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诊所法律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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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诊所法律教育原则(2)

诊所教育需要为学生提供实践的机会,提供实际案件的代理,而贫困者需要社会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诊所法律教育能够适应社会的需求,既能够培养现代化社会所需要的法律人才,又能够为社会弱者提供法律服务,使诊所教育具有生命力,诊所教育也具有强大的发展空间。

在诊所法律教育中,学生接受系统的训练及老师指导,代理法律援助等案件,使学生掌握办理案件的技巧和技能,使学生了解什么是律师职业责任和敬业精神,学会怎样遵从律师的职业道德,为社会弱者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2.服务与诊所教育目标相联系

由于法律诊所对于当事人的服务是无偿的,服务的对象又都是穷人,所以这种服务就其本质而言不具有功利性,要求教师和学生具有神圣的使命感和高度的责任心。在法律援助的案件的办理中,诊所法律教育目标是培养诊所学生对于当事人以及对社会的责任心,培养学生对于实现司法公正目标的奋斗献身精神。反过来这种社会责任感和对司法公正追求的精神的培养,对于保证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也能够起到重要的保证作用。

3.服务是双重性的

诊所法律教育的服务性原则既包括为社会弱者提供法律服务,提高诊所教育的质量,又包括为社会提供服务,为实现司法公正,维护社会正义作出贡献。现今,美国的127个法学院中的绝大部分学校都设立了诊所法律教育课程。美国律师协会还于1989年设立了“法学院与法律职业工作组”,对必要的法律职业技巧进行深入的研究。1992年该工作组制作出了MacGrate报告。该报告提出将法学院的诊所作为一种形式,以使法学院提高毕业生向当事人提供合格、有效并合乎职业道德的代理的能力。除了提高法学教育的质量以外,这些大学法学院的法律诊所项目还可以使法律职业者完成其为贫困被告提供合格的法律代理这一宪法义务方面发挥作用。由于这一报告确定了法律诊所课程的双重含义,对于推动诊所法律教育的发展具有极大的作用。

三、服务性原则的内容

1.服务方式

法律诊所为社会弱者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由于美国各大学诊所法律教育课程选择的许多案件来自于专门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法律援助中心,基本上是为各类案件中的贫困人员提供免费服务的案件,因此,相当一批大学法学院的法律诊所实际上已经成为美国法律援助机构的组成部分,法律诊所教育内容也紧密与法律援助相结合,从而使法学教育成为法律援助的一部分。

目前,中国有11所大学的法学院开设了诊所法律教育课程,对法学教育理念、法学教育方法进行改革的尝试。由于在诊所教育中,参加诊所课程的学生在诊所教师的指导下,为需要帮助的弱者提供具体的法律服务,他们办理真正的案件,并在这些案件的办理中学会怎样运用法律,怎样运用律师的办案技巧和技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学院法律诊所当事人多为社会的弱势群体,故其产生的社会影响远远超出一门教育课程的影响,同时又为我国法律援助提供了一种新的模式。

2.服务质量

诊所法律教育能够保证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虽然由诊所学生代理法律援助案件,但是整个办案过程都是在诊所老师指导下进行的。

诊所指导老师具有较丰富的教学和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他们始终将诊所教育与法律援助事业紧密相连,将诊所教育质量与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紧密相连,保证诊所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就是保证诊所教育的质量。诊所学生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也亲身感受到诊所老师对工作的敬业、负责精神,对事业的追求精神,这种精神对学生在诊所中学习、对学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以及今后的执业将产生重大影响。

3.服务目标

诊所学生参加诊所学习有明确的目标,要达到一定的学习目的,就必须全身心地投入学习,并为当事人提供好的服务;而教师要追求教育质量、教学评估的高分,以及课程本身的影响力,就必须为学生提供有质量的教学和指导。教师和学生都将追求高质量的服务作为一致目标。

4.诊所教师提供的服务在诊所教育中,诊所一方面没有独立生存的压力,教师不必通过诊所作为实施法律援助的“机构”来获取自己的工资,另一方面,法律诊所课程的质量本身会对教师和课程在法学教育中的地位产生影响,促使教师会更加投入教学的指导和学生代理案件的指导,不仅保证了教学的质量,也保证了法律援助服务案件的质量。

(第四节)实践性原则

实践性是诊所法律教育的重要特征,实践性原则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教学理念突出实践性

法学院不仅要教授学生获取知识的能力,而且应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运用法律的能力必须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获得。教师应具备这样的理念,教育学生在实践中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生存、学会分析和判断、学会创新与发展。

二、教学内容体现实践性理论的生命力在于指导实践,实践的生命力在于将理论运用于实践,因此,在教学中体现实践内容,紧握实践发展的脉搏,才能使法律教学具有生命力。

1.在课程内容的设计上体现实践性

教师在设计模拟练习和其他练习时,将练习与律师的执业技能和执业技巧等经验性的内容结合在一起,贯彻实践的内容。美国乔治敦大学应用法学中心诊所在诊所教育中,将模拟练习和与案件有关的经验结合起来或按一定顺序排列好,提高学生们对知识的熟练程度。该诊所设计了一个六小时的练习程序,并将其运用到最初两周的课程中,此练习有助于教会我们的学生如何会见委托人。在第一堂课上就会播放教师所摄制的录像带,其中有一个真实的庇护申请人扮演他自己,律师扮演学生,在该录像中,律师提出了一些良好的动议,但也有些可疑的要求。在播放录像的过程中,教师频频地停下来讨论,并且学生在任何时间都可以要求教师停止录像播放。

为了就接下来的两个小时的那部分内容作准备,学生必须对会见人或被会见人的角色进行研究;被会见人不仅要弄明白指定的事实(有关在本国对他的威胁因素),而且还要展示出他的特定个性。在此部分起初的半小时中,会见是在小群体中进行的,被会见人扮演他们已经研究过的角色。在临结束的半小时中,会见人要做一个自我评论,接下来则是被会见人对会见人的评论,然后再由观看会见的教师进行评论。

最后,这个小群体又返回课堂进行全体讨论,在讨论中,学生们将对他们的会见经验的各种评论进行比较。几天以后,学生们彼此再度会见;在这一次会见中,由那些曾扮演被会见人的学生来扮演会见人,并且先前的会见人必须对他们作为委托人的新角色进行研究。这次会见与先前的练习稍有不同,因为会见人不能照搬开始会见,非但如此,他们还携带了一个具有一定程度的迷惑性的案件的概要,他是有一个具有洞察力的会见人写出的。在那个练习与此程序的最后部分之间,几天过后,学生们可以与他人的实际委托人进行初次会见。至于最后的课堂会见练习,他们的任务是识别在于会见委托人期间引发的两个争论,此争论是值得课堂谈论的,并且还可能引致专门针对它们的课堂讨论。

我国诊所法律教育开展只有三年,课程的内容主要是以实践性的练习为主,从学生对诊所课的反映可以看出,以提高实际应用法律能力为目的的实践教学,是学生所迫切需要的,每一学期诊所教师会根据学生的需求、反映以及条件的变化对实践性练习进行改变。

2.在教学中体现实践性

实践的内容必须附以实践的手段、实践的方法,这就要求教师不能满足于教学内容的实践性,还必须将实践的内容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中。在教学实践中,诊所教师有时会有这样的体验,同样作模拟练习,在两个年级诊所中学生的反映会有很大的差别,虽然这之中,学生的参与性的高低是一个因素,但是,教师的教学手段、教学方法对此也有很大影响,如不能有效地控制好讨论的主题和节奏,不能有机地组织和串联每个发言者的意见,就会影响实践性教学内容的完成。因此,诊所教师应经常提醒自己,在教学过程中所使用的教学手段、教学方法是否与教学内容相吻合,有无背离实践的宗旨。在教学中通过各种提问,引导学生展开讨论,为学生创造更多的自由发挥的空间;在教学中通过模拟练习,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他们参与到学习中来,亲身感受在实践中学习的乐趣。

3.在办案中体验实践性

在诊所教育中,诊所教学内容紧跟学生办案的实践,学生办案小组的活动实质上就是诊所课堂内容的向外延伸,是学生参加实践的第二舞台。在这里学生的学习都是以实践为舞台展开的。在这一舞台中,教师和学生都是教与学的实践主体,教师在实践中会感到教学的压力,社会的发展对理论和实践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在实践中你会感到理论的不足和实践的需要;学生在实践中感到实践的重要性,实践既促使他们不断学习,又为他们今后工作和择业指明了目标。教师与学生是这样贴近实际,缩短了他们与社会的距离,缩短了法律与实际的距离。

4.教学场景的实践性

诊所教育强调采用真实的教学背景,不论是模拟练习,还是办理真实的案件,诊所给学生提供了学习的背景,要求学生将自己置于实践背景之下学习。背景学习,没有固定的模式,给学生的思维、创造提供了想象的空间;真实场景是一个变化的空间,学生在课堂中学习的理论知识必须与变化的实际相结合,它为学生提供了理论联系实际的舞台。

场景教学的实践性与课堂教学的理论性的结合,为法学院学生学习法律创造了良好的学习场景,一定的学习场景是现代化社会大学生学习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它能促使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挖掘学生学习的潜在能力。

5.课堂学习与课外实践相结合

诊所课堂学习经常会围绕每个学生正在处理的案件展开,大家一起讨论与案件相关的法律问题,寻求最佳的解决方案。因此,虽然每个学生在诊所中只负责一两个案件,但通过课堂内的交流和探讨能够获得不同的知识和感受,为学生提供思考、表现、创造及成功的机会。学生在实践中学习,教师在实践中施教。

综上所述,诊所法律教育原则,对指导、规范诊所教育,推动诊所法律教育进一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诊所教育中,诊所教育主体应当遵守和实施上述原则,并运用这些原则指导诊所教育的教学和实践。

同时,我们必须对诊所法律教育原则不断地进行研究和探讨,丰富诊所法律教育原则的内容,为诊所法律教育的理论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