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两性关系你可以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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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Chapter04

1

我真是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会上董彬的床,但他此时此刻压在我身上是千真万确的。

好在我们俩现在都衣衫完好,随时可以打退堂鼓,只是,是我暗示他在先,现在再装纯情台剧女主角喊“不要”,我都会想抽死自己。

当他把我像公主一样打横抱起来走向卧室时,这绅士又浪漫的举动的确让我有种身临少女漫画里的错觉,什么叫如在梦中啊,漫天都是粉色花瓣啊——但直到我的后背挨到了他米白色的干净床单上时——瞬间我就大梦初醒了,脑袋里炸出一个硕大的问号,再一个感叹号。

董彬严肃地看着我,估计是在想说点什么好,但最后他可能是怕一开口就破坏了气氛,只是俯身沉默地亲下来,我下意识缩了一下,终于还是没躲,想着姐跟冯俊那种人都亲过,这世间应该没有我闭着眼亲不下去的人了。

但是我哭了——

要不是董彬停下了动作,惊惶地盯着我看了半晌,我真不知道我哭了,眼泪像两条河一样顺着脸颊,流进了耳朵里。

都这样了,是个正常人的话换谁也不会有心情继续下去,董彬叹口气,翻身到一边坐在床沿,一手搭在自己另一条受伤的手臂上,背冲着我说:“对不起,我太卑鄙了。”

我慢腾腾坐起来,慢腾腾地说:“不是你的问题。”——真不是你的问题。只是最近发生的事情挺多,我一时百感交集了——我想跟他解释,但说实在的,我自己未必弄得明白我在哭什么,有时候眼泪这玩意儿,并不会跟主人沟通好了再落下来,它有自己的意志和主意。

屋里的沉默叫我挺尴尬,这一哭,把调情搞得跟强奸似的。匆匆把脸上的泪抹了,我故作豪爽地拍了拍他的后背,“唉!”“唉!”地叫了好几声,就是说不出口“还做不做了?”

“凌佩,你真不要想着欠我的。”董彬转过身,那手还遮在手臂的伤疤上,极为严肃地盯着我说,“我决不会拿这事儿要挟你。”

看来他心里跟明镜似的。

他知道我心里那点小九九,也怪我表现得太明显——你不是救过我吗?我眼一闭心一横,跟你滚这一趟床单,事后咱们两不相欠——我就是这么个打算。

其实,卑鄙的是我。

说起来真是人各有志,或许有的人一生致力于怎么占人便宜,而我一生最怕的就是:欠人情。在这个点上我精神洁癖到甚至不愿跟人借半毛钱,更何况借董彬一条手臂——

“唉,”一时间想不到这恩还能怎么还,心里不踏实的我脱口而出,“不然我做你女朋友吧。”

2

“他又没缺胳膊少腿了,不就是落条疤吗?纯爷们儿的勋章而已。你犯不着为了这点小事就真以身相许吧?”林森走在我身边,做出左右张望的样子大声问,“请问我们这是活在什么此恩不报非君子的武侠片里吗?”

我挥了挥手,不耐烦地说:“得了。捡回一条命,再顺带捡回一个男人,说起来我还赚了。”

“哪有那么夸张!”林森大呼小叫起来,“不是劫财就是劫色而已,谁屑得要你小命啊,你以为你是福布斯上的名人子女哪?”他抬手轻轻撩过我的头发,淫笑着说,“顶多意外怀孕而已。”

“滚——”我想起他教我这年头不流行说“犊子”了,改嘴道,“一边去,牛宝宝。”

“哟,与时俱进!”他嘻嘻贱笑了一阵,突然又沉下脸来,特认真地说,“贝贝,你等着,我绝对把那个小痞子给你揪出来,大不了到时候当着董彬的面,卸了人一条胳膊还他!绝对不让你白白把自己赔进去。”

“你说你这是瞎操什么心——”我埋怨道,“当年还不是你特大方地把我介绍给董彬!”

他装傻不搭理我,跟那儿摇头晃脑哼起歌来。

林森今天穿着川久保玲的灰色CDG开衫,正红色的CONVERSE高帮帆布鞋,斜背着个香港产小潮牌棕色皮包,清爽又俏丽,配上他那张恐怕万年也不老的妖精脸,看着跟十六七岁小男生似的,走在列队目送他的大梧桐树下面,像是在拍泰国的小青春文艺片儿,一路上迎面而来的穿着宽大校服的小姑娘们都不免多瞟他两眼。

我看他身上的暗蓝色仔裤貌似是Levi"s的,心说平时下楼买个KFC早餐都要穿CK背心拿GUCCI包的他,怎么突然就从天上下来体察民情了?便“嗯哼”一声打趣他:“今儿穿得可真小年轻啊。请问这位老黄瓜先生,您刷的这绿漆是在装什么嫩呢?”

“怎么?”难得他没跟我贫,特犹豫地低头看了自己一眼问,“不合适?”

“还成吧。只不过没见你把钞票贴身上出门,看不习惯罢了。”

“哎哟,每天穿那些真金白银,跟群众把距离拉得太开,影响多不好啊。”他昂首挺胸清了清嗓子,冲我扬起一边眉毛,“我刚去见小高了。”

小高叫高芯媛,是个高中女生,林森的老婆众之一,他老换对象,来来去去莺莺燕燕的名字那么多,我哪里记得住,直接给取了个代号叫“小高”,结果他也跟着这么叫起来。

原本林森是只跟熟女谈对象的,在我临去日本前,他跟一个搞餐饮业的富婆姐姐分手后,突然一改口味,找了个高中生填补他那雷打不动的“七婆”空缺——说起来为什么是七个老婆?并不是模仿韦小宝,照林森话说是“一周七天、分身乏术”,不然他倒是很乐意多多益善——到如今,小高也该准备考大学了,他们出人意料地还未分手。

“原来如此,穿太富贵怕吓到人家小姑娘吗?”我问。

“也不算是,小高家里有钱,富三代了,什么阵仗没见过。她就是喜欢我这么打扮。”林森边说话,边自然地牵起我的手,“你不喜欢啊?”

“我管你穿什么,不穿都无所谓。你就是穿得像朵花儿似的,我也没钱给你啊。”

我由他牵着,特配合地跟他十指交握。要是撞见他任一老婆了,反正死的不是我……大概吧……其实他的大老婆还是挺彪悍的!这么一想,我有点忧虑地离他远了点,但这厮又把我拉了过去。

我们像世上最腻心的情侣一样黏在一起前进,林森一脸无所畏惧又云淡风轻的微笑,在路过的小女生眼里看着像没戴皇冠的小王子,在我看来却傻不溜丢的,这可爱的小二货。

我们这趟跑东四来,是要去墨墨家里找他一块儿出来玩。

3

墨墨家是小平房,他住的那块儿和一片片的墙上画着“拆”字的平房挤在一起,就躲在高楼大厦的阴影后边,特像族群部落,说起来那些街坊邻居彼此挨得太近,没啥隐私,还真混得像大家族似的。

巷子狭窄,又尽是骑得歪歪斜斜的单车进进出出,林森那娇小的巧克力色宝马MINI开不进去,他也怕蹭着了,就停在路边,跟我步行去找墨墨。

我们从来不去记墨墨家住几号门院,循着声找就行,无论白天黑夜——只要墨墨在家——他们一屋子准在吵架,且那声效必是成敲锣打鼓之势,门口也必有闲得没事的婆娘爷叔跟那儿嗑着瓜子围观。

果然,我和林森拨开一户门前的三两闲人走进敞开的大门,就看见墨墨站在院子里,叉腰指着他爸在那里骂,细嗓子都骂到破音了。

墨墨虽是男儿身,但就他那什么脏骂什么的嘴皮子功夫,配上细胳膊细腿和绷得紧紧的小肩膀,真真整个一道行高深的泼妇形象。

他爸哪,五大三粗老爷们儿,拼起骂战来除了几句经典国骂以外没有新词儿,急得手里拿着把锈迹斑斑的菜刀,被他老婆抱着拦着,嘴里气急败坏地吼着要过来劈死他的不孝儿。

“动不动喊打喊杀的你撒旦附身啊!上帝都哭了,赶紧地去教堂忏悔!”墨墨尖叫着吼完,转过身看见我们,潇洒地一甩长发,半秒内转换人格语气,嗓音沙哑温柔地说,“佩佩,你们来了。”

他爸见了我们也不疯了,拿刀转身去了厨房,从窗户可以看见里头有墨墨的姑姑在那儿若无其事地做饭。

围观的人们也纷纷散了,其中不乏端着碗的人,我跟林森看着稀奇啊,他们还真是就着热闹当下饭菜,白米干饭也吃得津津有味。

“佩佩来了,一块儿吃饭呀?”墨墨的妈精瘦结实,跟他儿子站一起从背影看跟姐妹差不多。她特喜欢我,见到我就亲热地迎上来,双手捧起我的手,一口一个“宝”地叫着,好像我是她亲闺女一样:“宝哦,你从国外回来这是第一次见,瞧你瘦的,在外头吃苦了吧?”

因为我是墨墨唯一的亲密女友,她拿我当救世主般指望我能纠正他儿子的性取向,曾经数次直白地请求我跟墨墨结婚,并扬言要把她家这房子这地连着她全家存款都送给我来感激我的大恩大德。

我特为难地推辞过好些次:“阿姨,不行的,墨墨是喜欢我,但不是那种喜欢。”

面对我话里的暗示,她总拿一句话打发我:“那有啥,结了婚就好了!”

结了婚就好了!——这是中老年妇女面对世间苦闷小年轻们全部烦恼的统一必杀技回复。

我痛经痛到要死了!——结了婚就好了!

我的头发很毛糙,皮肤很油腻……——结了婚就好了!

我偏头疼得厉害,工作压力大不想活了。——结了婚就好了!

我不喜欢女人,我爱男人!——结了婚就好了!……

我跟林森经常就这个话题表演双人相声,我问:“那结了婚还不好呢?”

他答:“生了孩子就好了!”

“那生了孩子还不好呢?”

“孩子生了孩子就好了!”

——子子孙孙无穷匮也……

“一个人在外边过嘛,难免受累,不过……”在我顺着墨墨他妈的话客套地回答时,林森小贱人立刻接嘴道:“结了婚就好了!”

墨墨的妈没明白林森在犯贱,还特认可地点点头道:“就是说呀。”

这下子那小贱货憋不住了,“噗哈哈”笑起来,阿姨不明所以地瞪他一眼,把我拉到一边,好像怕他脑子里的毛病传染给我似的——她一直误会林森跟墨墨一样,得了种会喜欢同性的病。因为——“他妖里妖气的。”阿姨说。

自打知道自家的儿子喜欢男人后,墨墨的父母就再也不能平静地看待长得漂亮,或是爱打扮的男人了。

“你别拉着佩佩,我们朋友跟火锅店里占着位置呢。”墨墨上前来从他妈手里夺过我,又一手招呼笑岔气的林森,大步朝门外走出去。

“火锅?那能好好吃饭吗?”他妈不高兴地皱起眉头,又追上几步,在我们身后远远地喊道,“好好吃饭!”

墨墨没有回头答应。

4

林森边开车边问后座的墨墨:“你们家三天两头上演全武行,竟然没闹出人命来?”

“哪能啊,也就做做样子吓吓我,老头没那个胆子。”墨墨不管爸、妈叫“爸、妈”,而是叫“老头、老太婆”,他边说话边拿着我的镜子照脸上新冒头的痘痘,直叹气,“我这张脸是要毁容了,不活了。”

我坐在副手座,从后视镜里看他道:“上火呗,要么就是内分泌失调,肯定是缺乏各种维生素,让你不好好吃饭。”

“你怎么跟老妈子似的!”他颦眉埋怨,合上镜子还我时顺便敲了下我的头。

墨墨家吵架的原因全部都是围绕他两个点,其一是他搞同性恋,其二就是他不好好吃饭。

说他不好好吃饭太好听了,他是根本不吃饭。偶尔吃点连酱油都不沾的水煮青菜,各种米面主食是绝对不碰,朋友聚餐时,大家正胡吃海喝呢,他跟边上点个饮料、喝点酸奶就成,是个靠流食活下来的超人。

也没什么特别伟大的理由,就是为减肥,他追求的是病态极致的瘦,是女装最小码的裤子也挂不住腰的瘦。我们看着他那双瘦得跟鹭鸶似的腿,真怕风一大他被刮走,这也就算了,万一他那腿跟钉子锥子似的戳到无辜的路人和花花草草那就造孽大了。

“这么闹下去也不是事儿……”林森心不在焉地劝墨墨从家里搬出来。绿灯亮了他也没踩油门,不顾后边的车辆鸣笛催促,耐心地等一个年轻妈妈牵着小孩儿过马路,还笑眯眯跟人家招手,惹得那妈妈羞答答地低头快跑。

“就等拆迁了,政府分个几套房子。”墨墨说,“我占一套再拿点钱滚蛋,他们眼不见心不烦,从此天下太平。”

现在他和奶奶、爸、妈,以及姑姑家两口子一起住。

房子是爷爷过世前过户给他爸爸的,没有生育能力的姑姑三天两头闹自杀,哭天抢地地闹得邻居都知道她生不出孩子还分不到房子,惨绝人寰哪,她哥,也就是墨墨的爸也就不好意思撵她出去。

墨墨家占地面积不小,运气好遇到政府要拆迁,又给房子又给钱,全家人眼巴巴都等着分。

5

正在东来顺占着座等我们的郑菲打第二次催人的电话来时,我们四人终于会合,除开墨墨,咱们仨都是“无肉不欢小组”,所以点了一桌子各种肉。墨墨涮了点青菜,也没沾麻酱,就那么干吃,才两口就停了筷子光喝饮料了。

林森边用漏勺捞着鱼丸,遇到虾丸就顺手搁我碗里,边对郑菲的分手事件发表见解:“早叫你甩了他,你想啊,要是你们真结婚了,婚礼那天挂个牌子上书‘水煮肉片’‘郑菲’‘百年好合’。听着跟肉片真肥似的!笑死亲戚。”

郑菲翻翻白眼,吧唧着嘴说:“比你名字好听,哪天你要结婚,就你那名儿写大点挂起来给人家读,木木木木木——的,跟口吃似的。”

“你以为人都像你一样没文化哈!”林森话虽这么顶回去,却心虚地瞥了我一眼。

我是知道这小浑蛋底细的。小学时去他家遇到他那大美人妈妈,人家不顾林森脸色,特大方地告诉我,林森小时候傻,教来教去就晓得写个“木”字,父母没辙就给他改了个他写出来最顺溜的名字,原本林森的第一个名字是挺复杂的三个字来着。

所以说啊,人生在世最怕故友,知根知底的留在身边多危险。但是我心眼好,不干当众拆台的事儿,接着林森的眼色了也不说话,他一高兴又给我捞了个虾丸,转脸继续高高兴兴地喷郑菲。

“佩佩,你的工作找得怎么样了?”郑菲无视林森的挑衅,转而望向我问。

我说:“正找呢,差不多定下来了,是个翻译公司。”

林森贴过来问:“靠谱吗?要不我找人给你介绍啊,五险一金、带薪假期,要什么有什么。”

“叫你老婆介绍啊?得了吧,我可不想欠这份人情。”

“什么话,你不想欠这世界一分钱,但是……”火锅店里吵吵嚷嚷的,林森后半句被人声淹没,他见我没听见,就俯身过来趴在我耳边说,“你从我这里拿的,都不用还。”

我早习惯了这小子的好听话,哄女人已经哄出了段数,要句句都能当真,我早成他第八个老婆了,所以我嘴角一扬,逗他:“还得我劳神去拿啊,不该是您亲自递上来?”林森听罢又想说点什么,我已经转头看向墨墨,见他频繁拿出手机来看,忍不住问,“你约了人?”

“没,就看看时间。”墨墨摇摇头,抬手一捋长发问,“你们吃完了没,不是要去唱歌吗?”

于是众人匆匆收了摊,杀去钱柜。

6

进了包厢后,郑菲嚷嚷着火锅没吃饱,要吃这儿又贵又难吃的自助餐,我们都哄她直接点餐要划算些,她于是叫了一桌自己跟那儿吃上了,满屋子饭菜味儿让我们直犯晕,不是来唱歌的吗?不管她了。

墨墨抢麦先来了一首《Can"t take my eyes off you》,这是他的必唱曲目,只见他乌黑长发下秀眉深锁、双目紧闭,哼哼嗯嗯地唱着,把一首甜得拉丝的情歌唱得要多苦情有多苦情,在昏暗灯光下大有孟姜女哭长城的模样。

接下来我们几个老帮菜像开忆苦思甜联欢会似的,接连唱了好几首像是《你究竟有几个好妹妹》《星星点灯》《水手》等老歌,以及只要我跟林森在场,必要双人合唱的《滚滚红尘》,虽然我们合眼对唱、刻意深情的音容笑貌里有几分故意犯贱的成分,但其实,没人知道,我私底下一个人时,这歌的前奏一响,我就心肝一颤、鼻眼发酸,待到歌词“来易来去难去/数十载的人世游/分易分聚难聚/爱与恨的千古愁”一起,只要当时身边气氛够萧条,我肯定摈不牢要以泪洗面。

在世上活得久了,人人心里都会有这么一首歌吧,已经不单纯就是那么几个字几节音,而是和你的记忆捆绑在一起,牵一发动全身,叫你突然精神失常,要么笑要么哭。

这首歌对我就是这么个精神核弹。小时候,电视、收音机和窗外飘来的音响声里,常常听得这个女人悠悠婉转的声音唱“至今世间仍有隐约的耳语/跟随我俩的传说”,我那时小,懂得不多,估摸着这歌讲的是至死不渝的爱。

当时我爸我妈天天在打架,眼里看着他们,耳里听着这歌,早熟的我为自己可怜,觉得自个儿耗尽一辈子也不可能得到像传说般的爱情。

我妈年轻时长得美,貌似林青霞,我没能百分百复刻她的惊艳容貌全赖我爸长得丑。

当年知青下乡,整个村里的有为男青年全追我妈,她老人家心高气傲不走寻常路,都看不上,偏被我那不高不俊的爹无论风吹雨打的春天一束野花、冬天一捧窝窝头打动了芳心。

他是发过山盟海誓要珍惜我妈的,却在我出生不久后,开始惯性出轨,俩人天天打,直到我妈撞破了现场有了证据,终于才二话不说离了。

打小闹剧看到大,他们俩老人家现在各自的恋爱谈得风生水起,被殃及了池鱼的我却丧失了爱人的能力,对自己的一颗真心严防死守里外加锁,生怕不小心爱上了别人伤了自己,给本该是擦肩关系的路人占了便宜。

所以我心疼郑菲,她跟我不一样,这丫头的真心几乎全裸地挂在衣服外边,一旦爱上总是全力以赴,那股视死如归绝不回头的悲壮气势,就是扑火的飞蛾看了也要落下泪来。

她是半分也不为自己保留的,所以伤了,就是支离破碎、全军覆没。

她把胃撑起来了后就开始唱《潇洒走一回》,从第一句就开始哭,边哭边唱还要在间隙里跟我含着半口咽不下去的饭菜解释:“我撑着了。唉,我真的撑着了。”

我们都不忍心拆穿她,拿起手里的话筒跟唱起来,在洪亮的“红尘啊滚滚痴痴啊情深/聚散终有时”里,她总算把嘴里的饭菜给吐出来,咧开嘴笑了,最后我们大家都像傻子似的痴痴癫癫地笑起来。

“去他妈的水煮肉片!”郑菲突然暴喝一声,伸长双手把我们抱在一起,感慨万千地说,“我有你们就够了,到头来还是朋友……只有朋友才能一辈子啊。”

“是啊。”林森的胳膊最长,他把我们更紧地圈在一起,在暗影中闪闪发光的双眼盯着我道,“愿我们的友谊,天长地久。”

我们身后的音响里传来轰轰作响的和声:岁月不知人间多少的忧伤……

何不潇洒走一回。

7

在林森和郑菲声嘶力竭地合唱“我不做大哥好多年!”时,墨墨翻看了眼手机,神色异常地匆匆起身走到门外去接听,我因为喝了不少可乐,正想上厕所呢就跟了出去,刚巧撞见他在走廊里举着手机正“嗯嗯”应着,转身看见我,面上明摆着一惊,也不道声“再见”就突兀地挂断了电话。

在一怔过后,我马上就从他潮红面色、缥缈眼神中洞察了情由端倪——世间贱男万万千,唯有一个郝大伟——能随口两句话就让他有这种心虚无措的表情。

“我从来不是个管人家要跟谁搞对象的闲人。”我沉着脸对他说,“但是你是墨墨,你不是别人。我不能看着你……”——看着你跳崖,摔得粉身碎骨。

原本以为他会回答“我知道”,岂料他好像勇士般迎上我的视线,一字一句咬着牙说:“可是,他吻过我。”

“那能叫吻吗?”我急道。

墨墨所说的吻,是他刚认识郝大伟不久,一伙人出去喝酒胡闹时玩起国王游戏——玩过的人都知道这游戏是越玩越没底限——终于有人起哄指定几号跟几号来个法式深吻,就是墨墨跟郝大伟。

我跟林森当时也在场,正想着怎么替墨墨挡,岂料那个不知是发酒疯还是人来疯的郝大伟全不抗拒,搂上墨墨就啃起来。

他吻完就完了,却连累墨墨,一世都醉在那个吻里醒不过来。

“他结婚了。”我克制着自己,不要像港剧里看着亲人沉迷酒精还执迷不悟的主角那样冲上去,抓着他的胳膊摇晃他吼“你醒一醒”,只是平静地警告他,“你别作践自己。”

墨墨哭丧着脸说:“佩佩,就这个,你别管成吗?别管我成吗?”

我叹口气,什么也说不出来。

人都说,心不动,则不痛。在墨墨这儿,心一动,那是十七八台哈雷戴维森也拉不回来。

8

从KTV出来后,我们一行人在7-11买了些吃喝又跑去长安街轧马路,畅谈了上至国际形势、房价又创新高,下至“前面那个女的穿的裙子好薄内裤边都露出来了大晚上不睡觉出来站街肯定是特种行业”等雅俗共赏的话题后,林森把我送到家时已经是第二天早上。

我来不及睡上个把小时就接到父母约我中午出去吃饭的电话,正趴在床上装死不想动呢,手机里又收到董彬约我中午一起吃西餐的短信,我果断回他已经跟父母有约的同时,内心对爹娘感激涕零,让我暂时不用跟天上掉下来的男朋友单独见面。

有趣的是,跟父母见过面后,我真恨不能跟董彬在一起,在密室里吃上大半年的西餐也无所谓,只要能让我迟一点,哪怕晚那么一秒得知那个真相——

可能就会好过一点?我问自己。

不会。绝不会。

即使真相是在我临终时才被揭晓,我的恨意,也不会因而减弱一分。

9

我们见面的地儿是大碗居,刚回国这些天里真是躲不完的饭局。在菜还没上齐时,我爸抢先开口一句话,叫我拿着茶壶正倒水的手一抖。

他说:“你怎么说回来就回来了,再想家,也好歹撑一下看看,大学都考上了,多可惜!”

“我为什么回家?”强作镇定地把水壶放到一边,我牵起嘴角假笑道,“还不是因为没人给我出学费——”

原本以为爸爸在事后装无辜,可是他却露出一脸困惑不解的表情。

我只好忍着胃部传来的隐隐刺痛,耐着性子地把不堪回忆挖出来重述,简洁地说明了自己考上了樱美林大学后,无力独自负担学费,打电话回家求助,当时是姑妈接的电话,她说全家人都反对我一个人异地他乡,没人会资助我学费,叫我放弃读书,回北京找工作。

爸爸听完后,连一分钟也没思考就甩下定论:“不可能!”——他说,姑妈从来没有转述给他来自我关于学费的求助,不然他说什么也会出钱。据姑妈的说法,是我自己太过想家,坚持要回来。

我慌了,辩解起来。

我妈在一边沉默地听着,气氛变得紧张。爸爸一挥大手,似乎为缓解空气里的火药味般爽朗地大笑起来,盖棺定论道:“肯定是你跟你姑妈讲电话时,听岔了意思!”

“不可能!”我的双手在桌下紧紧抠着桌布,心脏在狂跳,感觉五脏六腑都要炸开了。我克制着激动,尽量平静地表述事实:“她明明白白告诉我,你们想我,叫我回来,而且绝对不会给我出学费钱!”

“你——”爸爸瞪我一眼,像在看不懂事的小毛孩,抬手指着我喝道,“住嘴!不要挑拨我们家的关系!”

他还是那样。这么多年,从来没有尽过父亲的责任,却总拿着长辈的架子——因为我是你爸,所以我什么都是对的——

一旦我不顺他的意,企图说服他、颠倒他,在他眼里我就是不听话,是逆女。

而且,他说“我们家”——指的是凌家。是他的一双父母,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里面没有我,他从来不把我算在他的家里。

“我为什么要撒谎?”我问他,他答不上来。

可笑啊。真可笑。因为我这个外人,想分裂你们家是吗?

我不再多说,站起来往外冲,我妈追上来,留下一桌冷菜和那个强势的凌虎剑。

10

我妈开车送我回家时,在我耳边骂天骂地,她是个好强又泼辣的女人,却是刀子嘴豆腐心,不然也不会面对出轨的前夫还能强颜欢笑,甚至在天冷时买了秋裤叫我送过去,还嘱咐说不能让凌虎剑的女友知道是她买的。

她说凌虎剑小时候吃过很多苦,凌家原本是贵族,经历一场文革后全家老小的财产只剩下一袋米。他一个做老大的,在外面跟人为一根玉米打架、跑河里逮鱼被野狗追,全是为了让弟妹吃饱饭,他就饿着,成年后的个头也不比妹妹高。

他的弟妹全身心地依赖他,而他在世上最信的人就是他的弟妹。

所以我跟姑妈的两套南辕北辙的说辞,他肯定信她,不信我。

毕竟,我这个女儿,在懂事之后从未在他身边待过一天,跟从小一起扒树皮吃长大的妹妹相比,孰轻孰重,高下立见。

为了安慰我,妈妈还在大范围地骂着,甚至骂起了前面挂白牌的车,当她不知所措时就是这样,希望通过谩骂能激起我的认同心理,陪她一起骂,骂着骂着,关注点就从A事转去了B事,渐渐也就忘了原本的烦恼。

可我一句附和的话也没说,什么也听不进去,连表情也懒得选出一个来挂在脸上。

心如死灰。就是说的此时此刻的我。

脑袋里灰茫茫空洞洞地回了家。

我向来是个黑白分明的人,最恨一切遮遮掩掩的玄虚,即使看本书,也绝不去碰未完待续的作品。对,就是死,也不能死得不明不白。

我强打精神地琢磨着,不能啊,姑妈坑害我,有什么好处?

或者说,她就是一个兴起要来坑害我?也不是没可能,这世上,确有那样的人,你好,她一分钱好处也捞不到,你不好,她仍是一分钱好处也捞不到,但她却偏偏就是爱看你不好。

莫不是我真的误会了?当时因为打击太大,可能脑子受了刺激,记忆产生了偏差也不一定。我边检索着回忆,边无意识地打开笔记本电脑,登录了从日本回来后就没上过的QQ,看见姑妈的女儿——就是我的表妹——她挂的签名是:就要一个人飞去英国留学了,好紧张,愿神保佑好女孩。

一瞬之间我像遭到雷劈,漆黑的脑子里亮堂起来、清晰起来。

虽然凌家挺过了非常时期后就开始发迹,但精打细算的姑妈总是把自己的钱抠得很紧,从她家的房子到她女儿打小学开始的学费,哪一分钱不是跟爷爷哭穷得手的?

想来她在爷爷那边一定也说是我主动放弃学业要回来,她怕我跟爷爷要钱!她怕我把表妹那一份给占了,耽误她女儿出国留学!

事情明了了。我以为自己会愤怒得摔打砸手能够到的一切物品,但是我连眼泪也没滴半颗,恐怕是因为我知道,一切已经既成事实,我疯或我狂,都改变不了——我已经回来了——回不去了。

正在我感到心绞痛要去床上睡到天荒地老时,一个备注为“嫩草”的QQ弹出了对话框:

老婆,你总算上线了。你到哪里去了?

你还在日本吗?

如果回国了,我想见你。