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罪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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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番外;陈美亦篇】海棠无香(5)

“那么,请各位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美亦漠然丢下这句后便再也不看她们一眼,拿着预约复印件走向自己的办公桌,并暗忖对方莫非是为了她目前手中的经济案件而来?然而,纵是她今天与该案件的被告几次会面,也不曾有所询问。

晚8点45分左右,黄河路246号嘉兰咖啡店内。

“陈美亦,英文名Miyi,1982年出生于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后随父母工作调动移居上海市杨浦区。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毕业,以GPA3。8、IBT113、LSAT173【3】被耶鲁大学、康奈尔大学、芝加哥大学和密歇根大学安娜堡分校法学院同时录取,荣获密歇根大学破格提供的全额奖学金,康奈尔大学与芝加哥大学允许LL。M转J。D的资格。一年后获耶鲁大学法学院LL。M,四年后获本校J。D【4】并通过新泽西州律师资格考试与MPRE【5】,就职于该州克里夫顿市某律师事务所,美籍存疑。”司徒鸿骞并不抬眸,只顾读完事先收集的资料。

美亦忍俊不禁,果然是记者,准备充分得只差将她的祖宗十八代挖了出来,遂不急于纠正他的某个错误,而是端视正在大厅中央专心弹奏钢琴的长裙女子,轻轻搅拌杯中的咖啡:“在我父亲的故乡,也就是我堂妹的出生与成长地,也有这‘嘉兰’……原来它是一家连锁企业。”

“确实是开了很多年的老店了。”司徒鸿骞依然不苟言笑,同时紧扣她的其中几句继续道,“这么说,陈律师不曾返回亲人的故乡,为了工作疏于亲情了?”

莫非这家伙一向是这么采访吗?究竟怎么混到“老记”的名衔?美亦腹诽一阵,仍维持语声淡定:“确实工作太忙,只能顶多回家给姆妈【6】、阿爸尽尽孝心了。不过……”她稍顿了下,迎上对方探求的目光,话锋陡转,“由于这店面和你职业的缘故,倒是令我想起我那堂妹曾经提及的一些往事。”

注释:

【3】GPA全称是GradePointAverage,即平均成绩点数(平均分数、平均绩点),美国普通课程的GPA满分是4分,其精确度往往达到小数点后1到2位,如:3。0、3。45。美国多数大学对申请人的GPA都有最低规定,不够最低要求则不予考虑,美国大学对于奖学金申请者的GPA要求一般是3。0以上。对我国学生很不利的是中国大部分学校的评分都相当严,很多实际成绩很优秀的学生把分数换算成GPA后却还不够3。0,在有些大学里班上前5名学生的总平均成绩都可能会在82分以下,这样在申请美国大学时,GPA都要变成3。0或更低,只能进一些三四流的学校。为了消除这种不利,可以采用两种方法:一是在推荐信以及读书计划中说明这种GPA实际上是由于评分标准十分严格而导致的;二是在提供成绩单的时候,列明这样的成绩在全班,或是全系所排的名次以及百分比

IBT,即TOEFLiBT(InternetBasedTest),译为“新托福”,分别是阅读(Reading)、听力(Listening)、口试(Speaking)、写作(Writing)。每部分满分30分,整个试题满分120分。与旧托福最大的区别是多了个“网”,也就是新托福考试是以互联网为依托,取代了以计算机为依托的托福考试(CBT),TOEFLiBT已逐步地取代了机考(CBT)、纸笔试(TOEFLPBT)的考试。托福网考首先应用于美国、加拿大、法国、德国和意大利,始于2005年末,于2006年里在全世界普及。

LSAT,为LawSchoolAdmissionTest(法学院入学考试)的缩写。考试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为阅读理解、逻辑推理及分析推理。每部分时间为35分钟,并附加30分钟的写作,满分180分,最低分120分。该考试做为美国法学院(特别是J。D学位)申请入学的参考条件之一,一般美国法学院要求151分,知名的法学院往往要求163分以上。以五组选择题中成绩最好的四组来确定成绩,并根据选择的正确的答案的数目来计算。选对25个左右,约130分;选对39个左右,约140分;选对55个,约150分;选对72个,约160分;选对87个,约170分;选对98个以上为满分。该成绩将作为预估申请入学者在法学院的正确且合理的推论与判断能力、分析及评估能力之表现,没有资格报考的限制。若申请者的LSAT成绩没有达到一定要求,有些学校甚至不会看其申请材料。考试成绩一般在考后五周左右由主办机构寄出。LSAT成绩5年内有效。

【4】LL。M,即MasterofLaw的缩写,译作法学硕士,被国内法学学子谐音戏称为“老流氓”。一般只学一年,最快者9个月即可毕业,多半是为外国法律本科的学生和外国律师所设,只有该学位的外国留学生不能考美国的律师资格考试,美国本土则基本没人攻读。对于国际学生来说,LL。M基本没有奖学金,所以每一个申请人必须抱定自费的打算。LL。M的学费一年在4万-8万美金不等,加上各地的生活费不等,总共花费估计在RMB50-100万左右。LL。M费用每年都在增长,基本上每年的增长率为10%。

J。D,全称是JurisDoctor或DoctorofJurisprudence,意为法学博士。但在20世纪六十年代前,曾称为LL。B,其拉丁原文是LegumBaccalaureus,意为BachelorofLaw,所以准确应译为“法学本科学位”,为美国法学院要求学生在校内攻读三年详细学习美国法律,毕业后便可考美国的律师资格考试。攻读J。D的学生除了提供托福等有效证明,还必须提供LSAT成绩。

【5】美国律考每年两次,分别在二月底和七月底举行。律考本身由两大块组成:全国联考部分和各州单独测试部分。考试时间两到三天,每天上午三小时,下午三小时15分,各州不等。凡通过律考的考生还必须通过职业责任联考(MultistateProfessionalResponsibilityExamination,简称MPRE),通过者才能被授予执业资格。MPRE是单独的全国考试,全是选择题,一年多次,可在当地考,各州分数线不一,但成绩全国有效。而且,美国没有全国统一的司法考试,每个州都是独立的司法单位,都有自己的律师考试、报考条件和通过标准。因此,即使获得了某个州的执照,通常只能在该州执业。跨州执业需要另行申请,一般需要四到七年的执业经验才可以申请到其他州免试执业,即便到联邦法院出庭也要经该法庭另外核准。首都华盛顿特区(WashingtonD。C。)有点特殊,只要律师有任何一个州的执照,便可到首都执业。加州和纽约是美国人口最多、经济最发达的两个州,因此考生人数也最多。

【6】姆妈:吴方言即“妈妈”,“姆”常为鼻音,轻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