问,清欢是你的笔名吗?有句诗说,人间有味是清欢,我很喜欢这句话,恰好博主是做菜的,于是想把这句诗送给你,祝你能做出更多更好的美味造福如我之流的饕餮。”

“备注:此段话来自某网站对罗锦素的在线访谈,在与网友交流的部分,这位小蝌蚪的话引起我的注意,于是搜来此书,或许你会感兴趣。”

看到“清欢”这两个字,再看到“人间有味是清欢”这句诗,谭牧年的心再次刺痛。

“牧年,牧年,你就是牧年?你的名字是放牧年华的意思吗?”

“你是谁?”

“我是你新搬来的邻居,我叫何清欢,我的名字取自‘人间有味是清欢’,看,这是我妈妈为我定制的玉镯,上面还刻有这首诗呢。”

纤细的手腕伸过来,一只莹润的玉镯伸到他面前。果然,在玉镯的内侧,刻着七个楷体小字,人间有味是清欢。

那是欢欢最珍爱的饰品,从十五岁一直戴着,连睡觉洗澡都不曾摘下。

可是,就是这最珍爱最小心呵护的饰品,却在那起车祸中被烧黑了半截,再也恢复不了先前的莹润。

欢欢,如果车祸中死的人不是你,你却用玉镯来混淆我的判断,到底有多恨,让你如此待我?

捂着胸口,谭牧年闭上眼,任撕裂似的疼痛慢慢消退。

这样的疼痛,每每在念到“欢欢”时被造访。一天若是不疼上几回,他反而觉得不习惯。

能这样痛,很好。

翻开书,编者按里写着:“与其说这是一本菜谱,不如说是一场挽救婚姻大作战。九十九天,九十九道菜,能不能挽回男人的心,其实,并不是女人说了算。婚姻素来是两个人的事,单向的努力只能是一个巴掌拍不响。在这里,为文中男人感到惋惜的同时,我也不禁反思,对婚姻,男人到底能做什么,能做多少?此书在出版过程中,我曾多次与作者联系,一直未果。希望她一切安好,希望她能将他从心底彻底移开,希望她开始全新的生活,希望她在未来遇到更好的男人,从此拥有幸福快乐。清欢,若是某一天,您见到此书,请务必与我联系。”

……

第一道菜:我爱你,刻骨铭心。

圣经上说,女人是用男人身上的一根肋骨变成。

当时,我把这句话说给你听,你说,你就是我缺失的那根肋骨。

原本,我是打算把这句话好好批判一番,结果,所有的言论在你这句情话里全都消失不见。

我爱你,刻骨铭心。

虽然结婚以后发生了太多事情,可是,丝毫不能磨损我爱你的心。

但,曾几何起,我们之间,变得如此疏离而冷淡。

昨天,你睡在客房。就连宝宝出生时,你也要挤着和我一起睡,现在,你却主动睡到了客房。

你知道吗,当我在客房找到你的时候,我是什么心情?

我们的婚姻,真的走到分床这一步了吗?接下来,会不会就是分居?

我不敢往下想,只能自我安慰,我是你的肋骨,是你的一部分,你怎么舍得丢下我?

你曾对我说,坐以待毙,只会加速死亡。

所以,我给自己一个约定,一个九十九天的约定。

每天,我会为你做道菜,直到第九十九天的宣判来临。

这第一道菜,就叫,我爱你,刻骨铭心。

椒香排骨+心形牛扒。

……

读完这一篇,谭牧年捂着眼,久久无法平静。

如果一开始还有怀疑,那么读到这里,他已确信,这个清欢,就是他的欢欢。

“你就是我缺失的肋骨。”

说这话时,他二十,欢欢十七。他刻意说得很淡然,当时的她,一愕之后,脸很快就变成了可爱的红苹果,嘴一嘟,转开脸,“骗人。”

他直接托过她下巴,吻上她嘟起的嘴,用实际行动告诉她,他所言非虚。

那是他第一次吻她,是他的,也是她的,初吻。

是啊,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疏离而冷淡?

或者该说,一直以来,他都习惯在她面前刻意地表现出超脱的淡然,与其说是性格使然,不如说是见鬼的大男人主义。没想到他的淡然,会让她生出不安全感。欢欢,我爱你,并不比你爱我要少,甚至更多。也许正是因为更多,所以才故意不过多流露。

欢欢,你可知道,在我心里,始终藏着一个秘密,那个该死的秘密像座沉重的大山压着我,使得我无法坦然面对你,为了逃避,我一次次晚归,我以为通过我的努力顺利解决那个秘密之后,我就能恢复之前与你平等的姿态,哪曾想,你给我的时间,只有,九十九天。

凌晨两点,悠世阁,19B。

打开门,室内一片漆黑,要过好一会儿,才能适应眼前的黑暗。

他没有开灯,脱了鞋,像猫一样,无声无息地走向卧室,轻轻推开门,不发出半点声响。

床上,有一个微微隆起的暗影。

朝暗影靠近时,他听到她细微的呼吸。

他摸到她的头发,取出剪刀,剪下几根。

又从被子里拉出她的手,印下指纹。

她的指尖冰凉,在被他温暖的手握住时,她翻了个身,嘴里咕哝一声,将他的手拉到颊下,枕住。

怕她醒来,他僵立不动,掌心传来她肌肤的触感,微微的暖,软软。

良久,他悄悄抽出手,取出取血针,在她指腹快速扎一下。

“嗯”一声,她手指一抽,眼看就要醒来。

他迅速拿手帕在她指上一摁,停留数秒,而后收进口袋。

然后,他在黑暗中对上她的眼睛。

“谁?!”

一骨碌爬起来,罗锦素惊魂未定。

被当场逮获的谭牧年很镇定,怕吓着她,他即时开口:“是我。”

明显地,她放松下来,似乎只要进来的人是他,就没什么好怕。

然后,她朝他伸出手,“把钥匙还我。”

他身子没动,眼睛盯着她的指腹,在确认上面没有血渗出后,抬脚走人。

“下次再说。”

下次,他还想有下次!

罗锦素一听,迅速跳下床,张开双臂拦住他的去路。

“不准走!”

“哦。”某人听话地顿脚,“又想让我留下来陪你吗?”

“呃?”一时反应不过来,罗锦素愣了一下,脸开始不受控制地发红发烫,“我,我,才不是,我是要你把钥匙还我。”

“我说了,下次再说。”好像她是听不懂大人话的小孩儿,他很有耐心地重复。

她张着双臂,举也不是,放也不是,懊恼着自己为什么这么没出息,明明是自己的家啊,为什么却表现得好像他才是主人?

“乖乖上床睡觉。”他道,“不要光脚踩地板。”

“哦。”经他提醒,地板好像真有点凉,蜷了蜷脚趾,她放下手臂,“你来干什么?”

明明该是质问,出声后才发现,语气很不对。这种语气,很像是吵架后男方来求和,女方明明很期待他的出现,却偏偏为了面子耍脾气,你来干什么?

“你不让我在门口抽烟,我就进来了。”他的回答很冠冕堂皇,就好像是她逼他不得不进来一样。

不可思议地瞪着他,可惜光线太暗,她瞧不清他的表情。

“我家不是吸烟区。”她叫。

“所以,我没有吸。”他答。

“那你进来干什么?”似抓到他的小辫子,她问得更大声,哼,前后矛盾,不攻自破。

他轻笑,笑声在黑暗里,有一种亲昵的暧昧。

“快去睡,我马上走。”

走出卧室,他毫不意外地听到她气急的跺脚声。

这种孩子气的天真,真是,令人怀念。

“明天开始,你去B市担任分公司副总经理。”

听到这个调令,林星悲哀地发现,自己先前的担忧终于实现,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

“太突然了,我一点心理准备也没有,并且,以我现在的水平,我没有信心坐到副总的位置。”她试图拖延时间。

谭牧年睇她一眼,“没什么可准备的,你的家乡就是B市,我想你会很快适应。至于要不要坐副总的位置,我相信自己的判断。”

“那,能不能过完元旦再去?在这个城市呆了这么多年,有不少朋友需要告别,我想多一些时间。”找着理由,林星越发为自己感到悲哀。为什么,他这么急于把她遣走?是为了罗锦素吗?他要追求罗锦素,所以不再需要她这个幌子?对她来说,能在他身边多呆一天,也是好的。她从来都不想要什么升职,如果可以,她愿意一直一直当他的助理。可这种心情,怎么能说,一说出口,就无法挽回,到时候,她恐怕会被直接要求请辞。

无视她眸中闪烁的泪光,谭牧年低下头,“元月三号去报到。”

“谢谢。”

当办公室的门合拢,谭牧年的视线转到手下摊开的书。

……

第五十八道菜:不辞冰雪为卿热。

我们已经有好几天没有碰面。

他回来时,我已睡着。我醒来时,他已离开。

这个家,对他来说,越来越像一个旅馆。

我们两个人,就像两条射线,越走越远,距离也越来越宽,这样的关系比两条没有交集的平行线还要糟糕。

我该做点什么呢?

从早上起床,我就在思考这个问题。

电视里正在播一出韩剧,小女生为心爱的男生做爱心便当,寿司卷,一个一个,袖珍可爱。两个人抱着饭盒坐在槐花树下,你喂我一口,我喂你一口,男生笑声朗朗,女生裙角飞扬,很美,很美。

这样的事,我也曾为他做过。

那是我第一次去他的学校,大学的校园对当时仍是高中生的我来说,格外新鲜好奇。我抱着饭盒,一路打听,来到社团中心,一心想要给他一个惊喜。

一位热心的学长带着我,推开一道门,门内是十几名正在排练的学生,那位学长大咧咧地叫:“牧年,你的小女友给你送饭来啦。”

此话一出,所有人都望向门口,我被学长推进门,在众目睽睽下,手足无措。

然后,他从人群中走来,漂亮的凤眼一直看着我,在一片起哄声中,他拉住我的手,目光灼灼。

生平第一次,我体味到幸福。

也许,将事件重演,幸福会再次降临。

我像又回到情窦初开的时候,虔诚地准备一份爱心便当。

窗外,天阴沉沉的,好像要下雨。一边做着便当,我一边幻想,当我捧着热呼呼的便当出现在他面前,他将会多么欣喜。

出门时,雨淅淅沥沥落下来,我是多么快乐,以至于连这样的雨都觉得别有一番浪漫。

但是,也因为这场雨,我与他错过。

堵车堵了好长时间,当我到达公司,前台说他出去吃饭了,大概半个小时后会回来。

坐在大厅里,望着外面渐大的雨势,我坏心地想,最好那家餐厅饭菜不佳,没有胃口的他就能留出一点空间来享用我为他做的便当。

不知坐了多久,大厅里来往的人在经过时都会朝我看一眼,虽然万分不自在,可是一想到此行目的,一切都变得可以忍耐。

终于,他出现了。

站起身时,我看到他身边有另一个女人。

他撑着一把大伞,两个人从雨中走来,画面很美,我突然想起一个词,风雨同舟。

有多久,我们没有同撑一把伞共走一段路?

胡思乱想着,他已走进大厅,收了伞,并没发现我的存在。

他身边的女人帮他拍了拍后背的水渍,接过他手中的伞,轻笑着不知在说什么。

然后,我听到前台说:“谭总,有位小姐找你,等了你一中午了。林助理,这里有几封信,你顺便带上去吧。”

那个时候,仿佛是在一瞬间,我的耳朵似被堵住了,能听到声音,声音却又似从千里外飘来。

“哦,是谁?”

当他终于注意到我,我看到他眼中的惊讶,是的,只有惊讶,没有喜悦。

“你怎么来了?”他问。

这时,那位叫林助理的女人也走了过来,“牧年,需要我接待吗?”

在她眼中,也许我只是个闲杂人等,不需要动用总裁亲自会见。

他挥了挥手,对她说:“你先上去,把下午开会的资料准备一下,我马上就来。”

那个女人临走前深深看了我一眼,那一眼让我觉得,我好像一个第三者,突然闯入到别人的世界。

眼泪,突然就涌入眼眶,不想被他发现,我转过身。

“有事吗?”他又问。

听到这个问句,眼泪差点就落下。

我们两个人已经到了只能有事才可以相见的地步吗?

“没事,只是路过,顺便进来休息一下。”我努力不让声音露出哽咽,可是,好难。

“下雨了,不要到处乱逛,早点回家。我还有会要开,你自己叫辆出租车。”

“好。”我应。

不敢看他,怕一对上他的眼睛,我的眼泪就会掉。他已这样厌烦我,我怎么能让他再讨厌我。

出了公司,行驶过来的出租车里都有人,等了好久,风吹在脸上,生生的疼。手里的便当,冷冰冰的,手指发麻,我却不舍得扔。

不辞冰雪为卿热,这是我为便当取的名。但在那一刻,我却想到了后面一句,无奈尘缘容易绝。

泪流满面。

……

掩着眼,一滴泪落在纸上,在“泪流满面”上晕开,扩散。

第三者,第三者,该死的我为什么没有发现你的异状?是我过于专注事业,有意无意中疏忽了照顾你的心灵。我以为在过去的岁月里,我已让你充分认识到,除了你,我谁也不要。还是我做得不够,才造成你的怀疑。也是我没有给你机会,可以让你向我诉说你的不安。欢欢,如果一切可以重来,我绝不让你一人站在凄风冷雨里哭泣。

十二月三十一日,谭牧年终于收到魏聚尘发来的报告。

等了那么久,待真拿到文件袋,却又心情复杂地犹豫不决。既想第一时间知道真相,又怕真相和自己期望的不符,挣扎许久,他才颤着手打开。

直接翻到最后,看到那行用红色标出来的结论性文字,他掩着眼,眼泪再次从眼角滚落。

不敢相信地将那行字反复看了又看,两腿发软地扶着沙发坐下,他紧捏着那份报告,又是流泪,又是傻笑,痴癫的样子,完全无法自控。

天暗下来时,他抓起车匙,迅速往有家私房菜驶去。

一路上,脑子里乱哄哄,有好几次,他需要把车停在路边稳定心绪。

当有家私房菜终于进入眼眶,他放慢车速,强迫自己冷静。

见到她,该说什么?

隔了几年的时光,他对她又有多少了解?

她就像完全不记得他,如此冒失地出现,是否会吓到她?

突然的近乡情怯,让他对自己没了信心。

车子调头一转,他决定先去另一个地方。

到达罗氏大厦,他不顾前台的阻挠,直接闯进会议室。

“我需要和您谈谈。”无视他人的侧目,他走近罗迩,目光坚定地请求。

罗迩,面无表情,看向他身后追来的前台,声音平静地吩咐:“带谭先生去会客区等候。”

对自己的莽撞,谭牧年一点也不后悔。

为了防止罗迩像之前一样躲避,他守在会议室门口,寸步不离。

等待中,他将那份报告细细从头到尾读了一遍,虽然仍有些尚未解开的疑点,虽然有些仍只是推测,但,那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最后的DNA鉴定结果。

罗迩的女儿,罗锦素,和他谭牧年的儿子,存在血缘关系。

罗迩从会议室出来时,淡淡扫他一眼,道:“随我来。”

进了办公室,合上门,罗迩取出一支雪茄,也不点燃,叼在嘴中,虎虎的双眸盯着他,颇带嘲意。

“说吧,这次又想试探我什么?”老人取下雪茄,开口发问。

“请告诉我真相。”虽然有求于人,谭牧年身板仍挺得笔直。

“什么真相?”老人不买账。

取出报告,谭牧年将最后一页摊在老人面前。

老人扫了一眼,慢悠悠地拿雪茄磕打手背,“你这么有本事,既然查到这一步,又何必来问我。继续查下去好了。”

老人的不配合,虽早在意料中,可还是激起了谭牧年的怒气。

“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如此欺骗我?我相信,这场骗局,少了罗老相助,真实性必会大打折扣。你调查过我,你该知道,她是我的妻子,我有权知道真相!”

老人漠然,“你的妻子,和我有什么关系?自己的妻子自己去找,恕我爱莫能助。”

瞪着他,谭牧年握拳,“很好!我希望你能做出承诺,从今天开始,不要插手我和她之间的事。”

“嗬,好大的口气。”老人冷笑,“年轻人,我对你的事一丁点兴趣也没有。我警告你,你若是伤害我的女儿,我会不择手段,让你生不如死。”

“生不如死?”谭牧年也冷笑,笑里带着苍凉,“不需要你做什么,我早就生不如死。”

掩着眼,他别开脸,似自问,又似在问罗迩:“到底为什么这样待我?”

老人没有回答,默默审视着他,眼中掠过一丝不忍。

室内沉寂下来,窗外的黑暗一点点侵入,两人都不再说话。

良久,老人轻叹:“你回去吧。在我这里,你得不到任何东西。”

“你只要告诉我,过去这三年,她有没有发生事故,是不是患了失忆。我,不想吓到她。”

黑暗中,谭牧年的声音微微发哽,老人不禁又是一声轻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